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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装修处理原则

发布时间:2020-12-28 07:43:00

1、对于违规进行装饰装修活动的业主和装修单位,物业管理方的管理原则是什么?

-业主违规装修,装饰会产生一定的危险,在没有相关证件,以及物业监督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执行,违规者物业将对此次事件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业主需写下承诺函至物业,留着事后证据。

2、新房装修的四个原则 真的很实用

装修行业这两年随着房地产的火热也渐渐兴盛,装修的人也是越来越多。怎么才能装修出一个令人满意的新家,一直是无数业主都在思考的问题。“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还好有不少经验供我们学习,比如新房装修的四个原则。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学习吧!

一、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装修的过程还是一个尽量多的先确定自己的想法,并按照自己的目标再行施工的过程,我们把它叫“谋定而后动”原则。设计师和工人师傅都是按照你的指示做工作的,在进入施工阶段以后,如果你左一个想法,右一个想法,往往这些想法还是互相矛盾的,你的工人就倒霉了。返工不是创造性的工作,并破坏自然资源,工人最讨厌干返工的事情。工人干活挣钱,并没有什么损失,而你自己要为返工而买单,很浪费的。

二、对成品进行周到保护

装修有很多道工序,有的工序的工作内容是破坏性的,伴随着暴土扬尘,乌烟瘴气,有的工序是清洁卫生的,不对环境造成很坏的影响。那么,我们设计流程的原则就是要把破坏性施工安排在前面,把清洁卫生的施工工序安排在后面,这样,后续的工序不会在施工过程中破坏以前的施工成果。这样的安排叫做“成品保护原则”。在实际装修工作中,多数的业主的工序不能遵守这个原则,很多装修成果要返工,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举个例子,比如先贴壁纸,后铺地板。铺地板的过程中要用电锯据地板,非常脏,而且地板的数量很大,有很繁重的搬运工作,那么,非常容易把壁纸搞脏,或者在搬运地板过程中把壁纸碰坏。最后,不得不让壁纸厂家返工。这就是没有必要的浪费。而壁纸铺贴的过程没有污染,不会对已经铺完的地板造成损害。那么,正确的施工工序,绝对是贴壁纸要晚于铺地板。装修的过程是从破坏性施工开始逐渐完美,是从纷繁杂乱到赏心悦目的过程。

  三、工厂定制走专业化之路

工业革命以后,人类才真正走入富裕社会,其原因就是工厂化专业化生产大幅度的提高了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同时大幅度的降低了生产成本。装修行业也在经历着一个从手工现场生产逐渐过渡到工厂化生产、专业化服务的过程,越来越多的工序被工厂生产所代替,现在都要工厂定制的产品比如橱柜、木门、步入式衣帽间等,几年前还都是必须木工现场手工定制的。这些工序被工厂生产代替的原因就是工厂化生产的产品质量更好价格更低。业主现在选择产品和服务应该首先考虑的就是那些能提供工厂化生产专业化服务的商家,这样对你最有利也最经济,我们把这个原则起名为“工厂化专业化服务原则”。

四、装修流程得讲究科学

装修的工序还是环环相扣的。很多工序只有在前面的工序完成以后才可以开始,比如,橱柜的设计是和水 电相关的,你必须先完成橱柜的功能设计,并确定好自己家的水电位置以后,水电施工公司有了图纸才可以施工。多数业主都会犯这个的错误,等到要进行下一步施工的时候,发现施工条件不具备,必须赶紧找前倒工序的施工服务商,于是你不能做到从容选择,火急火燎的找商家,以后你家出问题,大多都是这样找的商家出问题。你必须停工,延长你的装修痛苦期。如果,你安排好这些工序流程,你的装修会非常快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分享的新房装修4个原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3、房屋租赁纠纷的种类有哪些,房屋租赁装修纠纷处理原则

您好:
一、房屋租赁纠纷的种类有哪些
(一)租金违约纠纷。
这是房屋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在房屋租赁时由于没有书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或租赁合同对租金、租期的约定不明确或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出租方与承租方出现纠纷。有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拒不付款,出租人要求终止合同,承租人不愿意搬出。
(二)损害赔偿纠纷。
房屋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房屋损坏赔偿纠纷 这多数是承租人在装修或者使用过程中由于自己的过错致使房地产受到损毁,也有是出租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致使出租房屋损毁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在房屋损坏责任上产生纠纷。
(2)人身财物损害赔偿纠纷 由于出租房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出租人的防护措施不当,造成承租人人身、财物损害的,对于出租人是否承担责任,责任有多大而产生分歧。
(3)房屋共有人的合法权益损害纠纷 房屋共有人对所属房屋享有共同的权利(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将房地产出租,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
(4)装修费用纠纷 房屋租赁关系特别是用于经营的房屋租赁关系建立后,经常会在承租人装修房屋时发生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这其中就涉及到尚未摊销的装修费用的处置纠纷。
(三)房屋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
《房屋租赁条例》规定:房屋在租赁期间出售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合同法》也有此类规定。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出租人往往忽视这一优先权的法律规定,有的是故意剥夺承租人的这种优先权,因而产生纠纷。出租人违反这一法律规定出售房地产的行为依法可确认为无效。
(四)转租纠纷。
现行法律法规允许房地产转租,然而这方面的纠纷也不少,有的是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有的是层层转租,主体混乱;有的是转租期限远远超过原承租期限,造成连环纠纷;有的甚至收取转租费后逃之夭夭。在实践中,有的出租人对未经同意的转租眼开眼闭,认为只要能收到租金就可,这种做法到头来只能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五)变更房屋用途纠纷。
一般情况下是住户未征得业主同意擅自将原出租房改建使用或改变原议定好的用途,对房屋的损害比较大和甚至威胁到户主的人身安全,而承租人又认为自己付了租金有支配权,引发了许多纠纷。
(六)单面解除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单方面解除合同,一般情况下是出于无奈,但也有一些当事人为了更大的利益宁可损失较小的利益而故意单方面毁约解除合同。
二、房屋租赁装修纠纷处理原则
房屋租赁纠纷中装修投入损失的处理是房地产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房屋装修是指为使房屋内部环境达到一定的质量要求,使用装饰材料对房屋的内部装饰修建的工程建设活动。在房屋租赁活动中,装修具有以下特点:装修物归承租人所有,房屋承租方为装修方,装修投入的材料的所有权归承租人。装修物与房屋具有相对不可分离性,因装修物并非一般的陈设物,一经装修,即与房屋紧密结合在一起,要使装修后的房屋完全恢复原状,事实上已经不可能,并且在经济上也不合理。正是基于上述特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由于房屋的所有权和居住使用权暂时分离,因此承租人对租赁的房屋进行装修实质上属于我国民法规定的添附,即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合并到一起,形成一种不能分离的财产状态。
根据我国民法有关物的添附的规定以及审判实践中租赁房屋装修投入纠纷的不同类型,处理此类案件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侵权责任原则。
侵权责任原则适用于承租人在没有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的前提下,私自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行为。根据我国民法规定,非财产所有权人只有在取得所有人的同意之后,才能在他人的财产上从事添附行为,否则为侵权行为。在房屋租赁活动中,承租人只取得了房屋的使用权,在未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装修,侵犯了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承租人应承担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的责任。此种情况的具体处理办法为:承租人对其投入的装修物,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其拆除;不能拆除的,房屋所有人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承租人因拆除装修物造成房屋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约定原则。
该原则适用于承租人在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双方事先约定了具体的处理意见,且该房屋租赁合同属于正常终止。承租人经所有人同意对房屋进行装修属于合法的添附行为,对装修投入损失的承担按事先约定的办法进行处理,这是我国民法自愿原则和民事权利可处分原则在民事活动中的具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六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公平合理原则。
此原则适用于承租人在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对租赁的房屋进行装修,双方未对装修补偿作约定,且合同属于正常终止的情况。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承租人在取得房屋所有人的同意后对房屋进行装修是一种合法的添附行为,但双方未就装修费用的承担问题事先约定且合同属于正常终止,实践中一般以公平合理的原则加以解决。具体处理办法是:承租人投入的装修物,能够拆除的,由承租人拆除归自己所有;不能拆除的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承租人应负赔偿责任。
(四)违约过错责任原则。
承租人在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为装修行为,若原租赁合同属非正常终止,如合同无效或者一方违约,必然存在着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可能造成另一方当事人因装修投入的损失或利益的丧失。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之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因此实践中处理这一类型纠纷应适用过错原则。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对租用房屋进行装修是以房屋所有权人同意为前提条件的,房屋一经装修,必然就存在着双方当事人对装修的责任承担问题,而并非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过错行为引起。实际上,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尽管承租人对租用的房屋进行装修是以房屋租赁合同的成立为基础的,但是,房屋装修并非租赁合同成立的必然产物,即存在着房屋所有人同意这一前提。确切地说,在整个租赁合同中,房屋装修的权利义务既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又相对独立于房屋租赁关系而存在,这是物的添附在合同中体现出来的特殊性。一方当事人只有违反了房屋装修的权利义务关系,才会导致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失(包括利益的损失),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4、谁说说二次装修墙面处理原则是什么

1 先从墙面本身说。如果确定这个精装二手房的墙面“装修”质量还不错,没有空鼓、起皮、开回裂这答些现象的话,对付“有点脏”这个问题,可以通过“装饰”来解决,也就是重新刷漆、贴壁纸这些方法。“装饰”前,最好把现在墙面上的漆(如果有的话)打磨一遍,最好全部打磨掉,这样新作的装饰就不会因为原来的“装饰”(乳胶漆)到寿命而受影响了。
2 再说水电对墙面的影响。如果是重新走水电的话,估计墙面会因为一些电路的开槽而受到破坏。这些被破坏的地方首先需要用厚找平重新添平压实,然后在表面贴牛皮纸绷带做防裂处理,之后就可以做精找平了,使之与周围墙面的平整度误差不要超过3mm。然后就可以按照第1条里面说的做漆或者壁纸的“装饰”了。
3 不是所有的二手房装修都必须要铲墙皮,对于原墙面已经做了耐水较好的精找平,而且至今扔较为结实的墙面,是完全没必要铲除的。相反,如果已经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墙面问题,或者在打磨掉漆膜之后,底层沾水后很容易就变成“白泥”粉化,这种情况下,不铲掉的话,想再重新刷漆都是不可能的,所以只能铲除。

5、装修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1.合理安排装修资金
家装中资金安排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对环境的改造,主要是对结构装修的费用。另一类是日常生活质量提高的费用,包括卫浴设备、厨房设备、家具、家用电器的购置和安装等费用。在家庭装修资金安排上,第一部分开支不应作为投入的重点,控制在普通档次上即可,而第二部分的支出,直接影响到居住环境的内在质量和日常生活的品质,应该是家庭装修中投资的重点,其数额应比第一部分大得多,切不可倒置。
2.不提倡透支装修
家装的根本目的是提高生活质量,任何家庭装修都有很大的选择、调整的范围,因此,要根据自己的财力量力而行,不能搞举债装修,不能因家装而影响家庭的日常生活质量。其实,家装的方法丰富多样,花钱多不一定就有好的家装效果,关键是正确地进行家庭装修的运作,认真地把好
设计 、选材、选择家装队伍等环节,既能把造价控制在既定的数额之内,又能取得满意的家装效果。
3.不提倡豪华型 装修
家装要考虑到日常生活的需要,要起到方便生活的作用,装修结果必须实用。家庭的功能是家庭成员生活、欢聚、交流的场所,就应该以便于人们的感情交流、适于家庭成员的生活习惯、方便起居活动为主要目的,豪华型家装由大量高档材料堆砌而成,侧重于展示性,维护保养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花了钱还找了日常生活的麻烦,是不适于家庭采用的形式。
4.实用型家装的表现方面
实用型家装就是在有限的空间内,能够最大限度地完善家庭生活的功能,以达到科学地利用空间,拥有洁净安全的居住环境、方便舒适的日常生活设施和经济简捷的日常使用成本的目的。这应该是所有家庭装修追求的共同目标,并用这一目标指导家庭装修的
设计 、选材和施工。

6、装饰面装修基层处理原则

墙顶面基层处理是指在毛坯房原有的墙体和顶面上面用双飞粉、石膏粉和白水泥等材料。做基础找平,以方便后期的刮腻子和做墙漆。

7、装饰面装修基层处理原则

1、要坚持党建带团建的原则。坚持党建带团建原则是团的各项工作得以顺利推进的重要保证。全市各级团组织必须认识到规范和发展团内民主与坚持党建带团建原则的统一性,自觉把团的基层民主建设纳入党的基层民主建设的总体格局,要依靠党在政治上的领导、思想上的引导和工作上的指导,保证团的基层民主建设的正确方向,优化团的基层民主建设的外部环境。通过加强团内基层民主建设,切实加强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使共青团永远保持先进性。
2、要坚持履行团章规定的原则。团章中既有对团的民主制度的原则规定,又有对团员实现民主权利的明确要求。规范和发展团的基层民主,切实保障团员青年的民主权利,就要在团的工作和团的组织生活中真正落实团章的精神,以团章为依据,坚决维护和实现团章赋予团员的权利,教育团员积极履行团章规定的各项义务。做到既不擅自变更基本原则又不僵化固守具体形式,使加强团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工作既于“法”有据,又善于创新突破。
3、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基层的情况千差万别,不同的地域、不同的系统、不同的单位团员的民主意识有强弱,团工作的外部环境有好差,团组织基础工作的现状也不一样。因此在加强团内基层民主建设时,既要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又要坚持因地、因时而宜,从实际出发,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力求做到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讲求实效,着眼长远,绝不能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追求一时的哄动效应。
4、是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强团内基层民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然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全市各级团组织在推进过程中要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方针。对条件比较成熟的基层组织,应积极拓展团内基层民主试点工作的范围和领域,创新试点工作的方式和手段,不断加大对团内民主实现形式的探索力度。

8、墙面装修中基层处理的原则是?

8月1日 14:22 你好!
你应该将原先的墙面全部铲掉,在完成水电布局排管后,用水泥重新涂专抹平整。如果是一楼,还要属全部做防潮处理,在完成上述工艺后可以刮腻子,上瓷漆。上述费用人工可能会贵一点,一般要十多元了,由于不知道复杂程度,所以准确的价格说不上来;至于材料费用就更不好说了,你只能先买一部分,施工后做到心中有数了才买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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