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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售后维修车辆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12-12 22:09:01

1、最新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一)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1、质量管理机构 本厂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厂长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二) 第一条 为加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保证汽车维修质量,根据交通部、原国家经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汽车修理、维护或专项...

2、车辆管理办法怎么制定

  车辆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车
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车辆保修申请单》 《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 《车辆管理登记表》
3、要求: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
(1)、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其他支出等事项统一由总经办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总经办主管委托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总经办主管申请调派,总经办行政部门应事先得到总经理批准,总经办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3)、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4)、未经分管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5)、费用报销
a.公务车油料由总经办主管指定单位办理,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总经办主管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6)、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总经办主管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附加服务事先应向主管及时报告。
(7)、 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总经办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8)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总经办主管、分管副总或者总经理批准。
(9)、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10)、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11)、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12)、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总经办、以及相关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13)、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不低于600元。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5%处罚;不低于800元。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14)、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6)、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17)、在总经办组织督促下,公司车辆使用者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18)、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总经办主管、分管副总或者总经理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19)、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20)公司员工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21)、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十一条处理。
(22)、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员工,都应热情周到,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车辆驾驶员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23)、离车注意
a.车辆驾驶员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并逐次检查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车辆驾驶员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24)、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车辆驾驶员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相关主管管理责任者报告。
(25)、 个人形象
a.车辆驾驶员在外代表公司形象必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26)、 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
(27)、车辆驾驶员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28)、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29)、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公司关于员工私车公用做出如下规定
(1)选择一、由公司统一对私车公用的员工统一按照职别、岗位、用途进行分类统计,并按照统计结果分类进行补贴(见详表),在指定时间由车辆使用人到财务部门发放领取;并在领取同时向财务部门提供相关的油费等发票,以备财务部门作为报销凭证。
(2)选择二、
A、由公司统一按照用车里程数进行用车补贴,每百公里补贴20元;
B、每次出车前由私车驾驶员在总经办进行里程数、油耗底数登记,并由总经办审核里程数、油耗数;
C、每月底最后一天对私车公用数量进行里程数、油耗数统计,与次月5日前统计汇总完毕通报财务部;
D、财务部门审核完毕后上报主管副总、总经理审批;
E、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在指定的时间相关人员到财务部门领取车辆补贴,并要求提供与车辆使用用相关油费等发票,以备财务部门作为报销凭证;
F、私车公用的使用人,在登记和统计中不得虚报里程数、虚报出行等弄虚作假行为,一旦发现取消当月所有车辆补贴。

3、企业内部的车辆维修费管理办法....

想帮你但不了解详情,提几条概要内容供你参考。
1、首先确定企业内部负责车辆维修费管理的责任部门。
2、明确应负责及时办理车辆保险的责任部门。
3、提几条车辆保养规定和奖惩措施,因为平时保养得好也可减少维修支出。
4、如果没有出车记录的,要建立出车记录,以反映用车部门、事宜、公里数等,以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5、如果你们搞部门成本核算的话,对正常的车辆维修支出尽量按部门分摊,作出分摊规则。
6、对非正常的车辆维修支出,按具体情况定出个人应承担的费用比率。
7、明确本管理办法的开始执行日期。

4、汽车维修管理规定

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汽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汽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4、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5、汽车进厂检验制度6、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7、汽车维修质量承诺制度8、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9、汽车配件材料管理制度10、汽车维修作业各环节检验制度11、汽车维修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12、汽车维修人员培训制度13、汽车修理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14、车体矫正架安全操作规程15、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16、轮胎拆装机、平衡机操作规程17、空气压缩机安全使用操作规程18、四轮定位仪操作规程19、举升机安全操作规程20、制冷剂回收充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21、汽车修理作业环境保护条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四、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5、维修车辆物品管理办法

配件管理制度
1、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3、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4、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5、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保持整齐有序。
6、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7、库管员根据前台传来的备料单准备材料及零配件,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8、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
9、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10、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6、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车辆报修程序:

1、凡机关各单位的车辆进厂维修保养、购置零配件和车辆辅助用品,不管金额大小必须由本科(室、局、事业单位)负责人(驾驶员)向办公室提出具体项目清单;由办公室根据提出的项目及实际情况开具《车辆派修单》,办公室主任签字确认;分管领导签署维修保养等意见;报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厂维修保养、购置零配件和车辆辅助用品。

2、驾驶员持《车辆派修单》到定点的修理厂修理,凡未按指定的修理厂维修保养、购置零配件和车辆辅助用品,所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修理完毕,车主验收合格后,应对修理所用材料进行核对,查验是否更换配件,必要时,还应将调换的配件交办公室核对。并在所用材料、工时费等验车单上签字确认

7、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有哪些内容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于2005年6月24日交通部发布 根据2015年8月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4月19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9年6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8、车辆使用维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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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车辆维修管理要求

(1)车辆燃料实行定点加油,按季结算的办法。驾驶员加油必须到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加油时要签明加油日期、车号,汽油标号、加油数量、单价、总金额及本人姓名。在非定点单位加油及签字手续不全的,办公室不予审核,财务人员不予报销。
(2)车辆维修实行维修通知单制度。维修通知单包括维修项目、零件、金额,经分管领导签批后,由行政人员与司机持单到指定维修站维修。维修费结算时,凡没有通知单及手续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报销。
(3)零星维修、过桥、停车费一律由经办人签字后经分管领导签批后报销。出差车辆在外出现故障急需维修时,一律先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再维修。
(4)车内装修一律由司机提出装修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5)洗车费:平时车辆由驾驶员保持清洁。如须洗车,可由司机口头提出,报分管领导同意。
(6)财务部要及时统计汇总各车辆的燃料、维修、过桥、停车、看车、司机住宿及其他车用费用和行驶里程,每季度对各车费用单独考核公布一次(过桥费、停车费需记明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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