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乡规划法中对违章建筑是怎样界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规定了违章建筑相关事项。
规定里对违法建筑的处理,城市和农村存在一个区别,即城市是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等六种处理手段。
而农村只有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拆除三种手段。
在城市建设执法实践中所指的违法建筑除了违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用地建设的情况之外,主要是指一下9种建筑:
(1)未取得城乡规划部门规划许可证而擅自施工的工程;
(2)应取得施工许可而未取得便施工,或虽有施工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工程;
(3)在批准期满后仍不拆除的一切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4)在现有房屋四周、院落、屋顶、阳台等处擅自搭设的附属建筑物;
(5)未经批准在人行道、马路边、公共绿地内搭建的固定售货亭等;
(6)未经批准占用过道、人行道、巷道、梯道等修建的房屋及其他设施;
(7)私人在城市擅自占用国有土地和在农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8)擅自善用城市绿化用地或擅自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建成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9)其他违反建设法律、法规的建筑物、构筑物。
(1)规划违章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2、城乡规划法中对违章建筑是怎样界定的?
简单明了一些:
凡是未经土地管理局、城市规划局审批批准并备案的永久或非永久性建筑,都是违法建筑。农村一些非固化土地的农用简易棚架建筑结构、在已经经过审批批准的原建设图纸上已经存在但未建设,或原有建设结构被推平未重建的除外。但新建或重建超过审批批准面积的也是违法建筑。
3、城乡规划法 违章建筑
发现违建,可以先获取关健证据,然后,可以行向主管部门城管局举报,若不能得到重视,才采用网络媒体,也可以向中纪委网站直接举报。
相关法律知识
1、未经规划、国土资源、城市管理部门审批的建筑物、构筑物,均属违章建筑,违反了《规划法》、《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 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各城市都有依此制定的实施细则或相应法规。
(1)如果在城市建成区,可向城市管理部门或规划部门投诉,要求强制拆除。
(2)如果在农村,可以向国土资源部门投诉并要求强制拆除。
4、违章建房将受到什么处罚
违章建筑处罚程序
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各类建设项目,包括新建、临建、改建、拆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沿街装修、道路和各种管线,其它工程设施及各类占地等规划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规划监察权,对于在监察中发现的各类违法占地和建设的处罚程序如下:
一、 规划管理人员发现违章后,即令建设单位停工。建设单位务必在限定时间内携带有关规划和建设资料交送规划科审查。
二、 规划科管理人员在确认其违法行为后,立即向违法单位或个人发出“违章通知书”,并如实填写“违章处理意见表”,提交到规划联席办公会。
三、 规划管理联席办公会视违章单位或个人违章情节轻重,根据有关法规对违章事件作出处罚决定。
四、 规划管理人员根据联席办公会的决定向违章单位或个人下达处罚决定书,决定书以建委名义下达。
五、 违章单位或个人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 违章单位或个人接受处罚后规划管理人员将处罚情况上报规划科,并将有关资料存档永久保存
5、土地违法和规划违法有何区别?
土地违法是土地没有经过土地部门核批,擅自违法使用土地。规划违法违法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经过规划就擅自进行建设的,还有一种就是已经有规划,但是建设中没有过没有全部按照规划进行建设。
6、违章建筑与违法建筑的区别是什么?
7、违章建筑和违法建设有什么区别
违法建筑与违章建筑的区别是范围不同和违反法律法规不同。
区别:
范围不同
1、违法建筑的范围窄,仅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所建造的建筑物。
2、违章建筑的范围较宽,指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所建造的建筑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使用了“违法建筑”,显然将违法建筑认定为狭义的违章建筑。
违反法律法规不同
1、违章建筑: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2、违法建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
(7)规划违章扩展资料
违章建筑主要是以下情况: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违法建筑一般存在以下情况: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5、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6、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7、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8、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8、城乡规划法实施之前建的房子算违章建筑吗?
不算。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一条: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
第三十四条:建设规划应当以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明确建设的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建设规划的规划期限为五年。
9、《城乡规划法》对于违章建筑拆除的法定职责是如何规定的?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也就是说城乡规划法当中的规定它是分区域的,一个规定,是针对于乡村规划区,一个规定是针对于城镇规划区。也就是说不同的区域职能部门是不一样的。而且拆除的话也不是必须的,他有的是可以改正消除影响或者罚款。
10、规划局违法怎么办?
可以到法院告他.请看下面的类似案例. 作者:胡勇谋 武正气 熊洁 发布时间:2005-09-19 10:45:49 建来建去,小区原来规划的绿地上却多建起近3万平方米的房子,并且还得到了规划局的批准。 业主们对此不服,将规划部门告上法庭。昨日,他们接到了省高院16日作出的终审判决下达: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败诉。 ……原文链接: http://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78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