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什么东西不征消费税
1、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2、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
2006年3月21日,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对消费税的税目、税率进行调整。这次调整新增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并对部分税目的税率进行了调整。
3、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一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2、销售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
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规定: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销售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应按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3、汽车销售公司销售小轿车缴纳消费税吗?
除超豪华小轿车外,汽车销售公司销售小轿车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根据《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二条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为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纳税人。
第三条 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零售环节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下同)×零售环节税率。
国内汽车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税率按照生产环节税率和零售环节税率加总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生产环节税率+零售环节税率)。
(3)销售自产小汽车征不征收消费税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规定:
第十二条 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第十四条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4、小汽车的消费税征收范围是什么?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附件《消费税新增和调整税目征收范围注释》规定:“七、小汽车
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乘用车,和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至23座(含23座)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
用排气量小于1.5升(含)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乘用车征收范围。用排气量大于1.5升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或用中轻型商用客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收范围。
含驾驶员人数(额定载客)为区间值的(如8~10人;17~26人)小汽车,按其区间值下限人数确定征收范围。
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规定:“一、“小汽车”税目下增设“超豪华小汽车”子税目。征收范围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即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税目中的超豪华小汽车。
......
四、上述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
5、外购小汽车征收消费税吗
如果外购是进口的情况下,小汽车才征收消费税~
6、1.4S店销售小汽车是否缴纳消费税?
小汽车消费税,一般是在生产环节征收,由生产者在移送销售时缴纳。4S店销售小汽车,一般是不需要缴纳消费税的。
但是,从2016年开始,国家在“小汽车”税目下增设“超豪华小汽车”子税目,开始对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所以,4S店销售销售价(不含增值税)超过130万元的超豪华小汽车,是需要缴纳消费税的。
7、企业购进什么类型的小汽车不征消费税?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税法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税法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法缴纳消费税。
因此,消费税由销售方缴纳,购买方无需价外另行缴纳消费税。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消费税的小汽车包括: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
8、小汽车消费税
1-消费税是生产环节征收的,所以是生产厂商去交
2-购进的固定资产是可以抵扣,但是应该固定资产可以抵扣是有限制的,主要是指应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比如生产设备,小汽车不是生产上的,不可以抵扣
3-中型商务车征不征要看大小,要是MPV肯定要交,要是个中巴那就不征收。汽车征不征消费税关键是看是不是属于消费税应税项目。具体标准:如果车长7米以内(不含7米)包括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至23座(含23座)的中轻型商用客车,应缴纳5%的消费税。
4-消费税中除了金银首饰是零售环节中征收其他的一律是生产环节征收,另外征不征消费税要看他属不属于消费税税目,你可以去网上查。
如有不明白的可以继续问
9、销售小汽车是增值税征收范围吗? 谢谢
是的
需要征收增值税的。
销售,加工,修理修配是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10、企业购进什么类型的小汽车不征消费税?
消费税实行列举征收 不列入目录的小汽车不征收消费税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2.中轻型商用客车
为征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