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销售自己使用的小汽车如何处理?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小车,必须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开票,但是缴税的话是回单位自行申报,税款增值税4%减半征收,其他还有附加税,印花税等。
公司目前销售使用过汽车,涉及税种有:
1、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一条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规定: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条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销售使用过汽车,应按照上述规定处理应缴纳的增值税并开具发票。
2、印花税:汽车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依转让金额万分之五计算缴纳印花税。
2、企业销售自用混凝土搅拌车如何开具发票?
发票上商品税目开具“建筑工程机械*混凝土搅拌车“,增值税税率要区分开具,如果为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且原来未抵扣过进项税的固定资产,则3%减按2%征收。小规模纳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则3%减按2%征收。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已抵扣过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按11%税率计算销售税。
3、单位使用过的汽车出售的时候怎么开具发票
请看一下贵公司的增值税开票系统是不是可自行开具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现在有些地区是可以自行开具的,自己不能开具的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代为开具。
4、企业销售使用过的汽车如何开具税率3%的发票吗
企业销售2009年1月1日(不含)以前购买的自用的汽车,可以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上税率栏打印的是星号。如果放弃减税,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可以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当然,应当向国税局备案。
销售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汽车,应当按照销售价格和17%税率计算应纳增值税,不能开具3%的发票。
5、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机动车怎么开发票吗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四)项规定,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第1目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6、单位出售已使用过的机动车怎么开发票呢
机动车估价公司(在机动车过户办证中心旁)估价开票。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7、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小汽车给个人,该车以前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所以没有抵扣过,现在如何开发票?
开具普通发票。纳税申报时减按2%计算销项税(填写在简易征收栏)。
《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规定: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8、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企业能不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可以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或旧货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9、企业销售已使用过的货车开发票怎么开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为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