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的小汽车要交增值税和消费税吗
一、汽车消费税:
1、汽车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一般体现在生产端,目的在于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
2、税率: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降低小 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二、汽车增值税: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机动车取得的 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扣税范围的,应自该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认证通过的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扣税凭证。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认证的时间为90天。因此,取得发票抵扣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认证通过,并于申报期内进行 申报,不能提前或滞后,否则将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2、零售汽车企业的消费税如何计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8月13日发布通知,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通知表示,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降低小 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汽车消费税是1994年国家税制改革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它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一般体现在生产端,目的在于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
3、汽车销售卖汽车是否还要交消费税
不管是否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营业税纳税人,对销售或购买汽车从下列规定:
根据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因此,您购买汽车时,支付的款项包括增值税额,即:价税合计数。您虽然不是增值税纳税人,但是增值税直接负担者。
根据现行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消费的纳税环节是生产环节、委托加工环节和进口环节,因此,销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由于消费税属于价内税,您购买汽车不是直接纳税人,但是消费税的间接负担者。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营业税纳税人属于从事应税服务性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因此,销售或购买汽车都不是营业税的纳税人,不需要交纳营业税。
4、汽车销售业上哪些税?税率多少?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
2、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适用税率,这里的适用税指纳税人所在地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大中型工矿企业不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3、教育附加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3%
4、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2%
5、防洪护堤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1%
6、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25%)。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7、印花税
8、车船使用税
9、房产税
10、土地使用税
还有的就不经常发生了
5、中国得汽车增值税是怎么计算得?
机动车销售增值税=购车总价÷1.17×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的部分条例第四条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第五条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车辆购置税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并公布。
第六条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5)销售汽车增值税消费税扩展资料:
一、起征点
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1、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二、税制改革
中国自1979年开始试行增值税,于1984年、1993年和2012年进行了三次重要改革。现行的增值税制度是以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令第1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为基础的。
第一次改革,属于增值税的过渡性阶段。此时的增值税是在产品税的基础上进行的,征税范围较窄,税率档次较多,计算方式复杂,残留产品税的痕迹,属变性增值税。
第二次改革,属增值税的规范阶段。参照国际上通常的做法,结合了大陆的实际情况,扩大了征税范围,减并了税率,又规范了计算方法,开始进入国际通行的规范化行列。
第三次改革,把部分现代服务业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扩大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增值税
6、小汽车销售环节也要征收消费税吗
需要征收消费税。
消费税征收范围包括:
(一)小轿车:是指用于载送人员及其随身物品且座位布置在两轴之间的四轮汽车。
小轿车的征收范围包括微型轿车(气缸容量,即排气量,下同<1000毫升);普通轿车(1000毫升≤气缸容量<2200毫升);高级轿车(气缸容量≥2200毫升)及赛车。
(二)越野车:是指四轮驱动、具有高通过性的车辆。
越野车的征收范围包括轻型越野车(气缸容量<2400毫升);高级越野车(气缸容量≥2400毫升)及赛车。
(三)小客车,又称旅行车:是指具有长方箱形车厢、车身长度大于3.5米、小于7米的、乘客座位(不含驾驶员座位)在22座以下的车辆。
小客车的征收范围包括微型客车(气缸容量<2000毫升)、中型客车(气缸容量≥2000毫升)。
用上述应税车辆的底盘组装、改装、改制的各种货车、特种用车(如急救车、抢修车)等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6)销售汽车增值税消费税扩展资料:
汽车销售过程:
1、客户开发。在销售流程的潜在客户开发步骤中,最重要的是通过了解潜在客户的购买需求来开始和他建立一种良好的关系。只有当销售人员确认关系建立后,才能对该潜在客户进行邀约。
2、接待。为客户树立一个正面的第一印象。由于客户通常预先对购车经历抱有负面的想法,因此殷勤有礼的专业人员的接待将会消除客户的负面情绪,为购买经历设定一种愉快和满意的基调。
3、咨询。重点是建立客户对销售人员及经销商的信心。对销售人员的信赖会使客户感到放松,并畅所欲言地说出他的需求,这是销售人员和经销商在咨询步骤通过建立客户信任所能获得的最重要利益。
7、汽车销售发票增值税和购置税有区别吗
1、征收范围不同
车辆购置税只对购买使用机动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和专用运输机械)的纳税人征税,对购买不使用、在销售过程中的车辆不征税。
车辆购置税是一户纳税人一辆车、一个档案,一次性缴纳税款,随使用到车辆报废,纳税人随车辆的转卖、过户、转移而发生变更、转移。
2、征税的税率不同
车辆购置税只使用单一税率,不管纳税人购买的是汽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还是专用运输机械都使用同一税率,而增值税、消费税等等都存在多档税率。
车辆购置税虽是价外税但不能抵扣,是在消费的最后环节征收的一种直接税,不存在着抵扣,也没有地方进行抵扣。而增值税是可以抵扣的。
3、征收对象不同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没有固定的征税对象,税务机关不知道谁需要购买车辆,也没有谁在购买车辆前事先向税务机关申报,所以很难提前预测征税对象,预测征税金额; 而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等都是预先有纳税对象存在,他们要生产、要发展壮大就必然要产生纳税, 是可以预测的。
车辆购置税是以买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上的型号、配置多少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同一车型配置高就多收税,配置低就少收税。而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等都是以纳税人单位的财务经营情况报表为计税依据征收的。
参考资料:
网络-增值税
网络-车辆购置税
8、消费税,增值税,汽车购置税问题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
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
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汽车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现行汽车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汽车购置税是指购买汽车时所要交纳的税,购置税额是征收汽车售价(不含税价)的10%,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税率为10%,除汽车外,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也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9、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处理
(1)①交款提货方式销售的汽车30辆,由于已经全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按照450万确认为销售收入,企业按照430万为销售收入计算有误,因此计算的增值税、消费税有误。
②销售给特约经销商的汽车50辆,销售折扣不能冲减销售额,以全部销售额作为销售收入,因此计算的增值税、消费税有误。
③销售给本企业职工的汽车,按照成本价格计算税金,价格属于是明显偏低,应该核定计税依据,由于没有同类销售价格,应该采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的,企业按照成本价格50万计算收入有误,所以计算出的增值税、消费税有误。
④销售使用过的汽车,因为售价高于原值,应该按照4%减半征收增值税,企业没有计算有误。
⑤企业购进机械设备,属于是固定资产,对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企业申报抵扣了进项税额3.4万元有误。
⑥对于装卸费、保险费用不得作为运费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企业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有误。
⑦对于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支付的运费也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企业没有计算,进项税额的计算有误。
⑧对于发生的原材料的损失中的运费的进项税额计算有误,应该是2.79/0.93×7%,企业将属于运费的进项税额按照原材料的税率计算进项税额转出,计算有误。
(2)2005年12月应缴纳的增值税=450×17%+102+5×10×(1+8%)÷(1-8%)×17%-[102+20×7%+1.2+2×7%-(35-2.79)×17%-2.79÷(1-7%)×7%]+65.52÷(1+4%)×4%×50%=90.68(万元)
应补缴增值税=90.68-78.95=11.73(万元)
(3)2005年12月应缴纳的消费税=450×8%+600×8%+5×10×(1+8%)÷(1-8%)×8%=88.70(万元)
应补缴消费税=88.70-85.44=3.26(万元)
(4)偷税数额=11.73+3.26=14.99(万元),大于10万元。
偷税比例=14.99÷(90.68+88.70)×100%=8.36%,小于10%。
该企业偷税比例在没有达到10%以上,没有构成犯罪。应该属于是偷税行为,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10、1、销售汽车去的销售收入(含税)9360万。这里的含税指的是增值税?不含消费税吗?消费税是另外出的吗?
1.9360万含税价指含的是增值税。增值税是价外税,要是包含都要单说“含税”。消费税是“价内税”,应纳消费税的产品价格里都包含消费税,一般就不单说“含税”了。
2.消费税只针对奢瓷品或者普遍应用的特定产品征收,如:烟、酒、化妆品等。你的小汽车也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大部分只在进口环节或者出厂环节征收,零售环节不交。你公司不需要交。
3.你的小汽车的消费税应该是汽车厂家交,或者进口商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