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不得越级打小报告、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书写文字报告交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二、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
三、上班不得迟到、早退、矿工;上岗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
四、员工上钟实行轮牌制,不得抢牌、挑牌、跳牌;更不准拒客、挑客;
五、员工上钟操作必须按照技术流程完成,不得偷工减料;
六、工作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1分钟,卫生实行区域包干制,必须做到整洁清爽;
七、认真听取每为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盗公司财物者交于公安部门处理
八、本公司不享受任何险种;
九、员工服务态度:
1、热情接待每为客户(您好!欢迎光临!请~!)。作好积极、主动、热诚、微笑的服务;
2、了解各产品的性能,向客户合理的介绍;(工作中---不 好意思!请稍等!对不起!走路轻、说话轻)
3、工作后---对本次服务是否满意?麻烦您对我们的服务多提宝贵意见!跟单!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十、员工奖罚规定:
1、全勤奖励60元,迟到、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旷工一天扣罚120元,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 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病假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前三天扣除当日工资的30%,之后每天扣除当日的工资;
2、每三个月进行评选优秀员工,奖励200元;(条件:必须全勤员工、业绩名列前三位者、无客户投诉者、无拒客者;)客户投诉将取消本次上钟业绩,拒客一次扣罚30元;
3、卫生区域不清洁扣罚5元/次,工作完毕后未整 理干净者扣罚5元/次;
4、上岗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违者扣罚10元/次;上钟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1分钟,违者扣罚5元/次;
5、必须服从分配、服从管理,违者扣罚30/次;私下使用本公司电脑者扣罚50/次;
6、透露公司机密(产品原价、客户档案、工资待遇)查明属实将扣除当月工资的60%;
十一、入职条件:
1、填写员工入职表,按入职须知执行规定;
2、甲乙双方签定劳务合同书,合同期最少为一年;
3、合同期间必须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
4、员工入职后前三个月将不定业绩任务,之后将按公司所定业绩任务完成业绩;
十二、辞职条件:
1、员工合同期满后方可离职,离职将发放所有工资与归还培训费和物杂费;合同期满后如继续续约者将当次奖励100元,并在原有底薪上加30工资;
2、未满合同期如需离职者必须提前3个月提呈辞职报告,书写详细理由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只发放工资,培训费和物杂费将予以扣除而作为违约金;
3、未满3个月而要离职者只发放工资的40%,其余部分与物杂费、培训费作为违约金而予以扣除;
十三、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 :
1、连续矿工3次/月;
2、拒客5次/月;
3、泄露本公司机密3次/月;
4、偷盗本公司财物者;
十四、员工离职、辞退后在两年内不得向外透露本公司商业机密,如对本公司造成不良后果责任将由对方负责,并向有关单位提起诉讼!
公司宗旨:敏锐观察和自我创新,以时尚品质、温馨、潮流为产品风格,以信誉、创新、完美经营为理念,以包装精美、质量上乘、价格合理、服务优质、信誉良好为追求目标!
员 工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一、工作时间:08:30—21:00 ; 09:30—22:00 ;
二、包食宿:中饭(11:30);晚饭(17:30);
三、薪金标准;底薪+提成 ;
四、录用期:a:月基本工资=底薪300元
b:月基本工资=底薪500元
c:月基本工资=底薪800元;
3、技术等级工资发放标准:
五、其它奖罚按相应的规章制度办理,1—30日为计算月,每月15日为上月薪金发放日,若半年以上连续完成所定任务,无重大违纪者,年终奖金1000元;
六、重大违纪如下:
1、旷工、擅离职守;
2、拒客、与客户发生摩擦,遭客户投诉;
3、透露公司机密、不服从管理、分配;
4、偷盗公司财物、损害公司利益;
5、员工之间相互挑拨离间、相互吵闹;
岗位职责
1. 维持店内良好的销售业绩;
2. 严格控制店内的损耗;
3. 维持店内整齐生动的陈列;
4. 合理控制人事成本,保持员工工作的高效率;
5. 维持商场良好的顾客服务;
6. 加强防火、防盗、防工伤、安全保卫的工作;
7. 审核店内预算和店内支出。
主要工作:
1. 全面负责门店管理及运作;
2. 制订门店销售、毛利计划,并指导落实;
3. 传达并执行营运部的工作计划;
4. 负责与地区总部及其他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5. 负责门店各部门管理人员的选拨和考评;
6. 指导各部门的业务工作,努力提高销售、服务业绩;
7. 倡导并督促实行“顾客第一、服务第一”的经营观念,营造热情、礼貌、整洁、舒适的购物环境;
8. 严格控制损耗率、人事成本、营运成本,树立“低成本”的经营观念;
9. 进行库存管理,保证充足的货品、准确的存货及订单的及时发放;
10. 督促门店的促销活动;
11. 保障营运安全,严格清洁、防火、防盗的日常管理和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
12. 负责全店人员的培训;
13. 授权值班经理处理店内事务;
14. 负责店内其他日常事务。
辅助工作:
1. 指导其它门店人员的在职培训;
2. 协助总部有关公共事务的处理;
3. 向总公司反馈有关营运的信息。
我心和你心
2、汽车4s店管理制度
4S店的管理制度是很完善的,也是很繁琐的
你具体想要了解4S店哪个部门的管理制度
每个部门都有独立的管理制度
整个店也有整套的管理制度
3、新车销售管理办法对汽车销售有什么影响
更多购车渠道
在销售管理办法中,除了要求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严格遵循“三包”、召回等规定外,明确表示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并“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
最显著的变化就是未来4S店为主的卖车模式将会被打破。
以后,既可以出现一店出售多个品牌的汽车大卖场、汽车超市;也有可能未来在苏宁这种实体店面里,越来越多离你很近的消费场所内,都可以轻松去实现买车。
2.买车的店未必能修车
办法明确要求供应商,即主机厂,不得要求经销商同时具备销售、售后服务等功能。
也就是说,未来你买车的很多店不再是4S店,兼具所有的功能。可能它只卖车,但是维修、金融等各种服务都需要在其他地方去完成。
4、汽车4S店市场部业务管理制度?
汽车4S店市场部职责是:
通过调研,提出各区域开拓战略,供销售部、售后部等业务部门借鉴,来进行产品(或服务)市场开拓。负责4S店市场拓展这一块。
(4)汽车销售人员管理制度扩展资料:
有的4S店可能规划得很清晰,市场部和销售部分得很清楚,市场部下设了很细分的工作职位,比方说有市场总监,市场经理,市场调研,市场策划等等,甚至还有公关人员。在这个时候,销售部的销售总监就是带兵的将军,市场部门则充当军师的智能。
当然无论怎么区分,市场和销售都是不可分割并且相互依赖生存的,二者缺一不可。市场部是传达4S店总全命令的战略支持者,既充当联结纽带又是提供销售部门冲锋陷阵需要火力的军需部门,销售部则是命令的执行者。
如果一个4S店只设销售职能,那么他的新车销售就有可能会脱离了市场。长远的销售策略没有,打到哪里算哪里;4S店的品牌无法建立,区域市场可能开发得一塌糊涂,尽管短期的利益会有所得,但是从长远的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不可取的。同理所得,市场部也不能脱离销售而存在。
5、汽车销售行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国家和地方政府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公司财产,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东昌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2
第三章 安全教育制度 9
第四章 安全检查制度 13
第五章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0
第六章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25
第七章 公司区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27
第八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29
第九章 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31
第十章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34
第十一章 值班制度 39
第十二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制度 41
第十三章 仓库防火安全制度 44
第十四章 禁烟管理制度 49
第十五章 抗灾救灾管理制度 51
第十六章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54
第十七章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62
第十八章 附则
6、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新规有什么好处
1.更多购车渠道
在销售管理办法中,除了要求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严格遵循“三包”、召回等规定外,明确表示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并“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
最显著的变化就是未来4S店为主的卖车模式将会被打破。
以后,既可以出现一店出售多个品牌的汽车大卖场、汽车超市;也有可能未来在苏宁这种实体店面里,越来越多离你很近的消费场所内,都可以轻松去实现买车。
2.买车的店未必能修车
办法明确要求供应商,即主机厂,不得要求经销商同时具备销售、售后服务等功能。
也就是说,未来你买车的很多店不再是4S店,兼具所有的功能。可能它只卖车,但是维修、金融等各种服务都需要在其他地方去完成。
3.消费者需要明确车辆责任归属
不同于以往的品牌授权制度,在第十二条中明确规定,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或者未经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进口汽车”时,只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作出提醒和说明”,并“书面告知向消费者承担相关责任的主体”。
此外,“未经授权或授权终止的,经销商不得以供应商授权销售汽车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这就要求消费者者在购车时一定要检查经销商的各种资质,比如它是否为某品牌、某车型的授权经销商。授权经销商的产品三包、质量、服务等问题的解决可以通过向厂家投诉去需求解决,而未获得授权的经销商,这些问题将由经销商自己来承担。
消费者需要明确车辆的责任归属,以及遇到问题向谁去追责。
4.经销商不能绑定销售保险、金融、配件等
新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其实,这个并非是新规定,但是很多消费者仍然对此缺乏了解,遇到经销商绑定销售保险、金融,救援、增加配件等行为,从而给消费者带来购车成本增加、或者优惠无法兑现等问题时,都可以向工商部门进行反应和求助。
5.经销商不得随意加价销售
新版《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中还明确提出,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6.售后服务内容、配件、价格更透明
新的办法中规定,经销商、售后服务商如实标明配件信息,明示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生产日期、适配车型等信息;明示收费标准、售后服务技术政策、“三包”信息等,甚至还需要明确告知你保养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等。对于售后服务的要求更加透明化。
7、汽车4S店(零售,集团客户)客户管理制度
其实建立起来管理制度容易,难的是按照好不容易制定起来的制度办事!大多该行业的管理制度也都相差不大!不过在日常的工作管理上,我还是推荐你使用一些新颖的管理方式,例如每天要做的工作日志,每周的周报汇总等,这些可以采用新的方式,例如管理软件来完成!
excel 是大家基本都要用的,但是他在关系管理上做不好!建议你使用下 Milogs工作日志软件,非常简单灵活地管理日程工作,包括什么安排、项目、任务、客户、联系人、文档,并且还能管理他们之间的多种关联。还可以由你自己定义这些软件的性质,经过您自己定义界面后,可以适用于数十个行业、职业,成为工作日志软件、客户管理软件、项目管理软件、日程安排软件、联系人人脉管理软件等等,这个就看你的具体需求了!
如果是个人使用,建议你就用个人的免费版本就好了,如果是团队的话,还有个Milogs周报汇总管理软件,是专门用来供管理人员来查看、汇总、统计下属员工的工作日志的软件,能够适用于不同行业和职务人员的要求。当然也可以由你自己定义这些软件的性质,例如定义为团队工作日志软件、团队客户管理软件、团队销售管理、团队项目管理软件、团队日程安排软件、团队联系人(人脉)管理软件。
另外还有 milogs 网络版本的可以使用,可同时实现 Milogs 工作日志软件和周报汇总管理软件的所有功能,不需要安装客户软件,只要能看网页就可以使用!可根据公司的人事结构进行实际用户配置和权限配置!
使用起来更加简单方便,普通员工只要电脑上有浏览器即可随时记录工作日志,管理人员也可以实时的掌握和审批各员工的工作情况!比起单机版的信息更新更加及时!管理起来更加统一化,还可以在内部进行即时信息交流。
这些都可以免费使用,强烈建议你去试试!从开始就一定要把握好以后的工作方式!这样才能真正完成工作制度!
8、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有什么好
1、经销商不得加价售车
提车必须交付合格证
7月1日起,由商务部发布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新《办法》将取代2005年发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对汽车销售服务行业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其中,对于汽车销售加价、提供三包凭证、明示配件来源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
2、经销商不得强制搭售保险
据介绍,新《办法》明确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经销商向消费者交付新车时,包括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使用国产底盘改装汽车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进口汽车的货物进口证明和进口机动车检验证明等材料、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者进口汽车产品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等都必须同时交付。
此外,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经销商对消费者提供的配件必须标明原厂配件、质量相当配件、再制造件、回用件等,明示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生产日期、适配车型等信息,向消费者销售或者提供原厂配件以外的其他配件时,应当予以提醒和说明。今后,当消费者在汽车进行修理、保养中遇到配件来源不明确的现象时,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3、经销商可同时经营多个品牌
据了解,新《办法》还对供应商(如汽车主机厂、进口汽车销售公司)等做出明确规定。对于供应商,今后将不得限制经销商经营其他供应商商品;为其他供应商的汽车提供配件及其他售后服务。也就是说,今后经销商可经营多个品牌授权的汽车产品,而不会被强制仅销售某一个品牌的车型。
新《办法》还规定,供应商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停产或者停止销售的车型,并保证其后至少10年的配件供应以及相应的售后服务。此外,今后,在没有实际订单的情况下,供应商强制想经销商搭售、捆绑热销与滞销车型行为将属于违规。除双方合同另有约定外,供应商在经销商获得授权销售区域内不得向消费者直接销售汽车。
新《办法》打破了品牌授权销售单一体制,销售汽车不再以获得品牌授权为前提,实行授权销售与非授权销售并行。突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把供应商、经销商作为承担售后服务责任的双主体,要求经销商明示服务内容和价格,善尽重要事项提醒义务,并要求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制度。新《办法》禁止供应商实施单方确定销售目标、搭售商品、限制多品牌经营及转售等行为,也禁止经销商冒用供应商授权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