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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行业出差管理

发布时间:2020-09-09 10:13:44

1、如何做好汽车销售管理工作

有位行业前辈曾对我说,销售是一门艺术,而销售汽车更是一门豪华艺术。卖汽车可不是一件那么简单的事情,面对着完全不同的客户,而这些客户在不同时间、不同状态下会有不同的需求和表现。作为销售高手,既要满足客户需求,又要达到销售目的;既要让不同层次客户满意,又要为公司赢得利润。这就需要管理,而管理也正是这样一门艺术:通过使用已有的资源来达成想要达成的目标。
对于处在瞬息万变的汽车销售领域中的销售部门管理者来说,最难的不是做到与汽车行业同步,而是处理销售团队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所面临的不断出现的诸多新挑战。在行业中,汽车销售部门经理人可以说是一个充满竞争与挑战的职位,这也是我们把新车和二手车经销商销售经理人的管理理念和方法作为单独一个系列专题加以分析阐释的原因所在。
营业额?
不是问题
假如有人对你说:“营业额绝对不是问题!”你一定会说:“只有从来没在汽车经销店工作过,或者从来没有担任销售管理职位的人才会夸如此海口。”但是,这里我要告诉你,我是一个地道的汽车销售经理人,我在这里所讲的也绝对不是纸上谈兵。我认为,只要用心,我们都可以做到营业额不再是问题。
不要以为我在说大话,事实上,我很明白也深刻体会过营业额带给销售经理人的挑战和压力。营业额问题可能会导致销售业务的生产力下降、利润降低、工作表现不稳定,进而会使工作人员在给顾客展示产品过程中工作压力过重,产生超负荷工作。此外,营业额问题处理不当也会导致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的下降,缺乏团队合作精神的现象也会产生。营业额所带来的问题还远远不仅局限于此……
营业额带来的挑战是一种难题还是一种症候?许多人认为我们所提到的营业额需要面临的挑战是产生所有营销问题的根本原因。这就使得我们不得不面对下面的这个问题:
营业额:是难题还是一种症候?
答案:营业额就是一种症候。
很多时候,我们需要换位思考,此时作为销售管理者的你需要想到曾几时作为普通销售人员的你,然后才会明白现在作为你的雇员的真实感受。
营业额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症候?一些人会认为是团队协作能力弱、销售人员工作积极性差、抑或是人员配置不足或其他问题导致了营业额状况难以面对。但是,我认为,营业额并不是由于这些因素导致的。营业额是领导能力的体现,与营业额相关的诸多问题也是销售部门领导人能力问题所产生的症候。与之相关的领导阶层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缺乏工作的目的性;
2. 缺乏整合统一性
3. 缺乏发展一个强有力销售团队的整体规划;
4. 沟通能力弱;
5. 过分重视部门和经销店的金钱和资产,却恰恰忽视创造这些价值的汽车销售人员。
接下来,我们要具体分析以上所列的管理问题是如何导致营业额成为一种症候。我一直主张销售经理人以自己的经历作为培训销售人员的方法。很多时候,我们需要换位思考,此时作为销售管理者的你需要想到曾几时作为普通销售人员的你,然后才会明白现在作为你的雇员的真实感受。我们在培训过程中要这样问自己和销售人员:我们在一个经销店或在一个公司工作只是为了生活和生存?我们是否很在意自己的工作?我相信,任何人都曾经处在这样的处境之下,甚至也有相当一部分人现在还是处于工作只是为了生存的工作状态下。当你处于一个工作位置时,你是否在寻找更好的就业机会?你是否会仅仅因为金钱而跳槽?(请让受培训人员多次重复回答这些问题,作为管理者的你也要扪心自问)当一个公司和一份工作都缺乏目的性的时候,营业额就会成为一种症候。
你是否曾经为一个缺乏整体统一性的经理人打工?这种经理人往往是口头与行动不能够挂钩的领导,他们经常会许诺一件事,却从来没有实施。还有一部分人喜欢用“诚信”、“守约”这样的词来标榜自己,事实上却总是把自己的缺点显露给别人,这样的标榜只会给自己带来羞辱。很不幸的是,我认为我们很多人都为这样的老板工作过。现在就有一个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你是否会继续做好自己的事情?答案是肯定的。如果考核你曾经所做的工作,你认为是否可以用“精确”和“正确”两个词来形容?你的答案当然也应该是肯定的。你起初所做的工作是否已经完成并超出了为经销商必须创造的利润范畴?也许你还不能够做到如此。你是否会一有机会就离开你所供职的经销店?也许会。当个人或经销商的所说与所做缺乏整合统一性时,营业额也会成为公司运营的一个症状。
你是否曾经在一个没有未来规划和责任扩张的公司工作过?这是否是一个使你哪都不能去的工作环境?你在这里是否呆了很久?我认为,一个没有成长、学习、晋升机会并且不能提升个人价值的工作环境,员工就没有必要长期在这里工作。当员工不能成长和发展时,营业额同样会是经销店运转的一大症候。
你是否曾经在一个总是有突如其来变故的经销店工作?你所在的公司会不会因为负责人的更替而改变薪酬?
在一般情况下,人员之间的沟通不力会产生什么样的问题?可以说,部门内部的沟通不力会导致误会、冲突、消极现象以及压力的产生,而这些问题的产生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当然,这会影响营业额目标的完成。
最后,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潜伏性问题就是,部门负责人过于重视盈利和利润的获得,却把销售人员放在很低的位置上。事实上,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都陷入这样的困境之中,只是程度不同而已。我所说的就是我们对待别人的态度。同样,我们要以自己的经历举例。假使一个人对你很友善,你是否会认为他是假冒伪善?假使他们和你讲话时采用礼貌客气的语气,你是否会说他们很不真诚?你是否相信别人所说的这些话或者是你自己对人的判断力?当然,毫无疑问,我们每个人都很相信自己对人对物的判断力。当我们面对一个心口不一的人时,我们对那人的尊敬会增加、减少抑或是保持不变?毫无疑问,这种好感和尊敬只会日渐趋少。我们判断一个人时不仅仅会依据自己的直觉,而且也会依据自己的洞察力来做出判断。你是否曾经为一个你不再尊敬的人工作?你是否会在那个岗位上工作很久?当员工和雇主互相都不再尊重对方时,营业额就会毫无保障。
工作的目的性、言行的统一性、员工的成长和发展空间、有效的沟通途径、对别人的尊重都是一个领导者应该注意的问题。当员工能够和领导理念以致部门精神融为一体共存亡的时候,就会有信任和忠诚产生,那时,营业额就不再是一个难题。当领导者和你领导的整个部门都致力于人才潜在能力的挖掘时,你所领导的销售人员就可以发挥他们的潜在能力,从而成为最优秀的员工,营业额也将不再是问题。当你和你所领导的员工能够有很好的沟通时,工作中产生的矛盾和紧张感就会自动消失,有效的协作将更加有利于提高销售盈利。当领导和员工都知道尊重别人善待别人时,人与人之间就会心存感激和报答之情,那么,营业额还会是难题吗?

此时,营业额不再是问题,我认为,营业额无保障只是由于领导不当产生的症状。幸运的是,这些问题可以得到解决,你拥有改变这一切的能力。努力,你就会成为最优秀的领导者。
能做最佳答案吗??

2、求业务员出差管理制度,谢谢!

每天出差坐车要几点开始从当地出发。然后到目的地固定电话报到,杜绝虚假出差,每到一个新的目的地都要报到。每天出差行程要向公司书面汇报,工作结果要书面汇报。等等···

3、销售人员的出差制度应该包括哪些啊

转载
营销出差费用管理制度

出差认定:指出差地点跨越日常办公地点或工作所在以外的省市。

一、 人员能在当天返回的不视为出差。

二、 出差申请程序及管理办法

1、申请出差流程:凡营销中心业务员申请出差均需写一份出差计划交于部门主管处并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及计划出差时间及联系电话,部门以下的人员(不含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审批,部门经理出差由副总或其授权人批。

2、出差返回时,需及时书面汇报本次出差效果、工作完成情况和返回时间等,并办好相关的手续。原则上各片区业务人员应坚守岗位。

3、未接到总部的通知和无特殊原因的情况下,均不得擅自回总部。特殊原因需提供事实、证据。各区域主管以定期的形式回总部汇报工作。否则不予报销此出差的费用,主管人员及财务亦不得审批。

三、 出差报销规定

加强公司业务人员的出差管理,特对出差报销作如下规定:

1、差旅总费用包括:旅途交通费、住宿费及其它公司规定能报销的杂费。

2、旅途交通费包括:各类车票、船票、机票寺交通工具及机场建设费、旅途保险费,必要的行李托运费等均可凭票实报实销。

四、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据实报销。

1、按规定的级别乘坐的火车、汽车、豪华大巴、飞机及夜间到达乘坐的市内计程车(只限一次)及特殊情况需乘坐的(特殊情况 按第七点规定),均须出具统一的票据。

2、以上如确属无法提供统一票据的可出具证明单,呈部门主管确认后方可报销。

3、业务人员出差应扎实提供真实的凭证,如凭证私自涂改和无法辨认的,不予报销。

4、出差人员乘座交通工具标准:

飞机
火车

汽车

轮船

须批准

硬卧

大巴

二等

5、市内交通费,伙食及住宿补贴标准(按以下限额内、按票据实报实销):

职 位

项目

补贴标准(元\天)

北京、广州、天津、重庆、上海、深圳

省会及厦门、泉州、宁波、温州、东莞、珠海、中山、苏州、无锡、常州

其它地区

备注

总部经理级以上

住宿

250

150

120

伙食

40

30

30

市内交通

30

20

20

区 域

主 管

住宿

150

100

80

不适用于设立办事处的人员

伙食

20

20

20

市内交通

15

15

15

业 务

代 表

住宿

80

60

40

伙食

15

15

15

市内交通

15

15

15

到有租房的办事处的区域出差,原则上需到办事处住宿。同性三人以内一同出差,本着节约原则,只许一个标准间住宿费。

五、 员工出差差旅费应据实核报,不得弄虚作假,否则费用不予报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六、 出差费用报销流程

报销人 申请 →部门主管 复核 →会计 审核 →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

1、报销人申请:需将所有的票据整理好,报部门主管审阅。

2、部门主管初核:根据报销申请人所提供的先前备案的出差计划表进行了解、调查。

3、会计审核:会计对出差人员的报销单据的真实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审定。

4、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根据会计审定的报销单据的审批。.出差人员凭总经理审批过的报销单据到出纳领款。

七、本地区驻外人员交通补贴:驻外人员交通费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按票据实报实销,业务人员外出需经区域主管同意,报销时需附外出行车票据后注明往返路址,区域主管应认真做好监控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区域主管及当事人按报销单据金额的十倍处罚。

4、汽车4S店这个行业有那些职位是可以出差的?

出差比较多的就是售前的总经理,售后的站长及总经理。一般到了这个职位都不是算一线的员工。所以出差是在所难免的。你是要天天出差的话。就建议你如果经验达到的,直接去车商总部。做为一个区域经理或者助理。这样是会不定期出差。

5、出差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
文件名称:出差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1.3
制定单位:管理处
机密等级:一般
发行日期:2016/2/24

文件名称 出差管理办法 版次 1.3 发行日期 2016/2/24
文件编号 管理-2-P-034 机密等级 一般 页次 2/11 制定单位
目录
1. 目的 .................................................................. 4
2. 适用范围 .............................................................. 4
3. 权责单位 .............................................................. 4
5. 作业内容 .............................................................. 4
5.1. 出差核决 ........................................................... 4
5.2. 出差申请 ........................................................... 4
5.3. 出差费用报销 ....................................................... 5
5.4. 出差管理 ........................................................... 7
6. 相关文件 .............................................................. 7
7. 流程图 ................................................................ 8
7.1. 出差申请流程 ....................................................... 8
7.2. 出差费用报支申请流程 .............................................. 10
8. 表单 ................................................................. 11
9. 附件 ................................................................. 11
-P12345678
Executed
00013209
2016-02-24
13:34:21
文件名称 出差管理办法 版次 1.3 发行日期 2016/2/24
文件编号 管理-2-P-034 机密等级 一般 页次 3/11 制定单位 管理处
版本历史
文件增修撰写过程
版本 发布日期 主要更改内容 文件作者
1.0 2010/5/20 修改格式 张雅琪
1.1
2011/3/8
修改出差标准
修改其它特职等出差住宿标准及所有职等
膳费标准;
修改出差住宿要求
王惠芳
1.2 2012/8/17
1、出差住宿要求
2、出差餐补报支规定。
3、每季签约宾馆公告时间及路径
沈霞
1.3 2016/2/24
1、修订出差定义。
2、全国出差住宿标准调整。
3、出差住宿要求。
4、大区主管出差申请及住宿报支规范。
沈霞
审核记录
1. 单位内部签核人员
单位 姓名 日期
管理处 潘鸥 经理 2015/6/17
管理处陈远福 副总经理 2015/6/18
管理处施仪昶 副总处长2015/6/18
管理总处李玉生 总处长 2016/2/22
2. 会办、审核单位
单位(总处/处) 日期

文件名称 出差管理办法 版次 1.3 发行日期 2016/2/24
文件编号 管理-2-P-034 机密等级 一般 页次 4/11 制定单位 管理处
1. 目的
为使集团大陆地区各单位员工因公出差之相关事宜均能有所遵循,特制订本方法。
2. 适用范围
集团大陆地区所有员工、台籍干部出差亦应遵照本办法执行。
3. 权责单位
 制订、修订、解释、作废单位
 由人资行政处、管理处、财务处等共同制定,由管理处统一收集、整理成
文档。
 由人资行政处、管理处、财务处等结合相关作业的变化提出建议和修正要
求,由管理处统一修订或作废。
4. 定义
 出差定义
 员工因公务需离开所属单位之固定工作场所一天以上(且距离办公场所100
(含)公里以上,可视为出差),以天为计,以30 天为上限,须在出差地
住宿者。
 因洽公路程较远搭乘飞机者,不管是否当日往返,皆属出差范畴。
 出差类别
 境内出差
指员工赴中国大陆地区之出差。
 境外出差
指员工赴台湾、香港、澳门及其它国家之出差。
5. 作业内容
5.1. 出差核决
体系类别 总部 事业部 生产体系 营销体系 其它
境内出差 处级最高主管 总经理 单位最高主管 单位最高主管 总经理
境外出差 集团总裁
备注:生产体系、营销体系单位最高主管、大区营业主管出差需生产总处、营运总处、事
业部总经理核准
5.2. 出差申请
5.2.1. 员工于出差前须填具<出差申请单>,并注明区间公里数,逐级签核至核决
主管后,送人力部门审查后登录,完成出差申报手续。
5.2.2. 凡出差目的地距办公场所在 100 公里以内,原则不得核销住宿费,如依作
业所需住宿出差地者,由当地最高主管严格把关,审核合理性,并核准后
方可执行。
5.2.3. 同案出差若多人同行,则须每人分别填写<出差申请单>,并于<出差申请单>
上注明全部同行人员;
5.2.4. <出差申请单>不得随意涂改,若有涂改则视为无效。
5.2.5. 出发前行程若有变更,须重新申报,原申请单同时作废,行程中因变更行
程所产生之费用,于报支时需提供重新申报之申请单,行程需延长,需就
其延长部分之行程办理延期申报,前次申报仍有效。
5.2.6. 差旅费用可于出差申请时同时申办。暂支请款需另附相应核决主管核准之<
暂支单>,暂支金额须与<出差申请单>之暂支金额相符。
5.2.7. 出差员工应于出差前觅妥职务代理人。
5.3. 出差费用报销
5.3.1. 费用标准
 员工出差期间之交通及食宿标准上限如附表《境内出差报销标准表》本
地区(省/直辖市/自治区)内出差则依《境内出差报销标准表》上限范
围内,结合当地实际消费水平所制定之报销标准,由单位最高主管核定,
并报备管理处。
 出差至家庭/户籍所在地且当地有房的不得报销住宿费。
 出差期间,住宿所在地之房价因特殊原因而上涨(如当地举行庆典活动
等),致使住宿费用超标,需提报内联单说明原因,经单位最高主管核
准后,可依发票实报实销。
5.3.2. 费用报支要求
 出差员工须于销差后一周内填具<境内(境外)出差费用报支凭证>,呈
核决主管核准后,附<出差申请单>至财务部门办理费用报支,逾期申报
不予受理(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 预支差旅费之员工,需在事项结束后14 天内办理冲款。
5.3.3. 费用报支原则
 员工之宿费应比照附表所列出差地区之标准凭发票据实报销,膳费早、
中、晚分布比例为1:2:2,依当地就餐时间给付。(赴出差目的地,8:30
之前出发申请早餐,12:00 之前出发申请午餐,18:00 之前出发申请晚
餐;自出差目的地返回,12:00 之前返回到本地可申请早餐,12:00 之
后到18:00 之前返回到本地可申请早餐、午餐,18:00 之后返回到本地
可申请早餐、午餐及晚餐);
 除往返日膳费依时间报支外,其余出差日膳费均全额报支;
 出差员工往返乘车或登机,其膳费标准即参照出差地计膳费标准;
 员工当天跨省、直辖市公出者膳费补贴参照出差膳费补贴标准发放全天
餐费;
 员工凡入住签约宾馆,如宾馆提供早餐,无需从膳费中扣除该费用补贴。
 规定内之费用除膳费外,其它费用凭相关正规票证报支,若无法提供有
效票证,则不得予以报销,该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 火车票、汽车票、飞机电子客票行程单遗失后续报销时,以票面金
额的8 折报销;
 如飞机电子客票行程单未丢失,仅登记牌丢失,可全额报销;
 以上两种情况需当事人出差返还后 3 日内以签呈申请,以无据支出
证明单形式报销,单位最高主管核准。签呈需会办至采购部门及人
力部门,个人承担部分由人力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 规定外之费用如交际费,另行依核决权限核准。
 超过规定标准之费用须自行承担。
 出差之各项报销费用中,如薪资或其它差旅费报支中已包含或发给者,
不得重复申领。
 支援人员费用由被支援单位承担(其他事项参照《派驻派任管理办法》)。
 出差至台湾地区,若离开原居住地区至台北公司或宜兰工厂以外地区
者,依台湾地区境内出差报支标准核销费用。
 除上述外,余均不得报支餐费、住宿费及杂项费用。
5.3.4. 出差之交通工具要求
 多点出差须选择最经济路线,交通工具选择应以经济高效为原则,行程
低于600 公里,不得乘坐飞机,火车行程低于6 小时不得乘坐软卧,紧
急事务须事先核准。若无法购得相应乘票,则以向下调整为原则。
 乘坐动车、高铁须依出差核决权限核准后方能乘坐。特职等以上(含)
可乘坐一等座,特职等以下可乘坐二等座,出差人员二人以上同行以职
务高的报销标准为准则;如遇特殊情况提高乘坐等级,需特案呈报单位
主管核准。
 若因公务须从浦东机场往返市区者,不得乘坐磁悬浮列车或直接乘坐出
租车进入市区,违者不予报支此部分费用。
 员工出差,委一等(含)以下人员出租车费,有机打发票地区 15km 为
上限,二线城市无法提供机打发票的地区,定额发票以30 元为上限。
 总部员工出差委一等(含)以下20km 上限,特职等30km 为上限
 若多人同行拼车乘坐出租车,不得叠加,依单人高标准执行。
5.3.5. 出差住宿要求
 若出差目的单位有提供交通、住宿、膳食者,应从其安排,并不得报支
相关费用。
 出差地为工厂的,如未在工厂住宿需有出差地工厂会办内联,说明原因;
 出差住宿首选公司宿舍,若公司宿舍无法入住,则依《境内出差报销标
准》中出差人员职等及地区费用报销标准上限范围内自行寻找入住宾馆
(可优选签约宾馆)。
 管理处每季度、1 月、4 月、7 月、10 月10 日前将各单位签约宾馆情况
公告于集团邮箱公共文件夹中“旺旺公告”专区,以便员工查看;
 同行出差 2 人(含)以上者,除因性别不同,均应以合用房间为原则,合
住房间住房费用以高职等人员住宿标准为上限,委一等(含)以上人员可
不受此限。
 出差员工如因患病或意外事故阻滞,经查属实者仍按日计算旅费。如因
办理私人事务,提前出发或延后返回,其所提供之票据与出差行程日期
不符者,应另提供相关书面说明,经出差核决主管签核后方得依规定报
支公务期间之费用,否则提前及延迟期间之费用则不得报支,并依实际
情况办理请假手续。
 员工境内出差同一地点需达1 个月以上者,为支援,依《派驻派任管理
办法》相关条款办理。
 如由总部统一安排集体至总部培训或会议等,应提前一周发文会办总部
管理处物业管理部及总务管理部,由其统一安排。
 地方会议/培训性质的,发文单位提前一周发文地方,在发文(内联)
中明确此次会议相关住宿人员安排(住宿人员名单、性别、联络方式),
由地方管理课予以统一安排住宿。
 总部人员到地方出差如需分公司管理协助预订宾馆,请提前5 天以邮件
形式(如会议请附内联)通知分公司管理课。
 出差地有公司的签约宾馆时,原则上必须入住签约宾馆,如签约宾馆无
法入住,需及时报备地方管理主管,管理主管核实原因后,方可依《境
内出差报销标准》中出差人员职等及地区费用报销标准上限范围内自行
寻找入住宾馆,不可超出各职等上限,且费用实报实销。
 出差人员按标准入住签约宾馆费用核销,无需会办地方管理,如未入住
签约宾馆,费用核销需会办地方管理,分公司管理依照报备核实情况进
行审核。
5.3.6. 市场稽核专员出差报销标准:
 省会城市、地级市出差必须入住签约宾馆,报销上限为《集团出差报销
标准》委三等标准,如遇宾馆特殊情况不能入住时,及时电话联系工厂
管理确认, 依工厂管理安排执行。
 若出差地无签约宾馆,报销上限为《集团出差报销标准》委三等标
准的8折;
 若出差地为县级城市、报销上限为《集团出差报销标准》委三等标
准的8折;
5.4. 出差管理
5.4.1. 出差员工应与本单位主管保持通讯通畅,并随时报告工作进展,若因个人
原因无法联络以致影响工作,则失去联络之期间以旷职计。
5.4.2. 员工出差至集团所属其它单位期间,工作须依照当地单位作息时间办理,
台籍干部出差台湾地区执行公务期间,须依照台北公司作息时间办理,如
非在台湾地区各事业场所内时,应将其行踪告知台北管理部,以利于各项
事务之联系。
5.4.3. 出差期间行程若发生变更,应事先向主管汇报并在返回后书面呈核。若提
前办妥公务,应即返回,并于<出差申请单>填妥提前返回之日期;若因公
务无法于预定日期返回需要延期,应先以电话向主管报备,并于返回后补
办手续;台籍干部出差返台期间,若因私务无法执行公务时,应于事前向
台北管理部书面办理请假手续(填具《台籍人员休假申请表》)后,传真至
人力资源处依规定呈核。
5.4.4. 出差期间利用工余时间观光、交际所发生之费用不得列入报支,如有违反,
除将所领退赔外,另须视情节轻重,依《奖惩管理办法》惩处。
5.4.5. 员工出差所发生之费用,应逐项据实申报,不得浮报费用(以少报多)、重
复申报或索取报销单据虚报费用,一经查获发生虚伪造假之情况,追缴已
发放之金额依《奖惩管理办法》惩处,若情节重大者,则采取法律途径追
究。
5.4.6. 各级主管应对所属之出差状况加强控管,并严格审核属员出差费用之单据,
若该主管未善尽宣导及审核之责任,则依情节予以惩处。
6. 相关文件

7. 流程图
7.1. 出差申请流程
<出差申报流程>
<总部处级最高主管/地
方单位最高主管>
<申请人> <人力部门> <表单>
(0)
开始
(1)
提报申请
(2 )
部门主管审核
(3)
单位最高主管
审核
(4)
人力部门审核
(5)
依出差单执行
(6)
结束
出差申请单
N
Y
Y
Y
N
N

1 提报申请 申请人
输入/产出
 出差申请单
 申请人提报出差申请
2 部门主管审核 部门主管
输入/产出
 出差申请单
 部门主管审核其出差
合理性
3
单位最高主管
审核
总部处级最高
主管/地方单
位最高主管
输入/产出
 出差申请单
 单位最高主管审核其
出差合理性
4 人力部门审核 人力部门
输入
 出差申请单
 人力部门审查,完成
出差申报手续
5 依出差单执行 申请人  依出差单出差

7.2. 出差费用报支申请流程

编号 程序名称 负责单位 输入/产出 作业说明
1 提报申请 申请人
输入/产出
 境内(境外)出差费
用报支凭证
 申请人提报报支
申请
2
部门主管审

部门主管
输入/产出
 境内(境外)出差费
用报支凭证
 部门主管审核出
差费用合理性
3
单位最高主
管审核
总部处级最高
主管/地方单
位最高主管
输入/产出
 境内(境外)出差费
用报支凭证
 单位最高主管审
核费用合理性
4 费用报支 财务部门
输入
 境内(境外)出差费
用报支凭证
 出差申请单
产出
 境内(境外)出差费
用报支凭证
 财务部门支付出
差费用
8. 表单

 出差申请单(系统表单)
9. 附件
 上海机场巴士主要线路表
 境内出差报销标准表
 境外出差报销标准表

6、主要做汽车销售的公司出纳应该做些什么

出纳员的岗位职责
1、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员按照业务发生顺序每日进行逐笔登记。出纳员定期将公司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公司财务部部长签字后报公司经理审阅。
2、除了供日常零用支付所需限额以外的现金,公司收到的各种汇票、支票等,均需及时存入银行。
3、公司任何人员不得出租、出借公司银行账户。
4、出纳员每周一向公司经理上报“银行存款收付周报表”。
5、财务部人员应加强银行存款余额、收付业务的保密工作,财务部只向公司领导提供银行存款余额情况。
6、公司银行付款由公司经办人员填写“付款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部长、公司经理签字后办理付款,支付支票等必须具备收款单位、经办人的收据。
7、公司收到客户货款入账或汇票无法存入银行等情况,出纳员在最短时间内通知公司经理、销售部经办人员。

二、现金管理
1、公司收入现金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副产品回收以及其它经营收入收取现金时,必须向付款方开具销售发票或收据,如实按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栏次一次性填写,加盖“现金收讫”和“收款人”印章。
2、公司支付现金范围:农副产品收购;公司员工工资、津贴、奖金;个人劳务报酬;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公司结算起点为500元);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其它开支。 出纳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以支票支付,确须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部部长审核、公司经理批准后支付。
3、出纳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坐支现金。因特殊情况确需支出的,事先报公司经理批准后办理。
4、公司库存备用金限额为1000元,出纳员按规定妥善保管,超出部分随时存入开户银行。
5、出纳员从银行提取备用金填写“现金领用单”,经财务部部长、公司经理批准后提取。
6、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公司财务部部长、公司经理签字批准后提取。
7、出纳员不准用不符合公司财务制度的凭证顶库存现金,公司员工不准用公司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8、出纳员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登记现金收付,账目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7、谁有销售人员出差管理制度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责任。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二、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下同):
地区/人员 特区 直辖市 省会城市 省辖市 县级市及以下
总经理 实报实销(含副总经理,下同)
经 理 180 130 120 100 80
其余人员 150 110 100 80 60
(2)伙食补助费:
地区/人员 特区 直辖市 省会城市 省辖市 县级市及以下
总经理 实报实销
经 理 60 40 40 40 40
其余人员 60 40 40 40 40
(3)市内交通费:
地区/人员 特区 直辖市 省会城市 省辖市 县级市及以下
总经理 实报实销
经 理 10 8 5 5 3
其余人员 10 8 5 5 3
(4)交通工具标准:
工具/人员 飞机 火车 轮船 长途汽车 出租车
总经理 普通舱 软卧软座 二等舱 实报 实报
经 理 预申请 硬卧硬座 三等舱 可乘 实报
其余人员 —— 硬卧硬座 三等舱 可乘 预申请
三、报销办法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分管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二)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三)交通费报销办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3、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左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 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 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 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四)通讯费报销办法
除外出学习和驻厂人员外的出差人员,每天补助10元通讯费,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五)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驾驶员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四、补充规定
1、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2、去往集团办事处的人员,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补助费。抵达后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享受伙食补助费,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3、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4、外出学习、驻厂人员,伙食补助每天16元,期间不享受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补助费。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8、求汽车销售公司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薪资。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六、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八 本规则是劳动合同之一部分,聘用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8)汽车销售行业出差管理扩展资料: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汽车,是指《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3730.1)定义的汽车,且在境内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车。

第四条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加快城乡一体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

第五条在境内销售汽车的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完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保证相应的配件供应,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严格遵守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召回等规定,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为经销商提供汽车资源的境内生产企业或接受境内生产企业转让销售环节权益并进行分销的经营者以及从境外进口汽车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是指获得汽车资源并进行销售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售后服务商,是指汽车销售后提供汽车维护、修理等服务活动的经营者。

第七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政策规章,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汽车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制定行业规范,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等服务,开展行业监测和预警分析,加强行业自律。

第二章 销售行为规范

第九条供应商、经销商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得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产品。

第十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所出售的汽车产品质量保证、保修服务及消费者需知悉的其他售后服务政策,出售家用汽车产品的经销商还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信息。

第十二条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或者未经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进口汽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作出提醒和说明,并书面告知向消费者承担相关责任的主体。

未经供应商授权或者授权终止的,经销商不得以供应商授权销售汽车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售后服务商应当向消费者明示售后服务的技术、质量和服务规范。

第十四条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第十五条经销商向消费者销售汽车时,应当核实登记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明,签订销售合同,并如实开具销售发票。

第十六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以下随车凭证和文件,并保证车辆配置表述与实物配置相一致:

(一)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二)使用国产底盘改装汽车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

(三)进口汽车的货物进口证明和进口机动车检验证明等材料;

(四)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者进口汽车产品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

(五)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六)产品保修、维修保养手册;

(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

第十七条经销商、售后服务商销售或者提供配件应当如实标明原厂配件、质量相当配件、再制造件、回用件等,明示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生产日期、适配车型等信息,向消费者销售或者提供原厂配件以外的其他配件时,应当予以提醒和说明。

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配件,应当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销售或者在售后服务经营活动中使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允许办理免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原厂配件,是指汽车生产商提供或认可的,使用汽车生产商品牌或其认可品牌,按照车辆组装零部件规格和产品标准制造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质量相当配件,是指未经汽车生产商认可的,由配件生产商生产的,且性能和质量达到原厂配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再制造件,是指旧汽车零部件经过再制造技术、工艺生产后,性能和质量达到原型新品要求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回用件,是指从报废汽车上拆解或维修车辆上替换的能够继续使用的零部件。

第十八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制度,明确受理消费者投诉的具体部门和人员,并向消费者明示投诉渠道。投诉的受理、转交以及处理情况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的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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