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担保公司与汽车经销商的合作合同
甲方: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已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为乙方自行选购的 牌汽车壹辆(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牌号 )提供汽车消费信贷服务。
第二条:上述车辆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第三条: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首先在甲方指定的贷款银行开立专用于贷款扣划使用帐户,并按不低于本合同第二条所列车辆的 %的款项,计人民币 元为首付款存入该帐户。剩余款项人民币(大写) 元,向该银行申请贷款,贷款期限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并按期向该银行归还贷款本息。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纳担保服务费 元,于提车前一次性交清。
第五条:乙方缴纳合同保证金 元,保险保证金 元,在乙方无任何违约情况下,借款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保证金扣缴时,乙方应在一周内补齐保证金。
第六条:甲方接受贷款银行的委托协助乙方办理上述贷款的有关手续并对车辆进行抵押监管,乙方自愿将本合同第一条所涉车辆在车管部门以贷款人为抵押权人办理车辆抵押登记,并同意可能产生的在贷款人与甲方之间的抵押权人变更登记,同时,在本担保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尚须将该车辆的登记证书、销售发票等原始凭证交甲方保管。
第七条:甲方接受贷款银行的委托,审查乙方贷款资格与清偿贷款的能力并对乙方取得贷款之后的还款过程实施监控服务。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如实提供甲方所需证明资料并积极配合甲方的相关工作,同时交纳相关费用。
第八条:乙方在办理贷款的同时,须在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办妥以贷款银行为第一受益人的下列约定的车辆保险:A、车辆损失险B、第三者责任险C、全车盗抢险D、不计免赔特约险。贷款期间的上述车辆保险,每年度在保险到期前乙方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处办理续保。
如乙方未依照本条规定投保和续保,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缴乙方续保保证金。续保保证金分两次(每次按续保保证金50%的比例)冲减第二年和第三年的保费。另甲方有权代为投保,其保费自动转入贷款本金并计息,可直接从乙方还款账上优先划扣。
第九条:乙方所购车辆出现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自行到该车型的维修服务中心解决。乙方与车辆经销商的之间的任何纠纷均不得影响本合同效力和履行。
第三方对该车辆进行的损坏、扣押行为,不得成为乙方拒绝履行本合同的理由。
乙方不得以上述问题为由停止或拖延支付每期应向银行偿还的欠款,亦不得向甲方提出赔偿、退车或退还相关费用等要求。
第十条:乙方履行与上述贷款银行汽车消费信贷借款合同期间,不得有下列行为:
1、转让该车辆;
2、以该车辆设定任何担保;
3、逾期偿还欠款。
第十一条:乙方有第十条第1项、第2项所列行为时,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方式占有并处置本合同所涉车辆。
第十二条:乙方有第十条第3项所列行为时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承担甲方已付代偿金及滞纳金后,另行提供贷款余额的50%作为还款保证金,以便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贷款及利息,并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就乙方未偿还的全部欠款,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贷款的3%作为甲方处理乙方逾期的管理费:
5、乙方每月还款日未还款时,在进行电话催收的情况下,乙方每次承担电话催收费伍拾元;在上门催收的情况下,乙方每次承担市内贰佰元(市外伍佰元)费用。用于追欠追偿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诉讼费、执行费、人工费、通讯费、交通费、处理收缴车辆措施费及其他相关各类费用):
6、甲方有权扣押拍卖上述车辆,拍卖所得款项将如除以上费用后依次抵偿包括贷款银行有权收取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赔偿金和银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包括甲方处理抵押物在内的费用和损失,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乙方必须予以补偿。
第十三条:如乙方出现第十条所列行为,甲方有权采取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措施外,同时有权追究乙方贷款总金额l0%违约金,并可从合同保证金、保险保证金中收缴。
第十四条:甲方依照贷款银行的委托,向乙方行使有关权利时,乙方不得拒绝。
第十五条:乙方如提前还清车款及利息,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注销车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如乙方违约致使甲方向贷款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乙方应立即偿还甲方为此付出的全部费用。
第十七条:乙方留存甲方的联系方式为:
家庭住址: 电话:(宅电) 手机) (
(办公) 其他 电子邮箱:
乙方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应在壹周内书面通知甲方,如未通知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00元调查费。
第十八条:当甲方为乙方的借款合同承担保证责任之后,甲方享有对乙方追偿的权利和本合同项下车辆的抵押权,乙方保证人对乙方的全部债务及违约赔偿事宜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同时乙方保证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要求甲方首先行使物的担保,担保期限为乙方借款到期之后两年。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以书面补充协议确定。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补充协议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中止购车合同的,须对甲方为履行担保义务而支出的全部费用承担赔偿责任,如有相应返还义务人的,乙方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合同壹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乙方共同还款人
乙方保证人:
年 月 日
2、跪求一份合作销售协议书
你可以跟你的供应商签定供货协议呀,并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产品质量的责任制.一般来说你卖出去的产品,即使不是你制造的,但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产生严重后果的你同样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除了与供货商签定议之前,你可能要花些时间去调查了解供应商的企业规模,产品质量,信誉,财务状况等等.
至于协议你可以参照下文整理:
买卖合同
——简易合同格式
合同号:No.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名称、规格、颜色、数量、单价和总价如下表:
Name/Type Model(mm) Unit Price Quan Sum Total Remark
名称/型号 规格L×W×H(mm) 单价(RMB) 数量(组) 小计(RMB) 备注
运输与安装费
总价(人民币) ¥59,265.00 (人民币大写:伍万玖仟贰佰陆拾伍元整) 上海交货价(不含税金)
第二条 付款方式
1、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40%,余款(合同总价的60%)在提货前验收合格后3日内一次付清。 在收到合同产品全额货款后发货。
2、上述款项必须以电汇或网上支付等方式汇入下列账户:
甲方:
开户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特殊情况下,以现金、支票等方式时,必须凭甲方出具的授权收款书,否则无效。
第三条 所有权转移
乙方支付货款未达到合同总价款的100%时,本合同项下的标的物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包装:标准简包(打包铁条分类捆扎,捆扎单元货物加包装膜缠绕);
第五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收到合同预付款后15天;
2、交货地点及接货人(单位):上海市;
3、交货方式:合同产品通过陆路-汽车运输至乙方指定地点(上海市范围内);
第六条 验收方法
1、标的物运至约定的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的委托代理人应根据货物原厂装箱清单对货物进行数量清点并签字。安装完毕24小时内,乙方委托代理人应抵达安装现场与甲方安装人员一同验收产品外观和安装质量。验收合格后,乙方委托代理人应在甲方安装人员递交的《工程安装反馈单》上盖单位公章确认。无法盖章只能签字的,凭提供一份盖有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或其他证明。如对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等有异议,乙方须在标的物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后5天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2、在货架工厂进行出货前的产品验收合格后,双方应进行财务结算,并互相提供结算凭证;
第七条 产品质量标准
1、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的数量、质量和技术性能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2、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为货物品质保修期。在此期间货物如系本身质量缺陷造成的性能下降或损坏,甲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如修理后仍无法正常使用的,应给予更换。
但上述质保不包括以下内容:
(1)因乙方使用、操作、维护或储存不当、滥用造成的损坏,甲方提供配件和修理服务以及支付人员工资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未经甲方同意和监督,擅自允许第三方对本合同标的物进行修理、移位或改装;
第八条 风险转移及费用问题
1、在标的物抵达交货地点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由甲方承担;
2、在标的物抵达交货地点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3、实际交货地点与合同约定交货地点不一致的是由乙方导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协助义务
1、乙方必须在甲方将标的物运至交货地点之前将安装现场清空,并保证通道畅通和正常电力供应。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安装延期或改期,乙方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标的物运至指定地点后,乙方应提供卸货工具并负责保管标的物;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发货前,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足额支付货款,甲方有权不予发货,并且不承担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之责;
2、甲方已经交付标的物,乙方却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支付货款,并按每日合同总价万分之五支付甲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时交货,甲乙双方应协商延期发货,若仍不能按期交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每日合同总价万分之五承担逾期交货违约金。
4、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因纠纷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不能如期交货或装运迟延,甲方应及时以传真、电话和网络等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单位盖章(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正式生效;
2、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不能在指定期限内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当事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列出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部门经理(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务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分管副总经理(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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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险公司与汽车营销商业务合作协议该怎么写!急急急!
经销合作协议甲方:XXXX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本协议是经双方认真磋商同意签订,是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2005年中大汽车《经销网点管理办法》及《市场管理办法》在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达成的真实意愿。本协议明确规定了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第一条 总则为有效体现市场化运作,保障双方共同利益,体现协议严肃性,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1. 经销合作模式1.1 XX汽车经销商按合作性质可分为区域独家经销商和区域经销商两类,区域独家经销商是指认同甲方关于其代理区域销售总指标计划并有能力和自愿买断经营的经销商,独家经销商须向甲方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区域经销商是指在其代理区域能够达到一定销量的经销商,其年度销量计划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不须向公司交纳履约保证金。1.2 XX汽车经销商,享有甲方给予的以下支持: A,优价样车及巡展支持; B,区域性市场保护支持;C,技术培训与专职营销人员维护支持;D,特价库存资源优先供应支持;E,区域性品牌广告支持;F,批量订单按揭支持;G年度计划完成奖励支持。2. 乙方对甲方经销合作模式的选择为:A□ 区域独家经销商,履约保证金 □ 10万(省级)、□ 5万(地市级) B □ 区域经销商,不须交纳履约保证金。3. 授权区域:3.1 甲方授权乙方经销XX品牌系列客车,授权区域为: ̄______省(市)_________地区。3.2乙方承诺在授权区域内,严格遵守XX汽车《网络管理办法》及《市场管理办法》自觉维护中大品牌形象,并按照要求制作XX汽车VI标识;4. 产品销售计划:月份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合计数量5. 管理5.1 乙方必须具备成为甲方经销商的资格条件,服从甲方的统筹管理。5.2 能够支付定单20%定金能力,与当地金融、保险、运管、旅游等部门有良好的社会关系。5.3 三名以上具备汽车专业技术知识的销售人员。
4、平行进口车签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如今市场的竞争十分激烈,所以车型的售价相对透明,所以如果有低于市场价很多的报价切勿冲动消费。因为这其中很有可能有坑,而你后续需要为“加装装饰”、“车辆手续”等一个又一个的“坑”填钱。所以在购买平行进口车时一定要找大型的、靠谱的车商,切勿贪图小便宜。
首先要注意你所买的中配或者高配车型,是不是由低配和中配车型加装出来的,毕竟天津港周边有着数量庞大且“专业”的改装店,所以关于配置的改装,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办不到的。其二要注意改装件是不是以次充好,毕竟不同材质、不同品牌的改装配件价格也是天差地别,而像轮毂、行李架这些配件如果采用了劣质材料,对存在着极大的行车隐患。
5、今天第一天去平行进口车行上班,一天没进来客户,对面的销售人员三个月了只卖了两台车,一台给600提成
老铁,建议你去国产车企业上班,比如哈佛,众泰。卖的特别好,我底薪2200。每个月都能卖出去五六台打底。望采纳
6、销售合作协议书
销售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对甲方产品的认识以及乙方具备的销售渠道,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甲方的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销售地域、产品及期限:
乙方在苏州区域及乙方具备销售渠道的其他区域销售甲方提供的***润滑油;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产品的相关宣传介绍资料以便于乙方销售;
2、甲方保留调整产品市场价格政策,变更营销策略的权利;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市场秩序,进行合法经营;
2、不得经销其它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同类产品。
3、有义务向甲方及时提供市场反馈信息和合理化建议。
4、乙方应及时向客户催收货款。
5、乙方应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产品及价格:
1、甲方所提供之产品必须符合有关质量标准,并提供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所需要的相关质量合格报告。
2、乙方销售的甲方所供产品之价格(见附件),应依甲方提供的零售价为标准。甲方不定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零售价目表,价目表一式两份,由双方进行签字确认。
3、乙方需配合甲方的销售政策进行销售及市场拓展。
第五条、送货方式:
1、订货:乙方应指导客户与甲方签订销售合同,销售合同签订后 3个工作日内甲方将货物运送至销售合同中约定的地点。
2、送货及验收:货物运输及验收等按照客户与甲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履行。
第六条、结算及利润分配
1、甲方于发货后 5日内开具发票,乙方应按销售合同规定的付款日向客户催款并支付到甲方指定帐户;
2、甲方指定帐户为:
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3、乙方所销售的产品全部回款至甲方后,扣除甲乙双方的必要成本(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本身的成本、运输费用、推广费用、业务员的用工费用、税费等)后,利润由甲乙双方平均分配,甲乙双方的必要成本应由相关票据进行印证。利润分配的周期为 半年 (半年/年)一次。
4、因乙方所销售的产品未能在销售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回款,乙方应对拖欠的款项承担清偿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作协议。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如有纠纷、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协议如有修改或增加条款,经双方同意另行补充执行。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