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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使用过的小汽车1辆

发布时间:2020-11-14 17:48:31

1、某汽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7月,该公司发生如下业务:(1)销售自产小汽车50辆,取得汽车含增值税

我局的税务更低,可以找我联系,找户名就可。增值 销售 运输 普通

2、求教:1、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本厂自用1年的小轿车一辆,取得含税收入120000元,发生销货运费1000元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本厂自用1年的小轿车一辆,取得含税收入120000元,发生销货运费1000元,取得了运输发票。请问:此运费能否抵扣进项税额;销售小轿车取得的收入能否计入销项税额。【(1)此运费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2)销售小轿车的收入不能按17%计算销项税额,因为:纳税人自用小轿车在购入时是不准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销售时,只能以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即按4%减半征收】
又或: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让本厂于09年3月购入的小型设备一台,从购买方取得支票8000元(含税),发生转让运费500元。请问:此运费能否抵扣进项税额;转让设备取得的收入能否计入销项税额。【此运费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转让收入能计入销售收入按17%计算销项税额。因为:此设备为2009年1月1日后购进,购进时已进行过抵扣,销售时,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同时,相关运费也可以计算抵扣增值税】
2、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上月向农民收购的小米因保管不善霉烂,损失账面成本4536元(含运费186元)。小米的进项税额转出额应该怎样计算?(答案为:进项税额转出=(4536-186)/(1-13%)*13%+186/(1-7%)*7%),小米那部分为何要还原成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因为:购进农产品抵扣增值税是计算抵扣,即进项税额=以购进价格*13%;答案中“(4536-186)”为小米购进价格减除13%进项税额后的金额,故需还原为购进全价,进而计算管理不善霉烂部分进项税额转出部分增值税额】
祝您学习愉快!
针对补充提问回复如下:
关于小米保管不善,损失账面成本的疑问。
假设: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材料117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是说,材料价值1000元,增值税170元,该纳税人共支付了1170元。那抵扣过进项税后,该材料的账面成本应该是多少?是1170-170=1000?还是1000-170=830?
【一、您对原题的理解不准确。题中,霉烂损失的小米是“向农民收购的小米”。如果霉烂损失的小米是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的小米,您的理解是正解的(假设: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材料117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是说,材料价值1000元,增值税170元,该纳税人共支付了1170元)。二、如果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小米后的损失,该成本是1170-170=1000(元);如果是从农业生产者直接购买,其成本是1000-130=870(元)。本题中是第二种。三、从农业生产者直接购进的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是计算扣除的,扣除率为13%;这与符合条件的运费支出的计算方法是一致的,只是计算时的扣除率7%与13%的区别。】

3、销售2013年2月购进的小汽车1辆,取得销售收入10300元

销售2013年2月购进的小汽车1辆,取得销售收入10300元,在计算增值税销售税专额中,没有加上10300÷(属1+3%)×2%的销项税额,是因为10300÷(1+3%)×2%是购进时没有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处置时计算方法,享受按3%征收率计算按2%缴纳的优惠政策,计算出来的是应缴纳增值税,3%是征收率,不是税率,如果是10300÷(1+17%)×17%,计算出来的就是销项税额。

4、5月提供广告服务,取得含税80万元;销售使用8年的小汽车1辆,含税收入5.2万元。计算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

答: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广告服务,应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增值税应该缴纳23300.97元,消费税应为价税合计,所以80*0.03=24000元,销售车辆增值税1415.56元。

5、将1辆自产A牌小轿车移送给本厂集体福利部门使用,需要交纳增值税吗?

视同销售,要交增值税。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内
借:应付职工薪酬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应付职工薪酬处,“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相关收入的确认、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

6、将商品车(小汽车)1辆转为自用采购成本15万,市价20万,会计分录

纳税人copy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借:固定资产 175500
贷:库存商品1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5500

7、某汽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5月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值小轿车200辆,不含税单

取得的运费收入copy为价外费用,销售200辆汽车销项增值税:(12+0.5/1.17)*200*17%=422.53万元
将自产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销项增值税:12*17%=2.04万元
增值税进项:51+15*7%=52.05万元
本月应缴增值税=422.53+2.04-52.05=372.52万元
应缴消费税:(12+0.5/1.17)*200*5%+12*5%=124.87万元
应缴增值税、消费税合计:372.52+124.87=497.39万元
故选D

8、新准则下, (1)某企业购置自用小汽车一辆,做分录时,相应的增值税

现在企业购进小汽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其他业务收入缴纳的城市建设维护税,应当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营改增以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变为“税金及附加”,核算范围更大)。

9、求指教:1,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本厂自用1年的小轿车一辆,取得含税收入120000元,发生销货运费1000元

由于一般纳税人销售本厂自用的小轿车应采取4%征收率减半征收的办法计算增值税,所以销售自用轿车发生的运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根据第十条(四)和(五)可知上述运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增值税=20000/(1+4%)*4%*50%=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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