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质损车?质损车有购买的意义吗?在那里可以买到质损车?
质损车一般有两类。一是在物流过程中产生的质损,这类车辆,经销商在修复后,可以取得合法的销售资格;另一类则是用过试驾的车辆。
商家通常会对质损车进行内部处理或者低价销售。但质损车的情况各不相同,因此没有统一的定价标准。车主在购买质损车前必须先对车辆状况进行详细了解以免上当。
新车出厂后,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受损,常见的比如玻璃损坏、车漆剐蹭,再经过返厂或4S维修后,再次销售的车。有的经销商也会把试驾车归为质损车。
一般有良心的经销商,遇到质损车会内部处理或低价出售,在卖之前也会告诉你这是质损车。
而遇到那些黑心的经销商,就会刻意隐瞒,简单修理之后,把质损车当新车卖。等发现有问题,先跟你扯皮+踢皮球,实在躲不过去了,再给你慢慢的解决,总之就是“拖”。
(1)汽车4S店销售质损车协议范本扩展资料
辨别方法
1、检查车身外观
检查整个车身外观,看有没有修补过的痕迹,后来修补上去的车漆和原来的车漆会存在差别,只要仔细看,从不同角度看,细心的购买者能发现。
再者,看四个车门把手下面有没有指甲划痕,新车一般不会有划痕。可以选择在暗一些的位置用强光手电斜照,车面划痕全部都可以看得出来,如果是“洗白车”,黑心的4S不注意是不会去处理的,即使刻意处理过了的,也很容易分辨出来。
2、检查轮胎
检查轮胎是否磨损,新车轮胎油“胎毛”留存,如果轮胎磨损了,证明就不是新车。
检查轮胎
3、检查机油尺
冷启动,3分钟以后熄火,拉出机油尺,用干净的纸巾擦拭机油尺,看是否是黑色,如果是黑色或者褐色的,证明车就跑了一些路程了。
2、与汽车4s店,签订事故车维修协议书,有何注意事项么?
需注意以下几点:
1、车辆信息务必写详细。明确约定汽车的牌子、汽车标志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志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
车辆主要配置、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裸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
2、重视被经销商“忽略”的细节。消费者签约时要特别注意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如交车方式、地点、时间;保养、维修等售后(经销商担何种义务);免费保养以时间计,还是以里程计;交车时间违约后,双方责任是不是对等。
3、违约责任要明确。购车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要约定解决的方式,合同的管辖地。如明确经销商延期交付车辆,应该赔付多少违约金还是退车等。
4、名称必须保持一致。确认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即使诉讼由于诉讼主体不明,对消费者而言非常不利。如买进口车,由于存在多级代理的形式,在没有弄清合同主体的情况下,购车人的权益很难保护。
5、退车条款与“三包”条款衔接。许多汽车经销商在汽车出现质量问题时,即使在不能维修好的条件下,也拒绝退车。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应当写明如果该车是缺点汽车产品,汽车制造商(包括进口商)有修理、更换、收回等义务。
维修流程:
1、保险公司定损员拍外观照。
2、4s店开具工单进行拆检。
3、钣金技师、机电技师分别进行拆检报修项目。
4、维修接待、钣金技师、机电技师与保险公司定损员同时对维修项目,并确定更换与修复项目,无法当场确定或有争议的先待定。
5、钣金技师、机电技师分别对已确定项目先进行维修。
6、保险公司定损员与维修后台核损老师进行沟通,将不确定维修项目确定下来。
7、车辆进行维修完毕后进行试车,确定机电待定件是否需要更换。
8、车辆维修完毕,车主先付押金提车,试车几天后如有问题,回站返修,如无问题,到4s店进行结账。
9、确定无追加项目告知保险公司定损员,保险公司出具定损单。
10、车主根据定损单金额进行结账。索取定损单、维修清单、维修发票。
3、承包汽车4s店售后保养协议怎么写
那那么麻烦,直接开券,卖给4s店,让4s店给他们的顾客送你们店的券。
4、汽车4S店给销售经理下达任务协议书?
汽车4S店内部管理相关材料--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在商业合作中涉及到的甲方商业秘密,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1. 商业秘密所有人:甲方即 公司2. 履约责任人:双方确定的、就本协议履行、有关文件交接、使用及对有关事宜进行协调的首要责任人。任何一方非经书面通知对方,不得更换履约责任人。2.1 甲方责任人: 职务2.2 乙方责任人: 职务2.3 双方履约责任人的职责2.3.1 甲方履约责任人职责 提供乙方履约责任人所必须的信息;指导乙方工作中涉及到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措施;监督乙方在工作中对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执行效果;2.3.2 乙方履约责任人职责 全权负责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资料信息和商业经营数据);协助甲方责任人建立保密措施流程和措施;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工作的内部协调和安排;3. 商业秘密的定义: 3.1 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所有甲方的商业经营秘密和甲方提供的保险客户资料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或其它任何形式传播的信息。3.2 本协议所称的“商业机密”是指甲方所提供的保险客户资料信息、甲方经营数据。4. 保密义务:4.1 乙方同意严格控制接触甲方商业秘密文件的人员范围。4.2 乙方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甲方提供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和坚持适当的作业程序来避免非授权透露、使用或复制商业秘密。4.3 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或本协议的任何内容。4.4 乙方对在代理业务中获悉的甲方秘密(包括客户资料信息和商业经营数据)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5. 使用方式和不使用的义务:5.1 乙方同意如下内容:5.1.1 乙方只能为下述目的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使用目的:为甲方客户办理 业务。5.1.2 除乙方相关工作人员因工作所需知悉外,乙方不得将商业秘密透露给其它任何人。5.1.3 不能将此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复制或仿造用于非本协议许可用途。5.1.4 乙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遵守本协议规定,若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违反本协议规定,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2 如果乙方的律师通过书面意见证明:乙方对商业秘密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规、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而发生的,乙方应当尽快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同时,乙方应当尽最大的努力帮助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该商业秘密的进一步扩散。6. 商业秘密资料的交回:6.1 当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交回商业秘密时,乙方应当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商业秘密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商业秘密的文件。并按甲方的要求销毁所有相应电子文档。6.2 没有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自行处理任何书面的或以其他载体体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7. 否认许可:7.1 除非甲方明确授权,乙方并不因本协议,而取得自行使用甲方商业秘密的协议外权利。8. 违约责任:如果发生乙方违约,双方同意如下内容:8.1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防止商业秘密的泄漏,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8.2 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甲方为追回损失所支出的费用:如法院诉讼费、合理的律师酬金、相关人员合理的误工费及交通差旅费等。9. 保密期限:本协议规定的保密责任期限 年。10. 适用法律: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11. 争议的解决: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2. 生效及其它事项:12.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2.2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