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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末尾淘汰制

发布时间:2021-01-13 02:01:23

1、销售工作中,企业采用末位淘汰制度,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这里通常有两种情况:二是双方并没有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这一条,单位专单方面以“末属位淘汰”为由解除合同关系,就于法不符。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单位首先要给予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劳动者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还要给予经济补偿。这一规定就给予了职工一个培训和调整工作岗位的过程。

2、销售行业末尾淘汰,怎么拿离职补偿?

首先,任何非本人医院的书面文字材料都不要写也不要签字。一旦被单位抓住把柄就变成了,是你主动离职,打官司都拿不到赔偿金。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去申请仲裁热线12333。

3、公司末尾淘汰制应从哪些方面着手?

公司末尾淘汰机制想要更好的实施,必须要从机制本身的合理性以及规范性的操作来进行着手,让他整一个实施,更加的科学安全。

4、什么是末尾淘汰制

首先,末位淘汰制是绩效考核体系中的一种制度,其目的是通过末位淘汰制这样一种强势管理,给予员工一定的压力,激发他们的积极性,通过有力的竞争使整个单位处于一种积极上进的状态,克服人浮于事的弊端,进而提高工作的效率和部门效益。既然末位淘汰制是绩效考核体系的一个环节,那么绩效考核体系本身的科学性与公平性就成了末位淘汰制有效实行的前提,如果这个前提不存在或者不具有科学性与公平性的话,末位淘汰制必然产生不了预期的效果。

其次,末位淘汰就要有末位,末位的产生肯定涉及到排序问题。排序的标准不一样或者排序的范围不一样时,末位的人员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末位与排序是一体二面的事情,排序的标准和排序的范围决定了最终末位的结果。

第三,是比例问题,到底淘汰多少比较合适呢?如果淘汰的比例过高,则容易造成后备力量跟不上、员工心理负担过重、同事关系紧张等现象,而淘汰比例过低,又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第四,是淘汰问题,不管是辞退还是转岗,一方面只能说该员工没有找到适合自己能力发挥的岗位。如内向、细心的员工,可能适宜做行政人员或财务人员,但不宜从事市场开拓工作。如果一开始进入企业后,就从事他不擅长的销售工作,必然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另一方面,淘汰也不是简单的将员工踢出原岗位,企业应该视自己的能力和员工的特点,协助员工发挥其优势,找到新的工作岗位。但这并不是必要条件,也就是说,企业可以这样做,也可以不这样做,其对应付的义务和责任不违反劳动法或合同的约定即可。

基于上述讨论,对“末位淘汰制”定义如下:企业根据本单位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结合各个岗位的实际情况,设定一定的考核指标体系,以此指标体系为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对员工进行合理排序,并将一定比例的排名靠后的员工进行淘汰(辞退或调岗)的绩效管理制度。

5、一般都是什么行业、公司用末尾淘汰制?

现在很多公司都有哈,而且各行各业都有哈,尤其是销售哈。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望采纳,谢谢。

6、公司以销售淘汰末尾制,突然辞退我,然后给我签因个人原因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我能提起劳动仲裁吗?

看你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怎么规定的,如果合同中有条款说明销售末位要淘汰,如此淘专汰你没啥问题,若没有,就属于属违反了劳动合同。同时,单位如果辞退员工,也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辞退时,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应该具实标明,单位把原因填写为‘个人原因自愿解除’无非是为了不给你发放经济补偿。综上所述,单位明显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7、销售工作中,企业采用末位淘汰制度,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这里通常有两种抄情况:
二是袭双方并没有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这一条,单位单方面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合同关系,就于法不符。
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单位首先要给予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劳动者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还要给予经济补偿。这一规定就给予了职工一个培训和调整工作岗位的过程。

8、销售要不要实行末尾淘汰制度?

为了激烈销售人员的积极性,我认为末尾淘汰制度可以实行。有压力才能有动力,有竞争才能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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