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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电动汽车行业标准

发布时间:2021-01-22 16:44:35

1、电动汽车的企业标准

你是指类似比亚迪F3DM那种电动车的标准么?

各个企业参数和标定都不一样

目前国家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对于电瓶容量、动力等的指标都没有规定,纯电动车这个产业还处在萌芽阶段

2、电动车国家新标准,从2010年1月1日起将实施。

国家相关部门指来导下,源2011年11月中国自行车协会组织全国自行车标委会、电动自行车分标委、助力车专委会、部分重点企业、主要省市协会、相关检验机构成立了推动电动自行国家标准修订工作的协调组、专家组和起草组,启动新一轮的电动自行国家标准修订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在标准协调组、专家组和起草组多次听取公安部、工信部、质检总局、摩托车行业等领导意见的基础上,反复讨论了修订草稿,通过前后十一稿的修改,最终形成GB17761《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修订草案。新的国标将会把限行车速提高到26公里,而车重将提高到不能大于55公斤(不含电池重量)。此外,还增加了车型分类、限速断电、唯一编码等内容。

3、电动车企业标准?

国家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内40公斤,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容不小于25公里,有骑行功能。此外,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路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目前,消费者购买使用符合标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车主不存在需要考驾照、上机动车牌照等问题。《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标准是经国家发改委、公安交管等部门同意,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程序,在全国汽车标委会摩托车分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相关科研单位和专家多年反复论证制定的。 据介绍,标准中规定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大于20公里,小于50公里,或重量大于40公斤且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公里。除以上时速和重量的规定外,标准还对电动摩托车动力性能、转向、灯光信号等多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国家标准委表示,电动摩托车是摩托车的一种,“符合标准的电动摩托车按照机动车管理”。

4、电动车关于车灯的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如何查询?

我来教你,电动车国标的是按照自行车来的,没有照明这一项,所以你找不到厂家的事,但是你的电动车肯定有其他的地方是超国标的,比如重量,速度,骑行功能,车把宽度等等,只要一项不合格就是就是不合格产品,就是厂家的问题,你可以按超速这一项来找厂家,速度是车祸的本因。国标是20KM/H,你的实际肯定达到30了,

5、2010年工信部公示的电动汽车行业标准有哪些?

这个是能源部标准而且都过时了还研究有用吗,现在都用的是2015年的国标了

6、国标电动车标准

电动车国来家新标准,源从2010年1月1日起将实施。标准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该标准规定于2009年12月15日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暂缓实施。下面就会介绍这种国标电动车的一些具体标准 1、根据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能超过25km/h,而电机功率不能大于400W,此外电池电压不能大于48V且整车质量不大于55kg。当然,在新国标下,电动自行车还必须拥有脚踏骑行功能。
2、根据规定,电摩最高时速可以超过50km/h,电机功率可大于4000W。而电轻摩最高时速不超过50km/h,电机功率需大于400W且小于4000W。另外,电摩与电轻摩的电池电压都是无限制且整车质量都可大于55kg。需要注意的是,在此标准下,电摩与电轻摩都是不需要安装脚踏的。
3、综合来看,电动自行车是需要安装脚踏的,而电摩与电轻摩是不需要安装脚踏的。由于电摩与电轻摩也属于国标车行业,因此用户是不能通过脚踏来判断电动车是否为超标车的,而这也说明了没脚踏的不一定都是超标车。

7、电动车行业国家标准?

估计厂家会告诉你是你充电不当造成的蓄电池使用寿命缩短,让你再买组。修那也是骗人的

8、2010年电动车.三轮电动车,的新标准什么时候执行

不清楚啊,还是说在修订中!!
标准编号:GB/T 18487.1-2001
标准名称: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一般要求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Electric vehicle conctive charging system--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实施日期:2002-05-01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内容简介:本标准适用于交流标称电压最大值为660V,直流标称电压最大值1000V(根据GB 156-1993)的电动车辆充电设备。本标准适用于电动道路车辆充电的设备。本标准不适用于发动机启动、照明和点火装置或类似用途的,家用或其他类似的蓄电池充电系统的充电设备。本标准也不适用于轮椅、室内电动汽车、有轨电车、无轨电车、铁路交通工具以及工业用载重车(如叉式起重车)等非道路用蓄电池充电系统的充电设备。本标准不涉及Ⅱ类车辆。本标准规定了对充电设备的基本结构要求,即对供电装置和车辆连接的特性及操作环境的要求;对充电设备的技术要求及针对此要求电动车应有的特性;对供电电压和电流的要求。对充电模式功能的要求;电动车辆连接及对其接口的要求;对专用的插孔、连接器、插头、插座和充电电缆等的要求。本标准还规定了防电击保护等安全要求,但不包括与维护有关的其他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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