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手车交易市场归什么部门管
二手车交易市场归工商局部门管理的。
随着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发展,在我国已经有多种二手车交易市场形式,常见的有二手车交易市场、公平价二手车互联网平台、二手车经营公司、二手车置换公司、二手车经纪公司和经纪人等。但二手车经纪公司和经纪人只能在二手车市场中进行二手车的撮合成交。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及二手车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通知提出,要认真清理和确认经营主体资格。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经营者及从事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对上述二手车经营主体进行清理,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要督促企业及时依法办理注册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在其经营范围中应明确表述二手车经营。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及外商投资设立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企业、经纪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按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具备有关主管部门的核准证书。
通知要求,要加强对二手车交易行为及交易车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二手车交易中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以及经营禁止上市交易车辆的行为。要认真受理消费者的申诉和举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建立和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巡查、索证索票、受理消费者申述举报及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等制度和措施,探索适合本地的汽车市场监管的方式方法。同时,加强与公安、税务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充分发挥汽车流通协会等汽车行业组织的作用,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守法经营市场环境。
2、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是哪个部门
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是指承担不同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包括: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及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
依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机动车生产企业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三条 (释义 )
第一百零三条 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未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严格审查,许可不合格机动车型投入生产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机动车生产企业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依照本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罚。
有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所列违法行为,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释义] 本条是对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机动车生产、销售单位设定的法律责任。共分为五款,我们将分款逐一进行解释。
第一款是对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怠于履行职责规定的行政处分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规定:“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安全技术检验。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允许投入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合格证的,出厂后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记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根据上述规定,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允许投入生产的机动车型,就有可能不经过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检验而上道路行驶,所以,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严把车辆生产源头的安全技术标准,对于防止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带病”车辆上道路行驶是非常必要的。
对于机动车的生产,在过去较长的一段时间一直采取目录管理。只有被列入目录的企业和产品才允许投入生产。2002年4月,为了进一步规范车辆产品生产秩序,深化车辆产品管理改革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作为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的国家经贸委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的通知》。改革车辆产品《目录》管理方式,实施《公告》管理。200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国家经贸委被撤销,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承担了原国家经贸委关于机动车产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仍然执行《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所以本条的“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目前是指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这里的“未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是指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进行严格审查。
对允许不符合上述标准的机动车投入生产的,要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降级和撤职是《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对公务员进行行政处分的种类中,仅次于开除的处分。
如果上述人员是因为接受贿赂等原因而允许不合格的机动车型投入生产,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生产企业生产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条第三款规定,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允许生产的机动车型,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在这一款中,“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是指未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机动车型。所谓“有营业执照的”,是指经过合法工商登记的企业。对于这些企业有上述违法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是《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比较严重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属于资格罚的范畴,企业一旦被吊销营业执照,即被剥夺了继续进行生产经营的资格。“没有营业执照的”,属于非法企业或者生产窝点,没有吊销营业执照的问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查封,没收非法产品并可处以罚款。需要说明的是,本款和前款规定的处罚均属于比较严厉的行政处罚,所以必须适用一般程序进行处罚,而且当事人均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本条第四款规定了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的处罚,也是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本条第五款规定违法生产、拼装或者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机动车,致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刑事责任连接。这里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责任。即,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3、销售部有哪些职位
销售部有销售主管、销售经理、销售总监、销售部员等岗位。
1、销售总监
销售总监是一个公司的职位,其的职责是负责整个销售部门,销售总监是一个执行者,也应该是决策者,这样就能完全体现出销售总监的市场的主导能力和市场快速反应能力。
如果说企业老板是战略决策者的话,营销总监则是方针制定、战术运用的指挥者和实践者。甚至更多时候,后者由于贴近市场更了解市场而承担了决策者的角色。
2、营销主管
营销主管主要是对销售类型的主要管事者·负责产品在当地的推广、执行、客户沟通、跟踪工作。
3、营销专员
市场专员工作职业是策划销售,活动,调研市场动态,走向。岗位要求交友广阔,性格开朗,有亲和力,有开拓精神。
4、销售经理
销售经理,是指导产品和服务的实际销售的人。通过确定销售领域、配额、目标来协调销售工作,并为销售代表制定培训项目。分析销售数据,确定销售潜力并监控客户的偏好。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交际能力,创造能力,商务技能,谈判策略以及管理下属能力。
5、销售内勤
旧时对于销售工作岗位的说法,有称“跑堂”和“跑街”之别,所谓“销售内勤”,也就与俗称的“跑堂”范围的职位同。
销售内勤的工作是销售人员内外交流的桥梁,是客户联系的纽带,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销售部门所有工作都要经过双人或多人复核制,确保万无一失。
(3)汽车销售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哪个扩展资料:
销售部岗位常规职责一般有以下几部分:
(一)正确掌握市场
1、 定期组织市场调研,收集市场信息,分析市场动向、特点和发展趋势。
2、 收集有关房地产的信息,掌握房地产市场的动态,分析销售和市场竞争发展状况,提出改进方案和措施。
3、 负责收集、整理、归纳客户资料,对客户群进行透彻的分析。
(二)确定销售策略,建立销售目标,制定销售计划。
1、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为目的,确定销售目标,制定销售计划。
1、 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将销售进展情况及时反馈给总经理。
2、 根据项目的卖点和目标客源的需求制定广告的总方向和总精神。
3、 完善房地产营销策划方案,制定执行系统并监控执行结果。
(三)管理销售活动
1、 制定销售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并监督贯彻实施。
2、 营销队伍的组织、培训与考核。
3、 客观、及时的反映客户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工作
4、汽车4S店行业主管部门是什么?
行业主管部门是带领下属人员开展二级网络销售工作,指导二网经销商销售业务的开展。分析二级网络销售状况及当地市场情况,将结果及时反馈至销售经理。监督二级网络销售的车辆客户档案回馈工作的实施。
建立二级网络进销存台账,掌握各网点销售状况,定期与财务部门核对。申请二级网络车辆调拨。配合财务人员与二网经销商进行库存及账务核对。保障二网车辆安全,不定期按财务部门要求对二网车辆进行盘点。严格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控制与二网经销商业务往来间的风险。
(4)汽车销售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哪个扩展资料:
监督销售部二级网络销售操作的规范性,对经营风险进行控制,对违规或超标等异常事项进行汇报及预警。根据各二级网点缴纳保证金情况对车辆的调拨进行审核。对二级网络销售政策及考核制度进行备案。发起与二网经销商的实物及账务核对。
二网经销商的选择应根据其营销能力、当地关系、管理水平、股东情况、是否为一般纳税人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进行选择。
5、汽车4s店属于什么政府部门管
汽车4s店属于私人经营的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部门的直接管辖。但是发改委、商务、质监、物价、工商等多部门可以有监管的权力。
对于汽车4S店的违法行为并不是没有法律适用,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都明确了对4S店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于汽车4S店行业的整治不仅仅是工商部门的责任,需要政府统筹安排。发改委、商务、质监、物价、工商等多部门共同协作。
近些年来,工商部门对汽车4S店及其服务行业开展了集中整治,依法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宣扬了法律的真实存在,彰显了法律权威。
(5)汽车销售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哪个扩展资料:
市场增长放缓、供求失衡,再加上汽车电商的冲击,使得4S店营运商面对越来越严峻的营商环境。港股上市公司大昌行在财报中称:在市场放缓的背景下,4S店营运商相继进行整合,当中包括大型汽车代理集团;大昌行过去数年落成的新店持续亏损,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取得收支平衡。
目前,一个品牌在一个城市大多有一两家4S店,而且各县市区的4S店也在加快建设。虽然市场更小了,但同品牌竞争导致一家4S店倒闭并不是主要原因,因为同品牌竞争都能让这家店倒闭,那么可见其管理能力和效率了,倒闭是顺理成章的事。
6、政府哪个部门管理汽车销售行业?
以安徽省马鞍山市为例,属于市商务局管辖。
其职责范围较广泛,主要围绕经贸活动、外商投资等领域展开工作,其内设科室也比较多,主要有行政审批、综合法规、招商和对外投资等科室。
负责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按规定承担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工作;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和酒类流通的相关工作;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6)汽车销售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哪个扩展资料
商务局综合执法大队职责: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信息和商务天气预报发布,提出市场运行和调控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储备及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生猪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
承担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提出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计划;推进依法行政和提高社会信用水平等治本工作的落实;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办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及时掌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动态,并向市政府、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报告。
7、汽车行业由政府哪个部门管理
成立汽车生产企业要发改委批准。审请汽车产品公告归工信部管理。工厂需通过环保部门认证。销售过程归工商局管。汽车上牌归公安部管。生产销售税务由国税和地统分别管理。另外还有安全生产和质量也由对口的部门管理。
8、汽车买卖的增值税发票是多少个点
汽车买卖的增值税发票税率是1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则为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8)汽车销售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哪个扩展资料:
《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 《机动车发票》的有关内容及含义是:“机打代码”应与“发票代码”一致,“机打号码”应与“发票号码”一致;“机器编号”指税控器具的编号;“税控码”指由税控器具根据票面相关参数生成打印的密码;“身份证号码”指购车人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指由质检(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进口证明书号”指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号码;
“商检单号”指商检局进口机动车车辆随车检验单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指表示机动车身份识别的统一代码(即“VIN”);“价税合计”指含税(含增值税)车价;“纳税人识别号、账号、地址、开户银行”指销货单位所属信息;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指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增值税税额”指按照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计算出的税额,供按规定符合进项抵扣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税款时使用;“不含税价”指不含增值税的车价,供税务机关计算进项抵扣税额和车辆购置税时使用,保留2位小数;“主管税务机关及代码”指销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及代码;“吨位”指货车核定载质量;“限乘人数”指轿车和货车限定的乘座人数。
增值税税额和不含税价计算公式: 增值税税额=价税合计-不含税价
不含税价=价税合计÷(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9、我想知道汽车4S店归什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
汽车4s店属于私人经营的事业单位,受发改委、商务、质监、物价、工商等多部门都有权利对4S店进行监管,其销售产生的违法问题,主要还是由工商部门进行处理。
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都明确了对4S店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于汽车4S店行业的整治不仅仅是工商部门的责任,需要政府统筹安排,发改委、商务、质监、物价、工商等多部门共同协作。近些年来,工商部门对汽车4S店及其服务行业开展了集中整治,依法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宣扬了法律的真实存在,彰显了法律权威。
(9)汽车销售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哪个扩展资料: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政策规章,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汽车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制定行业规范,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等服务,开展行业监测和预警分析,加强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