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订汽车预定合同跟购车合同区别,要注意哪些环节?
预定合同本质属于意向书,指的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之间,在对某项事物正式签订条约、达成协议之前,表达初步设想的意向性文书。意向书为进一步正式签订协议奠定了基础,是“协议书”或“合同”的先导。该类合同只会约定买受方支付一定定金,届时签订正式的购车合同,若因买受方违约,定金不退;若出售人违约,双倍返还定金。条款较为简单。
购车合同属于正式的“协议书”或“合同”,对双方购车的款项、交付、违约责任、后期质保等会进行明确约定,条款较为详尽、复杂。
需注意以下几点:
1、车辆信息务必写详细。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车辆主要配置、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裸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
2、重视被经销商“忽略”的细节。消费者签约时要特别注意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如交车方式、地点、时间;保养、维修等售后服务(经销商担何种义务);免费保养以时间计,还是以里程计;交车时间违约后,双方责任是否对等。
3、违约责任要明确。购车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要约定解决的方式,合同的管辖地。如明确经销商延期交付车辆,应该赔付多少违约金还是退车等。
4、名称必须保持一致。确认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即使诉讼由于诉讼主体不明,对消费者而言非常不利。如买进口车,由于存在多级代理的形式,在没有弄清合同主体的情况下,购车人的权益很难保护。
5、退车条款与“三包”条款衔接。许多汽车经销商在汽车出现质量问题时,即使在不能维修好的条件下,也拒绝退车。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应当写明如果该车是缺陷汽车产品,汽车制造商(包括进口商)有修理、更换、收回等义务。
2、签订车辆销售合同应注意哪些方面
1、合同应具备主要要素:合同内容清楚明白、合同金额大小写、付款方式及进度、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其他特殊约定、甲乙双方公司全称、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经办人签字、留电话、双方公司公章
2、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因故停止合作,必须马上签定终止协议.;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因故有变动或增减事项,必须马上签订补充协议。
3、设计合同特别注意添加事项:甲乙双方应在严格遵守《广告法》及版权的前提下制定广告方案,若因乙方侵权或违反《广告法》所出现的一切经济、行政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
4、广告发布合同特别注意添加事项:
报纸、广播、电视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广告法》,乙方有权审核甲方的广告内容及表现形式,经乙方审核发布后的广告若出现违反《广告法》的内容及表现形式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行政处罚等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
5、 广告制作合同特别注意添加事项:
展板、印刷品、路牌、围墙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广告法》,乙方应按规定办理工商、市容等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手续,若因手续不全而引起的行政、经济处罚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
广告路牌合同应注意添加:
(1)乙方所立路牌因安全问题所产生的一切人身、财物损失等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
(2)路牌内、外打灯所引用电源由乙方自行解决,产生协调、电费等一切费用均包含在合同金额内,甲方不在另付费用。
(3)应注意路牌未到期停止发布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约定。
3、汽车销售合同双方签定日期不一致有没有效
有效,合同不一定同时签署
4、买车要签合同吗?
买车是否签订书面的合同由双方自行决定。
买卖车辆的行为属于买卖合同的范畴,可以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也可以不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但是在通常的交易习惯中建议写一份书面的买卖合同,这样有利于避免纠纷,规避风险,并在买卖完成后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注意事项:
合同的管辖地、地点;保养。票据上名称必须保持一致确认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免费保养以时间计、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即使诉讼由于诉讼主体不明车辆信息详细标明签订买车合同时、维修等售后服务(经销商担何种义务)、发动机号码,在没有弄清合同主体的情况下,购车人的权益很难保护。
如果出现不一致;车辆主要配置。售后服务注明售后服务条款。细节要多多注意消费者签约时要特别注意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还是以里程计。如明确经销商延期交付车辆。
如买进口车。违约责任要明确购车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交车时间违约后,要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应重点列明经销商应承担何种义务(详细内容可参照《产品质量法》和《民法通则》,要约定解决的方式、汽车标识号码、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条款),双方责任是否对等,由于存在多级代理的形式,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应该赔付多少违约金还是退车等、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如交车方式;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裸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时间,对消费者而言非常不利。
拓展资料:
案例解析:
某汽车《购销合同》
合同名称
条款内容:因不可抗力因素、厂家生产原因、政府部门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按时履行,甲方无责任,时间顺延。
点评意见:此条款属于涉嫌免除经营者责任的不公平格式条款。
此条款扩大了经营者免除责任的范围,将不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形也作为经营者免除责任的情形。厂家生产原因所导致合同无法按时履行,应属于经营者实际经营过程可以预见及避免的经营风险责任,并非属于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此,不能作为经营者免责的情形。
此条款违反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的规定,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及《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九条“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下列责任:……(四)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的规定。
5、请问做汽车销售要签合同吗?
在校生以实习的形式到单位工作,签订实习合同,明确双方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明确实习期双方的责任承担。
如果已经和在校生签订劳动合同,就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待遇。
6、买车时销售商签合同时是今天提车,但是临时通知要等几天,请问这种事情是不是违反了合同?
这是违反了合同。但如果你默许同意晚几天提车的话,这就算你们双方合意更改合同条款了。
就算你不同意,但他们还是让你晚几天提车了,然后你跟他们说按合同约定:你应该得到多少的返还。他们会乖乖的给你吗?当然不会。这时候你要讨回他们违约给你造成的损失怎么办?去法院告他们。法院会开庭审理吗?当然不会。所以结果还是你们要么达成庭外和解,要么在法院的协调下达成和解协议。
这么折腾下来,你觉得计较这点儿小小的损失或者利得值得吗?所以我的建议是:明确告诉销售商,他们违约了,你应该按照合同规定得到损失赔偿。通常情况下,销售商就会服软,然后会答应给你多一些的赠送服务。可以多要些,反正销售商也会跟你讨价还价的。
7、汽车销售合同上的问题
如果是你们之前没有就价款达成一致意见,你可以要求退回定金。合同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