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去交警队查违章要带什么手续
去交警队查违章要带有效证件(行驶证)办手续即可。
以天津市为例,群众可持有效证件(行驶证),到就近的交警支队、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查询车辆违法信息。另外还有多种简便易行的方法:
一、天津交警官方微信查询。
使用微信的车主,可在“通讯录”的公众号中添加并关注“天津交警”。进入“天津交警”公众号,点击“违法查询”选择“机动车违法查询”,输入车辆号牌、发动机号后六位信息,选择查询机动车类型、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即可查看违法信息。
二、天津交警官方微博查询。
登录个人新浪微博后,关注“天津交警”官方微博,进入“私信”,点击“自助查询”按钮,输入相关信息即可查询。
三、“掌上路路通”查询。
安装完成后,点击进入掌上路路通,按照提示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软件主界面,点击交通违法查询按钮即可。如果在注册过程中,未完成选填选项内容,可在“更多”栏中的修改个人信息中,进行添加驾驶证和添加车辆信息等操作,以方便查询。
四、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查询。
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www.tjgaj.gov.cn)”后,点击右侧“违章查询”按钮后,输入相关信息即可查询。
五、114电话查询。
拨打114热线电话,按照提示语音输入相应数字(如“挪车及交通违法”按“0”),接通后按照话务员提示,告知车辆号牌及机动车发动机号后六位信息,收听所查询车辆的违法信息。
六、智能交通网查询。
登录智能交通网,选择导航栏上的“违法查询”或在页面右下方的“违法信息”栏中进行查询,如选择“违法查询”可按照页面提示,选择查询机动车类型、输入车牌号查询车辆有无违法。如果要查看交通违法具体信息,需要进行注册,成功后即可查看车辆具体违法信息。
七、银联自助缴罚服务终端机。
在全市范围内各大型超市、商场、车管所业务大厅、全市各支队违法处理窗口、宣教门市、检测线等地布放交通管理自助服务终端机3348台,安装“全民付”自助裁决缴罚机148台,群众可以查询违法信息,缴纳罚款。
八、城投一体机交通管理自助服务终端机。
在交管业务大厅、汽车4S店及汽车服务相关场所、地铁1、2、3号线、星级酒店、景区及参观游览场所、文化休闲娱乐场所、大型购物场所、高端社区等地布放有“城投一体机”1262台。市民可通过该机具体查询违法、缴纳罚款。
九、电视交管。
该平台利用数字电视机顶盒终端,群众通过手中遥控器即可完成对私家车的非现场违法行为进行自助裁决并缴纳罚款,同时还可以对机动车的非现场违法信息进行查询。
十、工商银行ATM机和工商银行手机银行。
工商银行具有自助裁决功能的ATM机1200余台,可以对违法信息进行查询,缴纳违法罚款。工商银行手机银行也可以实现违法查询和裁决缴纳功能。

(1)全国交通违章手续扩展资料
交通违法处理程序新规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交通违法处理程序具体有六个变化。
一、交通违法行为人可以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
以往机动车驾驶人只能在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5月1日起在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6月底在全国范围内,机动车驾驶人对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无异议的,既可以选择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也可以选择在发生地以外的任意地方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行政处罚按照发生地的处罚标准执行。
二、进一步明确交通违法信息告知要求。
为提升交通违法行为的告知率、处理的及时性,5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将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后五日内完成信息审核录入,并在录入后当日向社会提供查询。
公安交管部门还将通过手机短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方式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交通警察在执勤执法时发现机动车有交通违法行为逾期未处理的,也将当场告知当事人。
三、增加电子送达和公告送达程序。
在原有直接送达的基础上,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邮寄送达、电子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确保法律文书依法、及时、规范、有效送达。其中,电子送达包括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方式。
四、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进一步完善。
对于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经公安交管部门通知仍未主动接受处理的,公安交管部门在依法严格履行告知程序,告知处罚内容和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后,当事人既未提出异议也未及时处理的,公安交管部门可以视情直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五、实施信息转移制度。
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信息,能够确定实际驾驶人的,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将该交通违法记录由机动车名下变更至实际驾驶人名下。这将进一步推动便利处理租赁汽车交通违法改革措施落地见效,惠及广大承租驾驶人,预计每年将为租赁企业节约数亿元的运营成本。
六、规范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制度。
5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建立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制度,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社会共治能力和公众参与水平。对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经查证属实的,公安交管部门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
为维护社会良好风尚,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严格规范群众举报的范围和程序、依法严厉打击恶意举报等方式,确保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2、交通违章罚款扣分是怎样一个流程?
交通违章: 车辆出现违章行为→电子眼拍摄违章信息→上传全国违章信息查询系统→车主收到违章短信提醒。
处罚流程: 车主查询违章信息→前往车辆管理所或交警队→凭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处理违章→缴纳罚款→处理扣分事宜→完成处罚。

(2)全国交通违章手续扩展资料:
车辆违章处理流程
1、本人去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请注意要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前往。
2、对于异地违章,驾驶人可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违章地交警队办理,不可以代办。
4、需携带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和本市工商银行核发的交通牡丹卡,到所在地任意工商银行网点柜台处接受处罚处理。
参考资料:网络-扣分
3、交通违章异地怎么处理?
车是外地车,外地违章,能在异地处理。
外地车在其它地方违章不可以在本地处理(因为查询不到)。违章就2个地方可以处理:
1、违章地只能处理违章地的违章。
2、车辆上牌地(这个可以处理所以违章)。
电子违章的话可以在本地办理。也可以上掌付通网站上查询和办理违章,很是方便的,全国的交通违章,车主都能办理。
经常开车外出的朋友,应定期进行车辆异地违章查询,发现问题后要及时想办法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收到了处理通知,那么请注意通知书上的处理时间限制,尽早办理,即使没有时间规定,大家也应该及时处理,避免因拖延而耽误年审。
其次,车主在接到通知书时,也应鉴别真伪,可以先通过拨打电话等核实,再去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4、到交警队处理违章和扣分需要什么证件?
到交警队处理违章和扣分所需资料如下:
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车辆驾驶人身份证原件;
车辆驾驶人身份证原件;
现金和银行卡(部分地方交罚款只能刷卡)
带齐以上资料,由记分人本人前去交警队柜台拿号排队处理即可。

(4)全国交通违章手续扩展资料:
不管是租车还是自己的车辆,违章扣分都上谁违章的,就由谁来办理。违章实际上是违反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违法形式上是车,但实际上违法司机,是违法该时间段驾驶证该车的司机。所以接受处罚的应该是这位司机,不是车,这是立法的本意。
现场违章就是被交警当场抓了个“现行”并开具了违章处理单。值得一提的是,交通违法者自领到交通违法凭证15日内必须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或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从第16日起每日按罚金的3%收取滞纳金,滞纳金最多不能超过罚款数额。
我国的违法扣分制度是从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91号令)第43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之日起计算。所以,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即为清分日期,每周年为一个记分周期。
5、处理违章的时候都需要带什么证件?
需要顶分的人本人去,要记得带好所需资料:记分人身份证原件。记分人驾驶证原件。违章车辆行驶证原件。用谁的驾照扣分,就是谁到现场,并拿着它自己的驾照、身份证、行车证。
代人受过"属妨碍公务。目前我市交警窗口工作人员要求前来办理违章业务的驾驶员必须"人证一致",一旦发现有一人处理多台车违章,交警部门将立刻对其进行调查取证,对于涉嫌买卖驾照分数的驾驶员,交警部门将以妨碍公务罪对其论处。”同时,该负责人还提醒:“买卖驾照分绝没有花几百元就能"消灾"那么简单,驾照被频繁扣分记录将会纳入驾驶员个人诚信体系,该记录会影响个人信贷等方面的业务申请。”

驾照代扣分虽然违法,但由于电子眼只能拍摄到违章车辆的车型、车号等外部情况,无法拍摄到驾驶员的相貌,目前,交警部门对驾照代扣分的取证和查处还存在一定难度。
代扣分”是一种欺骗交警恶劣行为,敢于冒着“妨碍公务”的风险去欺骗交警部门,实际上也就是敢于践踏《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的规定,需要被处罚。由此可见,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推进,类似交通违章后花钱买“代扣分”的行为,将进入诚信系统而影响到个人声誉,从而影响到贷款、就业等人生大事。
6、关于违章处理的手续
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
处理地点:全国各地交警大队/中队/车管所
需带物品:违法驾驶员持本人驾驶证、行驶证
处理流程:带上述物品,到上述地点,找工作人员处理后,现场刷pos机或者银行缴纳罚款。
7、违章是全国都可以处理的吗
目前,机动车交通违章信息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联网查询,但尚不可以在全国异地处理。
(一)违章只能在违章地处理,或者在车辆号牌核发地处理。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直接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监控摄像头抓拍的违章,既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
(二)根据公安部在2009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五条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拓展资料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