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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新规下的

发布时间:2022-06-12 08:20:59

1、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新规有什么好处

1.更多购车渠道

在销售管理办法中,除了要求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严格遵循“三包”、召回等规定外,明确表示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并“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

最显著的变化就是未来4S店为主的卖车模式将会被打破。

以后,既可以出现一店出售多个品牌的汽车大卖场、汽车超市;也有可能未来在苏宁这种实体店面里,越来越多离你很近的消费场所内,都可以轻松去实现买车。

2.买车的店未必能修车

办法明确要求供应商,即主机厂,不得要求经销商同时具备销售、售后服务等功能。

也就是说,未来你买车的很多店不再是4S店,兼具所有的功能。可能它只卖车,但是维修、金融等各种服务都需要在其他地方去完成。

3.消费者需要明确车辆责任归属

不同于以往的品牌授权制度,在第十二条中明确规定,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或者未经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进口汽车”时,只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作出提醒和说明”,并“书面告知向消费者承担相关责任的主体”。

此外,“未经授权或授权终止的,经销商不得以供应商授权销售汽车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这就要求消费者者在购车时一定要检查经销商的各种资质,比如它是否为某品牌、某车型的授权经销商。授权经销商的产品三包、质量、服务等问题的解决可以通过向厂家投诉去需求解决,而未获得授权的经销商,这些问题将由经销商自己来承担。

消费者需要明确车辆的责任归属,以及遇到问题向谁去追责。

4.经销商不能绑定销售保险、金融、配件

新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其实,这个并非是新规定,但是很多消费者仍然对此缺乏了解,遇到经销商绑定销售保险、金融,救援、增加配件等行为,从而给消费者带来购车成本增加、或者优惠无法兑现等问题时,都可以向工商部门进行反应和求助。

5.经销商不得随意加价销售

新版《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中还明确提出,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6.售后服务内容、配件、价格更透明

新的办法中规定,经销商、售后服务商如实标明配件信息,明示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生产日期、适配车型等信息;明示收费标准、售后服务技术政策、“三包”信息等,甚至还需要明确告知你保养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等。对于售后服务的要求更加透明化。

2、新版汽车三包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近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该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版三包规定增加了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质量问题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或者动力蓄电池起火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此外,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

(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该故障或者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传动系统、污染控制装置、车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四)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

新规明确要求,三包有效期内销售者收到消费者提出的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要求的,应当自收到相关要求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作出答复。不符合更换或者退货条件的,应当在答复中说明理由。

符合更换或者退货条件的,销售者应当自消费者提出更换或者退货要求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为消费者完成更换或者退货,并出具换车证明或者退车证明;20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家用汽车产品更换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但因消费者原因造成的延迟除外。

新规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12年12月29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0号公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同时废止。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

3、别找了!2020年你需要知道的汽车行业新规都在这里

随着2020年陆续开工,相信大家在每年开年时都会问今年的汽车行业会有哪些政策变化?以及购车、用车方面会出现怎样的新动向?今天江湖君为大家梳理出2020年与你有关的几条汽车行业新规,赶快了解下。

01 PART

7月1日起全国实施国六a

国六a阶段从2020年7月1日开始全国范围内实施,不能销售、注册、上牌低于国六a标准的汽车;国六b阶段将从2023年7月1日开始。而上海、广东、深圳已在去年7月实行国六b标准,北京则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对轻型汽油车实行国六b。

对消费者来说,国六政策实行无疑一刀切断了许多人对大排量车型的“幻想”,各品牌经销商目前也在还可以办理国五车型的地区加紧售卖最后的库存车。

除了新车,国六政策对二手车以及平行进口车的流通也产生了巨大影响。许多地区本来已经放开限迁政策,但由于迁入车辆不满足本地区国六排放标准,依旧无法过户上牌。

我国平行进口车型多以大排量为主,面对国六的限制,平行进口的销路越来越小,车主无法提车,车商难以出手,两难的困境将会以无解结束。

02 PART

双积分政策外资品牌可相互转让

国家发布的《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对“双积分政策”完成了公开征求意见。

主要调整在于“扩展了关联企业的定义”: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与其直接或间接持股总和达到25%以上的乘用车生产企业为关联企业,可转让积分。

这样做给很多合资品牌留有了缓冲余地。比如北汽新能源、腾势品牌销量良好,奔驰作为股东之一就可以从中受益;马自达没有电动车,但长安自主品牌电动车获得的积分可以转给长安马自达等等。

但这样的举措也并非长久之计,随着新能源积分比例逐年提高,平均燃料消耗量标值逐年降低,车企需要更多转型措施,因此电动化是未来大趋势的说法并非危言耸听。

如今市面上各类小排量、三缸机、混合动力、纯电动车型越来越多,“大后超”的梦想或许真的离我们越来远远了。

03 PART

新车必须搭载胎压监测

根据公安部数据统计,我国高速公路上近80%的交通事故是由轮胎胎压异常引起,其中46%由爆胎引起。因此“胎压监测”这个配置将作为今后新车的标配。

在工信部发布的国家标准《GB26149-2017 规定》,2020年1月1日以后销售的新车必须安装胎压监测系统,这是一项为所有车主提供便利的配置,值得拥有。

04 PART

16个城市试点自学直考

“自学直考”是2020年驾考改革中的最大亮点。

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青岛等16个试点城市中,学员可在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在交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上自学驾驶技能。

但江湖君在此提醒,目前只有在试点城市才可以自学直考。该项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自学人员应当携带学习驾驶证明、粘贴学车专用标识。

自学驾驶的车辆必须是非运营小型汽车,必须加装副刹车和辅助后视镜等装置,经检验合格后才能成为自学用车。

05 PART

高速实施不停车称重监测

根据国务院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超载车将无法上高速。

目前,北京市封闭式高速公路入口收费站不停车称重检测设施(设备)正式投入使用,标志着本市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正式启动。

据北京市交通委介绍,全市共计218个收费广场启动不停车称重检测,超限超载车辆不发卡、不放行、一律劝返。

06 PART

ETC取代人工收费是大势所趋

2019年底交通运输部下发通知,各地对收费公路车型进行分类调整,重新核定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统一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另外,针对未安装ETC的车辆仍可以在高速上通行,但通行费不打折。

这意味着,高速公路人工收费窗口会越来越少,且不能享受ETC优惠政策。国家对于ETC收费的脚步在2020年不会放慢。

除了提高收费效率,ETC还作为有关部门掌握“交通大数据”的重要来源,这对于盗抢车辆、肇事逃逸、非法在逃人员的追捕提供了有力帮助,我们应该积极响应。

以上就是2020年你一定要知道的汽车行业新规,大家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出进一步打算,在某些政策最后的窗口期抓住机遇,或许以后的你会为自己曾经的决定点赞。

(注:部分图片源于网络)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4、汽车增值税2021新政策是什么?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燃油车收取车价10%的购置税。

不过普通燃油车购置税减半的政策出台很难,买车取消购置税则更不可能。2019年7月1日,国家实行了购置税新政策,即《购置税法》直接将购置税纳入了法律层面,而此前一直是《购置税暂行条例》。因此2020年不会轻易出台购置税优惠政策,取消购置税则更不可能。

汽车增值税注意事项

正确选择机动车类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销售材料、配件、维修、保养、装饰等非机动车整车销售业务,均不通过该模块开具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规格型号”栏应填写机动车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单位”栏应选择“辆”,若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应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开票软件开具《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清单》,其中的规格型号、单位、单价等栏次也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写要求填开。

5、新零售环境下,汽车行业如何发展?

在新零售情境下,汽车零售主体在商品交易中的角色发生了变化。自《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实施后,以前称王称霸的4S店再也不能专制地把控着渠道,从此没有壁垒再将汽车销售市场的分羹者们隔离在高墙之外,以消费者为导向的汽车销售市场开始真正热闹起来。

当下的汽车销售领域是分散的,经销商还停留在体量竞争的水平。当消费者要购买一款汽车的时候,无所谓去哪,毕竟价格、售后所有一切都是随机的,哪家店好哪家店差几乎无从考证。传统的授权模式造成了这样的结果,每一个授权品牌都要求全套的展厅和维修车间,装修必须统一称为汽车品牌的设计风格。以至于消费者甚至不知道4S店的店名,他们也不需要知道这个零售商的品牌,只是冲着汽车的品牌去的。

但是随着汽车新规的正式实施,这样的情况终于有了改变。

康正汽车集团成立于2012年,以打造专业的5S维修连锁和汽车销售服务为己任,以“修车买车到康正全国联保万里行”为服务理念,承诺为消费者提供高性价比的汽车一站式综合服务。

公司成立五年间,一直保持高速健康发展态势。截止2016年底已在全国28个省份开业车城过100家,超过300个城市设立了筹备处。康正汽车集团已经成为国内连锁汽车销售领域发展速度快、区域覆盖广、并且在平行进口车销售和汽车连锁维修领域拥有巨大优势的卓越品牌。

康正汽车集团通过覆盖全国的连锁汽车超市建立了庞大的线下销售和车辆保养、维修网络,再通过构建电商平台,线上选车、买车,线下试驾、提车,真正做到线上线下有机融合。

1.打破品牌

多品牌经营,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增加单店利润。

2.打破区域

打破区域限制,统一订货,集中采购,降低进货价格,提升产品利润

3.打破垄断

顺应国家政策引导,创新经营模式合情、合理、合法

4.三位一体,合作共赢

按照公司法采用股份合作制签订合同,投资人同时具有老板、业务员、消费者三重身份,共享汽车产业售后及销售红利

5.集团标准化管理

从店面选址装修到采购运营再到品牌宣传乃至企业文化都遵循统一标准,为集团永续发展保驾护航

6.重视品牌价值

汽车营销业首创明星代言,高度契合提升品牌影响力及企业竞争力。

7.布局全国、快速发展

康正汽车店面覆盖全国,渠道优势彰显,占领盲区,服务全局,促进集团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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