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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奖销售汽车使用权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8-31 14:58:51

1、以车辆使用权作为奖品是否受有奖销售禁止性规定的约束

你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只要奖品金额不超过限额之内就不违法哦,不管是实物奖品还是使用权。 若帮到请采纳,谢谢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有奖促销中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问题的答复是否废止

提问者问题应为《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该规定是1993年12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9号公布并实施的。至今为有效部门规章,负责部门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

3、有奖销售在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1、《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一条 为了制止有奖销售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附带性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上的利益的行为。包括:奖励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奖销售和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 凡以抽签、摇号等带有偶然性的方法决定购买者是否中奖的,均属于抽奖方式。 经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有奖募捐及其他彩票发售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禁止下列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一)谎称有奖销售或者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 (二)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 (三)故意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或者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市场;故意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者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 (四)其他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前款第(四)项行为,由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认定,应当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第四条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 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 第五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有奖销售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前款所称“质次价高”,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同期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质量和购买者的投诉进行认定,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认定。 第六条 经营者举办有奖销售,应当向购买者明示其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种类、兑奖时间、方式等事项。属于非现场即时开奖的抽奖式有奖销售,告知事项还应当包括开奖的时间、地点、方式和通知中奖者的时间、方式。 经营者对已经向公众明示的前款事项不得变更。 在销售现场即时开奖的有奖销售活动,对超过五百元以上奖的兑奖情况,经营者应当随时向购买者明示。 第七条 违反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一款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隐瞒事实真相的,视为欺骗性有奖销售,比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条 有关当事人因有奖销售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受到侵害的,可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 2、《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制止有奖销售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附带性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上的利益的行为。包括:奖励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奖销售和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 凡以抽签、摇号等带有偶然性的方法决定购买者是否中奖的,均属于抽奖方式。经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有奖募捐及其他彩票发售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禁止下列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一)谎称有奖销售或者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 (二)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 (三)故意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或者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市场;故意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者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 (四)其他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前款第(四)项行为,由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认定,应当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第四条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 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 第五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有奖销售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前款所称“质次价高”,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同期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质量和购买者的投诉进行认定,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认定。 第六条 经营者举办有奖销售,应当向购买者明示其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种类、兑奖时间、方式等事项。属于非现场即时开奖的抽奖式有奖销售,告知事项还应当包括开奖的时间、地点、方式和通过中奖者的时间、方式。 经营者对已经向公众明示的前款事项不得变更。 在销售现场即时开奖的有奖销售活动,对超过五百元以上奖的兑奖情况,经营者应当随时向购买者明示。 第七条 违反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一款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隐瞒事实真相的,视为欺骗性有奖销售,比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条 有关当事人因有奖销售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受到侵害的,可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 第九条 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施行前发生的、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的有奖销售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施行后,一律不得继续实施。但预先设定的开奖、兑奖时间在1993年12月1日之后,经营者仍然应当在预定时间按照预定事项履行其开奖、兑奖的义务---以上答案由家律网整理提供

4、有奖销售有哪些规定,有哪些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
第一条 为了制止有奖销售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附带性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上的利益的行为。包括:奖励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奖销售和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
凡以抽签、摇号等带有偶然性的方法决定购买者是否中奖的,均属于抽奖方式。
经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有奖募捐及其他彩票发售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禁止下列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一)谎称有奖销售或者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
(二)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
(三)故意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或者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市场;故意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者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
(四)其他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前款第(四)项行为,由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认定,应当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第四条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
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
第五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有奖销售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前款所称“质次价高”,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同期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质量和购买者的投诉进行认定,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认定。
第六条 经营者举办有奖销售,应当向购买者明示其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种类、兑奖时间、方式等事项。属于非现场即时开奖的抽奖式有奖销售,告知事项还应当包括开奖的时间、地点、方式和通知中奖者的时间、方式。
经营者对已经向公众明示的前款事项不得变更。
在销售现场即时开奖的有奖销售活动,对超过五百元以上奖的兑奖情况,经营者应当随时向购买者明示。
第七条 违反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一款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隐瞒事实真相的,视为欺骗性有奖销售,比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条 有关当事人因有奖销售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受到侵害的,可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
第九条 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施行前发生的、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的有奖销售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施行后,一律不得继续实施。但预先设定的开奖、兑奖时间在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一日之后的,经营者仍然应当在预定时间按照预定事项履行其开奖、兑奖的义务。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

5、关于有奖销售

便宜你下吧,本人就是搞市场推广销售的,如果满意送我分,还想知道更多欢迎你雇佣我,做网络回答.
要搞活动目的无非是2个,一是增加知名度吧,2是增加收入.
要达到着2个目的就的看你的情况来做,你有16家店可以说明你是占有大额的市场吧,那就好办了,下面是具体方法:
药品是高利瑞的,但是不是每一个品种都是,也不是每一个高利瑞的都是高销量的,具体哪些是那些你很明白吧.具体的对待你的乞求做分别对待.
要多卖多赚钱就的要卖给长期用药的人或是单一物品利瑞高的才可以发啊:
要是想做推广,就可以卖一些成本底卖价格也不高的药,着种药可以用保本或微利来卖.具体做法就是降价并写出降低的价格幅度如:某某药降价20%.还可以把需求量大的远来利瑞高的进行降低价格销售(效果是好但以后恢复价格就不好了)建议用买此类药品进行买几送1或者买200元送牛奶(物品小礼物,如家庭医药箱,记住不要送别的药不好看的)
下面是店面门口的广告措施介绍词:
1.将这些药某某药推出打8折销售,
2.某药品每天限量限时如12点或14点18点(要在上下班人多时期做)以半价格销售N(你决定,具体价格我不知道没法说)个
3.以一元销售某些(底成本药)药(建议放在第一行用特大字写)
3.也可以实行买100送东西(如雨伞,化妆品,食品)
4.买3合送一合
5.买100反N元现金
6.健康手册赠送(医学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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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以汽车使用权作为有奖销售方式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不构成不正当竞争,除非谎称以汽车使用权作为奖项,或内定人员中奖。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三条 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
(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

7、我国法律禁止的有奖销售有哪几种

“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在经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附带性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有奖销售作为一种推销商品的方式,本身是无可非议的,但是经营者利用消费者的盲目投机心理,实施欺骗性有奖销售、推销质次价高商品的有奖销售和奖品金额过高的抽奖式有奖销售等行为,制造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利益,则为法律所禁止。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
(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即欺骗性有奖销售的行为。
根据1993年12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包括:
1、谎称有奖销售或者对所设奖项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品种、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
2、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
3、故意将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或者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市场;故意将带有不同资金金额或者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
4、其他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一些有奖销售的经营者不是通过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改善服务等方式参与竞争,而是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以高于商品本身价值的价格将质量较次的商品推销出去。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有关问题的答复中规定,所谓的“质次价高的商品”,是指经营者所销售的商品属于不合格商品,或者质量与价格明显不符的合格商品,即商品虽然合格,但其价格明显高于同类商品的通常市场价格,而同类商品的中等市场价格是指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者同期市场同类商品的中等价格。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的。
5000元是对抽奖式的有奖销售金额的限定,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经营者在设奖额上相互攀比,干扰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同时也助长了一些消费者的投机心理。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违反上述第十三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8、汽车使用权什么意思?能转让吗?我想知道这个车归谁所有。

其实,你要转让使用权也是可以的。说使用权的目的主要是规避“有奖销售,奖品价值不能高于五千”的规定。

9、汽车做奖品怎么只有使用权

其实就是厂家的一种宣传作用,奖品不可能这么丰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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