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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违章

发布时间:2020-09-18 12:03:29

1、深圳违停怎么处罚?

深圳违停在不同的地点有不同的处罚规定,具体如下: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中规定:

第十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在实施道路临时停车收费的路段违法停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前款规定的罚款幅度内制定具体的执行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干道、高速公路行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罚款:

(一)遇紧急情况临时停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的;

(二)在正常情况下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或者隧道内行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千元罚款:

(一)逆行或者倒退行驶的;

(二)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路肩的。

一年内有前两款行为三次以上的,除罚款外,从第三次起每次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

(1)深圳特区违章扩展资料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中规定:

第五十三条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违法停放车辆或者临时停车的,交通警察可以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施取证。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责令立即驶离。在机场、口岸、码头、车站等禁停区域违法停放、临时停车的,责令立即驶离并依法处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拖移车辆不得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2、违反了56条及第10条深圳经济特区停车罚款多少

除高速路上的停车外,在城市道路停车处罚大约200元左右,不扣分。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3、深圳违章停车被贴罚单一千块钱,是不是太多了?

深圳违章停车罚款一千元当然坑爹,8日中午十二点多到香山西街搬家,出来被罚款一千元,我停的位置没有挡住任何人和车,那里每天停放车,肯定没罚款,为什么我们外地牌就罚一千,佛山违停只罚款一百元,深圳南山交警太离谱,我也留下了联系电话,而且跟店里人打了招呼,搬家,搬完就走,如果有事电话联系,为什么不警告,叫我马上开走,也可以罚款二百,提醒一下,就这样被罚一千元,我好冤。

4、 请教:外地牌照的车辆在深圳特区内违章,处理标准按照特区内标准处理吗??

一定是啦,反正只会罚多,不会罚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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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深圳违停怎么处罚

深圳违停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第十二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在实施道路临时停车收费的路段违法停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十三条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百元罚款:

(一)占用导流线行驶的;  

(二)违反规定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的;  

(三)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占用人行横道、黄方格停车的。

(5)深圳特区违章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在城市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并规定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6、深圳特区交通违章不处理会有什么后果?

首先,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在15天后每天多产生3%的滞纳金,直到缴款为止,有超过3单以上未处理的违章,交警核查后,扣证、扣车,若现场单未处理的,驾驶员的要换驾驶证及补驾驶证或转驾驶证都不能办理。其次,有违章未处理现象的,发生事故、车损等,都将得不到车辆保险公司的理赔。同时不能通过车辆年审及季度审、综合审。

7、深圳那些交通违章会扣分?分别扣多少?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7)深圳特区违章扩展资料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四十七条 初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的两个记分周期内,或者异地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之日起的两个记分周期内,驾驶人在每个记分周期内发生负有主要以上事故责任的交通事故两次或者记分达到九分的,应当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责令其参加驾驶理论考试。

初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的两个记分周期内,或者异地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之日起的两个记分周期内,驾驶人在每个记分周期内发生负有主要以上事故责任的交通事故三次以上或者记分达到十二分的,应当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责令其参加驾驶理论和技能考试。

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本条例规定的交通事故,包括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和需要办理保险理赔的交通事故。

第四十八条 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管,确保培训质量。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的驾驶员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的两个记分周期内发生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的情况,每六个月向社会公布一次,但不应披露驾驶员的个人信息。

第五十七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驾驶人应当减速行驶,或者按规定让行:

(一)行经人行横道;

(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路口;

(三)经过泥泞或者积水道路;

(四)遇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校车;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减速、让行的其他情形。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中规定:

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百元罚款:  

(一)占用导流线行驶的;  

(二)违反规定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的;  

(三)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占用人行横道、黄方格停车的;  

(四)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  

(五)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  

(六)十二周岁以下儿童乘坐在副驾驶位置,或者四周岁以下儿童乘坐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未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儿童安全座椅的;  

(七)手持使用电话、电子设备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百元罚款:  

(一)转弯车不让直行车或者其他不按规定让行的;  

(二)进入导向车道后变更车道或者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三)遇有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强行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的;  

(四)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未依法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强行进入的。  

(五)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未按规定依次交替通行的。  

一年内有以上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四次起每次处五百元罚款。  

第十八条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干道、高速公路行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罚款:  

(一)遇紧急情况临时停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的;  

(二)在正常情况下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或者隧道内行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千元罚款:  

(一)逆行或者倒退行驶的;  

(二)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路肩的。  

一年内有前两款行为三次以上的,除罚款外,从第三次起每次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

第二十四条重、中型载货汽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罚款:

(一)逆向行驶的;

(二)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

(三)进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的。

一年内有前款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两千元罚款。

8、深圳交通违章代码83036是违的什么章

违章代码:83036
记分分值:不记分
罚款金额:300元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
深圳违章有的时候是深圳特区立法规定提高处罚的。深圳83036这个违章就是一些违反了交通指示标线的行为。比如说:“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原代码1230,新代码1345,扣3分。“导流线为禁止标线,骑轧导流线”是违法行为,代码1345,罚200元、扣3分;深圳特区立法规定提高了处罚,违章代码为83036,罚300元、记3分。

9、深圳限行违章说是第三次开始处罚,那前两次能查到违章纪录吗?或者短信提醒吗?

由于没有处罚,所以是没有短信提示的。

依据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前两次在本通告禁行区域内违反禁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罚款处罚。前两次没短信没提醒,第三次直接罚。一个月之后没短信证明该路段无监控拍照。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对违反《通告》规定的车辆驾驶人处300元罚款;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123号)规定,一次记3分。

(9)深圳特区违章扩展资料:

深圳交警人性化执法措施

1.在认定“行驶记录”次数时,一台车一个工作日限行时段内无论行驶在几条限行道路被记录的,只认定为一次行驶记录;需要处罚时,一个工作日仅处罚一次。

2.对外省、市常驻深圳机构、来深建设单位所有的非深圳号牌车辆以及来深参加大型展会的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用车单位可凭有效证件提前向交警部门申领,审核通过后发放《非深圳号牌载客汽车通行证》,凭证通行。通行证办理要求、指南近日可在深圳市交警局网站查询。

3.深圳交警近日将在门户网站增加“非深号牌载客汽车进入深圳申报”入口,绑定手机号码,通过提前申报准许非深圳号牌车辆每月1次在深圳限行时段、路段行驶。

4.对运送危重病人、救助危难的外地号牌车辆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所有人、驾驶人于24小时内申报,经核实的不予处罚;考虑已充分筛选了车辆的行驶记录情况,为最大限度便利当事人,原《通告》规定的“可以申请一次免除罚款”的内容不再执行。

参考资料:网络-《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网络-深圳限外令



10、深圳违章停车被贴罚单一千块钱,是不是太多了

不会的,其属于符合规定的。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在实施道路临时停车收费的路段违法停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处二百元罚款;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和语音提醒乘车人的,对驾驶人并处二百元罚款。

(10)深圳特区违章扩展资料:

违章停车的相关要求规定:

1、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违法停放车辆或者临时停车的,交通警察可以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施取证。

2、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责令立即驶离。在机场、口岸、码头、车站等禁停区域违法停放、临时停车的,责令立即驶离并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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