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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展厅的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0-09-06 22:33:31

1、求一篇关于汽车4s店员工责任与规章制度

为规范4S店日常工作行为规范,加强内部管理,切实有效的提升工作质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 考勤及休假制度:
1、严格按照公司分阶段实施的上下班及打卡时间执行考勤制度,以打卡时间为准,中午一次未打卡视为上午早退,下午脱岗;
2、迟到或早退10分钟之内,视为迟到或早退,以月度为单位,第一次迟到或早退,负激励10元,第二次20元,第三次30元……以此类推;
3、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视为旷工,以月度为单位,第一次旷工,负激励100元,第二次200元,第三次视为非正常离职;
4、要求行政部不定时抽查人员在岗情况,上班时间若未请假、未到行政部备案又不在岗的,视为脱岗以月度为单位,第一次脱岗,负激励5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150元……以此类推;
5、迟到或早退10分钟—30分钟的,视为脱岗;
6、公司所有员工每月有四天带薪休息日,原则上不允许连休,礼拜六和礼拜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允许休息;部门主管月度前3天及最后3天不允许休息;当月有法定节假日的,当月带薪休息日相应增加,当月带薪假若未休完的,当月作废,不累加;
7、上班期间若员工因公需要离开公司,必须到行政部备案;
8、公司员工需请假的,以见到请假条为准,不接受电话或短信请假。
9、必须提前一天,由职务代理人签字确认代理,并向部门主管递交请假条,领导签字后方为认可(员工请假1天以上2天以内(含2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员工请假3天以内(含3天)的总经理批准);
10、 若指纹打卡机打不上的,应第一时间到行政部报备,否则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11、 婚假(仅针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员工结婚按下列方式核定婚假,婚假期间不扣除薪资。
1)依据员工领取结婚证时的实际年龄核定休假天数。
2)男未满二十五周岁,女未满二十三周岁结婚休假5天。
3)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休假7天。
4)婚假需一次性休完,且包括法定假期、公休日等。
5)申请婚假凭结婚证书复印件,公司致贺金200元。
12、产假(仅针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1) 公司女员工生产时,给予产假(含节假日、公休),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子女出生后三个月内将出生证明报行政部,公司致贺金200元。
2) 普通分娩的员工,产假天数9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 已婚女员工妊娠三个月(含)以内流产,依据医生诊断书给假

2、求详细的汽车4S店展厅管理制度?

(一)展厅整体

1、展厅内、外墙面、玻璃墙等保持干净整洁,应定期(1次/半年)清洁。

2、展厅内部相关标识的使用应符合风神公司有关CI、VI要求。

3、应按风神公司要求挂有标准的风神汽车营业时间看牌。

4、展厅的地面、墙面、展台、灯具、空调器、视听设备等保持干净整洁,墙面无乱帖的广告海报等。

5、展厅内摆设有型录架,型录架上整齐放满与展示车辆相对应的各种型录。

6、展厅内保持适宜、舒适的温度,依照标准保持在25℃左右。

7、展厅内的照明要求明亮、令人感觉舒适,依照标准照度在800Lux左右。

8、展厅内须有隐蔽式音响系统,在营业期间播放舒缓、优雅的轻音乐。

9、展厅内所有布置物应使用风神公司可提供的标准布置物。

(二)车辆展示区

11、每辆展车附近的规定位置(位于展车驾驶位的右前方)设有一个规格架,规格架上摆有与该展车一致的规格表。

12、展车间相对的空间位置和距离、展示面积等参照CIS手册执行。

13、其它项目参照本章《展车规范要求》及《展示布置规范示意图》执行。

(三)顾客休息区

14、顾客休息区保持整齐清洁,沙发、茶几等摆放整齐并保持清洁。

15、顾客休息区桌面上备有烟灰缸,烟灰缸内若有3个以上(含3个)烟蒂,应立即清理;每次在客人走后立即把用过的烟灰缸清理干净。

16、顾客休息区设有杂志架、报纸架,各备有5种以上的杂志、报纸,其中含有汽车杂志、报纸,报纸应每天更新,杂志超过一个月以上需更换新版。

17、顾客休息区设有饮水机,并配备风神标准的杯托和纸杯。

18、顾客休息区需摆放绿色植物盆栽,以保持生机盎然的氛围。

19、顾客休息区配备有大屏幕彩色电视机(29英寸以上)、影碟机等视听设备,在营业时间内可播放风神汽车广告宣传片和专题片。

(四)业务洽谈区

20、业务洽谈区的桌椅摆放整齐有序,保持洁净,桌面上备有烟灰缸,烟灰缸内若有3个(含3个)以上烟蒂,应立即清理;每次在客人走后立即把用过的烟灰缸清理干净。

(五)顾客接待台

21、接待台保持干净,台面上不可放有任何物品,各种文件、名片、资料等整齐有序地摆放在台面下,不许放置与工作无关的报纸、杂志等杂物。

22、接待台处的电话、电脑等设备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六)卫生间

23、卫生间应有明确、标准的标识牌指引,男女标识易于明确区分。客人和员工分离。客人在一楼,员工在二楼,由专人负责卫生打扫与清洁,并由专人负责检查与记录。

24、卫生间的地面、墙面、洗手台、设备用具等各部分保持清洁,台面地面不许有积水,大小便池不许有黄垢等脏物。

25、卫生间内无异味,应采用自动喷洒香水的喷洒器来消除异味。

26、卫生间内相应位置应备有充足的卫生纸,各隔间内设有衣帽钩,小便池所在的墙面上应悬挂有赏心悦目的图画。

27、适度布置一些绿色植物或鲜花予以点缀。

28、卫生间洗手处须有洗手液、烘干机、擦手纸、绿色的盆栽等,洗手台上不可有积水或其他杂物。

29、在营业期间播放舒缓、幽雅的背景音乐。

(七)儿童游戏区

30、儿童活动区应设在展厅的里端,位置应相对独立,有专人负责儿童活动时的看护工作(建议为女性),不宜离楼梯、展车、电视、型录架、规格架等距离太近,但能使展厅内的顾客看到儿童的活动情况。

31、儿童游戏区要能够保证儿童的安全,所用的儿童玩具应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标准要求,应由相对柔软的材料制作而成,不许采用坚硬锐利的物品作为儿童玩具。

32、儿童游戏区的玩具具有一定的新意,色调丰富,保证玩具对儿童有一定的吸引力。

文章录入:frank 责任编辑:frank

(一)展厅整体

1、展厅内、外墙面、玻璃墙等保持干净整洁,应定期(1次/半年)清洁。

2、展厅内部相关标识的使用应符合风神公司有关CI、VI要求。

3、应按风神公司要求挂有标准的风神汽车营业时间看牌。

4、展厅的地面、墙面、展台、灯具、空调器、视听设备等保持干净整洁,墙面无乱帖的广告海报等。

5、展厅内摆设有型录架,型录架上整齐放满与展示车辆相对应的各种型录。

6、展厅内保持适宜、舒适的温度,依照标准保持在25℃左右。

7、展厅内的照明要求明亮、令人感觉舒适,依照标准照度在800Lux左右。

8、展厅内须有隐蔽式音响系统,在营业期间播放舒缓、优雅的轻音乐。

9、展厅内所有布置物应使用风神公司可提供的标准布置物。

(二)车辆展示区

11、每辆展车附近的规定位置(位于展车驾驶位的右前方)设有一个规格架,规格架上摆有与该展车一致的规格表。

12、展车间相对的空间位置和距离、展示面积等参照CIS手册执行。

13、其它项目参照本章《展车规范要求》及《展示布置规范示意图》执行。

(三)顾客休息区

14、顾客休息区保持整齐清洁,沙发、茶几等摆放整齐并保持清洁。

15、顾客休息区桌面上备有烟灰缸,烟灰缸内若有3个以上(含3个)烟蒂,应立即清理;每次在客人走后立即把用过的烟灰缸清理干净。

16、顾客休息区设有杂志架、报纸架,各备有5种以上的杂志、报纸,其中含有汽车杂志、报纸,报纸应每天更新,杂志超过一个月以上需更换新版。

17、顾客休息区设有饮水机,并配备风神标准的杯托和纸杯。

18、顾客休息区需摆放绿色植物盆栽,以保持生机盎然的氛围。

19、顾客休息区配备有大屏幕彩色电视机(29英寸以上)、影碟机等视听设备,在营业时间内可播放风神汽车广告宣传片和专题片。

(四)业务洽谈区

20、业务洽谈区的桌椅摆放整齐有序,保持洁净,桌面上备有烟灰缸,烟灰缸内若有3个(含3个)以上烟蒂,应立即清理;每次在客人走后立即把用过的烟灰缸清理干净。

(五)顾客接待台

21、接待台保持干净,台面上不可放有任何物品,各种文件、名片、资料等整齐有序地摆放在台面下,不许放置与工作无关的报纸、杂志等杂物。

22、接待台处的电话、电脑等设备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六)卫生间

23、卫生间应有明确、标准的标识牌指引,男女标识易于明确区分。客人和员工分离。客人在一楼,员工在二楼,由专人负责卫生打扫与清洁,并由专人负责检查与记录。

24、卫生间的地面、墙面、洗手台、设备用具等各部分保持清洁,台面地面不许有积水,大小便池不许有黄垢等脏物。

25、卫生间内无异味,应采用自动喷洒香水的喷洒器来消除异味。

26、卫生间内相应位置应备有充足的卫生纸,各隔间内设有衣帽钩,小便池所在的墙面上应悬挂有赏心悦目的图画。

27、适度布置一些绿色植物或鲜花予以点缀。

28、卫生间洗手处须有洗手液、烘干机、擦手纸、绿色的盆栽等,洗手台上不可有积水或其他杂物。

29、在营业期间播放舒缓、幽雅的背景音乐。

(七)儿童游戏区

30、儿童活动区应设在展厅的里端,位置应相对独立,有专人负责儿童活动时的看护工作(建议为女性),不宜离楼梯、展车、电视、型录架、规格架等距离太近,但能使展厅内的顾客看到儿童的活动情况。

31、儿童游戏区要能够保证儿童的安全,所用的儿童玩具应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标准要求,应由相对柔软的材料制作而成,不许采用坚硬锐利的物品作为儿童玩具。

32、儿童游戏区的玩具具有一定的新意,色调丰富,保证玩具对儿童有一定的吸引力。

3、求汽车销售公司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薪资。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六、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八 本规则是劳动合同之一部分,聘用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3)汽车销售展厅的规章制度扩展资料: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汽车,是指《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3730.1)定义的汽车,且在境内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车。

第四条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加快城乡一体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

第五条在境内销售汽车的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完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保证相应的配件供应,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严格遵守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召回等规定,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为经销商提供汽车资源的境内生产企业或接受境内生产企业转让销售环节权益并进行分销的经营者以及从境外进口汽车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是指获得汽车资源并进行销售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售后服务商,是指汽车销售后提供汽车维护、修理等服务活动的经营者。

第七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政策规章,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汽车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制定行业规范,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等服务,开展行业监测和预警分析,加强行业自律。

第二章 销售行为规范

第九条供应商、经销商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得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产品。

第十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所出售的汽车产品质量保证、保修服务及消费者需知悉的其他售后服务政策,出售家用汽车产品的经销商还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信息。

第十二条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或者未经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进口汽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作出提醒和说明,并书面告知向消费者承担相关责任的主体。

未经供应商授权或者授权终止的,经销商不得以供应商授权销售汽车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售后服务商应当向消费者明示售后服务的技术、质量和服务规范。

第十四条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第十五条经销商向消费者销售汽车时,应当核实登记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明,签订销售合同,并如实开具销售发票。

第十六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以下随车凭证和文件,并保证车辆配置表述与实物配置相一致:

(一)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二)使用国产底盘改装汽车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

(三)进口汽车的货物进口证明和进口机动车检验证明等材料;

(四)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者进口汽车产品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

(五)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六)产品保修、维修保养手册;

(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

第十七条经销商、售后服务商销售或者提供配件应当如实标明原厂配件、质量相当配件、再制造件、回用件等,明示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生产日期、适配车型等信息,向消费者销售或者提供原厂配件以外的其他配件时,应当予以提醒和说明。

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配件,应当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销售或者在售后服务经营活动中使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允许办理免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原厂配件,是指汽车生产商提供或认可的,使用汽车生产商品牌或其认可品牌,按照车辆组装零部件规格和产品标准制造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质量相当配件,是指未经汽车生产商认可的,由配件生产商生产的,且性能和质量达到原厂配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再制造件,是指旧汽车零部件经过再制造技术、工艺生产后,性能和质量达到原型新品要求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回用件,是指从报废汽车上拆解或维修车辆上替换的能够继续使用的零部件。

第十八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制度,明确受理消费者投诉的具体部门和人员,并向消费者明示投诉渠道。投诉的受理、转交以及处理情况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的消费者。

4、4s店销售顾问展厅接待的管理要点是哪些

汽车4S店销售流程包括展厅接待、洽谈(即需求分析)、车辆讲解(介绍车辆款式)、成交、后期跟踪服务等内容。展厅接待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展厅接待是一个专职岗位,在4S店里一般属于销售部。其工作职责可以理解为销售顾问工作的一部分,对于客流量大的4S店,为了做好客户服务,一般都会设置专职展厅接待岗位,目的是为了做好客户分流,减少客户被冷落的现象,提高客户满意度。

工作内容为:客户进展厅时第一时间去迎接,问好,询问客户来店目的,介绍4S店服务项目,接受客户咨询,引导客户接受后续服务,有的店还会增加提供饮品、接电话、等内容。

从业人员需要接受礼仪、销售流程、汽车相关专业知识、满意度等内容的培训。接触的人员当然比较广了,能锻炼待人接物的能力,做好了,要以朝销售顾问的方向去发展。

5、汽车销售展厅的日常管理

每日晨会点到,礼仪基本演练,昨日工作总结今日工作计划,日常报表的检查,展车试驾车卫生清理,奖励的发放,展厅接待的站岗值班排班管理等

6、汽车销售行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国家和地方政府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公司财产,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东昌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2
第三章 安全教育制度 9
第四章 安全检查制度 13
第五章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0
第六章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25
第七章 公司区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27
第八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29
第九章 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31
第十章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34
第十一章 值班制度 39
第十二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制度 41
第十三章 仓库防火安全制度 44
第十四章 禁烟管理制度 49
第十五章 抗灾救灾管理制度 51
第十六章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54
第十七章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62
第十八章 附则

7、汽车4s店管理制度

4S店的管理制度是很完善的,也是很繁琐的
你具体想要了解4S店哪个部门的管理制度
每个部门都有独立的管理制度
整个店也有整套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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