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保险定价方法分析
引言
2006年,我国产险业四个主要险种——车险、企财险、货运险和责任险保费收入合计1377.96亿元,同比增长24.9%,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91.3%。
据中国保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为1107.87亿元,同比增长29.1%,占财产险公司业务比重为70.1%,稳居产险业第一大险种。其中,交强险自2006年7月1日实施以来实现保费收入218.78亿元,占7月至12月车险保费收入的39.5%。
目前中国财产保险中,车险是投保意识最强的险种之一。随着对交通事故第三方受害者赔偿标准的提升,除了交强险外,越来越多的汽车保有者还主动购买了商业三者险,甚至自发地选择较高的保额。
近几年,随着国内汽车市场的快速增长和车险投保意识的逐步提高,中国车险保费收入稳步增长,到2010年中国汽车保有量将达6000万辆,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可超过6000亿元人民币。但同时,中国车险市场发展也面临价格战、渠道混乱、理赔漏洞、外资参与不充分等问题。
自2003年车险管理制度改革实行以来,2006年车险市场再次发生了重大转折。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的出台,不仅对当前市场具有积极意义,带来经营管理质的改变和市场基本面的好转,而且使整个市场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车险市场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将对今后整个行业的车险经营和市场走向产生深远影响。
本报告依据国家统计局、国资委、国家信息中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经济信息网、中国宏观经济数据库、万方数据库、中国社会经济调查研究中心、国民经济景气监测中心、中国保监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等提供的大量资料,对我国汽车保险市场的发展状况、车险定价、汽车保险的理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费率、机动车保险网络营销、汽车保险业的竞争等进行了全面分析,并对国际汽车保险市场进行了深入的剖析,是计划进入汽车保险行业和经营汽车保险行业的企业和投资机构了解目前中国汽车保险行业发展动态,把握发展趋势的重要决策依据之一。
目录
第一章国外汽车保险业发展分析7
第一节发达国家汽车保险共同特点7
第二节国外汽车保险规定分析8
一、德国:柏林保费贵新手费率高8
二、美国:未婚低龄男性费率最高9
三、日本:强制三责险零利润9
四、加拿大:周末用车比上班用车保费低9
第三节美国汽车保险业的发展分析10
一、美国的汽车保险制度10
二、美国汽车保险简介16
三、美国强制车险制度设计与运作的几点启示17
四、美国汽车保险反欺诈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21
第四节德国汽车保险业的发展分析29
一、德国车险发展概况29
二、德国汽车保险无微不至29
三、车险改革对德国车险市场的影响31
四、德国机动车辆法定第三者责任保险简介33
五、德国车险改革对我们的启示33
第五节英国汽车保险业的发展分析35
一、英国汽车保险业发展状况35
二、英国车险市场完全细分36
三、英国车险承保的分析及启示38
第六节日本汽车保险市场变革分析42
一、汽车保险费率、条款自由化42
二、适应客户需求进行产品创新42
三、打破汽车保险通过代理店销售的惯例43
四、应用信息技术的新型服务迅速发展43
第七节韩国车险费率自由化渐变过程及启示44
一、实行费率自由化的背景44
二、车险费率自由化的过程44
三、车险费率自由化的效用45
四、对我国的启示45
第二章我国汽车保险业发展的综合分析47
第一节汽车保险发展历程与现状47
一、汽车保险的起源47
二、汽车保险的发展成熟48
三、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汽车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50
四、对中国汽车保险业的启示51
第二节2006年我国车险市场发展回顾52
一、交强险实施,车险经营发生质变52
二、限折令实行,车险价格理性回归53
三、行业条款推出,产品标准化体系初步建立54
四、监管力度加强,竞争行为更加理性54
五、车险稳居产险业第一大险种55
第三节中国机动车辆保险市场发展分析56
一、从政策层面看56
二、从经济层面看56
三、从社会层面看57
四、从技术层面看58
第四节我国车险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59
一、价格大战削弱了行业盈利能力59
二、渠道混乱增加了不必要的交易费59
三、理赔漏洞大造成赔付成本过大60
四、参与不足外资保险公司贡献小60
第五节我国车险市场化分析62
一、车险市场化的困境62
二、车险市场化困境的深层次原因分析63
三、车险市场化的双赢策略展望64
第六节机动车新报废标准对机动车保险市场的影响分析73
第七节交强险之后的车险经营分析76
第八节新车险亮点分析80
一、引导保险公司“重服务”80
二、统一条款有利于消费者维护权益80
三、车险价格基本没有上涨80
四、女性驾驶员享受九五折优惠80
五、A、B、C三款均对酒后驾车不赔偿80
六、车险市场不会形成大保险公司“一统天下”80
第九节机动车险困局及其解决途径分析81
一、机动车辆保险的现状81
二、综合环境质量的下降是机动车辆保险经营效益低下的主要原因82
三、整合保险资源是解决车险效益问题的有效捷径83
第十节中国汽车保险市场潜力分析85
一、市场结构85
二、承保状况85
三、前景展望86
第十一节我国汽车保险中介组织发展状况分析87
一、发展汽车保险中介组织的现实意义87
二、我国汽车保险中介组织发展现状88
三、我国汽车保险中介组织面临的问题88
四、发达国家汽车保险中介组织发展状况89
五、对策建议90
第十二节汽车保险产业链分析92
一、汽车保险产业链思维因势而起92
二、构建和谐共赢的汽车保险产业链正逢其时92
三、打造和谐共赢的汽车保险产业链93
第十三节汽车保险实行免赔额条款的意义分析96
一、免赔额条款产生的背景96
二、国内免赔额的典型做法97
三、免赔额条款对汽车保险发展的积极意义97
四、保险公司推行免赔额条款的建议100
第十四节车险经营中的现实矛盾分析102
一、车险经营的社会效益与企业效益之间的矛盾102
二、车险经营中规模与效益之间的矛盾103
三、车险与非车险的结构性矛盾104
四、车险经营的内部矛盾104
第十五节车险代理渠道发展的问题及对策分析105
一、车险市场代理渠道的现状及问题105
二、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106
第十六节经营机动车辆保险的风险防范分析108
一、车险承保风险的防范108
二、车险理赔风险及防范110
第三章我国车险定价分析114
第一节我国车险定价发展现状114
第二节我国车险定价的适当性分析115
一、车损险足额保险定价的适当性分析115
二、第三者责任险定价的适当性分析116
第三节完善我国车险定价机制的建议116
一、促进市场的充分竞争116
二、提高精算水平117
三、加强信息披露117
四、进行具体调整117
第四章我国汽车保险的理赔分析118
第一节汽车保险理赔服务分析118
一、国际成熟保险市场汽车保险理赔服务的模式及特点118
二、当前我国保险市场汽车理赔服务的模式及其利弊分析119
三、我国保险市场环境的变化对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的变革要求121
四、发展我国车险公估业的对策122
第二节影响理赔服务的因素分析124
一、保险公司层面的原因124
二、客户层面的原因125
三、社会层面的原因125
第三节机动车辆险赔付率高的原因分析126
一、机动车辆险的经营现状126
二、车险赔付率高的原因分析126
三、降低车险赔付率的对策128
第四节车险理赔的全新模式分析130
第五节车险理赔外包的意义分析131
第五章我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分析134
第一节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的区别分析134
一、目的、功能不同134
二、性质不同134
三、实施方式不同134
四、责任范围不同134
五、责任限额不同135
六、索赔主体不同135
七、条款、费率制定方式不同136
八、辅助补偿制度设置不同136
九、其他区别136
第二节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三者险中的“责任”关系问题137
一、交通事故责任不等于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137
二、交通事故行政责任的承担主体138
三、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主体139
四、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三者险中的被保险人范围不同140
五、结论141
第三节机动车三责险的制度体系分析142
一、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历史演变142
二、道交法确立法定赔偿规则143
三、实行商业化运营144
四、实行强制缔约制度145
五、确立保险人对第三人的保护义务146
六、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147
第四节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制度分析148
一、机动车强制三责险的定位与功能148
二、机动车强制三责险的经营原则与模式149
三、机动车强制三责险制度法律关系分析150
四、机动车强制三责险相关配套制度构建151
五、《条例》(草案)综合评介与制度构建的基本路向153
第六章我国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分析155
第一节车险费率市场化的利弊分析155
一、车险费率市场化的有利因素155
二、车险费率市场化的不利因素157
第二节机动车辆保险费率问题分析159
一、机动车辆险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159
二、机动车辆险业务正常化的措施160
第三节加快我国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市场化的进程162
一、机动车辆保险费率管制的弊端162
二、实施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市场化的背景164
三、推进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市场化的几点建议164
第七章我国机动车保险网络营销发展分析168
第一节我国机动车保险网络营销的现状及问题168
一、企业信息化问题168
二、市场成熟问题168
三、电子金融化问题169
四、法制化建设问题169
第二节发展我国机动车保险网络营销的对策分析170
一、静态信息服务阶段的对策170
二、动态信息服务阶段的对策170
三、在线交易阶段的对策171
第三节我国机动车保险网络营销的发展趋势分析172
一、专一化趋势172
二、融合化趋势172
三、国际化趋势172
第八章我国汽车保险业的竞争分析174
第一节当前车险市场竞争特点及对策分析174
一、车险市场改革过程与竞争特点174
二、当前车险市场恶性价格竞争成因分析175
三、过度竞争对车险市场效率和社会福利的影响177
四、对策与建议179
第二节车险价格竞争成因分析182
第三节车险放开经营后的竞争成本与营销机制分析184
一、营销成本迅速增加,车险有成为利润漏洞的危险184
二、创新营销模式是车险放开经营的必由之路186
三、建立车险新型营销机制的思考187
第四节寡头垄断竞争中车险价格行为的实证分析189
一、当前我国产险市场的结构分析189
(一)市场集中度189
(二)产品差异化189
(三)市场进入壁垒189
二、车险价格竞争的实证分析190
(一)车险市场化进程中总体费率持续走低191
(二)车险市场化进程中各公司车险费率出现分化191
(三)车险市场化进程中定价模式以规模导向为主191
(四)车险价格竞争:领导者——跟随者模式初步显现192
三、当前车险“价格战”的对策193
(一)逐步建立战略导向的车险定价模式193
(二)重建行业性风险费率和附加费率的车险组合价格体系193
(三)引导和调控车险领导者——跟随者竞争模式194
第五节车辆险市场价格竞争与非价格竞争趋势分析194
一、车辆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势在必行194
二、车辆险市场价格竞争的有限性196
三、非价格竞争与集约化经营趋势198
第九章机动车辆保险代理高回扣问题分析200
第一节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业现状200
一、高回扣导致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亏损200
二、机动车辆保险代理的利润分析200
第二节保险公司解决机动车辆保险代理高回扣问题采取的措施分析201
一、联合自律201
二、汽车保险服务“超市”202
第三节针对机动车辆保险代理高回扣问题应采取的解决方式203
一、上调机动车辆保险代理费率203
二、有效监管203
三、机动车辆保险代理渠道专业化203
四、发展机动车辆保险的直销业务203
五、大力发展机动车辆保险经纪人业务204
第十章我国机动车辆保险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05
第一节当前我国车险招投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205
一、招标目的不明确205
二、中间人的不规范运作205
三、保险人竞争不够理性206
四、标书内容不规范206
五、评标缺乏统一的标准206
第二节车险招投标不规范操作造成的后果207
第三节规范我国车险招投标的对策208
附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210
图表目录
图表1美国汽车保险反欺诈基本框架
图表2美国部分州的保险反欺诈立法要求对比
图表3美国保险公司常用的反欺诈方法
图表42006年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情况
图表52004-2006年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图
图表62000-2006年中国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结构
图表72000-2006年中国车险保费收入及赔付
图表82006年车险市场战略群组分析(1)
图表92006年车险市场战略群组分析(2)
图表10汽车保险费的发展
图表11个别亚洲市场汽车损失率
图表12某财产险公司一份2003年11月25日承保的私家车保单出险情况的部分记录
图表13某保险公司机动车辆险业务经营情况
图表14两个保险公司自律公约的支付矩阵
图表15小鸡博弈支付矩阵
图表16非寿险市场监督的基本态度
图表17两个保险公司第二次博弈的支付矩阵
图表182004年我国前五位产险公司的市场份额表
图表191997-2004年深圳市车险综合费率变动情况
图表201997-2004年深圳市场主要产险公司车险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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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立条件
(一)二手车交易市场的设立
二手车交易市场是指依法设立、为买卖双方提供二手车集中交易和相关服务的场所。我市二手车交易市场的设立应当根据二手车交易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源,在符合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积极引导二手车交易市场发展。
二手车交易市场的设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二手车交易市场的设立应当符合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规划要求,设立地点和规划用地应取得市规划部门和商务部门同意;
2、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场地面积不少于20亩,其中,应具有10亩以上的车辆展示交易区,交易服务大厅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
3、能为客户提供办理车辆鉴定评估、过户、转籍登记、保险、纳税等服务,具备20户以上二手车经营主体驻场经营的条件;
4、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依法注册登记,且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5、具备验证、核实车辆合法性的网络管理设施;
6、有专业管理人员和规范的规章制度;
7、申请注册登记时,应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二手车交易市场”作为其行业特征;
8、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登记不得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交易中心”字样。
(二)二手车经营主体的设立
二手车经营主体是指经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从事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和鉴定评估的企业。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鼓励二手车经营主体发展,促进二手车流通与市场繁荣。
1、二手车经销企业的设立
二手车经销企业的设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依法注册登记;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现代化办公设施,经营场所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3)能为客户提供办理车辆鉴定评估、过户、转籍登记、保险、纳税等服务;
(4)有专业管理人员和规范的规章制度。
2、二手车拍卖企业的设立
二手车拍卖企业的设立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2)有3名以上取得拍卖业从业资格的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是注册拍卖师,并有与主营业务密切联系的行业从业资格的专职或者兼职人员;
(3)取得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5)有规范的规章制度。
(三)二手车经纪企业的设立
二手车经纪企业的设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按照《经纪人管理办法》(国家工商总局2004年第14号令)的规定办理;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取得经纪人证书的人员;
(3)有规范的规章制度。
(四)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的设立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的设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是独立的中介机构;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
(3)有3名以上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其中:国家注册高级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1名以上,国家注册中级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2名以上;
(4)有规范的规章制度;
(5)取得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
申请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企业符合上述条件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注册登记。
3、汽车保险中介是什么意思
中国保监会印发了《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保监发【2016】74号,以下称“《规划》”),对保险业未来五年发展进行了整体规划。鉴于车险在产险行业中的比重和保险中介渠道在保险行业中的比重,研究两者之间的互动关系本身就具有重要的意义。现在放在《规划》背景下,研究两者互动关系,更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中介激变
保险中介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一部分,历来是受到严格管制的,其变化取决于监管政策的调整。所以,研究中介激变要建立在研究保险中介监管政策调整的基础之上。因此,有必要先简单介绍保险中介的内部结构和中介代理车险主体结构作为铺垫。
一般来说,保险中介内部结构分为保险个人代理人(以下称“个代”)、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以下称“专代”)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以下称“兼代”)三大部分。在保险中介代理车险的业务结构中,不同主体代理车险业务的基本格局如下:一是所有的个代均代理车险业务,例如中国人寿、平安等公司的个代渠道,通过产寿互代、交叉销售的方式,实现的车险业务在其车险业务中占有一定的比重;二是几乎所有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全部是代理车险业务;三是兼代中的车商、驾校等机构是车险业务销售环节的主力军。另外,在车险理赔环节,小部分保险公估机构涉足车险查勘理赔。
保险中介监管政策调整,虽然说近十年来在不断变化,但是其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是2015年9月17日中国保监会发布的《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保监发【2015】91号,以下称“91号文”)。从内容上看,对于保险中介市场发展部分表述,《规划》脱胎于91号文件,与其一脉相承。所以研究《规划》,起步于研究91号文件。在研究91号文件中,需要注意一下时间节点:一是2012年3月至今,暂停了车商等非金融类兼业代理机构市场准入;二是2012年6月开始至今,专代机构市场准入门槛持续提高;三是2015年4月间《保险法》修改,取消了保险监管部门设定的个代准入门槛,完全由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等单位自主决定用人。当前及未来,保险中介激变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保险中介主体数量更多,市场格局发生颠覆性变化。对于未来保险中介激变的走势,目前保险中介行业内看法不一、观点各异,但梳理起来,主要有发展保险门店、发展独立代理人两种观点。对于这样的观点,在《规划》的确也是一样提倡的,但是这两种观点在现行的保险监管法律、实务操作中还是存在先天性障碍的。本文研究的视角,力求更加合乎法规、合乎市场。
在保险中介群体内部,由于业务具有重叠性、市场准入政策出台有时间差,所以中介之间的业务具有“跷跷板”关系。主要表现为三点:第一,恢复兼业代理机构审批,加剧中介内部之间竞争。2016年5月间,中国保监会下发文件恢复了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审批、推行法人机构持证制。由于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发证模式发生改革,持证数量上貌似锐减,但实际经营主体并未减少。即将恢复的非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审批,则势必会使原来隶属于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一部分业务回流至车商等兼业代理机构。第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结构发生了变化,表现是法人机构市场准入明显减速,分支机构备案数量快速增长。而从保险市场中看,由于法人机构的准入门槛居高不下,市场上保险专业中介的牌照成为“抢手货”,派生出一些专门交易牌照的掮客,加盟制的分支机构占据了一定的市场地位。第三,保险个人代理人领域,伴随着《保险法》(2015版)落地实施,取消了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个代考试发证制度,实行由保险机构自主用人,所以保险个代群体迅速扩大。扩大了的个代群体,势必会切走专代机构的一部分业务份额。
二是保险中介专业技术能力要求更高,功能发生颠覆性变化。对照保险中介现实表现,保险中介的功能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增加了车险销售的环节,既不能增加保险需求,也不能服务保险消费者开展理赔,抑制了保险中介功能的发挥。按照《规划》,要求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提升专业技术能力,在风险定价、产品开发、防灾防损、反保险欺诈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提供增值服务。在现实和未来需求之间,保险中介的专业技术能力迫切需要提升。
三是保险中介监管更着眼于宏观领域。在《规划》中,只涉及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有关保险中介监管的内容,还要从91号文件中找答案。按照保监会提出的“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监管理念,降低保险中介准入门槛,加强市场行为监管应该成为主旋律。具体到保险中介开展中介车险业务过程中,财务数据真实性会成为重中之重。
车险囧途
今年6月份第三批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帷幕拉开,标志着我国新一轮商业车险经营规则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从整体情况看,商业车险保费价格普惠,但是在经营过程中也不乏“难言之隐”。具体表现:
一是竞争加剧。实行新的车险经营规则,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进一步理顺了代位求偿权的流程、引入了“零整比”费率因子,为改善车险经营和车险消费者体验奠定了制度基础。
同时,车险市场上出现车险手续费上涨、车险综合成本率上涨、赔付率下降的现象。竞争加剧的原因,包括汽车新增数量增速低于先前年度、经营车险的保险公司持续增加等。
继续追踪车险手续费去向,不难发现,有的是回流到真实的车险消费者手中,有的是流入机关单位、车队等保险业务经办人的手里,有的是落入车商等实际代理保险业务的机构。
二是风控缺位。笔者在对大量交通事故和车险赔案的原因进行分析后发现,其中的很多案例发案原因很简单,当事人只要稍加注意就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交通事故发案原因的简单性,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事人交通法规意识的淡薄,反映出保险公司在车险经营过程中,风险管控的不到位。反之,车险在销售环节,应当着力宣传提高第三者责任保险额度。
三是自救乏术。回顾起来,2006年那轮商业车险改革后,车险市场手续费攀升,2008年前后各地省级保险行业协会纷纷实行自律,2009年间保险监管部门下发了规范理赔等文件,在一定程度上对车险手续费上涨形成遏制的合力。但是,从2010年前后开始,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开展了反垄断调查,对包含限制车险价格打折、佣金比例的保险行业协会和参与的保险公司高额处罚,多地保险行业协会纷纷删除了相关内容。新一轮车险改革后,车险市场佣金比例上涨,没有自律公约的屏障,谈不上内部自我约束。虽然《保险法》禁止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向投保人支付保险合同以外的其他利益,但是倘若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达成默契,查处违规行为难度就会陡增。
突围之道
车险经营是国民经济建设中的一个子领域,研究其发展变化要充分考虑外围环境、公司风险管控等因素。
一是优化发展理念,完善经营环境。在《规划》第八章中提到,加大与医疗卫生、道路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扩大行业共享数据来源。理论上讲,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于车险经营具有双刃剑的作用,一方面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车险经营可以直接降低赔付率;另一方面,由于交通事故的降低,抑制了车险需求。但和国外的数据对比来看,当前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绝对数量、相对数量和事故后果,形势都不容乐观。具体到车险经营,车险发生的概率和交通事故的发生息息相关。保险行业要树立车险经营的根本出路在于降低事故发生概率的理念。
二是深化车险改革,提高经营能力。在《规划》第二章中提到,全面推开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商业车险经营规则中费率因子的权重会发生根本的变化,从现行的从车因子为主向从人、从用为主改革,客观上要求保险公司需要根据车险客户的具体情况,对不同客户风险评估,能够在保险公司和客户之间建立直接的联系,势必增大了直销的比例,势必减少保险中介的比例。可以预见的是,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速度越快,车险营销对保险中介需求减少越快;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力度越大,车险营销去中介速度越快。
三是推进监管转型,引领理性发展。从2016年开始,保险监管部门推出“偿二代”监管,监管部门更加着重于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更加着重于宏观审慎监管,更加着重于市场行为监管,至于车险手续费的高低问题、个别保险公司车险经营的盈亏等问题,这些问题属于保险市场经营主体自己的问题。
车险市场和保险之间的互动变化,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对于其中蕴含的问题,也要根据保险监管和金融监管政策的变化而变化。从保险业《规划》看,更多的立意在于通过发挥车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既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又能为更多的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人们提供补偿,这才是发展车险经营的根本目的和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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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车险是公司业务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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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印发了《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保监发【2016】74号,以下称“《规划》”),对保险业未来五年发展进行了整体规划。鉴于车险在产险行业中的比重和保险中介渠道在保险行业中的比重,研究两者之间的互动关系本身就具有重要的意义。现在放在《规划》背景下,研究两者互动关系,更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中介激变
保险中介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一部分,历来是受到严格管制的,其变化取决于监管政策的调整。所以,研究中介激变要建立在研究保险中介监管政策调整的基础之上。因此,有必要先简单介绍保险中介的内部结构和中介代理车险主体结构作为铺垫。
一般来说,保险中介内部结构分为保险个人代理人(以下称“个代”)、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以下称“专代”)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以下称“兼代”)三大部分。在保险中介代理车险的业务结构中,不同主体代理车险业务的基本格局如下:一是所有的个代均代理车险业务,例如中国人寿、平安等公司的个代渠道,通过产寿互代、交叉销售的方式,实现的车险业务在其车险业务中占有一定的比重;二是几乎所有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全部是代理车险业务;三是兼代中的车商、驾校等机构是车险业务销售环节的主力军。另外,在车险理赔环节,小部分保险公估机构涉足车险查勘理赔。
保险中介监管政策调整,虽然说近十年来在不断变化,但是其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是2015年9月17日中国保监会发布的《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保监发【2015】91号,以下称“91号文”)。从内容上看,对于保险中介市场发展部分表述,《规划》脱胎于91号文件,与其一脉相承。所以研究《规划》,起步于研究91号文件。在研究91号文件中,需要注意一下时间节点:一是2012年3月至今,暂停了车商等非金融类兼业代理机构市场准入;二是2012年6月开始至今,专代机构市场准入门槛持续提高;三是2015年4月间《保险法》修改,取消了保险监管部门设定的个代准入门槛,完全由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等单位自主决定用人。当前及未来,保险中介激变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保险中介主体数量更多,市场格局发生颠覆性变化。对于未来保险中介激变的走势,目前保险中介行业内看法不一、观点各异,但梳理起来,主要有发展保险门店、发展独立代理人两种观点。对于这样的观点,在《规划》的确也是一样提倡的,但是这两种观点在现行的保险监管法律、实务操作中还是存在先天性障碍的。本文研究的视角,力求更加合乎法规、合乎市场。
在保险中介群体内部,由于业务具有重叠性、市场准入政策出台有时间差,所以中介之间的业务具有“跷跷板”关系。主要表现为三点:第一,恢复兼业代理机构审批,加剧中介内部之间竞争。2016年5月间,中国保监会下发文件恢复了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审批、推行法人机构持证制。由于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发证模式发生改革,持证数量上貌似锐减,但实际经营主体并未减少。即将恢复的非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审批,则势必会使原来隶属于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一部分业务回流至车商等兼业代理机构。第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结构发生了变化,表现是法人机构市场准入明显减速,分支机构备案数量快速增长。而从保险市场中看,由于法人机构的准入门槛居高不下,市场上保险专业中介的牌照成为“抢手货”,派生出一些专门交易牌照的掮客,加盟制的分支机构占据了一定的市场地位。第三,保险个人代理人领域,伴随着《保险法》(2015版)落地实施,取消了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个代考试发证制度,实行由保险机构自主用人,所以保险个代群体迅速扩大。扩大了的个代群体,势必会切走专代机构的一部分业务份额。
二是保险中介专业技术能力要求更高,功能发生颠覆性变化。对照保险中介现实表现,保险中介的功能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增加了车险销售的环节,既不能增加保险需求,也不能服务保险消费者开展理赔,抑制了保险中介功能的发挥。按照《规划》,要求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提升专业技术能力,在风险定价、产品开发、防灾防损、反保险欺诈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提供增值服务。在现实和未来需求之间,保险中介的专业技术能力迫切需要提升。
三是保险中介监管更着眼于宏观领域。在《规划》中,只涉及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有关保险中介监管的内容,还要从91号文件中找答案。按照保监会提出的“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监管理念,降低保险中介准入门槛,加强市场行为监管应该成为主旋律。具体到保险中介开展中介车险业务过程中,财务数据真实性会成为重中之重。
车险囧途
今年6月份第三批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帷幕拉开,标志着我国新一轮商业车险经营规则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从整体情况看,商业车险保费价格普惠,但是在经营过程中也不乏“难言之隐”。具体表现:
一是竞争加剧。实行新的车险经营规则,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进一步理顺了代位求偿权的流程、引入了“零整比”费率因子,为改善车险经营和车险消费者体验奠定了制度基础。
同时,车险市场上出现车险手续费上涨、车险综合成本率上涨、赔付率下降的现象。竞争加剧的原因,包括汽车新增数量增速低于先前年度、经营车险的保险公司持续增加等。
继续追踪车险手续费去向,不难发现,有的是回流到真实的车险消费者手中,有的是流入机关单位、车队等保险业务经办人的手里,有的是落入车商等实际代理保险业务的机构。
二是风控缺位。笔者在对大量交通事故和车险赔案的原因进行分析后发现,其中的很多案例发案原因很简单,当事人只要稍加注意就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交通事故发案原因的简单性,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事人交通法规意识的淡薄,反映出保险公司在车险经营过程中,风险管控的不到位。反之,车险在销售环节,应当着力宣传提高第三者责任保险额度。
三是自救乏术。回顾起来,2006年那轮商业车险改革后,车险市场手续费攀升,2008年前后各地省级保险行业协会纷纷实行自律,2009年间保险监管部门下发了规范理赔等文件,在一定程度上对车险手续费上涨形成遏制的合力。但是,从2010年前后开始,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开展了反垄断调查,对包含限制车险价格打折、佣金比例的保险行业协会和参与的保险公司高额处罚,多地保险行业协会纷纷删除了相关内容。新一轮车险改革后,车险市场佣金比例上涨,没有自律公约的屏障,谈不上内部自我约束。虽然《保险法》禁止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向投保人支付保险合同以外的其他利益,但是倘若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达成默契,查处违规行为难度就会陡增。
突围之道
车险经营是国民经济建设中的一个子领域,研究其发展变化要充分考虑外围环境、公司风险管控等因素。
一是优化发展理念,完善经营环境。在《规划》第八章中提到,加大与医疗卫生、道路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扩大行业共享数据来源。理论上讲,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于车险经营具有双刃剑的作用,一方面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车险经营可以直接降低赔付率;另一方面,由于交通事故的降低,抑制了车险需求。但和国外的数据对比来看,当前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绝对数量、相对数量和事故后果,形势都不容乐观。具体到车险经营,车险发生的概率和交通事故的发生息息相关。保险行业要树立车险经营的根本出路在于降低事故发生概率的理念。
二是深化车险改革,提高经营能力。在《规划》第二章中提到,全面推开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商业车险经营规则中费率因子的权重会发生根本的变化,从现行的从车因子为主向从人、从用为主改革,客观上要求保险公司需要根据车险客户的具体情况,对不同客户风险评估,能够在保险公司和客户之间建立直接的联系,势必增大了直销的比例,势必减少保险中介的比例。可以预见的是,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速度越快,车险营销对保险中介需求减少越快;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力度越大,车险营销去中介速度越快。
三是推进监管转型,引领理性发展。从2016年开始,保险监管部门推出“偿二代”监管,监管部门更加着重于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更加着重于宏观审慎监管,更加着重于市场行为监管,至于车险手续费的高低问题、个别保险公司车险经营的盈亏等问题,这些问题属于保险市场经营主体自己的问题。
车险市场和保险之间的互动变化,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对于其中蕴含的问题,也要根据保险监管和金融监管政策的变化而变化。从保险业《规划》看,更多的立意在于通过发挥车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既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又能为更多的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人们提供补偿,这才是发展车险经营的根本目的和最高境界
5、买了二手车及交强险,没有变更及被保险人,出事后保险公司赔偿
1.车辆登记证书一定要办理
车辆登记证书就好像是房产证,是车辆必要产权凭证,2002年之前购买的汽车大部分都没有登记证书,在车辆交易的时候需要进行补办登记证书。在二手交易完成之后,在车辆登记证书里会详细记录原车主和现车主的详细信息,车辆目前的所属状态,确保交易双方和车辆管理部门了解车辆产权变更情况。据了解目前,在一些规模较大、服务比较规范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内,一般都设有车辆登记证书办理窗口,车主可以就近办理。
2.车辆行驶证书一定要变更
车辆行驶证书是仅次于车辆登记证书的重要证件,平时驾驶时需要随身携带在车主身上的凭证,买卖双方在交易二手车的时候,车辆行驶证书也要变更。这里重要说明,车辆行驶证的车辆照片也要与车辆相符,整体外观,车身颜色,包括是否有天窗等等的细节都要相符,车辆要按照规定年检合格才允许办理。
3.车主身份证、单位代码证书要真实有效
车辆进行产权变更的时候必须出示交易双方的身份证明,单位需要出示单位的代码证书。这其中身份证明过期、代码证书没有年检等情况经常发生,需要交易双方办理妥当。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身份证或者代码证书的地址和名称与原来车辆的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不相符,这也需要交易双方到车辆管理所变更。
4.车辆购置附加税、养路费和车船使用税须合法有效
在车辆产权变更中,需要对车辆的购置附加税,养路费和车船使用税进行查验,车辆的购置附加税必须缴纳,养路费至少缴纳至车辆交易时间内的一个月,车船使用税必须缴纳至车辆交易的当年。
5.签订车辆交易合同,相关内容要填写清楚
车辆购买过程中,买卖双方应该签订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交易双方应明确填写车辆的有关数据、车辆的状况、费用负担以及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法等,避免今后出现问题没有依据。同样也保证了双方的权益。
6.及时办理各种相关手续的变更
旧车交易中,买卖双方在旧车交易市场变更车辆产权之后还需要到附加税征稽处办理购置附加税变更,到养路费征稽处办理养路费变更,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手续变更。尤其检查购置费档案是否健全,养路费是否欠缴。
车辆购置税一定要检查一下原车的税单,有些车原来没有交过购置税,在过户后这些未交税、免交税的车辆会被要求补齐购置税,这可是一笔为数不菲的支出,所以谁来补交的问题一定要确定。
养路费对于养路费这块内容基本没有空子可钻,只要注意看一下缴费凭证,上面清楚地记录了养路费的期限,就可避免纠纷的发生。
对于保险方面:保险过户应及时办清过户手续,以免索赔时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近年来,交管局对于路面违章进行电子眼监控,出现了非现场处罚,在交易时也需要对于车辆违章和未处理的事故进行查询,避免之后出现问题,双方产生纠纷。
7.购买的车辆需要在在年检有效期内的,核对车架钢印号,发动机钢印号无误后方准许交易。除了要核实之外,还要注意是否有涂改痕迹,出现涂改痕迹基本可以和交易陷阱划等号了。特别提醒车友,平时不要到不正规的修理厂或路边店维修车辆,避免因为不当的维修改动钢印,而产生车辆不能交易的后果。如因维修一定要改动的,应到车管所办理变更手续。
8.其他:合同签订后开具旧机动车交易发票,相关费用的承担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
熟悉这些二手车的交易流程后,希望可以给那些想买到合适二手车的朋友提供更多的帮助,避免很多事后因为手续不全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我们还是把作业功课做在前面,熟悉了这些流程,再去从容面对二手车交易。最后,祝愿各位要去进行二手车交易的朋友都能称心如意的买来一辆自己喜欢的新车。
B.办理车辆过户的手续之--养路费变更
证件:
1、过户发票;2、行驶证;3、当前的养路费凭证
需要复印:
过户发票、行驶证各一份(交转出地征集所)行驶证一份(交转入地征集所)
过程:
先到转出地,交上证件后,工作人员调出档案核实后,开出一联养路费转出单,只给了第二联,拿此物到达转入地,交上证件,调出档案核实更改信息后,OK!
注意问题:
养路费转出单注明还有一联需要转入地核实后返回转出地进行原档案的撤销,但实际上这一联并没有交给你,当然省去跑第三趟,可见手续还可继续精简,努力!
C.二手车交易需要过户交强险
去年交强险实施后,到底在买卖二手车时,受不受交强险的影响,变更保险手续是不是需要同时办理,以及如何办理投保手续等问题引起了广大购买二手车的消费者关注。
据交强险有关条款规定:“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在二手车买卖中,由于驾驶人不同,因此风险也不同,所以需要办理交强险的过户手续。车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变更即可。如果不是本人来办理,代办人还需携带委托书,到保险公司办理。
对于买二手车的消费者,在这段交强险过渡期内,购买二手车时,一定要注意及时对原车保险进行变更,同时,注意查看车辆所投的三者险何时到期,并及时投保交强险。
此外,喜欢改装车的朋友也要注意,交强险对于改装车辆也有着特殊规定,按照交强险保险条款第十五条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否则,保险人将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
D.不允许办理过户的二手车
1.申请车主印章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的。
2.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及变更载货质量、乘员人数的。
3.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4.达到报废年限的(对已达到报废使用年限,但车辆技术状况较好,使用性质为自用的汽车,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在达到报废使用年限后两年内,准予申办过户登记,但不准转籍)。
5.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6.新车入户不足三个月的(进口汽车初次登记后不满两年的,但法院判决的除外)。
7.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期未满的。
8.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9.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E.让二手车交易信息透明起来
――全省推广《二手车买卖合同》、《二手车诚信公约》,隐瞒车况索赔有依据
2007年11日5日,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联合召开:《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广东省二手车行业诚信公约》推广新闻发布会。来自全省各地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营主体、汽车品牌店、汽车生产厂家、地方协会参加了会议。
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1-6月全省二手车累计交易量为20.64万辆,同比增长47.96%,成交总金额为62.7亿元,同比增长80.07%。我省二手车交易量首次超过新车交易量,新车上半年交易量为16.63万辆,二手车交易量与新车销售量比例为55:45。
随着二手车市场的迅速扩容,也带来了一些发展中的问题,如:交易秩序混乱,行业恶性竞争,交易信息不对称,经营者缺乏诚信等。虽然目前我省二手车市场的诚信度比5年前有了很大的改善与进步,但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仍然时有发生。主要原因有三:一是二手车交易信息不对称;二是经营者缺乏诚信;三是售后服务不到位。这种消费环境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制约了许多潜在的二手车市场需求。诚信问题成为困扰二手车行业健康发展的瓶颈。这个问题不解决,二手车行业就难以实现质的飞跃。
为了进一步规范二手车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建立诚信、公平、公正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国家工商总局于今年8月下发了《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广东省工商局非常重视,于今年9月转发了该文。并决定与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共同召开《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与《广东省二手车行业诚信公约》推广发布会。会上来自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营公司、汽车生产厂家、品牌专卖店的代表纷纷表示,《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对促进我省二手车市场的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并表示将以实际行动来落实《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使用。会上广东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广东新协力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合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宝利捷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广骏二手车交易市场、广东通达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经营有限公司、深圳东都汽车城、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等代表在《广东省二手车行业诚信公约》上签名,他们的行为将在行业内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有三大亮点:一是二手车经销企业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二是有15项内容确保买方“知情权”,同时要求在出售的车辆前张贴《车辆信息表》,《车辆信息表》作为《二手车买卖合同》的附件;三是规定违约须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示范文本明确规定,如果卖车人提供的车辆信息不真实,根据双方交易前签定的《二手车买卖合同》,买车人有权要求卖方赔偿损失。《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推行既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保护了守法经营的企业。广东省工商局一个负债人表示:希望全省各开展二手车业务的企业都自觉使用《二手车买卖合同》。同时,省工商局将加大对二手车市场中欺诈行为的查处力度,并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违规行为,可以直接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也可以随时向行业协会反映情况。
记者了解到,合同文本中要求由二手车鉴定评估师签章,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秘书长指出,由国家注册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填写《二手车买卖合同》与《车辆信息表》,会更为规范、准确。目前全省持有此资格证的从业人员不足5%,二手车鉴定评估师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协会也会根据市场需求,加强二手车鉴定评估师的职业培训。
最后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秘书长严斐指出:二手车诚信建设问题是关系到我省二手车市场健康发展的核心问题。随着二手车经营领域的不断扩充,二手车经营主体已开始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二手车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加强诚信建设成为二手车行业发展的关键。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对规范全省汽车流通行业,建立汽车流通行业诚信体系,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首先我们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快二手车流通法规体系的建设、完善;二是要推广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开展行业自律,维护行业秩序;三是要大力推动行业信用体系的建设,如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公布协会投诉电话等等。努力为广大消费者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二手车消费环境。同时要为诚信经营的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平台,让不诚信的企业没有市场。
市场经济就是诚信经济、法制经济,社会需要诚信,诚信需要自律,推广《二手车买卖合同》、《车辆信息表》、《诚信公约》就是建立二手车行业诚信体系的一个良好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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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二手车经营范围怎样填写,工商局要求是什么
1、经营二手车的经营范围应当规范为“经营旧机动车”;
2、这种经营范围是特行,要求有两名以上的旧机动车经济人,在市局注册;并同时取得交通局的专项许可证书。
7、解决汽车保险理赔纠纷的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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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2006年,我国产险业四个主要险种——车险、企财险、货运险和责任险保费收入合计1377.96亿元,同比增长24.9%,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91.3%。
据中国保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为1107.87亿元,同比增长29.1%,占财产险公司业务比重为70.1%,稳居产险业第一大险种。其中,交强险自2006年7月1日实施以来实现保费收入218.78亿元,占7月至12月车险保费收入的39.5%。
目前中国财产保险中,车险是投保意识最强的险种之一。随着对交通事故第三方受害者赔偿标准的提升,除了交强险外,越来越多的汽车保有者还主动购买了商业三者险,甚至自发地选择较高的保额。
近几年,随着国内汽车市场的快速增长和车险投保意识的逐步提高,中国车险保费收入稳步增长,到2010年中国汽车保有量将达6000万辆,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可超过6000亿元人民币。但同时,中国车险市场发展也面临价格战、渠道混乱、理赔漏洞、外资参与不充分等问题。
自2003年车险管理制度改革实行以来,2006年车险市场再次发生了重大转折。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的出台,不仅对当前市场具有积极意义,带来经营管理质的改变和市场基本面的好转,而且使整个市场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车险市场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将对今后整个行业的车险经营和市场走向产生深远影响。
本报告依据国家统计局、国资委、国家信息中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经济信息网、中国宏观经济数据库、万方数据库、中国社会经济调查研究中心、国民经济景气监测中心、中国保监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等提供的大量资料,对我国汽车保险市场的发展状况、车险定价、汽车保险的理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费率、机动车保险网络营销、汽车保险业的竞争等进行了全面分析,并对国际汽车保险市场进行了深入的剖析,是计划进入汽车保险行业和经营汽车保险行业的企业和投资机构了解目前中国汽车保险行业发展动态,把握发展趋势的重要决策依据之一。
目录
第一章国外汽车保险业发展分析7
第一节发达国家汽车保险共同特点7
第二节国外汽车保险规定分析8
一、德国:柏林保费贵新手费率高8
二、美国:未婚低龄男性费率最高9
三、日本:强制三责险零利润9
四、加拿大:周末用车比上班用车保费低9
第三节美国汽车保险业的发展分析10
一、美国的汽车保险制度10
二、美国汽车保险简介16
三、美国强制车险制度设计与运作的几点启示17
四、美国汽车保险反欺诈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21
第四节德国汽车保险业的发展分析29
一、德国车险发展概况29
二、德国汽车保险无微不至29
三、车险改革对德国车险市场的影响31
四、德国机动车辆法定第三者责任保险简介33
五、德国车险改革对我们的启示33
第五节英国汽车保险业的发展分析35
一、英国汽车保险业发展状况35
二、英国车险市场完全细分36
三、英国车险承保的分析及启示38
第六节日本汽车保险市场变革分析42
一、汽车保险费率、条款自由化42
二、适应客户需求进行产品创新42
三、打破汽车保险通过代理店销售的惯例43
四、应用信息技术的新型服务迅速发展43
第七节韩国车险费率自由化渐变过程及启示44
一、实行费率自由化的背景44
二、车险费率自由化的过程44
三、车险费率自由化的效用45
四、对我国的启示45
第二章我国汽车保险业发展的综合分析47
第一节汽车保险发展历程与现状47
一、汽车保险的起源47
二、汽车保险的发展成熟48
三、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汽车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50
四、对中国汽车保险业的启示51
第二节2006年我国车险市场发展回顾52
一、交强险实施,车险经营发生质变52
二、限折令实行,车险价格理性回归53
三、行业条款推出,产品标准化体系初步建立54
四、监管力度加强,竞争行为更加理性54
五、车险稳居产险业第一大险种55
第三节中国机动车辆保险市场发展分析56
一、从政策层面看56
二、从经济层面看56
三、从社会层面看57
四、从技术层面看58
第四节我国车险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59
一、价格大战削弱了行业盈利能力59
二、渠道混乱增加了不必要的交易费59
三、理赔漏洞大造成赔付成本过大60
四、参与不足外资保险公司贡献小60
第五节我国车险市场化分析62
一、车险市场化的困境62
二、车险市场化困境的深层次原因分析63
三、车险市场化的双赢策略展望64
第六节机动车新报废标准对机动车保险市场的影响分析73
第七节交强险之后的车险经营分析76
第八节新车险亮点分析80
一、引导保险公司“重服务”80
二、统一条款有利于消费者维护权益80
三、车险价格基本没有上涨80
四、女性驾驶员享受九五折优惠80
五、A、B、C三款均对酒后驾车不赔偿80
六、车险市场不会形成大保险公司“一统天下”80
第九节机动车险困局及其解决途径分析81
一、机动车辆保险的现状81
二、综合环境质量的下降是机动车辆保险经营效益低下的主要原因82
三、整合保险资源是解决车险效益问题的有效捷径83
第十节中国汽车保险市场潜力分析85
一、市场结构85
二、承保状况85
三、前景展望86
第十一节我国汽车保险中介组织发展状况分析87
一、发展汽车保险中介组织的现实意义87
二、我国汽车保险中介组织发展现状88
三、我国汽车保险中介组织面临的问题88
四、发达国家汽车保险中介组织发展状况89
五、对策建议90
第十二节汽车保险产业链分析92
一、汽车保险产业链思维因势而起92
二、构建和谐共赢的汽车保险产业链正逢其时92
三、打造和谐共赢的汽车保险产业链93
第十三节汽车保险实行免赔额条款的意义分析96
一、免赔额条款产生的背景96
二、国内免赔额的典型做法97
三、免赔额条款对汽车保险发展的积极意义97
四、保险公司推行免赔额条款的建议100
第十四节车险经营中的现实矛盾分析102
一、车险经营的社会效益与企业效益之间的矛盾102
二、车险经营中规模与效益之间的矛盾103
三、车险与非车险的结构性矛盾104
四、车险经营的内部矛盾104
第十五节车险代理渠道发展的问题及对策分析105
一、车险市场代理渠道的现状及问题105
二、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106
第十六节经营机动车辆保险的风险防范分析108
一、车险承保风险的防范108
二、车险理赔风险及防范110
第三章我国车险定价分析114
第一节我国车险定价发展现状114
第二节我国车险定价的适当性分析115
一、车损险足额保险定价的适当性分析115
二、第三者责任险定价的适当性分析116
第三节完善我国车险定价机制的建议116
一、促进市场的充分竞争116
二、提高精算水平117
三、加强信息披露117
四、进行具体调整117
第四章我国汽车保险的理赔分析118
第一节汽车保险理赔服务分析118
一、国际成熟保险市场汽车保险理赔服务的模式及特点118
二、当前我国保险市场汽车理赔服务的模式及其利弊分析119
三、我国保险市场环境的变化对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的变革要求121
四、发展我国车险公估业的对策122
第二节影响理赔服务的因素分析124
一、保险公司层面的原因124
二、客户层面的原因125
三、社会层面的原因125
第三节机动车辆险赔付率高的原因分析126
一、机动车辆险的经营现状126
二、车险赔付率高的原因分析126
三、降低车险赔付率的对策128
第四节车险理赔的全新模式分析130
第五节车险理赔外包的意义分析131
第五章我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分析134
第一节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的区别分析134
一、目的、功能不同134
二、性质不同134
三、实施方式不同134
四、责任范围不同134
五、责任限额不同135
六、索赔主体不同135
七、条款、费率制定方式不同136
八、辅助补偿制度设置不同136
九、其他区别136
第二节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三者险中的“责任”关系问题137
一、交通事故责任不等于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137
二、交通事故行政责任的承担主体138
三、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主体139
四、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三者险中的被保险人范围不同140
五、结论141
第三节机动车三责险的制度体系分析142
一、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历史演变142
二、道交法确立法定赔偿规则143
三、实行商业化运营144
四、实行强制缔约制度145
五、确立保险人对第三人的保护义务146
六、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147
第四节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制度分析148
一、机动车强制三责险的定位与功能148
二、机动车强制三责险的经营原则与模式149
三、机动车强制三责险制度法律关系分析150
四、机动车强制三责险相关配套制度构建151
五、《条例》(草案)综合评介与制度构建的基本路向153
第六章我国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分析155
第一节车险费率市场化的利弊分析155
一、车险费率市场化的有利因素155
二、车险费率市场化的不利因素157
第二节机动车辆保险费率问题分析159
一、机动车辆险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159
二、机动车辆险业务正常化的措施160
第三节加快我国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市场化的进程162
一、机动车辆保险费率管制的弊端162
二、实施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市场化的背景164
三、推进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市场化的几点建议164
第七章我国机动车保险网络营销发展分析168
第一节我国机动车保险网络营销的现状及问题168
一、企业信息化问题168
二、市场成熟问题168
三、电子金融化问题169
四、法制化建设问题169
第二节发展我国机动车保险网络营销的对策分析170
一、静态信息服务阶段的对策170
二、动态信息服务阶段的对策170
三、在线交易阶段的对策171
第三节我国机动车保险网络营销的发展趋势分析172
一、专一化趋势172
二、融合化趋势172
三、国际化趋势172
第八章我国汽车保险业的竞争分析174
第一节当前车险市场竞争特点及对策分析174
一、车险市场改革过程与竞争特点174
二、当前车险市场恶性价格竞争成因分析175
三、过度竞争对车险市场效率和社会福利的影响177
四、对策与建议179
第二节车险价格竞争成因分析182
第三节车险放开经营后的竞争成本与营销机制分析184
一、营销成本迅速增加,车险有成为利润漏洞的危险184
二、创新营销模式是车险放开经营的必由之路186
三、建立车险新型营销机制的思考187
第四节寡头垄断竞争中车险价格行为的实证分析189
一、当前我国产险市场的结构分析189
(一)市场集中度189
(二)产品差异化189
(三)市场进入壁垒189
二、车险价格竞争的实证分析190
(一)车险市场化进程中总体费率持续走低191
(二)车险市场化进程中各公司车险费率出现分化191
(三)车险市场化进程中定价模式以规模导向为主191
(四)车险价格竞争:领导者——跟随者模式初步显现192
三、当前车险“价格战”的对策193
(一)逐步建立战略导向的车险定价模式193
(二)重建行业性风险费率和附加费率的车险组合价格体系193
(三)引导和调控车险领导者——跟随者竞争模式194
第五节车辆险市场价格竞争与非价格竞争趋势分析194
一、车辆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势在必行194
二、车辆险市场价格竞争的有限性196
三、非价格竞争与集约化经营趋势198
第九章机动车辆保险代理高回扣问题分析200
第一节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业现状200
一、高回扣导致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亏损200
二、机动车辆保险代理的利润分析200
第二节保险公司解决机动车辆保险代理高回扣问题采取的措施分析201
一、联合自律201
二、汽车保险服务“超市”202
第三节针对机动车辆保险代理高回扣问题应采取的解决方式203
一、上调机动车辆保险代理费率203
二、有效监管203
三、机动车辆保险代理渠道专业化203
四、发展机动车辆保险的直销业务203
五、大力发展机动车辆保险经纪人业务204
第十章我国机动车辆保险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05
第一节当前我国车险招投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205
一、招标目的不明确205
二、中间人的不规范运作205
三、保险人竞争不够理性206
四、标书内容不规范206
五、评标缺乏统一的标准206
第二节车险招投标不规范操作造成的后果207
第三节规范我国车险招投标的对策208
附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210
图表目录
图表1美国汽车保险反欺诈基本框架
图表2美国部分州的保险反欺诈立法要求对比
图表3美国保险公司常用的反欺诈方法
图表42006年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情况
图表52004-2006年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图
图表62000-2006年中国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结构
图表72000-2006年中国车险保费收入及赔付
图表82006年车险市场战略群组分析(1)
图表92006年车险市场战略群组分析(2)
图表10汽车保险费的发展
图表11个别亚洲市场汽车损失率
图表12某财产险公司一份2003年11月25日承保的私家车保单出险情况的部分记录
图表13某保险公司机动车辆险业务经营情况
图表14两个保险公司自律公约的支付矩阵
图表15小鸡博弈支付矩阵
图表16非寿险市场监督的基本态度
图表17两个保险公司第二次博弈的支付矩阵
图表182004年我国前五位产险公司的市场份额表
图表191997-2004年深圳市车险综合费率变动情况
图表201997-2004年深圳市场主要产险公司车险变动情况
8、机动车保险数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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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2006年,我国产险业四个主要险种——车险、企财险、货运险和责任险保费收入合计1377.96亿元,同比增长24.9%,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91.3%。
据中国保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为1107.87亿元,同比增长29.1%,占财产险公司业务比重为70.1%,稳居产险业第一大险种。其中,交强险自2006年7月1日实施以来实现保费收入218.78亿元,占7月至12月车险保费收入的39.5%。
目前中国财产保险中,车险是投保意识最强的险种之一。随着对交通事故第三方受害者赔偿标准的提升,除了交强险外,越来越多的汽车保有者还主动购买了商业三者险,甚至自发地选择较高的保额。
近几年,随着国内汽车市场的快速增长和车险投保意识的逐步提高,中国车险保费收入稳步增长,到2010年中国汽车保有量将达6000万辆,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可超过6000亿元人民币。但同时,中国车险市场发展也面临价格战、渠道混乱、理赔漏洞、外资参与不充分等问题。
自2003年车险管理制度改革实行以来,2006年车险市场再次发生了重大转折。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的出台,不仅对当前市场具有积极意义,带来经营管理质的改变和市场基本面的好转,而且使整个市场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车险市场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将对今后整个行业的车险经营和市场走向产生深远影响。
本报告依据国家统计局、国资委、国家信息中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经济信息网、中国宏观经济数据库、万方数据库、中国社会经济调查研究中心、国民经济景气监测中心、中国保监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等提供的大量资料,对我国汽车保险市场的发展状况、车险定价、汽车保险的理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费率、机动车保险网络营销、汽车保险业的竞争等进行了全面分析,并对国际汽车保险市场进行了深入的剖析,是计划进入汽车保险行业和经营汽车保险行业的企业和投资机构了解目前中国汽车保险行业发展动态,把握发展趋势的重要决策依据之一。
目录
第一章国外汽车保险业发展分析7
第一节发达国家汽车保险共同特点7
第二节国外汽车保险规定分析8
一、德国:柏林保费贵新手费率高8
二、美国:未婚低龄男性费率最高9
三、日本:强制三责险零利润9
四、加拿大:周末用车比上班用车保费低9
第三节美国汽车保险业的发展分析10
一、美国的汽车保险制度10
二、美国汽车保险简介16
三、美国强制车险制度设计与运作的几点启示17
四、美国汽车保险反欺诈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21
第四节德国汽车保险业的发展分析29
一、德国车险发展概况29
二、德国汽车保险无微不至29
三、车险改革对德国车险市场的影响31
四、德国机动车辆法定第三者责任保险简介33
五、德国车险改革对我们的启示33
第五节英国汽车保险业的发展分析35
一、英国汽车保险业发展状况35
二、英国车险市场完全细分36
三、英国车险承保的分析及启示38
第六节日本汽车保险市场变革分析42
一、汽车保险费率、条款自由化42
二、适应客户需求进行产品创新42
三、打破汽车保险通过代理店销售的惯例43
四、应用信息技术的新型服务迅速发展43
第七节韩国车险费率自由化渐变过程及启示44
一、实行费率自由化的背景44
二、车险费率自由化的过程44
三、车险费率自由化的效用45
四、对我国的启示45
第二章我国汽车保险业发展的综合分析47
第一节汽车保险发展历程与现状47
一、汽车保险的起源47
二、汽车保险的发展成熟48
三、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汽车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50
四、对中国汽车保险业的启示51
第二节2006年我国车险市场发展回顾52
一、交强险实施,车险经营发生质变52
二、限折令实行,车险价格理性回归53
三、行业条款推出,产品标准化体系初步建立54
四、监管力度加强,竞争行为更加理性54
五、车险稳居产险业第一大险种55
第三节中国机动车辆保险市场发展分析56
一、从政策层面看56
二、从经济层面看56
三、从社会层面看57
四、从技术层面看58
第四节我国车险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59
一、价格大战削弱了行业盈利能力59
二、渠道混乱增加了不必要的交易费59
三、理赔漏洞大造成赔付成本过大60
四、参与不足外资保险公司贡献小60
第五节我国车险市场化分析62
一、车险市场化的困境62
二、车险市场化困境的深层次原因分析63
三、车险市场化的双赢策略展望64
第六节机动车新报废标准对机动车保险市场的影响分析73
第七节交强险之后的车险经营分析76
第八节新车险亮点分析80
一、引导保险公司“重服务”80
二、统一条款有利于消费者维护权益80
三、车险价格基本没有上涨80
四、女性驾驶员享受九五折优惠80
五、A、B、C三款均对酒后驾车不赔偿80
六、车险市场不会形成大保险公司“一统天下”80
第九节机动车险困局及其解决途径分析81
一、机动车辆保险的现状81
二、综合环境质量的下降是机动车辆保险经营效益低下的主要原因82
三、整合保险资源是解决车险效益问题的有效捷径83
第十节中国汽车保险市场潜力分析85
一、市场结构85
二、承保状况85
三、前景展望86
第十一节我国汽车保险中介组织发展状况分析87
一、发展汽车保险中介组织的现实意义87
二、我国汽车保险中介组织发展现状88
三、我国汽车保险中介组织面临的问题88
四、发达国家汽车保险中介组织发展状况89
五、对策建议90
第十二节汽车保险产业链分析92
一、汽车保险产业链思维因势而起92
二、构建和谐共赢的汽车保险产业链正逢其时92
三、打造和谐共赢的汽车保险产业链93
第十三节汽车保险实行免赔额条款的意义分析96
一、免赔额条款产生的背景96
二、国内免赔额的典型做法97
三、免赔额条款对汽车保险发展的积极意义97
四、保险公司推行免赔额条款的建议100
第十四节车险经营中的现实矛盾分析102
一、车险经营的社会效益与企业效益之间的矛盾102
二、车险经营中规模与效益之间的矛盾103
三、车险与非车险的结构性矛盾104
四、车险经营的内部矛盾104
第十五节车险代理渠道发展的问题及对策分析105
一、车险市场代理渠道的现状及问题105
二、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106
第十六节经营机动车辆保险的风险防范分析108
一、车险承保风险的防范108
二、车险理赔风险及防范110
第三章我国车险定价分析114
第一节我国车险定价发展现状114
第二节我国车险定价的适当性分析115
一、车损险足额保险定价的适当性分析115
二、第三者责任险定价的适当性分析116
第三节完善我国车险定价机制的建议116
一、促进市场的充分竞争116
二、提高精算水平117
三、加强信息披露117
四、进行具体调整117
第四章我国汽车保险的理赔分析118
第一节汽车保险理赔服务分析118
一、国际成熟保险市场汽车保险理赔服务的模式及特点118
二、当前我国保险市场汽车理赔服务的模式及其利弊分析119
三、我国保险市场环境的变化对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的变革要求121
四、发展我国车险公估业的对策122
第二节影响理赔服务的因素分析124
一、保险公司层面的原因124
二、客户层面的原因125
三、社会层面的原因125
第三节机动车辆险赔付率高的原因分析126
一、机动车辆险的经营现状126
二、车险赔付率高的原因分析126
三、降低车险赔付率的对策128
第四节车险理赔的全新模式分析130
第五节车险理赔外包的意义分析131
第五章我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分析134
第一节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的区别分析134
一、目的、功能不同134
二、性质不同134
三、实施方式不同134
四、责任范围不同134
五、责任限额不同135
六、索赔主体不同135
七、条款、费率制定方式不同136
八、辅助补偿制度设置不同136
九、其他区别136
第二节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三者险中的“责任”关系问题137
一、交通事故责任不等于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137
二、交通事故行政责任的承担主体138
三、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主体139
四、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三者险中的被保险人范围不同140
五、结论141
第三节机动车三责险的制度体系分析142
一、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历史演变142
二、道交法确立法定赔偿规则143
三、实行商业化运营144
四、实行强制缔约制度145
五、确立保险人对第三人的保护义务146
六、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147
第四节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制度分析148
一、机动车强制三责险的定位与功能148
二、机动车强制三责险的经营原则与模式149
三、机动车强制三责险制度法律关系分析150
四、机动车强制三责险相关配套制度构建151
五、《条例》(草案)综合评介与制度构建的基本路向153
第六章我国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分析155
第一节车险费率市场化的利弊分析155
一、车险费率市场化的有利因素155
二、车险费率市场化的不利因素157
第二节机动车辆保险费率问题分析159
一、机动车辆险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159
二、机动车辆险业务正常化的措施160
第三节加快我国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市场化的进程162
一、机动车辆保险费率管制的弊端162
二、实施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市场化的背景164
三、推进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市场化的几点建议164
第七章我国机动车保险网络营销发展分析168
第一节我国机动车保险网络营销的现状及问题168
一、企业信息化问题168
二、市场成熟问题168
三、电子金融化问题169
四、法制化建设问题169
第二节发展我国机动车保险网络营销的对策分析170
一、静态信息服务阶段的对策170
二、动态信息服务阶段的对策170
三、在线交易阶段的对策171
第三节我国机动车保险网络营销的发展趋势分析172
一、专一化趋势172
二、融合化趋势172
三、国际化趋势172
第八章我国汽车保险业的竞争分析174
第一节当前车险市场竞争特点及对策分析174
一、车险市场改革过程与竞争特点174
二、当前车险市场恶性价格竞争成因分析175
三、过度竞争对车险市场效率和社会福利的影响177
四、对策与建议179
第二节车险价格竞争成因分析182
第三节车险放开经营后的竞争成本与营销机制分析184
一、营销成本迅速增加,车险有成为利润漏洞的危险184
二、创新营销模式是车险放开经营的必由之路186
三、建立车险新型营销机制的思考187
第四节寡头垄断竞争中车险价格行为的实证分析189
一、当前我国产险市场的结构分析189
(一)市场集中度189
(二)产品差异化189
(三)市场进入壁垒189
二、车险价格竞争的实证分析190
(一)车险市场化进程中总体费率持续走低191
(二)车险市场化进程中各公司车险费率出现分化191
(三)车险市场化进程中定价模式以规模导向为主191
(四)车险价格竞争:领导者——跟随者模式初步显现192
三、当前车险“价格战”的对策193
(一)逐步建立战略导向的车险定价模式193
(二)重建行业性风险费率和附加费率的车险组合价格体系193
(三)引导和调控车险领导者——跟随者竞争模式194
第五节车辆险市场价格竞争与非价格竞争趋势分析194
一、车辆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势在必行194
二、车辆险市场价格竞争的有限性196
三、非价格竞争与集约化经营趋势198
第九章机动车辆保险代理高回扣问题分析200
第一节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业现状200
一、高回扣导致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亏损200
二、机动车辆保险代理的利润分析200
第二节保险公司解决机动车辆保险代理高回扣问题采取的措施分析201
一、联合自律201
二、汽车保险服务“超市”202
第三节针对机动车辆保险代理高回扣问题应采取的解决方式203
一、上调机动车辆保险代理费率203
二、有效监管203
三、机动车辆保险代理渠道专业化203
四、发展机动车辆保险的直销业务203
五、大力发展机动车辆保险经纪人业务204
第十章我国机动车辆保险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05
第一节当前我国车险招投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205
一、招标目的不明确205
二、中间人的不规范运作205
三、保险人竞争不够理性206
四、标书内容不规范206
五、评标缺乏统一的标准206
第二节车险招投标不规范操作造成的后果207
第三节规范我国车险招投标的对策208
附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210
图表目录
图表1美国汽车保险反欺诈基本框架
图表2美国部分州的保险反欺诈立法要求对比
图表3美国保险公司常用的反欺诈方法
图表42006年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情况
图表52004-2006年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图
图表62000-2006年中国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结构
图表72000-2006年中国车险保费收入及赔付
图表82006年车险市场战略群组分析(1)
图表92006年车险市场战略群组分析(2)
图表10汽车保险费的发展
图表11个别亚洲市场汽车损失率
图表12某财产险公司一份2003年11月25日承保的私家车保单出险情况的部分记录
图表13某保险公司机动车辆险业务经营情况
图表14两个保险公司自律公约的支付矩阵
图表15小鸡博弈支付矩阵
图表16非寿险市场监督的基本态度
图表17两个保险公司第二次博弈的支付矩阵
图表182004年我国前五位产险公司的市场份额表
图表191997-2004年深圳市车险综合费率变动情况
图表201997-2004年深圳市场主要产险公司车险变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