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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限禁行车辆

发布时间:2021-02-26 05:25:57

1、沈阳市货车禁行时间是什么?

一、三环内限行规定

早晚高峰(6时至9时、16时至19时),三环路以内道路,禁止重型货运车辆通行。(不含三环路)

二、二环内限行规定

早晚高峰(6时至9时、16时至19时),二环路及其以内道路,禁止一切货运车辆通行。

三、一环内及一二环之间部分街路限行规定

1、6时至22时,一环路及其以内道路,禁止货运车辆通行。

2、6时至22时,一环至二环之间的黄河大街、泰山路、望花街、东陵路、富民街、五爱街、三好街、和平大街、南京街、凌空二街、保工街、沈辽路、南八马路、卫工街、建设大路、西江街、文萃路、南十路、兴华街,共19条道路禁止货运机动车辆通行。

上述两项限行区域及街路,除早晚高峰时间外,轻型厢式、微型货运机动车辆和水泥罐车准许通行。


(1)按年限禁行车辆扩展资料:

1、6时至9时、16时至19时,二环路(不含二环路)以内的道路禁止货运机动车辆行驶。

2、9时至16时、19时至22时限行规定为:

一、一环路、北站路、中山路、小西路、中华路、十一纬路、大西路、十三纬路、文艺路、宁波路、西滨河路、东滨河路、胜利大街(南五马路至北二马路)、长江街(崇山路至华山路)、西塔街、太原街(市府大路至中山路)、和平大街、南京街(沈水路以北)、光荣街、三经街、三好街(沈水路以北)、北二马路、市府大路、奉天街、西顺城街、北顺城路、正阳街、朝阳街、兴华街、黄河大街(白山路以南)、泰山路、文萃路(南塔街至三好街)、惠工街(市府广场至惠工广场)、友好街、黄海路等道路禁止货运机动车辆行驶。

二、兴工街、五爱街、风雨坛街、热闹路、先农坛路、富民街(文化东路以北)、文化东路、南顺城路、东顺城街、德增街、津桥路、珠林路、广宜街、小北关街、望花街(金山路以南)、昆山路(松花江街至珠江街)、宁山路(松花街至怒江街)、岐山路(珠江街至辽河街)、陵东街等道路禁止重、中型货运车辆行驶。

三、轻型厢式、微型货运机动车辆和水泥罐车不受以上两条款限制。

2、禁行时间的禁行机动车右拐弯压死人负什么责任

禁行时间的禁行机动车右拐弯压死人负什么责任,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专果被压死的属人在过马路时没有违章,即禁行时间的禁行机动车应当负全部责任。如果被压死的人在过马路时有违章情节,即禁行时间的禁行机动车可相应减轻责任。

3、机动车在禁行时间段闯禁区怎么处罚?

机动车在禁行时间段闯禁区的,将会被处以扣3分和罚款100-200元的处罚。

根据《机动车驾驶内证申领和使用容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在禁行时间段闯禁区的,一次记3分,并处以罚款100-200元。

4、乌鲁木齐外地车辆禁行时间?

乌鲁木齐外地车辆禁行时间是9:30—10:30(早高峰)、19:30—20:30(晚高峰)。

随着乌鲁木齐市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道路交通压力倍增,尤其是早、晚高峰期间,中心城区交通拥堵非常严重,为进一步缓解中心城区早、晚高峰期间的道路交通拥堵,乌鲁木齐市采取了交通高峰期中心城区外埠车辆错峰通行的措施,具体措施为:

2011年9月7日起,在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假日调整除外)每日北京时间9:30—10:30(早高峰)、19:30—20:30(晚高峰),对外埠号牌车辆(军警、消防、救护、客运班线车辆除外)在中心城区实施错峰通行。

其中,客运班线车辆主要是指在乌鲁木齐市长途客运站备案,并取得长途线路经营权,严格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客运车辆。

(4)按年限禁行车辆扩展资料

《乌鲁木齐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告》中规定:

第二条强化运输车辆管理,制定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抑尘的指导意见、市场准入办法及技术导则。运输和装卸建筑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等散装物料的车辆,必须全部密闭改造,安装GPS,实现定人、定车、GPS定位,强制要求按规定路线、规定时段、规定时速行驶。严禁未密闭车辆进入市区,对不符合规定的渣土车、物料车等散装物料车辆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对车辆所属单位和使用单位责令立即整改。  

第七条  中心城区严格实行货运车辆限行管制措施,严控中、重型货车尾气排放。加大对无标车、黄标车的查处力度。  

第八条  挖掘公交系统节能减排潜力,优化公交线网规划、科学统筹调度公交车辆、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有效降低公交车辆空载率。  

第九条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下,实行社会车辆与公务用车单双号限行的应急管制措施。

5、交通违章 限时禁行管控 什么意思?

限时禁行管控意思就是,限制时间,禁止车辆通行,管控就是,管理和控制。
限行限行制度是为了缓解城市交通压力而催生的一种交通制度,根据不同的城市规定不同的限行时间。

6、机动车在禁行的时间范围内行驶怎么处罚

机动车在禁行时间段闯禁区扣3分,罚款100元。
法律依据:
第一条 2017年《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第二条 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
1、闯红灯,罚款200元.。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

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

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

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

6、逆行,罚款200元。

7、违停车,罚款200元。

7、驾驶机动车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时间段是几点,那我

违法代码: 13440
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一、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如果闯入未设置禁止通行标志的“错峰限行”区域道路,按“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路段通行”定性,处100元罚款;

二、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如果闯入设置禁止通行标志的“错峰限行”区域道路,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定性,处100元罚款,扣3分;

三、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临近时间段,在道路上停车等候放行而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按“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定性,处50元罚款。若驾驶员离开车辆的,按“不按规定停放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定性,处150元罚款。

四、受限机动车,不服从民警要求驶入限行区域在道路上停车等候放行不驶离的,按“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定性,处100元罚款;和违反“错峰限行”规定的违法行为一并予以处罚。

五、同一辆受限车,在一个“错峰限行”时段(即早高峰段或晚高峰段)违法行驶的,处罚一次。比如说,你在早高峰闯了“禁区”,被处罚了,如果你在晚高峰还是犯了同样的错误,就得受第二次处罚。

六、受限车在“错峰限行”的道路上行驶,同时违反“禁止高污染车辆通行”、“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等规定的,“三罪并罚”,只处罚一次。

8、在禁止通行的时间、路段、车道内行驶是如何处罚?

9、全国高速公路危险品车辆禁行时间?

全国高速公路危险品车辆禁行时间如下:

河南省:全年全省高速公路全时段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

山东省:9月30日19时至10月9日6时,全省高速公路全时段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

江苏省:10月1日零时至10月8日24时,全省高速公路全时段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

浙江省:9月30日20时至10月1日20时、10月2日至7日每天8时至20时,以及10月8日8时至9日8时期间,全省高速公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安徽省:9月30日18时至10月9日6时,危化品车辆禁止进入安徽省高速公路;

湖北省:10月1日零时至10月8日24时,全省高速公路全时段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

重庆市:10月1日零时至10月8日24时,每天凌晨0点至6点、早9点至晚19点,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进入高速公路;

四川省:10月1日零时至10月8日24时,全省高速公路全时段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

贵州省:10月1日零时至10月8日24时,每天早8点至晚20点危险化学品禁行路段: G75兰海高速贵遵段禁行; G69银百高速贵州段全线禁行; G60沪昆高速凯里——贵阳——安顺段禁行; S82贵黔高速全线禁行;

福建省:10月1日零时至10月8日24时,全省高速公路全时段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

10、车子闯时间禁行自己看时间刚好,但是还是被拍了?

如果你确定时间绝对没错,可以提出申诉,监控中有时间记录的。但是有可能你的时间不准确,那就只好认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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