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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违章停车

发布时间:2020-10-23 15:45:46

1、人行道违停扣分吗?

违停只罚款、不扣分,但是做法很不道德

2、机动车人行道违停怎么办?

案例回放:某日,城管航天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北长安街东侧人行道某火锅店门口有三辆小轿车占用人行道停车,行人经过该店门口时必须从车辆慢行道上绕行才能通过。随即,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取证寻找并通知驾驶员立即驶离违停车辆。这时,一名驾驶员从该店走出,经执法人员教育劝离后立即驶离了违停车辆,但另两辆违停车辆均未见驾驶人员。执法人员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两辆违停车辆做出了相应行政处罚,并在车辆张贴《违法停车通知单》告知处罚依据及相关权利,要求当事人在十五日内前往分局接受处理。随后,违停车主赵某前往城管航天分局接受了处理。但另一辆违停车主一直对处罚置之不理。在案件期满后,城管航天分局按规定对该起未接受处理违停案件报送市城管执法局复核并申请了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启示一:在本案中,共有三辆占用人行道违停车辆,经执法人员教育劝离后,其中一辆及时驶离改正了其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未给予行政处罚。另两辆违停车辆由于驾驶员不在现场,未能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做出了相应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违反该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停放。由此可见,城管执法人员做出的行政处罚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的相关规定,且在执法过程中坚持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执法原则,也体现出了人性化的执法理念。在查处机动车占用人行道违停车辆时,城管执法部门不仅可以对其违法行为给予相应处罚,在必要情况下可以将违停车辆拖移至指定停车场。案件启示二:《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于后一车主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航天分局按规定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最终该违停车主不仅需要缴纳原数额的罚款,还可能需要承担每日百分之三的加处罚款及相应的诉讼费用。温馨提示:随着车辆的不断增加,城市道路的交通压力也越来越大,城市人行道的静态交通秩序与道路的通畅度息息相关。在人行道停车时应选择路面宽敞,施划停车泊位线的正规停车站点停放,同时应将车辆停放整齐,避免妨碍其他行人及车辆通行。因车辆违停受到处罚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处理,避免因超过法定时限造成其它损失。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在人行道上违章停车,由城管还是交警处罚?

1、“人行道上违章停车,由城管还是交警处罚?”。楼主的提问很有代表性。目前,中央电专视属1台的新闻联播,报道披露了此事,并且从法律上论证了:城管是无权对人行道上违章停车进行罚款的,交警将此权力给城管移交是违法的。

2、新闻联播的法律论证:我国法律规定,对交通违章行为执法的主体应是交警,并且要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交通协警,是不行的,他不是公务员)。
而城管只是地方事业单位,职员均不是国家公务员。--- 城管不具备交通执法者的条件,其交通执法行为是违反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务员法》的。

3、该新闻播出后的第二天,我市(浙江的),虽然“人行道上违章停车”,照样有城管在“贴条”,但已经不是罚款单了,而是“温馨”的劝导条了。

4、《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警察(即交警),执法范围是【道路】,而道路,定义是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上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可以进行处罚。
所以,在人行道上的违章行为,交警也是可以处罚的。

4、在人行道违章停放车辆怎样处罚?

人行道违章停车有两种发款,一种是发款200扣3分,一种是发款200不扣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该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同时第三十三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5、在人行道违章停放车辆怎样处罚?

在人行道违章停车有两种发款,一种是发款200扣3分,一种是发款200不扣分,看交警的心情了

6、车辆违法停车人行道的惩罚是什么?

人行道违章停车处罚的依据有两条:一条是浙江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4条第一款第六项“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50元罚款。第二条是浙江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一款第三项“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150元罚款。

7、城市管理执法局给我车开了违法停车占用人行道的单子,(如图所示)我该怎么办?会受到什么处罚?

会被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驶离人行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7)人行道违章停车扩展资料:

人行道指的是道路中用路缘石或护栏及其它类似设施加以分隔的专供行人通行的部分。

在城市里人行道是非常普遍的,一般街道旁均有人行道。有些地方的人行道与机动车道之间隔着草地或者树木。在乡村人行道比较少。在发达国家许多地区的法律要求人行道上移除所有不便利残疾人使用的设施,因此在过马路的地方人行道专门降低到马路同一个水平,以便轮椅过马路。

人行道作为城市道路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其使用功能已不再单纯是行人通行的专用通道,它在城市发展中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对城市交通的疏导、城市景观的营造、地下空间的利用、城市公用设施的依托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网络

8、人行道违法停车交警有权贴罚单吗?

有权利。车停在人行道上交警有权利贴罚单,属于违章停车。处罚如下:

1、现场违章停车处罚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对你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2、非现场违章停车处罚

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罚款贴罚单之外,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了,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8)人行道违章停车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

第二十九条 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求及时调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者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9、人行道上停车怎样处罚

违章停车怎么处一、现场处理。一般来说是接到罚单后的三天,带着驾驶证、行车证、现金或银行卡去当地行政大厅(或交警队)去现场办理缴纳罚款的业务。二、网上办理。很多城市具有网上警局的业务,可以进入之后用银行卡进行缴费。三、违章停车不扣分,一般是罚款200元,但是要看清罚单上的日期,不要延迟日期,以免生成滞纳金,加重经济损失。四、平常停车要接规定停放在划定的停车位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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