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汽车销售 > 购入汽车用于销售

购入汽车用于销售

发布时间:2020-11-30 03:19:31

1、汽车销售公司购进汽车,会计分录如何设置

借:库存商品——汽车 金额为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金额为增值税税款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金额为发票上的价税合计

2、请问为什么购进库存商品被领用于各部门办公使用做帐和购进小汽车用于销售部门使用做帐不一样

我觉得你的会计处理是错误的,电话机你可以采购的时候一次性记入管理费用-办公费,或者记入低值易耗品,领用的时候根据领用部门记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而不应该记入固定资产,因为价值低容易被耗用,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即使你记入固定资产也不用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是购入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或者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改变了其用途。这里的货物指的是库存商品,半成品,材料,工程物资等不应是固定资产

3、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汽车销售企业,其中有一辆购入车辆成为了公司的固定资产

首先贵公司销售的汽车是自产的还是外购的,
其次看这辆车应该以市场销售价格作为贵公司的固定资产金额,并且这辆车是要缴税的。用于生产经营的车辆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4、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汽车销售企业,其中有一辆购入车辆成为了公司的固定资产

?

5、公司购入固定资产汽车一辆,其中的增值税可以用来抵扣吗?

可以用来抵扣根据(财税〔2013〕106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2013年8月1日起,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6、公司购买汽车,不是用来贸易销售而是用来自己用,如果卖汽车的开给我们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能抵扣吗

自己用的汽车,属于固定资产,是不能够抵扣的。
增值税是对流转过程中的增值额征收的,而固定资产,已不再参与流转,即不再产生销项税额,所以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也可以说,固定资产已形成了最终消费。

增值税抵扣:应交的税费=销项税-进项税。
抵扣的项目允许其抵扣额不是在税前的利润中减掉,理解这个问题,你得明白什么是增值税.我国从1994年税制进行改革,实行增值税体制.企业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都要按着一定的税率交纳税款,有17%的,有13%的,有6%的等等,这就是增值税的销项税,然而你购进货物时,对方也会给你出具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你是必须一般纳税人),这个发票上所标的销项税就是你可以抵扣当期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的进项税额,销项税减进项税就等于你当期应交的增值税. 这就是抵扣. 增值税是价外税.

7、购进汽车,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购进汽车,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2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2013年8月1日以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7)购入汽车用于销售扩展资料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

范围

准予抵扣

根据税法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当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和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从销货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2、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所支付给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款,取得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按10%抵扣进项税额。

3、购进中国粮食购销企业的免税粮食,可以按取得的普通发票金额按10%抵扣进项税额。

4、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按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和基金金额按7%抵扣进项税额。

5、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有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6、企业购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可凭借购货所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不得抵扣

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没有按照规定取得并且保存增值税抵扣凭证或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计其它有关事项的;2、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专用发票:

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一) 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所谓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二)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三) 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额或应税劳务。

所谓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是指企业内部设置的供职工使用的食堂、浴室、理发室、宿舍、幼儿园等福利设施及其设备、物品等或者以福利、奖励、津贴等形式发给职工个人的物品。

(四)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五)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所谓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以外的损失,包括:

1、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

2、其它非正常损失。

8、购入一辆小汽车自用,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价款80万元,增值税税额13.6万元。

如果是企业购入车辆自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填写的是企业的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内,且企容业是一般纳税人,应当向销售商索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企业凭抵扣联进行认证抵扣进项税额。
如果购买车辆的不是一般纳税人,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

9、汽车销售常用会计分录如何做

汽车销售常用会计分录如果给你公司开发票后你公司随即支付维修费的话 借:管理费用-维修费等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如果没有支付款项,待以后支付的话 借:管理费用-维修费等 贷:其他应付款 一、整车采购及销售 1、采购汽车,向厂家预付车款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收到采购发票,支付余款 借:商品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预付账款 3、商品入库 借:库存商品 贷:商品采购 4、销售汽车 (1)收到客户预收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预收车款 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代收客户验车费和购置税及保险费) (2)开具机动车发票 借:预收账款——预收车款(客户) 贷:产品销售收入——汽车销售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代客户缴纳保险费和购置税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 贷:现金 (4)代客户付保险费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 贷:银行存款 5、结转销售成本 借:产品销售成本——汽车销售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汽车装饰销售 (1)开具增值税发票 借:现金 贷:产品销售收入——汽车装饰品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结转汽车装饰品成本 借:产品销售成本——汽车装饰品成本 贷:库存商品 三、配件销售 1、配件购入 借:商品采购——配件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2、配件入库 借:库存商品 贷:商品采购-配件 3、配件销售 借: 应收账款 贷: 产品销售收入——配件销售收入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结转配件销售成本 借: 产品销售成本-汽车配件成本 贷: 库存商品 四、保险理赔 1、一般关于保险公司理赔维修先挂账 借:应收账款——**保险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维修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保险公司回款(保险公司回款其中有部分款是退其他修理公司的修理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保险公司 贷:其他应付款——退其他修理公司修理费 3、退其他修理公司修理费 借:其他应付款——退其他修理公司修理费 贷:库存现金 4、结转维修成本 借:产品销售成本——维修 贷:库存商品——配件 贷:应付职工薪酬 五、售后维修 (1)收到预收维修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预收维修款 (2)开具维修发票 借:预收账款——预收维修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维修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结转维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维修成本 贷:库存商品 贷:应付职工酬谢 六、厂家规定的保修保养费用 (1)发生保修保养费用 借:应收账款——厂家 贷:产品销售收入——配件销售收入 贷:产品销售收入——工时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收到厂家确认电传文件 借:预付账款 贷:应收账款——厂家


与购入汽车用于销售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