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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旧汽车税法规定

发布时间:2020-11-30 08:34:33

1、税法 小轿车报废清理

(一)符合本省、市、自治区报废汽车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二)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 (三)符合国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强制性条款。 (四)占地面积不低于10000㎡,其中包括拆解车间、存储场地、旧零件仓库等。 (五)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
(六)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七)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八)封闭或半封闭拆解场车间,场地硬化并防渗漏,油、水(含雨水)分离等环保设施;
(九)车架剪断设备、车身剪断或压扁设备,总成拆解平台或精细拆解平台等设备; (十)专用废液收集装置和密闭存储容器,空调制冷剂的收集装罝,废蓄电池存储容器,安全气囊引爆装置等设备;
(十一)其他有利于提高拆解水平、清洁环保、安全生产、回收利用、管理现代化的设备设施,包括:对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流程以及零部件进行信息化管理的设备;对零部件分类存放的货架、仓库等设备设施。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提供的全部材料:
(一)所在地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二)申请报告。
(三)股东会决议,应载明拟设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等内容。
(四)拟任法定代表人简历(由档案所在单位或社区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五)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包括银行询证函复印件、进账单复印件等银行出具的出资证明,每页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出具验资证明日期距申请材料报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日期在3个月以内。
(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迅速腾达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众多原创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则(包括报废汽车回收管理空间制度、报废汽车回收制度、报废汽车拆解制度、报废汽车拆解废金属销售制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可用零件销售及管理制度)等。
(八)经营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0㎡,其中作业场地(包括存储和拆解场地) 面积不低于6000㎡;并提供经营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承租或者拨付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
(九)主要拆解设备清单(附购买或租赁证明)。
(十)消防设施清单,应由县级以上消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原件。
(十一)当地公安部门、工商部门出具的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的证明原件。
(十二)当地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登记表》证明原件。
(十三)当地公安部门提供本地汽车拥有量,年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能力不少于500辆的证明原件。
(十四)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应提供从业人员情况,包括岗前培训及专业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新税法规定购买汽车开增值税发票税率是多少

购买新车17%税率

3、汽车折旧年限及净残值如何规定?

汽车折旧年限为4年,净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

固定资产的折旧,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下列固定资产应当提取折旧:  

1、房屋、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器具、工具;  

3、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5、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6、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二)下列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  

1、土地;  

2、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  

3、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4、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按照规定提取维简费的固定资产;  

6、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资产;  

7、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  

8、财政部规定的其他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  

(三)提取折旧的依据和方法  

1、纳税人的固定资产,应当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从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2、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由于情况特殊,需调整残值比例的,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3、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销售旧汽车税法规定扩展资料

汽车折旧费计算例子:

皇冠车购买价值人民币300000元,折旧年限5年,残值率5%。

该车残值=300000元X5%=15000元

月折旧率=(300000元-15000元)/60个月=4750元

用了三年,折旧费=4750元X36个月=171000元

4、固定资产——车辆 的折旧年限有没有最低年限?残值率有没有什么统一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执行时间的通知》[国税函(2005)883号]规定,固定资产残值统一确定为5%。

同时新的所得税法规定里有一条是这样写的: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因此小汽车的折旧年限是4年,净残值是5%。

5、家用小汽车怎么上税法

家用小汽车的车船税每年都是要交的,车船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车船版税按年申权报缴纳,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小车车船税的具体税额是按照汽车具体的实际排气量以及车型来核对标准的。有关于车船税按排气量分7档计征该办法规定,乘用车车船税计税标准将按车辆排气量大小分7档计征,年税额从120元到4500元,相差37.5倍之多。排量在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为60元至360元;1.0升以上至1.6升(含)为300元至54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为360元至660元;2.0升以上至2.5升(含)为660元至1200元;新标准车船税,2.5升以上至3.0升(含)为1200元至2400元;3.0升以上至4.0升(含)为2400元至3600元;4.0升以上为3600元至5400元。

6、根据最新税法规定,小汽车折旧年限是多少?残值率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所以小汽车折旧年限税法规定的是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对于残值率没有明确规定,一般企业都采用的残值率为5%

7、税法对企业无偿使用的汽车有什么规定?需要哪些手续?

各地的要求不同。

对于无租使用的,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出租方的税款,与车相关的费用可以税前扣除。

8、根据税法规定,16万购入的汽车,4年折旧费为多少?

121600元

根据税法,16万汽车折旧后可以卖出121600元。

9、税法中销售使用过的汽车如何做会计处理?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未抵扣过进项税的固定资产
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售价÷(1+3%)×2%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或: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期末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计算。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未抵扣过进项税(按税法规定,没有抵扣的政策)的设备
增值税=售价÷(1+4%)×4%÷2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按4%计算)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减半缴纳)
营业外收入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抵扣过进项税或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是企业的缘故,没有抵扣,比如取得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固定资产

增值税=售价÷(1+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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