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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4s店销售处罚制度

发布时间:2020-08-26 13:33:50

1、汽车4S店客服部对销售和售后,具体奖惩制度

客服部的奖惩制度不一定是由客服来制定的,现在很多4S店都还没有意识到客服部的重要性,所以一般这种制度很少由客服部制定,如果指定的话,就是按照客户的满意度来设定。售后的一般是以下几点:
1:主动已经进场客户;
2:为客户估价,检查车辆,告知客户所需时间;
3:及时与客户保持交流,不延误交车时间等等,总之就是不要让客户引起抱怨,还有就是售后车间,配件质量,维修质量,服务态度等等都是影响满意度的重要因素
销售上的就是及时完成每个月的销售指标,销售车辆流程要掌握熟悉等等
每个店的奖惩制度都是不一样的,你要根据你们店的实际情况来定

2、求详细的汽车4S店展厅管理制度

汽车4S展厅管理规章制度
一.展厅整体
1 展厅内、外墙面、玻璃墙等保持干净整洁,应定期(1次/月)清洁。
2 展厅的地面、墙面、展台、灯具、空调器、视听设备等保持干净整洁,墙面无乱帖的广告海报等。
3. 展厅内摆设有型录架,型录架上整齐放满与展示车辆相对应的各种型录。
4 展厅内的照明要求明亮、令人感觉舒适,依照标准照度在800Lux左右。
5 .展厅内须有隐蔽式音响系统,在营业期间播放舒缓、优雅的轻音乐。
二车辆展示区
1. 每辆展车附近的规定位置(位于展车驾驶位的右前方)设有一个规格架,规格架上摆有与该展车一致的规格表。
2展车应始终保持清洁,车身无划痕,车轮装饰盖上的现代标识应始终保持水平。轮胎完好气压正常。
3 .驾驶席侧车窗应为半开启状态,驾驶座椅调整到最大位置。
4 电器设备、车内照明及各种灯光功能完好,电动座椅调整灵活,音响及空调系统、扬声器工作正常,后视镜调整有效,风霜清洁系统工作正常。
5 若业务需要调整展车,调整应当在非营业时间进行。
6 展车上应严禁吸烟,若客户执意吸烟,销售顾问必须在客户离开后对车辆进行清理,确保整洁无异味。
7 客户参观大车时,注意穿独跟鞋的女士,婉言告之为防止车内的地板被划伤,可在门口观看。
三顾客接待台
1接待台保持干净,台面上不可放油任何物品,各种文件、名片、资料等整齐有序地摆放在台面下,不许放置与工作无关的报纸、杂志等杂物。
2员工不可以在接待台吃东西,大声喧哗。
3有客户进来,前台人员需起身问好。
4上班时间,前台需保证有人员在班。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外出,应该先找妥代办人。
5前台人员应该区分闲谈与交谈,尽量避免长时间的私人电话占线,更不应该出现在前台与其他同事闲谈的场面。
四商谈区
1 保持整齐清洁,沙发、茶几等摆放整齐并保持清洁。
2 桌面上备有烟灰缸,每次在客人走后立即把用过的烟灰缸清理干净。
3 设有杂志架,摆设相关车型的宣传资料。
4 需摆放绿色植物盆栽,以保持生机盎然的氛围。
5 配备有大屏幕彩色电视机、影碟机等视听设备,在营业时间内可播放各品牌汽车公司广告宣传片或专题片。

3、汽车4S店汽车销售的提成制度是怎么样的?

汽车4S店汽车销售的提成制度一、工资结构组成: 1、员工月总收入:员工月总收入=员工月工资+业绩提成; 2、员工月工资:员工月工资=保底工资+福利补贴(150元)。注:销售人员月度无销售业绩者,发80%月工资销售顾问级别特级高级中级初级一般贡献度30%25%20%15%10%月薪标准1600140012001000850 二、月薪(单位:元):销售顾问级别特级高级中级初级一般贡献度30%25%20%15%10%月薪标准1600140012001000850 三、提成构成 1、销售人员月度单车提成:车型1~2辆3~4辆5~8辆9辆以上备注F0系列100元200元400元500元F3R,300元/辆 2、销售员权限: 车 型F0舒适版F0尊贵型F3R手(自)挡权 限800元1000元1200元 3、销售员的权限为精品、装潢的销售价格,不准打折。单车销售超出销售权限,差价以销售价格的60%由销售员自付(月结)。月赠送精品装潢平均价值最低者,奖金100元。 4、展厅销售,所有车型未经许可,不允许有价格变动。 5、保险、精品装潢的销售提成为利润的20%,精品装潢的销售权限为销售价格的8折。 6、销售人员月度“三表两卡”及集客数未能达标,罚款100元/次,由销售经理开具罚单;手机无故未能二十四小时处在开机状态,一经发现,给予50元/次的罚款。 7、销售人员当月未能完成总任务的,从总提成中扣除当月未完成任务的百分比,F3R暂不考核。 8、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季度总任务,给予辞退。 9、薪酬内容中各项金额及比例,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可适时作出调整。 10、销售顾问如第二个月仍能完成该级别月贡献度,将自动晋级,晋级的层次将以月贡献度的百分比为依据;反之降级,直至辞退(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11、如业务人员因个人私利而放弃销售或相互之间有不正当进行销量交易的行为等影响公司利益的,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及提成,行为恶劣者直至辞退,一切损失由当事业务员自行承担。12、当月销售冠军,奖金200元;季度销售冠军,奖金500元;年度销售冠军,奖金100元。 13、本制度自2011年03月01日起实行,同时废除编号:JSCH-GL 2009002号文件。在实行的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或有新的销售政策,将另行通知。汽车4S店销售提成制度是国内汽车4S店销售提成制度的一个缩影,能够真实地反映4S店销售提成制度。制度总在不断地变化,睿智的HR更应该懂得如何去改进销售提成制定,让汽车销售顾问每日更加斗志昂扬地工作。详细参考资料: http://www.192job.com/news/1615.html

4、汽车4s店销售交叉制度?

这个真的很难办,我们当时是按照在到店登记在算的。就是说,最后不管谁成交了。只看第一个登记的是谁,当然了,要包括姓名,电话,意向车型和级别等,
然后公司会把销量和提成都给他,就算他电话都没打过,
所以后面一般是来了客户需确认两次是否有到店,如果说有的人为了谈价,来了也说没有就很不好处理。
后面出现的小问题是大家都在三确认是否到店,然后去我们自己的来访人员里面检索电话号码,如果有。还是通知第一次接待的人。告知其进展,
如果真的出现撞单了,就自己私下协商解决,因为今天可能是你撞了别人的,下一次还有可能是别人装了你的。这个没法完全避免,一人一半是不合理的。这个会加剧撞单。当然了,这个只是个人意见。
最终目标是实现销售,在每天的夕会时如果有这样的客人出现会提出来,然后销售经理说不好会说怎么办,比如说让第二个人接待,因为第一个人没有珍惜客户,造成了客户不信任或者是不记得他。

5、求汽车4S店相关制度

某汽车4s店管理制度

一、不准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和裙子上班。留长发者要带工作帽;

二、工作时禁止吸烟;

三、工作时要集中精神,不准说笑、打闹;

四、使用一切机工具及电气设备,必须遵守其安全操作规程,并要爱护使用;

五、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光膀子进行工作;

六、严禁无驾驶证人员开始一切机动车辆;

七、严禁开努与驾驶证规定不相符的车辆;

八、未经领导批准,非操作者不得随便动用机床设备;

九、工作场所、车辆旁、工作台、通道应经常保持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十、严禁一切低燃点的油、气、醇,与照明设施及带电的线路接触。

汽车维修竣工检查制度

一、按照维修协议合同内容检验;

二、按成都市汽车大修竣工技术标准检验;

三、检验所修项目的技术性能是否达到技术标准;

四、作外观检查应完好清洁;

五、整车外观检查和试车;

六、路试后要填写试车技术卡存档;

七、按维修协议内容和技术标准向用户交车。

汽车电工安全操作制度

一、装卸汽车发电机和起动机时,应将汽车电源总开关断开,切断电源后进行,未装电源总开关的,卸下的电线接头应包扎好;

二、需要起动机检查电路时,应注意车底有无他人在工作,预先打招呼、拉手刹、放空档,然后发动,不熟练人员及学员不得随便发动;

三、汽车内线路接头必须接牢并用胶布包扎好。穿孔而过的线路要加胶护套;

四、装换蓄电池时,应有用蓄电池攀带;

五、蓄电池架发现损坏时,应立即移工修理,不得凑合使用;

六、装蓄电池时,应在底部垫以橡皮胶料,蓄电池之间以及周围也应用木板塞紧;

七、电池头、导线夹应装可靠,不准用铁丝代用;

八、配制电液时,应将硫酸轻轻加入蒸溜不内,同时用玻璃棒不断搅拌达到散热迅速的目的。严禁将水注入硫酸内,人员应穿戴胶水鞋和橡胶手套,戴防护眼镜;

九、蓄电池维修、装配间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和防火设备,防止人员铅中毒及发生火警。充电池工作间空气要流通,室内及存放蓄电池地方4米内严禁烟火。

十、切实执行电池在新装及大修后的第一次充电。初充电的好坏直接影响蓄电池的寿命。初充电后至少应以相当于蓄电池容量的1/10的放电率放电一次,直至单电电压降至1.7V为止。再以初电的充电率充足,充足后安置24小时后方能使用。

十一、充电时应将电池盖打开,电液温度不得超过450C。

十二、蓄电池应用放电叉测量,不可用手钳或其它金属试验,防止发生爆炸。

十三、工作时,如不慎有电液落在皮肤或衣服上,应立即用5%苏打水擦洗,再用清水冲洗。

十四、清洗发电机、起动机及其他电器设备应使用不带添加剂的工业汽油,并注意防火。

销售管理制度

一、销售部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公司制度。

二、销售部人员必须爱护公司财物,对公司配发的办公用品设备应爱惜使用,损坏赔偿。

三、销售部人员必须随时无条件接受公司对其办公设施的检查。

四、销售部人员不得在业务过程中损害公司利益,如经发现,公司将给予罚款、警告、解聘、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的处罚。

五、市场部销售管理:

1、销售业务授权:市场部人员对外签订合同,必须得到公司总经理的签字授权,未经授权签字的合同。该授权为一对一授权,即是按每一笔合同进行授权。

2、销售提成办法:

(1) 原则上按市场部人员的销售额比例进行提成。

(2) 销售部人员对外销售价格管理。

(3) 销售部人员在销售中,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越权下浮销售价格或恶意上浮销售价格,一旦发生,如经核实,公司有权给予经办人员严处直至开除。

(4) 销售部人员在销售中,超出公司规定销售价格销售部分,公司按超出部分额度的30%(含税)给予奖励。

(5) 销售部人员按年度签订销售定额,市场部人员完成订额或超额完成订额,年终核算后由公司总经理给予红包奖励。市场部人员未完成销售订额,公司将视情况,给予扣罚一定比例的提成或直至解聘。

(6) 销售部人员领取销售提成的办法。按销售合同总额,回款率达到销售总金额的80%时,市场部人员可领取应提成金额的30%,回款率达到销售总金额的100%时,市场部人员可领取应提成金额的60%,余额10%到年终核算后领取。

销售部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图

详细记录事故投诉原因

相关领导批示处理意见及措施

通知客户处理结果并向客户道歉

分析原因并进行相关调查

向客户解释清楚“否”的原因

把事故原因记录在案,避免有相同情况出现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一、销售合同的签订应规范化、具体化,字迹清晰、工整。销售合同一式两份,用户一份,另一份公司存档。

二、销售合同中的每栏目均应填写清楚,牵涉到具体数据时必须用大写数字填写,对合同中的其它要求,应根据双方约定逐项填写清楚。

三、合同签订后,应按合同要求立即填写“生产任务通知单”送生产部门安排生产。

四、合同签订后应及时按片区归档整理。每半年装订成册,并一道编制索引。

五、对用户负责,对合同内容应作好保密工作,未经领导批准,非签约人无权查阅合同内容。

库存合格车管理

一、经总检合格交付销售部门的合格车辆应输交接车手续。

二、生产部门凭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随车交销售部门并同时生产,销售部门双方均作好登记。

三、对生产部门交付给销售部门的合格车辆,该两部门的人员应对车辆逐项进行复检,对复核不合格的车辆应及时返还生产部门复修,直到合格。

四、验收合格的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关闭总电源,关、锁好所有车门、窗及发动机和行李仓。

五、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库存合格车。

六、对未销售的库存合格车应定期清洗、发动,一定时间内以保证车容、车貌的整洁和车况的完好。

七、对库存合格车辆应指定专人保管。

销售部退换货物管理制度

一、分析顾客要求退换货原因。

二、如问题出在公司方,都应无条件满足。并且详细记录下整个事情的过程。

三、如问题出在客户方,应向客户解释清楚原因直至客户满意为止。

四、根据客户退换货的具体情况,按规定分别进行退换货。

内容很多,http://wenku.baidu.com/view/2adc8b8ad0d233d4b14e694f.html

6、4S店销售管理制度

给您提供一份《汽车销售服有限务公司规章管理制度》作为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薪资。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六、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八 本规则是劳动合同之一部分,聘用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具体内容您浏览以下网页:http://hi.baidu.com/zch_21/blog/item/facdd33f45ce41ca7d1e71cc.html

7、汽车4s店管理制度

4S店的管理制度是很完善的,也是很繁琐的
你具体想要了解4S店哪个部门的管理制度
每个部门都有独立的管理制度
整个店也有整套的管理制度

8、求一篇关于汽车4s店员工责任与规章制度

为规范4S店日常工作行为规范,加强内部管理,切实有效的提升工作质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 考勤及休假制度:
1、严格按照公司分阶段实施的上下班及打卡时间执行考勤制度,以打卡时间为准,中午一次未打卡视为上午早退,下午脱岗;
2、迟到或早退10分钟之内,视为迟到或早退,以月度为单位,第一次迟到或早退,负激励10元,第二次20元,第三次30元……以此类推;
3、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视为旷工,以月度为单位,第一次旷工,负激励100元,第二次200元,第三次视为非正常离职;
4、要求行政部不定时抽查人员在岗情况,上班时间若未请假、未到行政部备案又不在岗的,视为脱岗以月度为单位,第一次脱岗,负激励5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150元……以此类推;
5、迟到或早退10分钟—30分钟的,视为脱岗;
6、公司所有员工每月有四天带薪休息日,原则上不允许连休,礼拜六和礼拜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允许休息;部门主管月度前3天及最后3天不允许休息;当月有法定节假日的,当月带薪休息日相应增加,当月带薪假若未休完的,当月作废,不累加;
7、上班期间若员工因公需要离开公司,必须到行政部备案;
8、公司员工需请假的,以见到请假条为准,不接受电话或短信请假。
9、必须提前一天,由职务代理人签字确认代理,并向部门主管递交请假条,领导签字后方为认可(员工请假1天以上2天以内(含2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员工请假3天以内(含3天)的总经理批准);
10、 若指纹打卡机打不上的,应第一时间到行政部报备,否则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11、 婚假(仅针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员工结婚按下列方式核定婚假,婚假期间不扣除薪资。
1)依据员工领取结婚证时的实际年龄核定休假天数。
2)男未满二十五周岁,女未满二十三周岁结婚休假5天。
3)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休假7天。
4)婚假需一次性休完,且包括法定假期、公休日等。
5)申请婚假凭结婚证书复印件,公司致贺金200元。
12、产假(仅针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1) 公司女员工生产时,给予产假(含节假日、公休),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子女出生后三个月内将出生证明报行政部,公司致贺金200元。
2) 普通分娩的员工,产假天数9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 已婚女员工妊娠三个月(含)以内流产,依据医生诊断书给假

9、求汽车销售公司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薪资。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六、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八 本规则是劳动合同之一部分,聘用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9)汽车4s店销售处罚制度扩展资料: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汽车,是指《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3730.1)定义的汽车,且在境内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车。

第四条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加快城乡一体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

第五条在境内销售汽车的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完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保证相应的配件供应,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严格遵守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召回等规定,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为经销商提供汽车资源的境内生产企业或接受境内生产企业转让销售环节权益并进行分销的经营者以及从境外进口汽车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是指获得汽车资源并进行销售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售后服务商,是指汽车销售后提供汽车维护、修理等服务活动的经营者。

第七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政策规章,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汽车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制定行业规范,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等服务,开展行业监测和预警分析,加强行业自律。

第二章 销售行为规范

第九条供应商、经销商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得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产品。

第十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所出售的汽车产品质量保证、保修服务及消费者需知悉的其他售后服务政策,出售家用汽车产品的经销商还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信息。

第十二条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或者未经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进口汽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作出提醒和说明,并书面告知向消费者承担相关责任的主体。

未经供应商授权或者授权终止的,经销商不得以供应商授权销售汽车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售后服务商应当向消费者明示售后服务的技术、质量和服务规范。

第十四条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第十五条经销商向消费者销售汽车时,应当核实登记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明,签订销售合同,并如实开具销售发票。

第十六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以下随车凭证和文件,并保证车辆配置表述与实物配置相一致:

(一)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二)使用国产底盘改装汽车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

(三)进口汽车的货物进口证明和进口机动车检验证明等材料;

(四)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者进口汽车产品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

(五)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六)产品保修、维修保养手册;

(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

第十七条经销商、售后服务商销售或者提供配件应当如实标明原厂配件、质量相当配件、再制造件、回用件等,明示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生产日期、适配车型等信息,向消费者销售或者提供原厂配件以外的其他配件时,应当予以提醒和说明。

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配件,应当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销售或者在售后服务经营活动中使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允许办理免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原厂配件,是指汽车生产商提供或认可的,使用汽车生产商品牌或其认可品牌,按照车辆组装零部件规格和产品标准制造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质量相当配件,是指未经汽车生产商认可的,由配件生产商生产的,且性能和质量达到原厂配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再制造件,是指旧汽车零部件经过再制造技术、工艺生产后,性能和质量达到原型新品要求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回用件,是指从报废汽车上拆解或维修车辆上替换的能够继续使用的零部件。

第十八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制度,明确受理消费者投诉的具体部门和人员,并向消费者明示投诉渠道。投诉的受理、转交以及处理情况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的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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