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想找人问下·买车加价问题是不是属于合法行为!
买车加价其实都是消费者惯出来的,政府不会干预,中国人真的不会团结,只会自己欺负自己人
2、经销商对热门车型“限制降价”或“加价”的行为,是否是合理的?
对于消费者来说自然是不合理的,因为本来车型虽然热门,但是他们的价格是统一规定的,随着大家需求的增长,他们却坐地起价。
其实现在的汽车行业并不景气,所以那些销售汽车的人自然会想各种各样的办法来增加自己的利润,比如有些经销商可能会选择裁员减少人手,因为现在已经不需要那么多的人力,同时他们也会在汽车价格上大做文章。
但是因为有明文规定汽车的价格不能随意上调价格,所以他们不会选择上涨,而他们会选择降价的方式,来增加销售量。换句话说也就是以量取胜,这样或许对于他们来说还有一线生机。
但是有一些热门车型却选择限制降价或者加价,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们看到了市场对这款车型的需求,就比如雷克萨斯。
提起雷克萨斯,大家普遍的印象就是雷克萨斯的车型很热门,同时还有一个印象,就是雷克萨斯很喜欢涨价。雷克萨斯现在在国内的市场上是供不应求的程度,虽然说这个车一直在涨价,但是仍然有很多人对它喜爱有加,所以在车辆的市场上仍然是炙手可热的。
雷克萨斯是进口的车辆,虽然在这么热门的情况下,但是他们仍然不会选择国产,因为他们就要造成这种饥饿营销的局面。虽然很多人对热门车型涨价的行为感到不满也觉得不合理,但是他们仍然不会放弃自己的爱好。
3、汽车加价销售该如何处罚?
:“汽车销售价格不属于政府指导价,加价销售完全是企业的市场行为,只要明码标价,并在销售前与消费者充分沟通就价格达成一致,物价部门就无从干预。但是消费者在碰
4、不懂就问,强加装潢和加价提车是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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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价款是急于提到紧俏车型的消费者为超越排在前面的购车者额外支付的一笔“加急补偿费”。加价款应作为对正常排队不能及时提车的消费者的“补偿费”,其权益属于正常排队的消费者。但经销商将这笔费用塞进腰包,变相侵害了消费者的财产权。
2.加价售车违反了国务院颁布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规定,有关部门应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3.既不开发票也不上税的加价款,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因国家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核定依据是厂家指导价,即使开具装饰费发票,由于税种不一样,前者税率只有5.5%,而车辆购置税税率约10%,有偷逃税款之嫌。
4.强迫消费者以畸高价格购买装饰,推出高配版、搭售保险等变相加价的做法,既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也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明文规定。为了给加价售车披上一件合理的外衣,让消费者心甘情愿地掏钱,经销商想出各种各样看似合理的说辞变相加价。业内人士指出,强制搭售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遭遇商家强制搭售行为,消费者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5.经销商利用职务便利提前将车售给“加塞儿”的购车者,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涉嫌收受商业贿赂。在公众的不满和批评都集中在道德、诚信和市场监管层面上时,北京理格丰律师事务所律师郭玉涛认为,加价售车构成商业受贿罪,是应当受到法律严惩的一种犯罪行为。“加价是在车价外多收取了一部分款项,汽车销售价格本身并没有改变。正是这一点决定了罪与非罪的区别。”郭玉涛认为,加价售车行为具备了商业受贿罪的客观要件:一是经销商能够控制汽车销售渠道、货源分配,有着职务上的便利提前拿车。二是经销商实施了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三是收受财物数额较大。一般司法实践掌握在5000元以上,目前大部分车型加价幅度显然都大大超出这一指标。
5、4s店加价售车是否违法?
加价卖车违法!2011年4月中旬,深圳市罗湖市场监管分局对管辖内的一家奥迪品牌汽车4S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其因销售“加价”车所得的140多万元款项。 3月14日,包括广州、北京、上海、香港等全国22家城市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发布维权观点:认定“加价售车”是供求决定价格论掩盖下的一种违法行为,不但违反了国务院价格监管法规,而且侵犯了正常排队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收取加价款实际上是收取商业贿赂,强制搭售汽车装饰则涉嫌不正当竞争。
6、汽车4s店加价卖车算不算违法。官网厂家指导价明明是30万 到了4店还得让我加3万才能买 怎么办
4S店加价售车算违法。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费用,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根据新《办法》第十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发改委明确规定任何购车消费者对经销商强迫个人消费者意愿以及超出厂家公布正常价格来要求消费者购车,以非正常价格秩序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都可以直接向所属工商部门举报
7、汽车加价销售
汽车的加价提车存在比较普遍是关注度较高的车型。
加价是SSSS的个人行为。
通常加价的部分是开具装潢或售后维修费的发票。购车发票上是不会体现的,只体现原价,也就是厂商指导价。
如果签订车合同时没有写明加价的可以去投诉,甚至起诉。
一定按照购车合同来执行!
8、汽车加价销售是违法行为吗?
据我所知,除了水电、石油、铁路和民航运价等小部分国家定价的商品采取严格限价外,其他商品商品的售价都是随行就市的。而且,国内汽车公布的是建议零售价,不是强制意义的统一售价,因此也就不存在什么违法加价的说法。
9、4S店加价卖车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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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价款是急于提到紧俏车型的消费者为超越排在前面的购车者额外支付的一笔“加急补偿费”。加价款应作为对正常排队不能及时提车的消费者的“补偿费”,其权益属于正常排队的消费者。但经销商将这笔费用塞进腰包,变相侵害了消费者的财产权。
2.加价售车违反了国务院颁布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规定,有关部门应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3.既不开发票也不上税的加价款,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因国家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核定依据是厂家指导价,即使开具装饰费发票,由于税种不一样,前者税率只有5.5%,而车辆购置税税率约10%,有偷逃税款之嫌。
4.强迫消费者以畸高价格购买装饰,推出高配版、搭售保险等变相加价的做法,既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也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明文规定。为了给加价售车披上一件合理的外衣,让消费者心甘情愿地掏钱,经销商想出各种各样看似合理的说辞变相加价。业内人士指出,强制搭售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遭遇商家强制搭售行为,消费者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5.经销商利用职务便利提前将车售给“加塞儿”的购车者,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涉嫌收受商业贿赂。在公众的不满和批评都集中在道德、诚信和市场监管层面上时,北京理格丰律师事务所律师郭玉涛认为,加价售车构成商业受贿罪,是应当受到法律严惩的一种犯罪行为。“加价是在车价外多收取了一部分款项,汽车销售价格本身并没有改变。正是这一点决定了罪与非罪的区别。”郭玉涛认为,加价售车行为具备了商业受贿罪的客观要件:一是经销商能够控制汽车销售渠道、货源分配,有着职务上的便利提前拿车。二是经销商实施了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三是收受财物数额较大。一般司法实践掌握在5000元以上,目前大部分车型加价幅度显然都大大超出这一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