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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汽车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1-10-05 00:09:41

1、个人能否销售进口汽车?进口汽车销售的法律规范是什么?

目前还不可以,目前,国内企业想从事小轿车销售,必须具备由国家工商总局授予的小轿车经营权;而要销售进口车,还必须通过进口车经营资格认证,取得配额许可证,没有配额许可证,就会成为走私车。可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销售汽车就能开机动车销售发票吗?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销售汽车应该就能开机动车销售发票,只是既然有机动车发票开出去,还得有相应的机动车票开进来,否则就是开假票,税务局会查的,进出一定要对得住。

3、我想要车的经营权

你想要就要吧,在这里冒出这一句干嘛呢。

4、经营部可以销量汽车吗?

这个要根据你自己的营业执照范围之内来经营。如果你的营业执照允许你销售汽车,那就可以卖。

5、工商纸张中经营范围:销售汽车(不含九座及九座以下乘用车)是什么意思?是不能卖9座以下的么?

销售九座以下的要经工商总局备案.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 第三十五条:“2005年起,汽车生产企业自产乘用车均要实现品牌销售和服务;2006年起,所有自产汽车产品均要实现品牌销售和服务”。
第三十六条:取消现行有关小轿车销售权核准管理办法,由商务部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制定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汽车销售商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汽车经营活动。其中不超过九座的乘用车(含二手车)品牌经销商的经营范围,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核准、公布。品牌经销商营业执照统一核准为品牌汽车销售。

6、汽车销售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汽车销售本身就是经营范围,所以这个经营范围的经营范围是没有办法说明的,经营范围是汽车销售,那么就可以从事汽车销售业务。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于1984年首次发布,分别于1994年和2002年进行修订,2011年第三次修订。该标准(GB/T 4754-2011)由国家统计局起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并将于2011年11月1日实施。 

此次修订除参照2008年联合国新修订的《国际标准行业分类》修订四版(简称:ISIC4)外,主要依据我国近年来经济发展状况和趋势,对门类、大类、中类、小类做了调整和修改。

(6)销售汽车经营权扩展资料: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销售行为规范第九条 

供应商、经销商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得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产品。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销售行为规范第第十条 

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销售行为规范第第十一条 

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所出售的汽车产品质量保证、保修服务及消费者需知悉的其他售后服务政策,出售家用汽车产品的经销商还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信息。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销售行为规范第第十二条 

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或者未经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进口汽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作出提醒和说明,并书面告知向消费者承担相关责任的主体。

未经供应商授权或者授权终止的,经销商不得以供应商授权销售汽车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中国政府网

7、销售轿车,需要办理轿车经营许可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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