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购买1辆汽车,价税合计211008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做分录
公司应该是增值税一copy般纳税人。购买汽车取得的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而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价税合计211,008元,需要进行价税分离。其实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金额(不含税)、税额标得很清楚:
销售额=211,008÷(1+17%)=180,348.72元
增值税额=180,348.72×17%=30,659.28元
购买车之后做分录:
借:固定资产 180,348.72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30,659.28
贷:银行存款 211,008
2、用几个例子教会你如何会计处理增值税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但是,你知道其中的十个细节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要注意政策执行期间
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要注意确认条件
生产、生活性服务纳税人是指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
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要区分不同设立时间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 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 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四是确认的连续性 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
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
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五是准确计算加计抵减的基数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
不能作为计提的基数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
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六要区分三种情况抵减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七要记住一个例外
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
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需要按政策规定予以剔除
八是单独核算加计抵减
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
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九是首次需填表声明
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
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同时兼营四项服务的
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表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十是有始有终
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后
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
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3、汽车销售常用会计分录如何做 – 手机爱问
1、采购,
借:应付账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商品入库
借:库存商品
贷:商品采购
4、销售汽车
借:应收账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汽车销售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结转销售成本
借:产品销售成本——汽车销售成本
贷:库存商品
4、购车增值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1、如果你单来位属于一般纳税人,并且购源进的车辆属于生产用车,增值税可以抵扣。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如果你单位属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车辆不属于生产用车,增值税不能抵扣。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汽车价+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等
3、汽车折旧年限4年,残值率5%,采用平均年限法提折旧。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残值率)/折旧年限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5、销售部购进小汽车一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录怎么做
借:固定资产
借: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6、公司购买1辆汽车,价税合计211008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做分录
公司应该抄是增值税一袭般纳税人。购买汽车取得的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而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价税合计211,008元,需要进行价税分离。其实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金额(不含税)、税额标得很清楚:
销售额=211,008÷(1+17%)=180,348.72元
增值税额=180,348.72×17%=30,659.28元
购买车之后做分录:
借:固定资产
180,348.72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30,659.28
贷:银行存款
211,008
7、增值税会计处理的几个经典实例
一般纳税人的会计核算,以小保公司(一般纳税人)的业务为例。
一、购进资产或者服务业务
1、小保公司2016年10月购入A商品100万元,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17万元,发票未认证,款项未支付。
借:库存商品- A 1,000,000.00
应交税费 - 待认证进项税额 170,000.00
贷:应付帐款 1,170,000.00
2、小保公司2016年10月购入A商品100万元,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17万元,发票当月已认证,款项当月支付。
借:库存商品 - A 1,000,00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0.00
3、小保公司2016年10月从海关进口B商品50万元,取得海关专用缴款书8.5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相关信息已上传至税务局,尚未取得稽核信息。
借:库存商品 - B 500,000.00
应交税费 -待认证进项税额 85,000.00
贷:银行存款 585,000.00
4、小保公司2016年10月购进C商品一批,合同约定价款117万元(含税),商品已入库,尚未取得增值税发票。2016年11月,取得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01万元,税额17.17万元,当月通过认证。
10月账务处理:
借:库存商品 - C 1,000,000.00
贷:应付账款 - 暂估 1,000,000.00
11月账务处理:
借:库存商品 - C -1,000,000.00
贷:应付账款- 暂估 -1,000,000.00
同时:
借:库存商品 - C 1,010,00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1,700.00
贷:应付账款 1,181,700.00
5、小保公司2016年6月购进车辆一辆专门用于运送食堂所需要的物资,合同价款11.7万元(含税),取得增值税发票,款项已支付,发票已认证。2016年9月,该车辆用于运输企业销售的商品。车辆按4年计提折旧,残值率为5%。
(1)6月购进
借:固定资产– 运输设备 100,00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00
同时:
借:固定资产– 运输设备 17,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000.00
(2)7月计提折旧
117000 X(1-5%)/(4 X 12)=2315.63(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2,315.63
贷:累计折旧 2,315.63
同时:
借:管理费用-应付职工福利费 2,315.63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2,315.63
(3)8月、9月计提折旧会计处理同上
(4)10月份
计算可抵扣的进项: [(117000-2315.63 X 3)/ (1+17%)]X17%=15,990.62(元)
借: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15,990.62
借: 固定资产- 运输设备 -15,990.62
然后调整计提折旧的基数,再按剩余的折旧年限计提折旧
借:销售费用-折旧 1,960.28
贷:累计折旧 1,960.28
8、我公司把自有车辆销售给另一家公司,增值税由我方出,如何做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如果是汽车生产企业,则为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一辆公司旧车,怎么做分录?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9708.74
应交税金-销项税 291.26
假设您是预留5%的残值=8815.00(具体看您实际的账面残值率)
借:固定资产清理 176300.00
贷:固定资产 176300.00
借:累计折旧 167485.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67485.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893.74
贷:营业外收入 89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