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小汽车自用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任何时候购买货物都不用缴税。
你说的购买货物自用,是指购买货物后,用于非应税项目的时候,是否属于视同销售。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不视同销售,但其购进时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购买小汽车,本身属于不能抵扣的固定资产,其购进时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其用于其他用途时(比如自用),因为进项没有抵扣,所以不用转出,按含税价(支付的全值)记入固定资产。
由于保管不善,发生的存货损失时,其进项税额要转出。之所以要除(1-7%)是因为入账的运费是扣除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再转出其包含的进项时,必须还原成计算埋藏时的原值。题中。抵扣进项后的运费余额是800元,其计算运费的进项时的数额是800/(1-7%)=860.22。反过来计算,当时取得的运费是860.22元,其中860.22*7%=60.22元,是计算的进项税额,剩下的800元,作为存货的成本入帐,发生损失时,转出的进项是860.22*7%=60.22元,而不是800*7%=56元,这样才与当时抵扣的进项一致。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用小汽车一辆,价值30000元,如何交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用固定资产按2%征收增值税。
“价值30000元”不太明确,
如含税售价为30000的话,应纳增值税:
2%X30000/(1+3%)=582.52
如果不含税售价为30000的话,应纳增值税:
2%X30000=600
也没差多少,另外按所交增值税额计算缴纳12%的增值税附加。
582.52X(1+12%)=655.78
或
600X(1+12%)=672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3、公司销售自用的小汽车给私人,增值税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8号令)第十五条规定,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文件规定:
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中“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修改为“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3)自产自用小汽车算销售收入吗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第十六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第十七条 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小汽车,如何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
“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2)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本数)。
5、小汽车自产自用交增值税吗
小汽车自产自用,视同销售需要交增值税和消费税。还要交车辆购置税。
6、公司自用小汽车卖掉如何交税?
根据实际公司所在地税务征收部门对于公司卖出小汽车征收税额介绍进行缴税
一般因为全国各地税务部门对于公司卖出小汽车征收税额都是不等的,所以公司卖出小汽车征收税额要以公司所在地税务部门对于征收公司卖出小汽车征收税额进行缴税,其次也可以通过咨询公司所在地税务征收部门进行了解,公司卖出小汽车所要缴纳的实际税额比例,同时也可以咨询市面其他同类公司对于卖出小汽车缴纳税额比例进行缴税。
其次公司卖出自用小汽车要按照售价超过原账面价值的要交增值税4%减半征收,没有超过不交税。例:原账面价值是10000元,售价12000元
12000/(1+4%)*4%*50%=230.77元
没有超过10000元的不交税。
7、4s店自用小汽车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一、整车销售
1、预付车款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收到采购发票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预付账款
(有些厂家会将折扣、银承贴息等开到发票上,但是有些厂家会单独在厂家设立虚拟账户,所以还要针对你企业的情况做这块的账务处理)
3、销售
(1)收到预收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预收车款,
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代收客户验车费和购置税及保险费)
(2)开具机动车发票:
借:预收账款—预收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汽车销售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代客户缴纳保险费和购置税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
贷:库存现金
(4)代客户付保险费(一般保险费都是和保险公司联网,如果客户自己有银行卡可以直接刷卡,如果没有就需要用公司的卡刷,公司可以去开户行办理商务卡)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
贷:银行存款
8、企业销售自用的小汽车,需要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吗?
企业销售自用的小汽车,是否需要需要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要看你的企业是否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就有可能需要,那什么情形下需要呢?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如果你购进的小汽车时候计提了进项税额,销售的时候就需要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