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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1-01-27 21:01:23

1、新能源汽车溯源管理何时施行?

工信部来7月5日发布《新能源汽车动自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

公告显示,这一管理规定将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管理规定要求,建立“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实施监测。

规定明确,自8月1日起,对新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和新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进口新能源汽车实施溯源管理。规定同时要求,汽车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企业应在溯源管理平台申请账号。

各企业应在溯源管理平台上传溯源信息。汽车生产企业应报送回收服务网点信息,并在企业网站向社会公布;汽车生产企业应在配发国产新能源汽车出厂合格证后15个工作日内,进口商应在进口新能源汽车通关并完成检验检疫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内容来源:凤凰网

2、中国已经正式启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平台了吗?

7月31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在北京启动运行。这是我国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管理的关键一步,对有效推动电池回收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量已超过210万辆。我国也是世界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生产和消费国,仅2017年装配动力蓄电池就超过37gwh,总装配量已超过100gwh。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问题逐步凸显。
据估算,到2020年后动力蓄电池将逐步进入规模化退役期。退役电池如处置不当,随意丢弃,一方面会给社会带来环境影响和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也会造成资源浪费。 

“实施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是推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重要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在启动仪式上说,通过信息采集与管理等功能,实现动力蓄电池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责任可究,从而有效监管电池各环节责任主体的回收利用责任落实。
为细化管理要求,有效保障国家溯源管理平台的顺利运行,工信部还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并从8月1日起施行。 

据辛国斌介绍,下一步工信部还将加大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有利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与现有支持政策的衔接,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此外,扎实抓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
此前,我国已确定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甘肃、青海等省区市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1家央企作为试点,全面启动废旧动力蓄电池市场化回收利用。 

3、如今新能源时代到来,会带来哪些污染物质?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和保有量都已超过全球总量的一半,新能源动力蓄电池进入规模化退役期,累计退役量将超过20万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新规会对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产生何种影响?如何合理回收利用退役电池,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在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双重因素影响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和保有量都已超全球总量的一半。据行业专家从企业质保期限、电池循环寿命、车辆使用工况等方面综合测算,2018年后,我国新能源动力蓄电池将进入规模化退役期,预计2020年累计退役量将超过20万吨。如果这些电池处置不当,一方面会给社会带来环境影响和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也会造成资源浪费。

工信部召开了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启动会。8月1日,《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开始接受国家监管,保证了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有序、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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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全过程监管,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16项回收利用重点标准将陆续推出

8月1日,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宣传贯彻会在北京举行。“从国家层面上对动力蓄电池全过程监管,中国是第一个这么做的。这对全球电动汽车的发展有着引领作用。” 北京理工大学电动车辆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孙逢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分为新能源汽车车载管理模块和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模块,前者由北京理工大学电动车辆国家工程实验室负责管理,后者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中心)数据资源中心负责管理,主要聚焦动力蓄电池从车上退役之后,走向梯次利用、解体、回收利用等。孙逢春表示,这样全过程管理,为的是能够对每一块电池100%跟踪溯源。

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介绍,工信部会同科技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突出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和贯彻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在动力蓄电池回收责任、综合利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围绕动力蓄电池设计、生产、销售、运输、回收利用及无害化处置等环节构建回收利用体系。

同时,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16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重点标准。目前,已发布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编码规则、拆解规范和余能检测4项国家标准,梯次利用要求标准正在报批,电池拆卸、包装运输、材料回收3项标准也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其他标准正在抓紧研制。

17+1


以“17地区+1国企”形式建设回收利用试点,探索资源环境友好的市场化模式

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退役潮到来前,相关部门已经从顶层开始了动力蓄电池的溯源体系建设。未雨绸缪,源自前车之鉴。“我国在电池方面是吃过亏的。比如说目前广泛应用于各种电动自行车的铅酸电池,其报废和回收利用曾经出现了比较多的问题。我们现在正在打‘蓝天保卫战’,如果车用动力蓄电池没管理好,那这场战役很难取得胜利。所以,从环保和绿色可持续发展上来说,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溯源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孙逢春强调。

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8月1日之后,中国市场上销售的新能源汽车的动力蓄电池都要纳入管理,包括进口新能源汽车。据孙逢春介绍,对于国产新能源汽车,2017年之后销售的车型已经全部纳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2017年之前的车型,其资料多集中在公交、出租、汽车生产企业手中,这些企业需将相关信息手动上传到监管平台上。

7月下旬,依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工信部等7部门确定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相对集中、特色鲜明的地区,发挥地方政府引导作用,以企业为主体,积极探索技术经济性强、资源环境友好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市场化模式。目前已确定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等17个地区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1家央企作为试点,全面启动试点工作。试点期满后,工信部等部委将组织开展试点评估,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推动在全国范围内构建完善、高效、规范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只有获得相关资质的企业才可以从事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据中汽中心数据资源中心副主任陈平介绍,被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认定具有汽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已有700余家。专门从事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的企业,必须满足《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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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2020年市场规模过百亿,梯次利用被看好,在辅助服务等领域已有应用

据预测,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再利用市场规模巨大:预计市场规模在2018年超过52亿元,2020年将超过100亿元,2022年将超过300亿元。也就是说,动力蓄电池回收再利用不仅是环保所需,还有着不小的经济效益。

动力蓄电池回收再利用包括了梯次利用和资源回收两个环节。通常新能源汽车上的动力蓄电池剩余容量降低到初始容量的70%—80%时便无法满足汽车使用要求,就要“退役”。就像电动玩具上无法发挥作用的电池放在收音机里还可以正常使用一样,从汽车上退役下来的动力蓄电池,经过测试、筛选、重组等仍可以用于场地电动车、备用电源、电力储能等运行工况相对良好、对电池性能要求较低的领域,这就是梯次利用。

动力蓄电池的梯次利用被储能领域普遍看好,在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并网、辅助服务、电力输配等储能应用领域已经有梯次利用示范项目运行。动力蓄电池如果无法用于梯次利用,将被拆解以回收其中有利用价值的再生资源,如钴、锂等金属。

对于动力蓄电池拆解后再生利用的经济价值,也有很多讨论。在几个月前的一次储能国际峰会上,国家863电动车重大专项动力电池测试中心主任王子冬指出,动力蓄电池是否具有回收的价值,要提前对电池多级利用的效益进行评估来确定。在实际应用中,许多材料的回收价值比较低,特别是轻量化技术的应用,导致许多企业的电池箱材料采用非金属材质,其价值就更低。对于磷酸铁锂等电池,其正极材料回收价值不大,按照传统工艺回收将得不偿失。

“整车退役后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的规范管理是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溯源的重要环节,因此在国家监管平台建立‘回收利用管理模块’,面向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梯次利用企业、再生利用企业完成溯源信息采集,实现动力蓄电池的在线监控以及各主体的责任落实。”陈平接受采访时说道。

4、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管理平台何时启用?

7月31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在北京启动运行。这是我国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管理的关键一步,对有效推动电池回收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量已超过210万辆。我国也是世界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生产和消费国,仅2017年装配动力蓄电池就超过37gwh,总装配量已超过100gwh。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问题逐步凸显。

据估算,到2020年后动力蓄电池将逐步进入规模化退役期。退役电池如处置不当,随意丢弃,一方面会给社会带来环境影响和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也会造成资源浪费。

下一步工信部还将加大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有利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与现有支持政策的衔接,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此外,扎实抓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

5、新能源车生产企业为何被要求应建蓄电池回收渠道?

据工信部官网,工信部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信息显示,相关主管部门将推动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标准体系。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上传制度,同时,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负责回收新能源汽车使用及报废后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

根据《办法》条例,电池生产企业应及时向汽车生产企业等提供动力蓄电池拆解及贮存技术信息,必要时提供技术培训。汽车生产企业应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规定,主动公开动力蓄电池拆卸、拆解及贮存技术信息说明以及动力蓄电池的种类、所含有毒有害成分含量、回收措施等信息。

电池生产企业应与汽车生产企业协同,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对所生产动力蓄电池进行编码,汽车生产企业应记录新能源汽车及其动力蓄电池编码对应信息。电池生产企业、汽车生产企业应及时通过溯源信息系统上传动力蓄电池编码及新能源汽车相关信息。

此外,汽车生产企业应委托新能源汽车销售商等通过溯源信息系统记录新能源汽车及所有人溯源信息,并在汽车用户手册中明确动力蓄电池回收要求与程序等相关信息。

《办法》同时明确,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拆卸、包装运输、余能检测、梯次利用、材料回收、安全环保等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标准,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标准体系。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上传制度,汽车生产企业应定期通过溯源信息系统上传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等信息,并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据悉,上述管理办法将自2018年8月1日施行。

6、10年新能源 6万吨废旧电池 处理办法来了

现在看见挂着新能源车牌的车辆,已经见惯不惯,但是若你在2009年看到这个“新兴产物”,一定会感慨汽车行业的万千变化,时光荏苒(词儿有点旧),如今已经成功推广十余年,这十年,代表的不仅是新能源发展,更多是新能发展之后带来的弊病——对于第一批进入市场中的新能源汽车来说,电池的使用寿命已到,和内燃机车不一样的是,后者报废的标准是送到专业的拆装厂家,对于能用的部件可以加工再利用,不可用的还可以锻炉重来。但是对于新能源汽车,那充满了严重污染源的电池,到底应该如何处理,现在的冬天连融雪剂都已经因为污染环境而被控制,那么以十万辆为单位的电池,如果没有妥善安置,那将是巨大的污染,让人担忧。

对于这个新能源产物的最大问题,目前工信部已经公布了最新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本)》(以下简称"《办法》"),你的担心,可以解决了!

废旧电池量 超过你想象

从2009年开始,新能源汽车的增长呈现出几何扩散状态,而当时的国家政策为了更快推广更具有潮流的新能源汽车,加大了补贴力度,也让北上广深杭等一线城市中被限号、限购折磨已久的消费者,好像看到了曙光,虽然在2019年新能源补贴退坡,车市也出现了严重的增量放缓,但是却依然有着非常庞大的新能源累计数据,根据2019年1-11月的销量统计,新能源车累计销量为78.4万辆,同比累计上涨40.6%。而这样的数据,必然带来非常巨大的报废电池量,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曾经发布过测算,在结合汽车的报废年限以及电池寿命后,2019年到2020年,中国累计保费动力电池能够至少能够达到12万,限高应该在20万左右,而这个数字到了2025年就会裂变成35万吨,想想,这是多可怕的数字。

电池污染大 环境观天下

有人会说,一块电池,到底有多大的影响,难道电动车的出现不是为了拯救环境的吗?当然,和燃油车相比,电动车的确减少了日常大气污染,但是废旧电池的污染足够让人震惊。先来说一下,电动车的锂动力电池其实是不含铅、镉等重金属的,但是TA的电解液中,却存在镍、钴、锰等重金属,对于这样的重金属如果没有集中妥善的处理,那么即便是报废之后,仍然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并且还有可能引起爆炸,随手一扔,断断不可。

规范条件好 要求技术高

《规范条件》中明确规定,从企业的布局和选址开始,就有明确规定,比如对于资源综合利用以及能耗和环境的保护。条件中提到,废旧蓄电池回收应满足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有关要求,具备信息化溯源能力,如溯源信息系统及编码识别等设施设备;企业应依据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等提供的动力蓄电池拆卸、拆解及历史数据等技术信息,遵循先梯次利用后再生利用的原则,提高综合利用水平。

鬼扯:电池的污染实在太大,一点都不比燃油车少,虽说如今工信部已经公布了有关报废电池的《规范条件》和《办法》,但距离最终的问题解决还很远,如果你有好的办法,可以来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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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车企应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主体责任吗?

2月26日工抄信部、科技部、环境保袭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共同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保障安全,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办法》指出要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要求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相关企业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保障动力蓄电池的有效利用和环保处置。

《办法》明确“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负责回收新能源汽车使用及报废后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具体而言,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回收服务网点,回收服务网点应遵循便于移交、收集、贮存、运输的原则,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及消防、环保、安全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标注提示性信息。

8、新能源电动汽车在安全方面,国家都有哪些规定?

结合目前新能源汽车的市场需求和制造厂商生产数目过剩的数以百万相计的新能源汽车,显然前后供应量无法达到平衡,以此为背景不难看出国家在近期会提高新建新能源电动汽车工厂的门槛、并对其生产资质进行考察。
尽管新能源电动汽车的起初目标是节能、低碳、减排、环保,但是就目前的形式来看,新能源电动汽车所带来的电池消耗和电池污染在某种方面上甚至超过了燃油类汽车所带来的污染。所以针对此类情况,国家会对2017年WTO官方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分析,并以此出台符合我国国情的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池回收法,这方面如果得到实施,那么新能源电动汽车制造厂商就必须严格要求自身汽车电力供给方面的问题。
同时为了能够让新能源电动汽车在行驶中更加安全,国家将对其进行不同于传统汽车的安全检测,除去汽车正面100%、40%碰撞,新能源电动汽车还要应国家要求进行电气安全的附加审核。不得不说C—NCAP新车测试的加入,让很多新能源电动汽车生产厂商有些措手不及,以此为代表的应对措施只能是——马不停蹄的对汽车测试做全面完善。
最后除去对新能源电动汽车生产厂商的安全新规,国家还将下调新能源电动汽车的购车补贴和度电补贴,这项新规的存在不仅仅意味着新能源电动汽车生产厂商将面临更大的资金链压力,还可能让很多的消费群体流失。
总之较2017年新能源电动汽车方面的政策来看,2018年国家所出台的针对新能源电动汽车生产厂商的新规确实比之前更加全面了。

9、新能源汽车迅猛发展,动力蓄电池如何回收?

截止到2019年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达到三百多万之多,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增长,电池在使用一定年限之后,也会面临着淘汰,对于迅猛发展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如何进行回收?

对于动力电池的回收,需要车企、电池厂商、回收企业、终端利用企业共同协作。根据《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的来看,对于动力电池的回收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其次可以通过车企来作为主导回收分解等方式进行,提炼相关的金属元素在进行制造,动力电池蕴涵着大量贵重金属资源,回收利用动力蓄电池中的镍、钴及稀有金属,能有效降低动力电池的环保污染风险,随着动力电池需求快速增长,锂电池正极材料市场需求也持续增加,而拆解回收的稀有金属能够缓解稀有贵重金属不足等情况出现。

目前,锂电池组的首次使用寿命约为10年,或者说25万公里左右的使用寿命,而电池达到这样的使用以后,还有剩余的残值能量所存在的,对于这样的东西来看,可以通过回收把电池进行二次的利用,目前这些梯次利用电池绝大部分用在小功率路灯系统上,实际功率不超过12W,电池货源主要来自两轮低速电动车、电动工具和笔记本电脑。

当电池无法进行梯次利用时,则需要进行回收拆解,做资源化处理。目前新能源市场的火爆程度来看,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也将成为新的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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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工信部发布新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两文件

1月2日,工信部公告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本)》。新版文件在环保、指标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对于老版文件,准入门槛有所提高。

解读:相对于原版本的《规范条件》和《暂行办法》,这次把梯次利用企业单独列出,把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企业区别对待。

 

动力电池回收的理想模式是先梯次利用再拆解、提取,新文件对梯次利用企业提出了明确的规范要求,在管理粒度上更为精确。

 

新的《规范条件》和《暂行办法》在很多层面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环保方面

与老的《暂行办法》相比,新《暂行办法》增加了环保主管部门批准的要求;新的办法还在环保上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例如需要企业安装废水、废气在线检测。

 

2)资源回收

新增了提锂的指标要求;之前强调镍、钴、锰等金属的回收率,新的《规范条件》和《暂行办法》对其他器件和辅材提出了要求,例如电子元器件。

 

3)产品溯源

新增了产品溯源要求,梯次利用企业要标明电池产品编码及标识情况,建设溯源体系;回收利用企业也要建设溯源体系。

 

我们看到新的《规范条件》和《暂行办法》在环保和操作层面对企业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市场的准入门槛在提高。这对于当前回收市场参差不齐的现状,会有更好的指引作用。

 

另外,鼓励综合利用(梯次利用)、建设溯源体系等,可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规范市场秩序。

 

2018年,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工信部确定了第1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5家企业分别是衢州华友、豪鹏科技、格林美、邦普循环和光华科技。

 

已公告企业需要在新的《规范条件》下运作,否则将会被撤销公告,而被撤销公告的企业,经整改合格2年后方可重新提出规范公告申请。

 

新的《规范条件》和《暂行办法》对电池回收市场有较强的示范效应,将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原有的《规范条件》和《暂行办法》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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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