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申请建设汽车充电站
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充电条件确认
在建设汽车充电站之前,要先确认是否具备充电条件,主要是看是否有固定停车位,同时还要物业同意安装充电桩的申请。

第二步:供电方案申请
需要向所在区域供电公司营销部或客户服务中心提出用电报装申请,通常会在七个工作日内得到汽车充电站的用电方案申请答复,然后在有效期内到供电公司办理确认手续。

第三步:安装施工
汽车充电站的供电方案取得确认手续后由专业的设备商开展充电设施工程建设,要注意选择符合国家要求的充电桩选型,此外,不含土建工程的充电设施施工一般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四步:验收申请
充电设施建设完成后汽车充电站的经营者需向所在区域供电公司提出验收申请。工程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签署供用电合同之后,供电公司会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装表以及接电工作。在整个建设安装过程中,电力公司通常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而当所有的手续办理完后汽车充电站就可以交付使用。

(1)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政策扩展资料:
汽车充电站和汽车加油站相类似,是一种“加电”的设备。是一种高效率的充电器,可以快速的给手机 电动车电动汽车等充电。
在中国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发展是必然的,抢占先机也是企业的制胜之道。在目前的情况下,国家虽有大力倡导,各企业又蠢蠢欲动,但电动汽车走入寻常百姓家不是短期内容易做到的。
国家政策可以给(购车补偿、上路等),而电动汽车充电站网则无法短期建,主要原因是给电动汽车快速充电需要瞬时强大的功率电力,常规电网无法满足,必须要建专用充电网络,这涉及整个国家电网改造,国家电网大改造不是小事,耗资巨大,从讨论、立项到成网,非一朝一夕能实现。
现在能较好的解决快速充电问题的方案是-换电站-利用给汽车更换电池的方法代替漫长的充电过程。
一辆汽车需要配备两块电池,当一块电池用完后自动切换到另一块,此时可到换电站将用完的电池换下,装上满电的电池。而换下的电池由电站统一充电和维护,前提是充电站要有相当数量的备用电池。
这个方法优点是快速,用户换完电池就可以上路,比加油都快。用这种方法再加上停车场充电桩等辅助手段,相信电动汽车的普及就近在眼前。
2、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国家政策扶持吗?
充电桩其功能类似于加油站里面的加油机,可以固定在地面或墙壁,安装于公共建筑(公共楼宇、商场、公共停车场等)和居民小区停车场或充电站内,可以根据不同的电压等级为各种型号的电动汽车充电。充电桩的输入端与交流电网直接连接,输出端都装有充电插头用于为电动汽车充电。充电桩一般提供常规充电和快速充电两种充电方式,人们可以使用特定的充电卡在充电桩提供的人机交互操作界面上刷卡使用,进行相应的充电方式、充电时间、费用数据打印等操作,充电桩显示屏能显示充电量、费用、充电时间等数据。
截至目前 , 我国电动汽车充电站大多局限于电动公交汽车或内部集团用车 , 还没有建成真正面向不同用户的充电站服务网络 。 已经建成或在建的比较有代表性的充电站有如下内容 。2006 年 , 比亚迪在深圳总部建成深圳首个电动汽车充电站 。[5]
2008 年 , 北京市奥运会期间建设了国内第一个集中式充电站 , 可满足 50 辆纯电动大巴车的动力电池充电需求 。
2009 年 10 月 , 上海市电力公司投资建成上海漕溪电动汽车充电站 , 是国内第一座具有商业运营功能的电动汽车充电站 。2009 年底 , 北京首科集团在健翔桥建设完成了国内第一个包含完整智能微网的北京纯 电动乘用车示范充电站 。
2009 年 12 月 31 日 , 南方电网投产的首批电动汽车充电站 ( 桩 ) 在深圳建成投运 , 建设规模为 2个充电站 、134 个充电桩 。
2010 年 3 月 31 日 , 国家电网公司唐山南湖充电站建成投运 , 是我国首座国家电网典型设计充电站 , 可同时为 10 台电动汽车按快充和慢充两种方式进行充电作业 。
充电桩可分为直流充电桩,交流充电桩和交直流一体充电桩。
3、现在新能源行业怎么样,做充电站有政策优惠吗?
新能源行业可以的,现在电动自行车就是绿色产业,可以减少污染,因此给电动自行车注入能量的充电站也是有前景的。
目前还未有政策优惠,但是国家支持企业这个行业,也鼓励企业建设充电站。
现在很多充电桩企业也愿意通过“物联网+AI”技术为社区提供“智慧、安全、便捷”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解决方案,助力绿色出行与和谐社区建设;提供安心与便捷,更为节能环保事业提供能量。

4、充电站算国家扶持项目吗
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相关截至目前国家没有政策上的扶持,在2014年11月18日,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的通知”。而住建部牵头制定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和工信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目前还在编制中,未正式对外发布。
一直以来,美国、欧洲、日本等政府对电动汽车和充电设施采取了有力刺激性的补贴政策,极大地推动了电动汽车和充电设施的建设和发展。因此在相关法规出台以后,中央财政预计会给予企业一定补贴。
目前,众多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了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财政补贴政策,比如:《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市级补贴实施细则(暂行)》《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市级补贴实施细则(暂行)》,成都市大力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推广和应用,对购买推荐目录车型的个人和单位用户,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将给予60%的配套补贴。投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最高补贴500万元,个人自建补贴600元。
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的通知
财建[2014]6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局、科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稳步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等文件精神,中央财政拟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或城市群给予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是经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下称四部委)批复备案的、成效突出且不存在地方保护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或城市群;其他尚未备案但推广效果较好的城市或城市群,可按程序报经四部委备案后,比照本通知执行。
二、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等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区域中的城市或城市群,2013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不低于2500辆(标准车,下同),2014年度不低于5000辆,2015年度不低于10000辆;其他地区的城市或城市群,2013年度推广数量不低于1500辆,2014年度不低于3000辆,2015年度不低于5000辆。推广数量以纯电动乘用车为标准进行计算,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按照相应比例进行折算。不同类型新能源汽车折算系数见附件1。
三、中央财政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城市或城市群,根据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分年度安排充电设施奖励资金,具体奖励标准见附件2;对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且日加氢能力不少于200公斤的新建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每个站奖励400万元;对服务于钛酸锂纯电动等建设成本较高的快速充电设施,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四、奖励资金与各城市新能源汽车年度推广考核结果挂钩。四部委每年组织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或城市群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适当上浮奖励资金,考核结果较差的,相应扣减奖励资金。
五、奖励资金由地方政府统筹用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领域,不得用于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等。纳入奖励范围的充电设施应符合相应国家和行业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3。
六、地方政府要加大支持力度,将中央财政奖励资金与地方投入统筹使用,结合本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研究制定具体落实办法;对快速充电等建设成本较高的设施适当加大奖励力度;鼓励创新投入方式,采取公私合营(PPP)等建设运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七、符合条件的城市或城市群,由当地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推广的新能源汽车进行统计折算,编制奖励资金申请报告,提交上年度新能源汽车车辆推广信息,经省级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后,联合上报四部委。四部委对各城市或城市群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后按程序拨付奖励资金。
八、地方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等部门须对本地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对弄虚作假、违规使用资金的城市或城市群,将追缴扣回奖励资金,取消该城市或城市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格。
九、本政策执行期限为2013-2015年;2016年以后,财政部等四部委将根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和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成本等情况,对奖励政策进行适当调整。
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2014年11月18日
5、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国家政策
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国家政策:当前国家对新能源汽车消费端的支持总的来说可概括为金钱补贴、税费减免、牌照路权三个方面。
从2018年2月12日起实施,2月12日至6月1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按照此前对应标准的0.7倍补贴,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从2018年起将新能源汽车地方购置补贴资金逐渐转为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环节。实施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补贴等财税优惠政策,加强城市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应是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重点加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公交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补助对象。补助对象是消费者,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支付。
资金拨付。中央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实行按季预拨,年度清算。生产企业在产品销售后,每季度末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财政、科技部门提交补贴资金预拨申请,当地财政、科技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至财政部、科技部。四部委组织审核后向有关企业预拨补贴资金。年度终了后,根据核查结果进行补贴资金清算。

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
(二)新能源乘用车技术要求
1. 纯电动乘用车30分钟最高车速不低于100km/h。
2. 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90Wh/kg,对高于120Wh/kg的按1.1倍给予补贴。
3. 纯电动乘用车产品,按整车整备质量(m)不同,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Y)应满足以下要求:m≤1000kg时,Y≤0.014×m+0.5;1000<m≤1600kg时, Y≤0.012×m+2.5;m>1600kg时,Y≤0.005×m+13.7。
新能源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推广应用补贴标准如下:
6、个人如何投资建设电动汽车充电站,需要办什么手续执照之类吗
1、个人如何投资建设电动汽车充电站,需要办的手续要根据各地工商局的规定而定,每个地方工商局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个人可以注册成某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需要先起一个名字,去工商局核名,再办营业执照,再办代码证,再办税务登记证。
经营范围,经营者可以写上充电站系统管理服务与咨询。但上述内容这个仅供参考,具体以工商局核定的为准,所需手续和证件详情建议到当地工商局咨询。
2、汽车充电站和汽车加油站相类似,是一种“加电”的设备。是一种高效率的充电器,可以快速的给手机 电动车电动汽车等充电。
汽车充电业务模式是指电动汽车用户在汽车电能将要耗尽的时候选择到固定地点的充电站和充站桩为汽车的电池进行直接充电的模型。
这是电动汽车充电站最先考虑的业务模式,在这种业务模式下,电动汽车用户通过在充电站/充电桩直接为汽车充电,即时消费电力产品并通过现场付费的模式支付费用,完成交易。

(6)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政策扩展资料:
各地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指南:
1、北京
车企(或车企委托单位)会同电力公司对购车用户进行新能源小客车充电条件确认;在完成确认后,电力公司正式受理购车用户用电报装。
车企(或车企委托单位)组织完成充电桩施工后,电力公司负责验收,供用电合同签署,计量表计安装及发电等工作,同时为用户配发智能表电卡。
为加快私人充电设施报装办理,北京市电力公司已将用电报装和验收送电环节办理时间由12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
2、上海
用户充电桩指在居民客户个人拥有所有权的专用停车位(库)上建设的充电桩,用户充电桩由用户向电力公司提出用电申请,市电力公司在示范推广期将免费为用户提供增容服务。
上海电力为方便个人申请充电桩,已经采取了设置服务专柜等措施。但由于安装私家充电桩需要一定场地条件,更需要物业、业委会等多方协调。
据悉,个人用户在申请时,需提供居民用户凭身份证、房产证、固定车位产权证明、停车位(库)平面图等材料。
上海电力将指派客户经理进行现场施工可行性勘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的充电桩用电可行性方案答复,待手续齐备,两周的时间就能完成电能表计的安装。
建议,用户在有购车意向时,可通过公司营业网点、95598热线电话、电动汽车服务公司业务柜台,咨询安装相关事宜。
3、深圳
购买电动汽车的车主可向供电局提出申请,每台车目前可以申请1-2个公用充电桩;如无固定车位的用户需要跟小区物业处提前协调好安装位置。
南方电网安装充电桩不会向申请的用户收取费用;需要填写《电动汽车充电桩配套建设登记表》,车主的身份证车辆行驶证。
4、河南
居民客户在自有产权或拥有使用权的停车位(库)建设的充电设施。
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固定车位产权证明或产权单位许可证明、物业出具同意使用充换电设施的证明材料,联系自己所在市县供电营业厅即可。
为私家车主提供勘查、设计、装表、接电全程服务,而且不收取任何费用,从申请安装到送电,所需时间不超过半个月。
5、温州
温州全市新能源汽车用户若有安装充电桩的需求,只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固定车位产权证明或产权单位许可证明、物业出具同意使用充换电设施的证明材料,去就近的营业厅就能申请。
接到申请后,市供电公司将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做好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的意见》制定布线、施工方案,及时为车主布线安装。
目前电力部门在装置期间将不收取任何费用,电费依照居民生活用电电费收取。
参考资料:
网络-电动汽充电站
7、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符合国家什么政策
国家对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建设只有总体要求,没有具体鼓励措施。
各省市会按照国家能源部等三部委要求出台具体的鼓励措施和奖励措施,一般是由发改委牵头发文。
8、个人建立新能源充电站会得到国家或者政府的扶持吗?
加个分吧
9、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是否有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没有税收优惠政策,只有奖补政策。
充电桩国家财政补贴政策
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
一、奖补对象
中央财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是对充电基础设施配套较为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的省(区、市)政府的综合奖补。
二、奖补条件
获得中央财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的各省(区、市)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新能源汽车推广规模较大。各省(区、市)新能源汽车推广要具备一定数量规模并切实得到应用:
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区域和重点省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山东、广东、海南),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标准车)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3.0万辆、3.5万辆、4.3万辆、5.5万辆、7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2%、3%、4%、5%、6%。
中部省(包括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和福建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标准车)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1.8万辆、2.2万辆、2.8万辆、3.8万辆、5.0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1.5%、2%、3%、4%、5%。
其他省(区、市)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标准车)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1.0万辆、1.2万辆、1.5万辆、2.0万辆、3.0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1%、1.5%、2%、2.5%、3%。
新能源标准车推广数量以纯电动乘用车为标准进行计算,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按照相应比例进行折算(折算关系见附件1)。
中央和国家机关及所属公共机构实行属地化考核,即相关单位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纳入所在省(区、市)统一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