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汽车牌照收入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拍卖公司是否会开发票
公司收到拍卖牌照收入,这个收入要按无形资入账,一般做是营业外收入,拍卖收入换算成不含税收入的6%计算缴纳增值税。
2、汽车销售公司销售小汽车时一并向购买方收取的下列款项中,应作为价外费用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是?
汽车销售公司销售小汽车时一并向购买方收取小汽车改装费(A)应作为价外费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BCD)属于代收费用。
3、销货方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代办车辆购置税是否缴纳增值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
(四)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4、我是汽车店的会计,请问店代收代付购置税怎么做分录
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从事汽车销售的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不作为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
5、我在汽车销售公司做会计,给客户包上牌的费用怎么做会计分录呢?
1、汽车销售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汽车销售和汽车售后维修保养,兼营车辆上牌、车辆保险等服务,作为汽车销售公司的会计,一般账务处理还是比较简单,因为不涉及到生产成本的核算;
2、汽车销售公司代办理上牌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汽车销售公司携带购车发票(报税联、注册登记联、发票联三联都要带上)、汽车质量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暂住证到车管所。
第二步,查验完毕,携带查验表去业务大厅对应服务窗口进行被盗抢查询,出据查验流水单。
第三步,去业务受理窗口进行业务受理,把随车部分资料归入档案。
第四步,去选号区进行选取车牌号,通常选号方式有机选和自选。
第五步,去收费窗口,缴费。
2、汽车销售公司给客户包上牌的费用主要是上牌人员的工资、交通费、餐费、补助费、上牌的手续费等可以作为销售费用进行处理,发生包上牌的费用会计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上牌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6、海南省企业上车牌的要求缴税金额1万元,这个是开票金额还是扣税金额啊?
《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车辆购置税由国家税务局徵收";第十二条,"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车船税法》第六条,"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据此,车管所核发车牌,是依据《机动车登记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按照《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审核进行的。因此,海南省企业车辆核发牌照要求缴税金额一万元的作法,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7、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代,购买方收取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不作价外费征收增值税怎么理解
增值税的价外费用包括手续费、优质费、包装费等等,这些虽然不是货物的价格部分,但是却构成了纳税人销售货物形成的收入,所以也要计征增值税。
代办保险的保费,代收的牌照费虽然是销售者收取的,但这些最终没有构成销售者的收入,所以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再看其他除外的项目:受托加工代收的消费税,不构成受托加工者的收入,所以不收增值税;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代收的行政事业费都是没有构成销售者的收入的
8、纳税人销售货物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是属于增值税还是属于营业税的纳税范围?
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等不属于增值税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对代办时收取的代办手续费要按照代理业缴纳营业税。
9、销售汽车另外收取的手续费缴纳消费税
销售小汽车另外收取的佣金手续费事需要缴纳消费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