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公司一般纳税人开具汽车租赁发票,在填增值税报表填在应税货物销售额还是应税劳务销售额呀
答:开具汽车租赁发票,在增值税报表中填应税劳务销售额这一栏
2、在兰州跑滴滴打车合法吗?
中央一级称:这是新事物,正在调研,因此未定性。总的来说,如果提供的是专车服务,大部分地方是允许的。但上海、山东淄博等地不允许!
一、各地的交通委态度不一,多在观望,有的直接认定是违法。
1、上海市交通委对“滴滴专车是否属于黑车”明确表态,称其为黑车且营运不合法。
2、山东淄博作为首个叫停滴滴专车的城市,其依据是:根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客运经营企业不得实行挂靠经营。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解释,即使是合法的租赁车辆,也只能从事租赁服务(不提供驾驶员服务),而不能从事常规的客运出租经营业务。
3、南京查处了首辆非法营运“滴滴专车”。江苏规定:私家车、挂靠车不可以加入专车服务,信息平台不得为私家车、挂靠车等非租赁企业所属车辆提供信息服务。
4、沈阳市交通局也明确表示,部分客运车辆租赁企业与私家车主借助“滴滴打车”等手机软件平台,在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以提供“专车”或“商务租车”服务为名,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将依法对这一违法现象开展专项整治。
二、交通部也有表态: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徐成光表示,总体上看来网上预约用车的服务对于满足市场高品质、多样化、差异性的需求,推动市场资源的配置,缓解打车难的问题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对于带来的一些新问题,交通运输部将进行调研。
三、滴滴打车:仅跟汽车租赁公司和劳务公司签约,从不跟私家车签约合作。
滴滴打车表示,“专车”其实是商务车,虽然外表看起来和普通的私家车无异,但属于汽车租赁公司,不在马路上巡游,只能通过电话或软件召车,提供点对点服务。是由企业自主运营,司机作为劳务公司员工,仅提供驾驶服务,交通部门负责发放营运证,并进行监管。
那就是说,判定专车是否违规,在于专车平台上是否有私家车挂靠到了租赁公司。
虽然滴滴专车、一号专车都声称与租赁公司合作,但是其平台上仍不乏挂靠到租赁公司的私家车,与宣传的“租赁公司提供车辆、劳务公司提供驾驶员”不符。本来就是新事物,还想违规打擦边球,直接就是自己把自己的路堵死了。
中央的大背景是支持的,中央强调互联网+,鼓励创新创业。因此,部分地区对专车的误会,其实只是重申私家车不得进行非法运营的相关规定,并没有否认商务专车的模式。大部分地方的政策事实上已经肯定了移动互联网平台商务专车模式的合法性。
3、想问问在兰州跑滴滴打车合法吗
别相信了,不合法,我是兰州司机,昨天下午被运管联合执法扣车了,即将面临巨额罚款,广大司机朋友千万注意,能不跑就不跑
4、我公司一般纳税人开具汽车租赁发票,在填增值税报表填在应税货物销售额还是应税劳务销售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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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我们租赁公司,租车发票怎么开?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怎么填写?
应税服务名称就写汽车租赁费或者租赁费。
汽车租赁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根据增值税内暂行条例,提供有容形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7%。一般纳税人按照17%开票,小规模纳税人自开普票税率和去税务机关代开专票都是3%。
6、我们公司是做汽车租赁的,也就是服务业,属于什么纳税人?
我们公司是做汽车租赁的,也就是服务业,属于什么纳税人?专-----你看看以下资料,属可能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中《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另根据本文中“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第二项“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第五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中的规定,汽车租赁属有形动产,属于营改增试点行业。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第六条规定“试点纳税人试点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在合同到期日之前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缴纳营业税。”
7、我们租赁公司,租车发票怎么开?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怎么填写?
应税服务名称就写汽车租赁费或者租赁费。
汽车租赁属于有形动产租版赁,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提供权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7%。一般纳税人按照17%开票,小规模纳税人自开普票税率和去税务机关代开专票都是3%。
8、想问一下各位专家劳务派遣公司与汽车租赁公司签劳务派遣协议要注意些什么风险?
依据交警的责任认定,由责任人承担责任
如果责任人是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要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