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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拍照有偿

发布时间:2020-12-22 21:31:54

1、有偿的kp违法吗?

有偿的KP违法吗?违法,这个看事情的轻重,我觉得情节严重既影响社会,也影响自己

2、女辅警“有偿”消违章收20万是否获刑?

西安一女辅警收取好处费20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交警大队辅警有偿为他人消除车辆违章扣分收受好处费的一审判决书。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原系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违法办工作人员,负责办理车辆交通违法处罚等工作。

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被告人王某利用其职务便利,伙同詹某某从事有偿为他人消除车辆违章扣分事宜,其个人收受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54334.53元。

除此之外,被告人王某又与“车托”王某某约定,由王某对王某某提供的违章车辆记分事项违规予以消除,王某某按照消分数量向王某支付好处费。经查,2018年5月至2019年3月,被告人王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累计收取王某某给予的好处费总计人民币54681元。

法院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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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王某具体情况及法院量刑观点

王某,女,1985年5月2日出生,原系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交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2019年7月18日因涉嫌职务犯罪被西安市未央区监察委员会留置,同年9月24日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现羁押于西安市未央区看守所。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具有坦白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其当庭自愿认罪,全部退赃并积极缴纳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对辩护人相关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经被告人王某经常居住地司法机关调查评估,建议王某在其辖区实施非监禁刑罚。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3、微信QQ里有偿分享违法吗

只要分享的不是违法的东西就不犯法,有偿分享自己的劳动成果还是很正常的

4、全民拍违章!佛山将上线有偿交通违法举报平台

【全民拍违章!佛山将上线有偿交通违法举报平台】据佛山市公安局消息,佛山明年2月1日起将上线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平台,市民通过微博私信或@佛山交警?举报开车打手机等交通违法行为,每宗可获20元至100元奖励。奖励每人每月封顶500元。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5、车牌有偿拍卖真的违法吗

有多少违规违法百姓奈何?车牌有偿拍卖,打着总体控制车辆巧取豪夺,钱少的增加负担,钱多的无所谓增加,此设计者是个有文化的强盗。

6、两名“网络水军”有偿删帖获刑,是谁支撑起他们这种违法生财之道的?

我觉得就是网上的一些不当言论,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对于当事人是非常大的伤害,所以人们才会选择用水军来解决这种情况,也就有了如今的这种生存方式。

7、有偿提供发票违法吗?

开发票如果是通过正常渠道。是不违法的,如果。不属于正规有偿提供发票是违法的。

8、女辅警“有偿”消违章收20万,她是被如何判决的?

她被判决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4年。对于她的这种行为,我个人认为都是判轻了,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居然敢贸然亵渎法律,滥用职权。消除交通违章行为,是在包庇,纵容违法人员犯罪。试想,如果她消除的这些违法行为里面,涉及重大的交通事故,那她就成了肇事者的同谋。事情本身就已经很恶劣了,她这样做,就算不收取好处费也已经严重违法,而这么长时间以来,他一直在从中牟取利益,对他人消除违法行为的要求来者不拒,可谓是错上加错了。

法律作为保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定,身为中国公民,理应把法律放在重要的位置。可案件中的王某却知法犯法,这无疑是在挑衅国家的法律权威。对于这类案件,应该进行严厉查处。因为在她做出这些行为的时候,已经不配在原有的岗位上工作了。

案件中王某的行为,是十分令人唾弃的。其实在生活中,免不了有这样的一些人,他们在违反法律法规后,不愿意承担自身行为带来的的后果,往往会想方设法,请客送礼,贿赂一些公职人员,而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如果做不到忠于职守,就很容易陷入利益的漩涡,贪污受贿。最终落得不好的下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面前,没有一处是法外之地。遵守法律,不从事违法犯罪的活动是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包括我们普通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近年来,随着我国打击职务犯罪的力度的加大,越来越多不守规矩的公职人员落马,这些利用自身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贿赂的行为,都是在铤而走险,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希望每个人都能守好自己的本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9、有偿陪侍处罚的法律条文?

有偿陪侍概念:

“有偿陪侍”主要是指通过对“情感”、“旅游”等进行“陪护”和“陪伴”来换取报酬的行为。在中国的营业性质娱乐场所中,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都属违法行为。

目前只有对营业场所的处罚,没有对参与陪侍人员的处罚。

处罚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第四十二条 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9)违章拍照有偿扩展资料: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对有偿陪侍的标准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

(一)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四)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娱乐场所管理而制定的法规。2006年1月18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6年1月29日发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参考资料:

网络-有偿陪侍

网络-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10、女辅警“有偿”消违章收20万是怎么回事?

王某原系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违法办工作人员,负责办理车辆交通违法处罚等工作。2017年1月至年12月,王某利用其职务便利,伙同詹某某从事有偿为他人消除车辆违章扣分事宜,其个人收受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54334.53元。  

除此之外,王某又与“车托”王某某约定,由王某对王某某提供的违章车辆记分事项违规予以消除,王某某按照消分数量向王某支付好处费。  

经查,2018年5月至2019年3月,王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累计收取王某某给予的好处费总计人民币54681元。2019年7月18日,被告人王某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并留置,接受调查期间如实供述了其上述犯罪行为。

(10)违章拍照有偿扩展资料  

类似事件——云南女辅警靠“消分”敛财66万多元:  

2016年12月至2018年9月期间,协警郑云瑞利用协助民警在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违法车辆进行处理,对陈某祥(另案处理)提供的社会违章车辆记录进行销分处理,先后多次收受陈某祥的行贿款666297元。

据了解,郑云瑞最先在巫家坝机场附近做地铁保通员,地铁修好后,被安排到民航保安公司,随后被安排到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交警支队执法办,专门负责处理社会违章车辆。根据工作需要,郑云瑞有权处理扣6分以下违章车辆。在处理违章记录时,她用交警的数字证书进入正式交警队六合一平台,对扣6分以下的违章车辆,她可以办到只交罚款,不用扣分。

陈某祥专门是负责搜集社会违章车辆信息,陈某祥与郑云瑞结识后,两人达成共识,每处理一条,陈某祥需要向郑云瑞交20元好处费,陈某祥每次搜集到违章车辆信息后,用微信将违章信息发给郑云瑞进行处理。每次处理后,陈某祥都会及时将好处费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转账给郑云瑞。  

处理一短时间后,郑云瑞觉得处理的价格低了,就提高到每处理一条收30元的好处费。陈某祥也同意了,对于陈某祥向车主收取多少好处费,郑云瑞就不太知情了。就这样,陈某祥和郑云瑞两人里应外合,在1年9个月时间里,郑云瑞先后多次收受陈某祥好处费共计666297元。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郑云瑞利用处理违章车辆职务便利,收受陈某祥贿赂款共计666297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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