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汽车销售 > 二级经销商汽车销售合作协议

二级经销商汽车销售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1-11-16 18:20:31

1、谁有汽车二级经销协议?

展车协议 甲方: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 为了共同开发XX汽车销售市场,甲乙双方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双方对摆放展车达成以下协议: 1. 所有摆放在乙方的车辆所有权归甲方,一切与车辆有关的手续由甲方保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赊销、转让、抵押。 2. 在车辆摆设期间,乙方应保管好车辆,凡出现零部件丢失,车辆损坏均由乙方按实际价格返还。 3. 乙方在结清摆放车辆车款时,甲方必须提供有关手续。 4. 如果甲方需要将车调回时,乙方则应该无条件将车辆送回到甲方经销处。来回调车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5. 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 合作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从其他渠道进同类型号的车,或者乙方不积极主动开发市场,长期未实现车辆销售,甲方有权终止此协议。 7. 本协议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8.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xxxxxxxxxxxx 乙 方:xxxxxxxxxxx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 期:


与二级经销商汽车销售合作协议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