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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车辆违章扣分新规

发布时间:2021-03-05 11:30:25

1、今天是2019年7月27日,我违章扣12分,我能找别人替我消分吗?

可以,因为如果不是一次性扣12分的话,是可以用两个驾驶证来扣分的。

车辆违章扣分超过12分的处理方法:

1、A、B类驾照:直接降级。

根据《公安部第139号令》第七十八条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2、C类驾照:扣满12分,重考科目一。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2、驾照代扣分新规2020年新规定

新规一:1个记分周期,一辆车最多能用3个驾驶证消分,车主本人必须要现场实名身份认证。

新规二:1年内同一驾驶人为3辆不同号牌机动车消分,或是有3名驾驶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消分的,将被列入重点审查对象,并将暂停其消分处理业务。

新规三:替人消分:如果被查出是替人消分,首次发现者将依法扣留驾驶证6个月,并罚款2000元;二次出现的将处罚款2000--5000元,还可能会拘留15天,并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再考新证。所以,为了自己的驾照,还是要小心为妙。

盗用他人驾照消分/卖分:对于盗用他人或使用他人的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卖分的现象。一经发现,应当处10日以下拘留,500元以内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及刑事案件。

新规四:如果一次性违规扣完12分的,必须一次性处理完毕,且只能用一个驾驶证来消分。

驾驶证消分出新规,驾照代扣分已经成过去时!

好消息:电子罚款:车辆违规已成为现实,还是乖乖去缴纳罚款吧。支付宝的第三方支付将逐渐支持代缴罚款,在家中就能进行在线支付处理,解决了排队缴纳罚款的困难。

实习驾照扣分规定:

1、小车驾照在实习期内扣满12分,将会被注销驾驶证。(最新政策:小车驾照扣6分以上并没有延长实习期的说法)。

2、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实习驾照扣分注意事项:

1、实习驾照只能扣驾驶证日期后的违法行为,不能扣之前的日期违法行为。(没有驾照就有违章,无证驾驶?所以不能扣)

2、 根据规定:记分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所以如果有违章行为一定要在一个计分周期内处理,并缴纳罚款。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知道,一辆车最多能用3个驾驶证消分,车主本人必须要现场实名身份认证。驾照代扣分已经成过去时,而且如果被查出是替人消分,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驾驶证代扣分已被公安部明确定义为违法行为, 不管买分还是卖分,一旦发现,都将处5到10日行政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规定,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3、我的小汽车在2019年9月份用了3个朋友的驾驶证扣过分2020年2月份可以再用别人的驾驶证扣分吗升?

你不可以用其它人的驾驶证进行扣分,因为一年之内这三个名额就是你的你这三个朋友,你只可以用这三个朋友帮你处理违章,但是你最好查一下,他们的驾驶证是否有分。

4、驾驶证被扣分了要怎么办,被扣的分什么时候清除?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2、在实际操作中扣分是按处理违章的时间计算的(你把驾驶证交给交警处理违章的时间),不是按实际违章时间计算的。(也就是说,如果您1月1号违章了,您1月10号去处理,记录的扣分时间就是1月10号的)一定要记住这一点,驾驶证分数清零是驾驶证的领证时间计算的。驾驶证上面有个初次领证时间。比如是2018年12月20号,这就意味着您是每年的12月20号分数清零。也就是说,当年的12月20号起到次年的12月20号23:59:59是一个计分周期。

(4)2019车辆违章扣分新规扩展资料:

C1驾驶证最新规定:

C1驾驶证在一个周期内没有扣满12分的,在一个周期结束前到交通部门处理违章即可,C1驾驶证在一个周期内违章扣分满12分,驾驶证会被暂扣,需要责任人在15日内到驾驶证原发车管所或者违章地车管所报名,参加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规定的学习七天,完成学习以后责任人应在20日内参加车管所安排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理论考试,考试合格的,驾驶证扣分清零,考试不合格继续学习成绩考试,如果不按照规定参加学习考试的车管所可给予暂停驾驶证。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

二、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周期一般为12个月,总分为12分,根据违法情节依次可扣12分、6分、3分、2分、1分,在实际工作中也遇到被扣0.5分的。

三、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2011年4月1日,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四、被记满12分的,则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一个记分周期连续两次记满12分的增驾科目三后考试)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否则你的驾驶证无法正常使用。

五、从2012年7月起,未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机动车“黄绿标”需粘贴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方,便于查验,禁止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凡未贴标车辆上路行驶一经查处,将罚款200元,但不做扣分处理。

5、2019年新交规

交通新规2019年新规定是:
公安部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以前不扣分,新规后要扣分的违章;
1、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扣6分罚款150元;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到20%的扣3分罚款150元;
3、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扣3分 罚款200元;
4、违反禁令标线指示的扣3分 罚款200元;
5、逆向行驶的扣2分 罚款100元;
6、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扣3分罚款200元.

6、车辆违章什么情况下扣3分不罚款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做3分不罚款: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6)2019车辆违章扣分新规扩展资料

第五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第五十六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7、汽车围障罚款有哪些新规

汽车违章扣分罚款新规标准如下:
1、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罚款内200元,扣3分。
2、违反限容制通行规定:罚款100元,不记分。
3、超过规定时速不足50%的:罚款200元,扣3分。
4、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驶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罚款200元,扣12分。
5、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上道行驶:罚款200元,不记分。
6、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罚款200元,不记分。
7、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罚款200元,不记分。
8、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仍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不记分。
9、逆向行驶:罚款200元,扣3分。
10、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非分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罚款200元,扣2分等等。

8、最新的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

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 (最新版)

1101《法》第51条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扣1分
1102《条例》第47条、48条第5项、51条第3项、57条、58条、59条第1款、61条第5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扣1分
1103《条例》第48条不按规定会车的罚款200扣1分
1104《条例》第50条不按规定倒车的罚款200扣1分
1105《条例》第55条第3项摩托车后座乘坐不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的罚款200扣1分
1106《条例》第55条第3项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罚款200扣1分
1107《条例》第62条第1项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罚款100扣1分
1108《法》第11条第1款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罚款50扣1分并扣车
1109《法》第11条第1款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罚款50扣1分并扣车
1110《法》第19条第4款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罚款50扣1分并扣车
1201《法》第48条第1款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罚款500扣2分并扣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1202《法》第49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达20%的罚款500扣2分并扣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1203《法》第36条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罚款100扣2分
1204《法》第47条第1款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罚款200扣2分
1205《法》第47条第1款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罚款200扣2分
1206《法》第47条第2款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罚款50扣2分
1207《法》第51条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扣2分
1208《条例》第51条第1项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罚款200扣2分
1209《条例》第51条第3项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罚款150扣2分
1210《条例》第51条第4项通过路口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过的罚款150扣2分
1211《条例》第51条第5项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罚款100扣2分
1212《条例》第51条第6项通过路口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时,不依次停车等候的罚款100扣2分
1213《条例》第61条第1项牵引故障机动车时,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驶人外载人的罚款200扣2分
1214《条例》第61条第1项牵引故障机动车时,被牵引的机动车拖带挂车的罚款200扣2分
1215《条例》第61条第2项牵引故障机动车时,被牵引的机动车宽度大于牵引的机动车的罚款200扣2分
1216《条例》第61条第3项使用软连接装置牵引故障机动车时,牵引车与被牵引车之间未保持安全距离的罚款200扣2分
1217《条例》第61条第4项牵引制动失效的被牵引车,未使用硬连接牵引装置的罚款200扣2分
1218《条例》第61条第2款使用汽车吊车牵引车辆的罚款200扣2分
1219《条例》第61条第2款使用轮式专用机械牵引车辆的罚款200扣2分
1220《条例》第61条第2款使用摩托车牵引车辆的罚款200扣2分
1221《条例》第61条第2款牵引摩托车的罚款200扣2分
1222《条例》第61条第3款未使用专用清障车拖曳转向或照明、信号装置失效的机动车的罚款200扣2分
1223《条例》第62条第3项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罚款200扣2分
1224《条例》第62条第3项驾驶时观看电视的罚款200扣2分
1225《条例》第62条第3项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罚款200扣2分
1226《条例》第62条第7项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罚款200扣2分
1227《法》第43条第1项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罚款100扣2分
1228《条例》第53条第1款路口遇有交通阻塞时未依次等候的罚款150扣2分
1229《法》第38条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罚款200扣2分
1230《法》第38条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罚款200扣2分
1231《法》第38条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指示的予以警告扣2分
1232《法》第38条机动车违反警告标线指示的予以警告扣2分
1233《条例》第22条第3款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的罚款200扣2分
1234《条例》第22条第3款实习期内驾驶营运客车的罚款200扣2分
1235《条例》第22条第3款实习期内驾驶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罚款200扣2分
1236《条例》第22条第3款实习期内驾驶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罚款200扣2分
1237《条例》第22条第3款实习期内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罚款200扣2分
1238《法》第49条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罚款200扣2分
1301《法》第35条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200扣3分
1302《条例》第38、40、41、42、43条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罚款200扣3分
1303《条例》第45条、46条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罚款200扣3分
1304《条例》第47条从前车右侧超车的罚款200扣3分
1305《法》第43条第1项前车左转弯时超车的罚款200扣3分
1306《法》第43条第1项前车掉头时超车的罚款200扣3分
1307《法》第43条第1项前车超车时超车的罚款200扣3分
1308《法》第43条第2项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罚款200扣3分
1309《法》第43条第3项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罚款200扣3分
1310《法》第43条第4项在铁路道口、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地点超车的罚款200扣3分
1311《条例》第60条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后,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或未按规定使用警示灯光的罚款200扣3分
1312《条例》第51条第2项准备进入环形路口不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罚款200扣3分
1313《条例》第51条第7项、第52条第3项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罚款200扣3分
1314《条例》第51条第7项、第52条第4项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不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的罚款200扣3分
1315《条例》第52条第1项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罚款200扣3分
1316《条例》第52条第2项机动车通过无灯控、交警指挥、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不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罚款200扣3分
1317《条例》第56条第1项载货汽车牵引多辆挂车的罚款200扣3分
1318《条例》第56条第1项半挂牵引车牵引多辆挂车的罚款200扣3分
1319《条例》第56条第1项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罚款200扣3分
1320《条例》第56条第2项小型载客汽车牵引旅居挂车以外的且总质量700千克以上挂车的罚款200扣3分
1321《条例》第56条第2项挂车载人的罚款200扣3分
1322《条例》第56条第3项载货汽车牵引挂车的载质量超过汽车本身的载质量的罚款200扣3分
1323《条例》第56条第2款大型载客汽车牵引挂车的罚款200扣3分
1324《条例》第56条第2款中型载客汽车牵引挂车的罚款200扣3分
1325《条例》第56条第2款低速载货汽车牵引挂车的罚款200扣3分
1326《条例》第56条第2款三轮机动车汽车牵引挂车的罚款200扣3分
1327《条例》第60条机动车在发生故障或事故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200扣3分
1328《条例》第62条第4项驾驶机动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档滑行的罚款100扣3分
1329《法》第95条第2款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扣3分
1330《法》第95条第2款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扣3分
1331《法》第95条第2款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扣3分
1332《法》第11条第1款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扣3分并扣车
1333《法》第53条第1款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罚款200扣3分
1334《法》第64条第2款机动车不避让盲人的罚款200扣3分
1601《条例》第55条第1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的罚款1800扣6分并扣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1602《条例》第54条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罚款1800扣6分并扣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1603《条例》第45条、46条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罚款2000扣6分可以并处吊销并扣证
1604《法》第22条第2款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500扣6分同时暂扣1个月并拖移车辆、扣证
1605《法》第22条第2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罚款500扣6分同时暂扣3个月并拖移车辆、扣证
1606《条例》第54条第2款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的罚款1800扣6分并扣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1607《条例》第55条第2项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罚款1800扣6分并扣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1701《法》第19条第1款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扣12分并拖移车辆
1702《法》第22条第2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1500扣12分同时并处暂扣3个月,拘留15天并拖移车辆、扣证约束至酒醒
1703《法》第22条第2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罚款1800扣12分同时并处暂扣6个月,拘留15天并拖移车辆、扣证约束至酒醒
1704《条例》第28条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罚款1800扣12分可以并处拘留15天并拖移车辆
1705《法》第70条第1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罚款2000扣12分可以并处拘留15天
1706《法》第99条第6项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罚款1800扣12分可以并处拘留15天
1707《法》第108条第1款逾期3个月未缴纳罚款的依法扣证扣12分
1708《法》第108条第1款连续两次逾期未缴纳罚款的依法扣证扣12分
1709《法》第19条第4款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罚款150并拖移车辆
2001《法》第70条第1款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罚款2000可以并处拘留15天,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02《法》第99条第6项非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罚款1800可以并处拘留15天,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03《法》第18条第1款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04《法》第35条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05《法》第57条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06《法》第37条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07《条例》第38条、40条、41条、42条、43条、89条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08《法》第38条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09《法》第57条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10《条例》第72条第3项、第73条第1项醉酒驾驶、驾驭非机动车、畜力车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11《法》第58条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超速行驶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12《法》第58条驾驶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13《条例》第71条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14《法》第59条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15《法》第59条非机动车停放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罚款2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16《条例》第68条第1项非机动车通过路口,转弯的非机动车不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17《条例》第68条第2项非机动车通过路口,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强行进入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18《条例》第68条第3项非机动车通过路口,向左转弯时,不靠路口中心点右侧转弯的罚款2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19《条例》第68条第4项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罚款2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20《条例》第68条第5项非机动车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不能转弯时,不依次等候的罚款2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21《条例》第69条第1项行经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让标志、标线指示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22《条例》第69条第2项行经无灯控、交警指挥或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无交通标志标线,不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23《条例》第69条第3项行经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右转弯的非机动车不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24《条例》第70条第1款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25《条例》第70条第1款有人行横道时,非机动车不从人行横道横过机动车道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26《条例》第70条第1款有行人过街设施时,非机动车不从行人过街设施横过机动车道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27《条例》第70条第2款非机动车借道行驶后不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28《条例》第72条第4项非机动车转弯时未减速慢行,伸手示意,突然猛拐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29《条例》第72条第4项非机动车超车时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30《条例》第72条第5项驾驶非机动车牵引车辆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31《条例》第72条第5项驾驶非机动车攀扶车辆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32《条例》第72条第5项非机动车被其他车辆牵引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33《条例》第72条第5项驾驶非机动车时双手离把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34《条例》第72条第5项驾驶非机动车时手中持物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35《条例》第72条第6项驾驶非机动车时扶身并行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36《条例》第72条第6项驾驶非机动车时互相追逐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37《条例》第72条第6项驾驶非机动车时曲折竟驶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38《条例》第72条第7项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39《条例》第72条第7项在道路上骑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40《条例》第72条第8项非下肢残疾的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41《条例》第72条第9项自行车加装动力装置的罚款50收缴装置
2042《条例》第72条第9项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罚款50收缴装置
2043《条例》第72条第10项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44《法》第64条第2款非机动车不避让盲人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45《法》第60条驾驭畜力车横过道路时,驾驭人未下车牵引牲畜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46《条例》第73条第2项畜力车并行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47《条例》第73条第2项驾驶畜力车时驾驭人离开车辆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48《条例》第73条第3项驾驶畜力车时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超车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49《条例》第73条第3项驾驶两轮畜力车不下车牵引牲畜的罚款2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50《条例》第73条第4项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的罚款2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51《条例》第73条第4项随车幼畜未栓系的罚款2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52《条例》第73条第5项停放畜力车时未拉紧车闸的罚款2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53《条例》第73条第5项停放畜力车时未栓系牲畜的罚款2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2054《条例》第72条第1项未满12周岁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的,责令家长管教
2055《条例》第72条第2项、第73条未满16周岁驾驶、驾驭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畜力车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3001《法》第38条、第62条、《条例》第38条第2款、39条、43条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罚款20
3002《法》第38条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20
3003《法》第61条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罚款20
3004《法》第61条行人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靠路边行走的罚款20
3005《法》第62条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罚款20
3006《法》第63条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罚款20
3007《法》第63条行人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罚款20
3008《法》第63条行人扒车的罚款20
3009《法》第63条行人强行拦车的罚款20
3010《法》第63条行人实施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的罚款50
3011学前儿童及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时,没有监护人或对其负有管理职责的人带领,责令监护人履行监护
3012《法》第64条第2款盲人在道路上通行,未使用导盲手段的罚款20
3013《法》第65条行人不按规定通过铁路道口的罚款20
3014《条例》第74条第1项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的罚款20
3015《条例》第74条第2项行人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的罚款20
3016《条例》第74条第1项行人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的罚款20
3017《条例》第75条行人不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的罚款20
3018《条例》第76条行人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时每横列超过2人的罚款20
3019《法》第51条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
3020《法》第51条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
3021《法》第66条乘车人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罚款50
3022《法》第66条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罚款20
3023《法》第66条乘车人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的罚款50
3024《条例》第77条第1项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的罚款20
3025《条例》第77条第2项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的罚款20
3026《条例》第77条第3项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罚款20
3027《条例》第77条第4项机动车行驶中乘坐人员干扰驾驶的罚款20
3028《条例》第77条第4项机动车行驶中乘坐人员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的罚款20
3029《条例》第77条第4项乘车人在机动车行驶中跳车的罚款20
3030《条例》第77条第5项乘坐两轮摩托车未正向骑坐的罚款50
4001《法》第67条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的罚款20
4002《法》第67条拖拉机驶入高速公路的罚款200
4003《法》第67条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罚款50
4004《法》第68条第1款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后,车上人员未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的罚款50
4005《条例》第79条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200
4006《条例》第79条第1款机动车从匝道进入高速公路时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罚款200
4007《条例》第82条第3项在高速公路的路肩上行驶的罚款200
4008《条例》第82条第4项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罚款200
4009《条例》第84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过施工作业路段,不减速行驶的罚款200
4201《条例》第82条第2项在高速公路匝道上超车的罚款200扣2分
4202《条例》第82条第2项在高速公路加速车道上超车的罚款200扣2分
4203《条例》第82条第2项在高速公路减速车道上超车的罚款200扣2分
4301《法》第67条驾驶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罚款200扣3分
4302《法》第68条第1款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的罚款200扣3分
4303《法》第68条第1款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罚款200扣3分
4304《法》第68条第2款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罚款200扣3分
4305《条例》第78条在高速公路上超速不足50%的罚款200扣3分
4306《条例》第78条第1款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以低于规定最低时速行驶的罚款200扣3分
4307《条例》第81条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罚款200扣3分
4308《条例》第82条第3项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罚款200扣3分
4309《条例》第83条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载人的罚款200扣3分
4310《条例》第83条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两轮摩托车载人的罚款200扣3分
4601《条例》第82条第1项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罚款200扣6分
4602《条例》第82条第1项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罚款200扣6分
4603《条例》第82条第1项在高速公路上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罚款200扣6分
4604《条例》第82条第1项在高速公路上的车道内停车的罚款200扣6分
4605《条例》第82条第4项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罚款200扣6分
4606《条例》第82条第5项在高速公路上试车或学习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扣6分
5001《法》第16条第3项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罚款1500并扣车
5002《法》第16条第3项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罚款1500并扣车
5003《法》第16条第3项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的罚款1500并扣车
5004《法》第16条第3项伪造、变造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罚款1500并扣车
5005《法》第16条第3项伪造、变造机动车保险标志的罚款1500并扣车
5006《法》第96条第1款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罚款1500并扣车
5007《法》第16条第3项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罚款1000并扣车
5008《法》第16条第3项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罚款1000并扣车
5009《法》第16条第3项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罚款1000并扣车
5010《法》第16条第3项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罚款1000并扣车
5011《法》第16条第3项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保险标志的罚款1000并扣车
5012《法》第16条第3项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罚款1000并扣车
5013《法》第16条第4项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罚款1000并扣车
5014《法》第16条第4项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罚款1000并扣车
5015《法》第16条第4项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的罚款1000并扣车
5016《法》第16条第4项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罚款1000并扣车
5017《法》第16条第4项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保险标志的罚款1000并扣车
5018《法》22条第3款强迫驾驶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但尚不构成犯罪的罚款1800可并处拘留15天
5019《法》第28条第1款故意损毁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罚款1800可以并处拘留15天
5020《法》第28条第1款故意移动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罚款1800可以并处拘留15天
5021《法》第28条第1款故意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罚款1800可以并处拘留15天
5022《法》第99条第8项非法拦载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较大财产损失的罚款1800可以并处拘留15天
5023《法》第99条第8项非法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较大财产损失的罚款1800可以并处拘留15天
5024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拒不排除障碍的罚款1800,强制排除妨碍
5025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责令排除妨碍
5026《法》第32条第1款擅自挖掘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责令停止
5027《法》第32条第1款擅自占用道路施工影响交通安全的责令停止
5028《法》第32条第1款从事其他影响交通安全活动的责令停止
5029《法》第100条第3款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罚款销售金额等额并收缴、强制报废
5030《法》第15条第1款其他机动车喷涂特种车特定标志图案的罚款200
5031《法》第16条第1项生产拼装机动车的按产品价值五倍罚款
5032《法》第16条第1项生产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按产品价值五倍罚款
5033《法》第103条第4款销售拼装机动车的按产品价值五倍罚款
5034《法》第103条第4款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按产品价值五倍罚款
5035《法》第22条第2款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仍继续驾驶的罚款200并拖移车辆
5036《法》第22条第2款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仍继续驾驶的罚款200并拖移车辆
5037《条例》第62条第7项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罚款200并拖移车辆
5038《条例》第13条第1款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的罚款100
5039《法》第110条第2款对符合暂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形,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后驾驶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驾驶证
5040《条例》第103条以欺骗、贿赂手段取得机动车牌证的,撤销登记、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
5041《条例》第103条以欺骗、贿赂手段取得驾驶证的,撤销登记、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
5042《条例》第25条12个月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公告驾驶证停止使用
5043《法》第112条第3款车辆被扣留后,经公告三个月后仍不来接受处理的,依法处理车辆
5044《法》第94条第2款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按所收检验费用10倍罚款并撤销检验资格
5045《法》第33条第1款擅自停止使用停车场或改作他用的,责令停止
5046《法》第92条第4款运输单位的客运车辆载客或货运车辆超载,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5000
5047《法》第16条第2款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的罚款200并扣车
5048《法》第31条未经许可,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
5049《法》第22条第2款1年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驾驶证并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8000 替代码
8001《交安法》第39条非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限制通行措施规定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8002《交安法》第39条非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禁止通行措施规定的罚款50,拒交罚款扣留车辆
8003《交安法》第39条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限制通行措施规定的罚款200
8004《交安法》第39条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禁止通行措施规定的罚款200
8005《交安法》第39条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管制措施规定的罚款200
8006《治安条例》第19条第2款第7项拒绝、阻碍交警人员检查或纠正违章罚款200或者拘留15天
8007《治安条例》第24条第2款第5项偷开他人车辆罚款200或者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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