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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违章原因

发布时间:2020-12-03 12:00:07

1、行人违章横穿马路,被车撞,责任怎样分?要详细,有法律依据。

1、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勘查,再予以责任划分。根据你所说,司机无超速,无违章,行人违章横穿,闯红灯,一般情况下,主要责任应由行人承担,司机无过错负次要责任(未认真观察路面情况)。

2、受伤者成年人和未成年只要不超过60岁,赔偿的金额是一样的,除了误工费和成年人不同之外,其余的赔偿项目和成年人是一样。

3、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1)行人违章原因扩展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3、酒后驾车、超速驾驶、疲劳驾驶、未保持安全车距、拒绝安全带是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常见原因,此外,停车不守法、开车打电话和低估天气因素成为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重要诱因。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驾驶人员的一些"陋习"引发的。

4、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交通事故中,行人违章,但造成严重伤害

是否收到处罚是看他们公交公司与上级的相关规定了。
不过肯定的是,交通事回故中,如果行人违章答,行人也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死亡不死亡导致的直接后果是是否要追求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即:交通肇事罪。看情节的轻重可以作出不判刑、判处7年一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还有我不明白你的拿出医疗费用是什么意思?可以的话请阐述明白一点。

ps。上面的回答者很不厚道,小小谴责一下!

3、行人违章有哪些现象

行人违章现象
一.走路没有走人行道两侧,没有人行道没有尽量靠右边道路行走。
二. 行人没有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如闯红灯;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没有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没有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三.走路时思想不集中,东张西望,边走听音乐,边走边玩手机,人行道上三五成群并排走。
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4、环境原因算行人交通违法的社会因素?

不算的,因为无责任

5、结合实际你认为交通违章行为的成因有哪些?

大部分交通违章行为的成因,是违章者只顾自己的方便,利益,觉得违章是小事,忽视公共的交通秩序和法律的规定。

6、高速路上行人违章造成事故,司机要负责的原因是什么?

司机要负责的原因是行人是交通事故中的弱势群体,即使机动车没有过错也可能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7、我开车正常行驶,撞上违章行人,怎么办啊?

人车事故,法规和交警是偏向于人方的(保护弱势一方)。车方疏于观察负主责,人方违章过马路负次责。划分责任的话保险公司也只按比例赔付。 如果你全责,保险公司能全赔。

车辆:至于车辆,可以一起到交警队去让交警出事故认定书,就可以把车提出来。交警会收你的停车费(保险公司不赔)。虽然驾驶证和行车证还被扣着,但凭事故责任认定书就可以继续开车。 

赔偿金额:一起到仲裁机构(处理事故的交警队大楼内一般都有)要求仲裁,仲裁会给你算出应该赔偿的金额, 你把伤者所有的单据(伤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出院小结、加盖医院公章的住院费详细清单、各种要赔偿的发票,缺一不可)都拿到手后,按照仲裁的金额,拿现金赔给对方。

拿着仲裁书和伤者签字的收据(证明你已经赔付过了,事故处理终结了)找交警拿回你自己的驾驶证和行车证。 然后拿着上述各种单据,连同仲裁书、交警事故认定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到保险公司去索赔。

(7)行人违章原因扩展资料:

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九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参考资料:

网络-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8、行人为什么不遵守交通规则

公民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的意识差.
主要是身边反面榜样很多.
如:城管出勤捉小贩等违章时,有几个回老老实实答遵守交通法规的.
公安车辆也是违章的带头人.
在其他领域就更多了,有权执法的人在执法时,往往不把别的部门的规章(甚至法律)放在眼里.
潜移默化的影响,人就不原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9、行人交通违法主要哪几个方面?

违法交通信号,乱穿马路,不走人行道,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在马路上使用滑行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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