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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告的车辆

发布时间:2021-03-04 20:32:27

1、公安没有任何通知强行征用民用的车辆,事后也没有任何通知和补偿,能否起诉?

如果公安机来关因为因自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优先使用你的车辆,但必须通知你单位,并支付费用;如果没有通知,造成了你单位的损失,应当赔偿。
如果公安机关不支付费用和赔偿,你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或者检察院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警察法》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必要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用后应当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2、对未通告车辆是什么意思?

对未通告的车辆,就是指专门针对那些没有接受到通知的机动车辆

3、洪水来临社区未通知移车怎么办?

这个属于自然灾害,就看你的保险公司有没有给你说这种情况会不会给予理赔

4、交通事故车辆被扣二十多天还没通知领车怎么办?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版之日起五日内,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5、车辆有违章2⃣️年没有通知车主单位该如何处理?

这种情况,有违章几年没通知或更新是有可能的,你只能尽快去交警队办理即可。

6、汽车挂牌,但是没有公告,我该怎么办呢?

汽车有没有公告,在机动车公告网站查询就知道了。有公告也要看看公告作废没有,作废了车就无法挂牌了。公告什么时间过期,只有两个办法,一个到车管所去查询,到车管所一般不会帮你查询,只有在机动车公告网上进行查询,百度里面搜索汽车公告就可以找到这个网站,但是这个网站需要付费才能查,其他网站都没有这方面的信息,很多网站的信息是假的。

7、车辆转让未通知保险公司发生事故咋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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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车主在车辆的买卖过程中,只关注与车辆的交易和过户,却没有对车辆保险的事情给予足够的重视,造成车辆已经过户,保险相关内容却没有及时批改的情况。不少车主把保险合同本身也当做车辆交易的一部分,认为只要买了车,车辆的保险自然也属于自己,结果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纠纷。我国现行《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虽然新车主作为保险标的的受让人自动承继了被保险人的权益,但是车辆发生转让时,原车主和新车主是有义务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的。否则,如果该转让使车辆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就可能拒赔。所以如果车辆发生转让,但是保单还没有批改,新车主应联系旧车主尽快到保险公司办理保单批改,避免可能的纠纷。如果保单还未批改车辆就发生了事故,新车主作为被保险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提起索赔,但是必须承担保险公司相应的拒赔风险。为了避免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比较稳妥的做法是在双方达成车辆转让意向时就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确认保险公司不会增加保费或解除合同后再办理车辆过户并进行保单批改手续。

8、交警能否在未通知车主的情况下将摩托车强行拉走

具体情况具体分抄析袭,如摩托车乱停乱放,按规定是可以拖走的。如摩托车有号牌,交警队会在拖走时在原地写明处理单位及地址、电话信息等,或者通过查询车主信息后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车主前往指定地点办理。如无号牌的,由于无车主信息,则只能在在原地写明处理单位及地址、电话信息等,待车主提供该车的合法手续(购车发票、合格证)前往交警队处理。但如拖走后不告知的,则属违法。

9、我的车被偷了,在未通知新车主的情况下取回违法吗

市民遇到物品丢失的情况,应及时报警,并在公安部门登记失物的详细信息资料。而在市民认领失物时,应提供相关证据。失主取回自己的被盗财物,也要注意方式合法性,否则也有可能会侵他人合法权益,涉嫌违法。
下面列举几类情况来分析一下。
第一类情形:当场发现被盗,或被丢弃路边不受任何人控制或保管。
此类情形失主取回自己被盗物,是一种自力救济行为,一般不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也不违反法律规定。
第二类情形:被盗财物在小偷的掌控或使用之中。
此时,被盗财物属于赃物。赃物是违法犯罪的证据之一,也是被侵犯法律关系的客体,它理应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用或者私自处理。为此,失主此时自行取回被盗物品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
第三类情形:被盗财物几经转手,他人已善意取得。
如果他人通过合法途径购买,也支付了合理的价钱,取得了购买发票。比如,贵重物品被盗后,被合法拍卖,难以查明来源。此种情形属于善意取得,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失主一般不能自行取回被盗物品。如果自行取回,有可能会触犯刑法,按盗窃罪来处理,则与小偷何异?又或者,被盗财物没有拍卖,被转到银行保管,虽然失主知道了失物的去向,就算想取回,估计也没有人敢明目张胆地偷银行吧?所以,此类情形下,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求助警方破案,依法维权,不能因一时冲动而反受其累。
当然,如果明知是赃物购买的,属于恶意取得,是不能取得对该物的所有权。虽然这种恶意取得不拥有所有权,但失主仍需经过合法程序后,才能认领,比如经过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处理等。如果受让人是无偿取得某项财产的,则不论其取得财产时是善意还是恶意,所有人都有权依法要求受让人返还原物。

10、在未通知受害人的情况下,交警将肇事车辆拖走合理吗

交警拖车,不是因为车不能驾驶了。
拖车有时是因为要对车进行检验、鉴定,是要为出版具责任认定书权收集证据。
请看!
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相应的--提车:
一般情况是,责任认定书出来,就可以提车。
但例外是受害人申请法院保全了车辆。
请看!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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