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扣分不罚款的违章电脑或者手机上怎么处理
不扣分不罚款的违章在电脑或者手机上是处理不了的
这种违章是必须要去车管所处理的
因为这种违章属于警告违章你不跑一趟车管所处理你就没有意义了
2、违章只罚款不扣分的违章怎么处理
3、超速不罚款不扣分的违章怎么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4、不扣分不罚款的违章怎么处理
车辆违章没有扣分没有罚款不用去处理。
罚款0,扣分0,这是交警大队或者支队对交通违法行为的一种警告,不会罚款,也不会扣分,但是会影响到年审。
通常是针对超速但未超过10%或其他轻微违章行为发出的一种警告,虽然没有处罚,还是需要到交警大队或支队处理,否则记录将一直存在,如此的话,对将来年审、换证都有影响。
5、什么情况下机动车违章不扣分不罚款?
4种违反限速规定但未造成后果的交通违法行为仅予以警告,而不再罚款和扣分:
1,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
2, 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 10%以下的
3, 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
6、车辆违章显示不扣分不罚款该怎么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专十五日内,到指定属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7、不扣分不罚款的违章有哪些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这类违章的处罚类似于警告,由于它不涉及实质的行政处罚,不罚款也不扣分,所以无需处理,只要不再犯即可,该违章不影响车辆审验。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给你带来帮助。
8、不扣分不罚款的违章手机上可处理不
交通违法处理流程如下: 1、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违章处理大厅办理。2、把证件交给工作人员,然后工作人员会把你的违法信息调出来,让你确人是不是你的车辆违法了。确认是你的车辆,工作人员就会给你打印处罚决定书。3、拿着处罚决定书到指定的银行交罚款。交完罚款就没事了,几分钟后再查你的违法信息就消除了。4、这个处罚决定书一旦打印完毕,必须在15日内交罚款,超过15天的,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的总额不能超过罚款的总额。 5、打单交完罚款后,把票据保留好,过几天上网再查一下,要是违法信息没有了,票据就可以扔了,但要是网上还有违法信息没消掉,那就拿着交款单子到交警队的法制科,说明情况,经过工作人员确认后,会把你的违法信息直接删除。
9、车辆只罚款不扣分的违章有哪些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10、不扣分不罚款的交通违章警告可以网上处理吗?
您好!公安网上可以违章不扣分不是真的。交通违章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第九十四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超过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退还多收取的费用,并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收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并依法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