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违建,如果拆除后反而会引起重大消防隐患怎么处理?
这种的需要加强防火墙分隔和增加相应消防设施或者采取消防防护后拆除。
2、业主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楼顶违章建筑堵塞消防通道,物业又不解决,可拒交物业费
国家法律在违章建筑、堵塞消防通道处理中只赋予物业制止、报告的权利版,无权对违权章建筑进行强制性拆除。在此间,若物业对违章等未尽到告知、报告义务当属物业不作为,可以就此协商减免或缓交管理费。若物业已尽到告知、报告义务,你拒缴物业费则属不当行为,而应该去投诉政府相关部门的不作为。
物业企不作为是不对的,但业主们也不能将本不应由物业承担的责任强加在物业企业身上。 其结果是业主与物业矛盾加深,问题长期搁置。
3、什么是消防违章建筑
1、违章建筑:是指未经规划或城市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建筑物、构筑物。可以到城市管理部门,查询是否经过审批。
2、如果是城市区域,向城市管理部门举报,要求拆除。
3、如果是农村土地,向国土资源部门举报,要求拆除。
4、消防验收跟违建认证有冲突时,应该遵循哪个?
的,按照规定的 第十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第十一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没有图纸审核备案及验收备案的,就是属于违法建筑
5、为什么违建阻碍消防通道还能继续施工
这个是违章堵塞消防通道,违反消防法的必须拆除的。
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回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答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6、公安机关是否对违章建筑有消防处罚权
依据《消防法》规定,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对不合符消防安全的单位或个人具有行政处罚权。
《消防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等等。
7、租用厂房因租用人违章建筑引起火灾但厂房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
这个情况发生火灾那么责任就比较难判定了,需要鉴定才可以。
如果消防设施不行和火灾有因果关系的,那么业主要负大部分责任,如果没有因果关系也要负一小部分。
8、违建影响消防安全,可以向消防投诉吗
可以。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版诉,应当及时受权理、登记,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时限,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实地核查:
(一)对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核查;
(二)对举报投诉本款第一项以外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
核查后,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无法告知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