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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用车辆

发布时间:2021-03-06 05:41:52

1、厂内车辆必须严格执行什么制度严禁擅自动用机动车辆?

严格执行厂内对机动车的管理制度。

2、未经车辆所有人的同意擅自驾驶车辆造成他人损失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现实困惑

王先生发现车辆的制动有问题,遂将车辆交给夏某经营的个体修车部修理。在修理期间,夏某擅自将车开出,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将行人辛某撞成重伤。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夏某负全部责任。经调解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但由于夏某无力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协议迟迟无法履行。于是受害人辛某以车辆所有人王先生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请问未经车辆所有人的同意擅自驾驶车辆造成他人损失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答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在未经车辆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所造成的损失,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的使用人承担。机动车所有人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里的“过错”是指机动车所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下列情形:(1)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 (2)使用人未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的; (3)使用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情形; (4)其他能够认定机动车所有人存在过错的情形。具体到本案,作为车主的王先生显然没有过错,应由驾驶人夏某承担超出保险限额损失部分的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请求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具有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解读

法律惩罚的是一个人的过错行为。机动车所有人与车分离时发生交通事故,除使用人承担责任外,所有人有过错的也必须承担相应责任。但如果所有人无过错,则无需担责,否则是不公平的。

3、运政擅自使用暂扣车辆是否违法

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运政部门如果擅自使用暂扣的车辆,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你可以拍摄录像,然后直接向纪检部门投诉。
如果将车辆损坏,运政部门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4、未经所有人同意擅自驾驶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谁赔偿

在确定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时,首先应参照国际上通用的两个标准确定责任主体:即机动车的运行支配权和运行利益的归属。所谓运行支配权,即谁对车辆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
这种支配和控制包括直接的、现实的支配,也包括潜在的、抽象的支配;所谓运行利益的归属,即谁从车辆运行中获得利益。这种利益可以是因机动车运行而取得的直接利益,也包括间接利益以及基于心理感情因素而发生的利益,比如精神上的满足、快乐、人际关系的和谐等。这在国外的学说和判例中被称为判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二元说”。
其次,擅自驾驶他人机动车的行为,即为盗用他人机动车行为,情节严重的,即为使用盗窃行为,故擅自驾驶他人机动车的行为与盗窃机动车行为只是主观目的不同,其客观行为方面则具有同质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12条第4款规定: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偶尔偷开机动车辆,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从这种规定来看,我国刑法实践对盗开汽车等使用盗窃行为构成盗窃罪持有限承认的态度,也就是说出于非法使用之目的,擅自驾驶他人机动车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应按盗窃罪论处。
国外刑法与我国港澳地区刑事立法还采取单列罪名的方法对使用盗窃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加拿大、马来西亚、印度等国的刑法典将违反信托罪、未经同意使用机动车或船只罪、背信罪视为盗用罪性质。由此,根据法理上的“类似案件同样处理”的规则,对于擅自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问题,完全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的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批复之相关规定精神予以处理。
综上,受雇人以外之第三人未经机动车所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的同意,擅自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的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批复之相关精神,即原则上由擅自驾驶人自行承担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不承担责任。究其原因,在擅自驾驶的情形下,无论是机动车所有人还是实际管理人均对擅自驾驶的情形根本无从知晓,对车辆已经失去控制,更谈不上从车辆运行中获得利益。
根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二元说”理论,机动车所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不应承担责任。但如果机动车所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对车辆的管理上存在重大瑕疵,机动车所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才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5、不管在什么情况私自扣押别人车辆都是犯法的吗

不管在什么情况私自扣押别人车辆都是犯法,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应当当场出具凭证。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5)擅自用车辆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6、私自改装车辆怎么处罚?

驾驶非法改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收缴非法装置,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200元罚款。对非法改装的助动车,公安交管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关于机动车非法改装的有关规定

一、《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改变使用性质、车身颜色、车身或车架等,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允许,擅自改装机动车底盘、发动机、悬挂、变速系统、方向系统、车胎轮毂、车灯、车身颜色喷涂和外观结构,以及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数据不符的都属于改装行为。

(公告数据包括:车辆转向形式、车身规格尺寸、燃料种类、钢板弹簧片数、轴距、轮胎数、轮胎规格、总质量、核定载质量、环保达标情况、排量/功率、轴数以及车辆外观照片)

7、擅自改装车辆将受到什么处罚?

车辆需要取得年检合格证才能开车上路,如果非法改装车辆的,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影响公共道路安全,是需要受到行政处罚的。

擅自改装车辆处罚多少钱:

1、《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等行为。

2、驾驶非法改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收缴非法装置,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200元罚款。对非法改装的助动车,公安交管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3、超过规定时速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驾驶证;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等处罚。

4、非法改装车辆即对车辆的外观、动力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进行非国家法律允许及厂商同意的超出原车设计负载能力及功能的改装。包括更换关键部件的行为。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规定:

1、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2、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3、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这三种情况是允许的。除此以外的改变机动车品牌、型号、发动机型号,改变已登记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都属于非法改装。

关于机动车非法改装的有关规定

1、《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改变使用性质、车身颜色、车身或车架等,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允许,擅自改装机动车底盘、发动机、悬挂、变速系统、方向系统、车胎轮毂、车灯、车身颜色喷涂和外观结构,以及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数据不符的都属于改装行为。

3、(公告数据包括:车辆转向形式、车身规格尺寸、燃料种类、钢板弹簧片数、轴距、轮胎数、轮胎规格、总质量、核定载质量、环保达标情况、排量/功率、轴数以及车辆外观照片)

4、驾驶非法改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收缴非法装置,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200元罚款。对非法改装的助动车,公安交管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7)擅自用车辆扩展资料

2008年10月1日起,新《机动车登记规定》出台,推出了简化办事流程、取消部分审批程序、延伸服务窗口、改进车辆号牌选取方式等22项便民措施。机动车车主如想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车架,可先行变更,10日内到车管所提交申请变更登记。

但是根据规定,不得同时更换发动机、车架,并且必须及时更换行驶证上的车辆登记信息。如果车主有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和车架的情况,可以尽快到车管部门申请变更,带上车身或车架的来历凭证、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车主身份证等,经安检合格,就可以当场办理新的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规定,对车体外观或动力系统进行改装升级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属于违法,更无法通过年检。年检验车时,车辆管理机关一旦发现车辆被违规改装,除要求车主立即改回原样外,还会给予罚款、扣证等处罚。

8、私自改装车辆怎么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等行为。
驾驶非法改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收缴非法装置,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200元罚款。对非法改装的助动车,公安交管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超过规定时速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驾驶证;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等处罚。

9、车辆手续不齐全擅自用车怎么处理

车辆手续不全,驾驶证被扣, 一般都会要求补全手续,扣1分处警告或者回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根据2013年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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