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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汽车欺诈销售

发布时间:2021-02-08 03:15:02

1、如何认定汽车买卖欺诈

满足以下条件就属于汽车买卖欺诈:

(1)销售失效,变质货物的。

(2)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

(3)销售伪造产地。

(4)伪造或者冒用他人企业名称的货物的。

(5)销售冒用或者冒用他人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的,销售有质量标志的假冒伪劣产品,如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如果经营者能够证明,这就不是欺诈行为,未能证明其构成欺诈。

(1)上海汽车欺诈销售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2)商品不具有应当具有的可供使用的财产,无正当理由出卖的;

(3)不符合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的商品标准的;

(4)不符合质量注明的商品名称、样品及其他情况;

(5)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

(6)销售数量不足的;

(7)本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本协议;

(8)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价款或者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不履行对消费者的安全保护义务,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参考资料:

网络--欺诈消费者行为

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4S店及汽车厂商销售未能在上海工信部审核通过的新能源汽车是否存在欺骗消费者?

“新能源”汽车,国家还没有完全取消补贴,很多商人都想来“分一杯羹”,市场上出现多种多样的品种——你要注意了,捂紧口袋,克服“冲动”,买到省心的汽车而不是买到烦恼,最简单的方法是“随大流”。时间和市场就是最好的判官!

3、应该如何处理欺诈售车消费者?

“如遇欺诈销售,消费者可要求退换车。 ”这是新出台的《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中的新规,据了解,该合同示范文本将于10月1日实施,这也是北京市首份关于汽车买卖的合同。

与此前的论证稿相比,正式出台的文本有5处主要变化。

据了解,北京汽车买卖合同将通过两种形式发行,一是通过网站下载,自行打印使用,不用交费;二是可向工商局购买,只收少量工本费。

欺诈销售

消费者可要求退换车

卖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买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车辆的,买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北京市工商局合同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增退换车条款规避了上海汽车买卖合同中在一定公里数维修两次可退换的规定,以保证买卖双方的公平。

汽车质检

直观可断定者免质检

在示范文本的论证会上,消费者代表对质检费用高的问题谁来承担等问题提出异议,因此在正式推行的文本中规定,依据法律规定或者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断是否有质量问题的依据,无需鉴定;而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

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定义“订金”

首次明确“等于预付款”

对于目前汽车销售关于订金的纠纷较多的问题,合同中首次规定了“订金”的概念,即“顾客于合同签订之前或签订时向经销商支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这样一来,如果买方违约,卖方可以根据给自身造成的损害而扣除损失补偿,而不能全部截流“订金”。

消费者索赔

可指向销售商或厂家

对于以往消费者只能向厂家索赔的问题,合同中规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消费者有权选择要求销售商或生产厂商赔偿。如生产厂商有过错的,销售商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消费者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销售商有协助消费者的义务。

车辆交接书

应要求设立分项验收表

在示范文本的车辆交接书中,消费者可以看到“内饰”、“反光镜”等21项验收项目,据了解,这是应论证会上销售商要求新添置的设立分项验收表,在今后的纠纷中便于查证。

此外还明确交车的时间、地点、随车交付的文件等内容,规定经销商应在交车时当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功能。

4、汽车销售欺诈三倍赔偿的问题?

消费欺诈通常表现为: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5、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

消费者可以获得三倍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上海汽车欺诈销售扩展资料:

三倍赔偿的情况判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首先,根据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所采用的手段来判断几种欺诈消费行为。

其次,根据经营者的行为是否属于误导消费者来判断。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应当采用一般标准,即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识别能力为准。

第三,从经营者行为的主观方面来判断。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构成欺诈行为的主观要件是故意,但从文义上来理解,欺诈是掩盖事实真相,误导消费者上当受骗的行为应无疑义。

5、上海中友汽车的销售都是骗子。。。

买美规车都有这样的问题,请不要急哈!只是有些汽车经销商之前回就把手续搞好了但是有些经答销商手续就是等车卖了再搞手续,这还是跟经销商的大小来决定的,如果你买车去比较大的经销商那里,这些问题一般就不会出现!不过你应该放心,这个手续他是迟早要给你的,只是你多催他一下给他一些压力他办得快些,没有手续等于是黑车,经销商不会做这样的事的,这个你要放心!

6、上海欧萌汽车欺诈

告他

7、4S恶意欺诈销售汽车,请问上告要什么流程?胜诉率大吗?

其实不必那么大费周章,把4S店直接告上法庭就是了,新车旧车很容易鉴定出来的,律师会告诉你该怎么做。
注意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从你的描述看时间快到了,赶紧告,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就不保护了。
告了后记得写篇稿(找记者代写也可以)发给当地的媒体,给4S店施加压力。这样,80%的可能是,你一起诉,4S点会找上门来给你退车或换车的,结果就是庭外和解,呵呵!

还有,楼主你也太小气了吧,这么大的事情才给5分悬赏啊。

8、你好!我是上海市祥发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给我骗走一部车子,我该怎么办

保存好证据,拍好照片存底,然后去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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