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违法拘留去什么地方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所应当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并对被拘留内人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容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具体规定如下 :
《拘留所条例》第三条 拘留所应当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得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或者指使、纵容他人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
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拘留所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接受教育。
第二十一条 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
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
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
2、违章处理行政拘留流程
1、 路面执勤执法民警的权限(1)、当场处以五十元(含)以下罚款权; (2)、警告处罚权;(3)、对违章事实清楚,而处以五十元以上罚款或者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理的,有开出《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到执行机关接受处理权;(4)、对当事人进行传唤或者暂扣、滞留、收缴驾驶证、行驶证和非法装置、牌证或者拖曳或锁定机动车车轮的强制措施权。2、 大队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权限(1)、对违章异议的调查权;(2)、对当事人留滞权;(3)、警告、罚款、吊扣、吊销等行政处罚权;(4)、对违章作出者五十元以上罚款、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和对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审批权。根据公安部《交通违章程序处罚规定》,中队一级没有交通违章处理权,但可以根据大队的授权处理相应的违章行为。3、 支队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权限(1)、全市范围内的违章处理错案纠正权;(2)、全市范围内的违章处罚权;(3)、对大队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作出的处罚的复议权;(4)、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或留滞权;(5)、对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含)以上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审批权。4、总队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权限(1)、全省范围内的违章处理错案纠正权;(2)、全省范围内的违章处罚权。5、对报废车辆处理的权限:市一级或省一级车辆管理部门有作出对报废车辆强制报废的决定权利。6、对没有合法来源凭证车辆的处理权限:市一级或省一级公安机关可以对车辆权作出罚没决定。
3、交通什么情况下才拘留15天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十五天行政拘留的条款如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3)交通违章拘留吗扩展资料:
拘留后果:
我国法律规定,拘留分为三种,即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其中行政拘留是法定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最长为十五日。因这种拘留主要针对违反治安管理法律规范的一般违法者,所以也被称为治安拘留。
而大家日常接触的最多的也是此类拘留,如嫖娼卖淫、非法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扰乱社会治安、倒卖有价票证、贩卖盗版出版物、酒后驾驶机动车情况也都是被处以十五日以下的治安拘留。
因为行政拘留的对象不是罪犯,所以受过行政拘留处分不算有犯罪记录。而且受过行政处罚的,违法记录会在公安机关留有记录。
虽然这种记录并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但行政拘留的案底还是在公安机关长期保存,并可以查询,对报考公务员以及特殊部门雇员的当事人的政审环节都会造成不利影响。
除此之外,如今各个公司对于行政拘留的要求也越来越严。虽然《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才可以将其开除。
但劳动合同法同时又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如果单位规章制度中有“行政拘留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就可以辞退被行政拘留的员工。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交通违章拘留是公安局还是交警对
交通违章拘留属于行政拘留(交通肇事拘留一般属于刑事拘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内安机关决定。决容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所以交通违章拘留处罚决定书盖的公章应该是这个交警队所属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章。
拘留的执行,法律规定“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在哪违章即在当地的公安交管部门管辖,在那执行拘留。若违章人户口在千里之外,难道公安机关还送违章人回家乡执行拘留?
5、交通违法,被拘留十五天,这十五天都干什么?在哪里拘留?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所应当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并对版被拘留权人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具体规定如下 :
《拘留所条例》第三条 拘留所应当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得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或者指使、纵容他人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
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拘留所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接受教育。
第二十一条 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
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
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
6、交通违法拘留的类型
1、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6、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7、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8、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9、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10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7、交通违章要拘留用不用进拘留所啊?
拘留就必须进拘留所。
根据《拘留所条例 》规定,第二条 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
(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
(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
8、违章驾驶要拘留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于以下7种交通违法行为应当给以拘留的处罚:
1、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4、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5、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6、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7、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9、去办理交通违法拘留用带生活用品吗
拘留所有一定量的专门的衣物,交通违法属于行政拘留不是刑事专拘留,只是强制学习法律属法规,需要的东西可以购买,至于探视,只要在拘留所的工作时间去就行。
导致交通秩序混乱;导致事故的发生;影响市容,造成公害。
交通违法指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交通管理规章的行为。

(9)交通违章拘留吗扩展资料
交通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所属部委颁布的交通管理的规章。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的交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和各级政府及行政职能部门颁布的有关交通管理的规定、通知、通告和条例的行为称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交通违法行为。在2004年5月1日实施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前称交通违章,在此以后称为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