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纳税人 卖公司的旧车给个人 开普通发票 选多少税率啊?
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也就是说,如果大货车属于2009年1月1日以后购买(或 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则按照17%计算销项税额;至于轿车,按照上述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小汽车,如何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
“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2)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本数)。
3、请问、营改增后、汽车销售的税率是多少、一般纳税人和效果你一样吗?
汽车销售与营改增没有关系,他原来就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他的税率分两种一是17%,二是3%。一般纳税人销售汽车的税率是17%;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是3%,都是缴纳增值税。
4、企业出售二手车增值税如何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二手车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这份公告指出:经批准允许从事二_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有关规定,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销售货物的行为,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
5、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现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问过税务局说开3%的普票,减按2%征收,那我买了普票
税率在开票软件中是可以选择3%的
无需税局授权,如果开不出再找管员
固定资产按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填表时:
1、填写附表一第十一栏(3%)。
2、填写主表第23栏(减征的1%)。
3、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里面选-01129924(已使用固定资产减征增值税)
6、销售轿车一般纳税人可以开税率6%的服务类专用发票吗?
1.如果确实提供了相关服务,可以。如果是销售轿车却提供服务发票,不可以。
2.长期需要开具服务类发票,请增加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并在税务局增加相关的税种核定。
3.货物销售不适用服务类发票。企业在税务局登记的时候,已经采集并核定了相关信息。开具6%税率服务发票,较容易引起税务系统的警示,招致调查。届时涉及补税和滞纳金,以及罚款。
7、公司销售二手车税率及账务处理怎么做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二手车。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二手车,购进或自制时,根据文件规定,允许抵扣进项税金的,应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购进或自制时,根据文件规定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金的,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额等于含税销售额除以(1+4%)。“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3〕37号)的规定,销售的二手车是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以后购进或自制的,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在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值得注意的是,财税〔2013〕37号文件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销售2013年8月1日后购进的所有自用机动车,都要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二手车,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需要注意以下三方面:一是二手车销售额等于含税销售额除以(1+3%)。二是个体工商户二手车销售额应该并入当月应纳增值税销售收入总额,与起征点相比,确定是否应纳增值税。三是2013年8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二手车销售额并入当期应纳增值税销售收入总额后确定是否应缴纳增值税。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规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
蒋车卖出去怎么处理
借:库存现金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旧车
8、一般纳税人税率是多少?
一般纳税人的征收税率有3%、%、6%、9%、10% 、13%。详情如下:
一、允许适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税的一般纳税人:
1、征收率3% :一般纳税人发生按规定适用或者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特定应税行为,但适用5%征收率的除外。
2、征收率5% :销售不动产,符合条件的经营租赁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转让营改增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符合条件的不动产融资租赁,选择差额纳税的劳务派遣、安全保护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3、征收率5%减按1.5% :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4、征收率3%减按2% :纳税人销售旧货,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二、一般纳税人:
1、税率13%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 ,销售劳务。
2、税率9%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
1、9%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
2、10%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四、一般纳税人从事营改增项目:
1、税率 13% :现代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2、税率 9% :交通运输服务: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含航天运输服务)和管道服务、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邮政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建筑服务: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 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所有权;现代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3、税率6% :电信服务: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上;现代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其他现代服务;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其他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转让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
9、一般纳税人的基本税率是多少?
一般纳税人的基本税率为16%;抵扣以后基本保持在3%左右。
(9)汽车销售公司一般纳税人税率扩展资料
纳税人的分类:
生产型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50万元人民币;
批发、零售等非生产型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80万元人民币。
小规模纳税人
年销售额达不到前述标准的为小规模纳税人,此外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以及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也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在达到标准后经申请被批准后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
对小规模纳税人实现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其进项税不允许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增值税税率为3%。
一般纳税人
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达到标准的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此外对于生产型纳税人如果会计核算健全的,这一标准可以放宽至30万元人民币,但对非生产型商贸企业无论其会计核算健全是否健全均要达到标准才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另外,由于自1999年起国家强制推广税控加油机,并禁止非税控加油机的生产和销售,所以国家税务总局2001年12月3日发布国税函[2001]882号《关于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的通知》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将所有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而无论其规模是否达到标准和会计核算是否健全。
已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如无下列行为,即使某一年度的应税销售额达不到标准通常也不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
参考资料
一般纳税人-网络
10、公司销售自用的小汽车给私人,增值税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8号令)第十五条规定,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文件规定:
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中“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修改为“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10)汽车销售公司一般纳税人税率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第十六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第十七条 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