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辨别是否违章用地
去国土局、规划局查
2、什么是违法用地?
根据新《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主要有10种:
1、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
2、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
3、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
4、 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违法行为;
5、非法批准用地的违法行为;
6、非法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违法行为;
7、拒不交还土地的违法行为。
(2)违章用地扩展资料:
违法用地量刑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以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三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五十亩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等恶劣情节的。
第九条: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一年内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的数量、数额处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林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非法批准征用、占用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十亩以上;
(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林地数量达到二十亩以上;
(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林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达到三十万元以上,或者造成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或者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毁坏。
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方式主要包括: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即将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到占用以前的状态,如果非法占用的土地是公共用地或未确定给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的,要恢复到占用以前的原貌。
如果非法占用的土地是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的,要将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原使用者,由此而给原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追究违法使用者的民事责任;如果非法占用的土地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交还原农民集体经济组织。
2、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如果在非法占用的农用地上新建了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并且这些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是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违法者在一定期限内予以拆除,恢复土地原状。
3、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如果在非法占用的土地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没收。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土地违法行为
3、违章建筑和违法建设有什么区别
违法建筑与违章建筑的区别是范围不同和违反法律法规不同。
区别:
范围不同
1、违法建筑的范围窄,仅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所建造的建筑物。
2、违章建筑的范围较宽,指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所建造的建筑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使用了“违法建筑”,显然将违法建筑认定为狭义的违章建筑。
违反法律法规不同
1、违章建筑: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2、违法建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
(3)违章用地扩展资料
违章建筑主要是以下情况: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违法建筑一般存在以下情况: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5、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6、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7、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8、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4、什么是违法用地?哪些行为构成土地违法行为
根据《土地管理法copy》、《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刑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土地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
(二)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
(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
(四)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
(五)据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违法行为;
(六)非法侵占、挪用征地费、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的违法行为;
(七)据不交还土地的违法行为;
(八)擅自将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违法行为;
(九)不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
(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
(十一)应将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而不划入的违法行为;
(十二)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违法行为;
(十三)擅自批准出让或者擅自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违法行为;
(十四)不符合房地产转让条件,非法转让房地产的违法行为;
(十五)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划拨土地房地产的违法行为;
(十六)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违法行为;
(十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违法行为。
5、违法用地如何办理用地手续?
如不能,地上建筑物部分在招拍挂时应如何处置? 回复:你好!一、关于违法用地依法处罚后经营性用地是否可以协议出让问题 按照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四条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违法用地依法处罚后,属经营性用地的也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二、关于违法用地上的地上建筑物在招拍挂时的处置问题 依照有关法律没收地上建筑物后,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地上建筑物进行评估作价,以地价与地上建筑物价格确定出让底价,实行招拍挂出让。 (执法监察局)
6、如何认定违法用地的地类
凡是未经过审批的占地行为,就属于违法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条规定,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五条规定,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六条规定,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7、违法用地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几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第七十八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8、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属于违法建筑还是违章建筑?
违法使用土地上任何建筑物都属于违法建筑。
9、违法用地主要包括哪些类型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刑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土地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一)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二)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四)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五)据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违法行为;(六)非法侵占、挪用征地费、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的违法行为;(七)据不交还土地的违法行为;(八)擅自将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违法行为;(九)不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十一)应将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而不划入的违法行为;(十二)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违法行为;(十三)擅自批准出让或者擅自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违法行为;(十四)不符合房地产转让条件,非法转让房地产的违法行为;(十五)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划拨土地房地产的违法行为;(十六)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违法行为;(十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违法行为。
10、违章用地面积怎么计算?
中介测量机构测量,并经过国土资源执法人员确认、违法用地者认可。
违法用地面积可以由国土资源执法人员来确认,并经违法用地者认可。
对大面积的,可以委托中介测量机构测量,并经过国土资源执法人员确认、违法用地者认可。
违法用地者对面积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核要求,明知面积无误但不认可的,不影响违法用地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