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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

发布时间:2020-12-29 22:03:15

1、违章建筑拆迁后能合法赔偿吗

一,认定为违章来建筑,没有超过批准源期限的临时建筑的,给予补偿。
如;张三自建房屋没有房产证(违章建筑),但是通过批准期限超过的临时建筑的,给予补偿。
二,认定为违章建筑,但经过处罚(罚款),没有给予拆除处罚的,给予补偿。
如;张三自建房屋没有房产证(违章建筑),经过土地部门只做出罚款处理,没有做出立即或限期拆除处理的,给予补偿。
三,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要做的工作程序;
1,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
2,认定;
3,处理决定。
没做到的,属于违反法定程序。
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2、“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概念解答,请勿复制《条例》内容

1。违法建筑指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或经审批但未按审批内容建造的建筑。
2。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指经批准的临时建筑已到期限,一般是二年
3。自家院子里盖了三间房如果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应该是违法建筑

3、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指的是什么?

要搞明白“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指的是什专么”这一个问题,要属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一、什么是临时建筑?
所谓临时建筑是指单位和个人因生产、生活需要临时建造使用,结构简易并在规定期限内必须拆除的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比如:窝棚、工棚等棚屋及短期性质的展示用房(样板房、展览房)等。在结构上不得超过两层,在建筑用材上除工程特殊需要外,一般不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等耐久性结构形式。
二、临时建筑的的使用期限?
根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临时性建筑使用年限不得超出二年,并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临时建(构)筑物不予确权发证,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因特殊原因需延长使用的,建设单位应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且延期申请只能一次。
因此,已超过两年期限而未获准延期的临时建筑,其本质上属违法建筑。

4、规划以前的临时建筑物按哪条法律拆迁

一、临时建筑

1、临时建筑是指必须限期拆除、结构简易、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2、建设前须经规划和建设等部门批准,在批准书上应当有规定的使用期限。

3、不得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等永久性结构形式。

二、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

按照《城乡规划法》第44条规定: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一般规定临时建(构)筑物不得超过两层,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临时建(构)筑物不予确权发证。临时建(构)筑物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使用期满或因城市建设需要时,必须拆除。

经批准的临时建(构)筑物,有效期也不得超过两年,期满后即自行失效。即使因特殊原因需延长使用的,建设单位应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且延期申请只能一次。已超过两年期限而未获准延期,那么它在性质上属于违法建筑。

三、临时建筑的拆迁

按照《城市规划法》第33条规定:拆迁人对拆除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是合法建筑,拆除未到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适当补偿是鉴于临时建筑的特点,按使用期限的残存价值,参考剩余期限给予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四条规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有一个界限:临时建筑不可能超过4年,即2年加2年,超过的,如果没有新的合法手续,那性质上就是违建了,违建应当自行拆除。

5、拆迁没有标明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是否可依法获取补尝

拆除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是否给予补偿?为什么?

《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版拆除违章建筑和权超过批闪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城市规划法》规定:“在城市房屋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必须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拆除。”超过了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由建设者自行拆除,没有拆作的,成为违法建筑。因此,拆迁人对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是合法建筑,未到期限拆除,会给临时建筑所有人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适当补偿也就是拆迁人根据实际情况,对被拆迁人的临时建筑按使用期限的残存价值参考剩余期限给予补偿。

6、请问,自己封闭阳台,这种情况是不是违法建筑的?

封闭阳台不是违法建筑!你自己都说没有超出原建筑范围,那就是没有超出建筑红线,所以那是你的私人地盘,你想咋弄就咋弄。但是担心是城管查不查你影响市容……哈哈。还有,封闭阳台,原来的阳台就是挑阳台咯,在封闭的时候不要将上部的挑梁抵死,要留一点空隙,用泡膜等软结构填塞。因为挑梁的受力钢筋在上部,如果你将下部抵死了,就影响受力方式,对结构不利。

7、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指的是什么?

要搞明白“房来屋源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指的是什么”这一个问题,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一、什么是临时建筑?
所谓临时建筑是指单位和个人因生产、生活需要临时建造使用,结构简易并在规定期限内必须拆除的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比如:窝棚、工棚等棚屋及短期性质的展示用房(样板房、展览房)等。在结构上不得超过两层,在建筑用材上除工程特殊需要外,一般不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等耐久性结构形式。
二、临时建筑的的使用期限?
根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临时性建筑使用年限不得超出二年,并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临时建(构)筑物不予确权发证,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因特殊原因需延长使用的,建设单位应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且延期申请只能一次。
因此,已超过两年期限而未获准延期的临时建筑,其本质上属违法建筑。

8、房产证,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拆迁有补偿吗

一,认定为违章建筑,没有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给予补偿。
如;张三自建房屋没有房产证(违章建筑),但是通过批准期限超过的临时建筑的,给予补偿。
二,认定为违章建筑,但经过处罚(罚款),没有给予拆除处罚的,给予补偿。
如;张三自建房屋没有房产证(违章建筑),经过土地部门只做出罚款处理,没有做出立即或限期拆除处理的,给予补偿。
三,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要做的工作程序;
1,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
2,认定;
3,处理决定。
没做到的,属于违反法定程序。
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9、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是否给予补偿?

看拆迁的的人谁了,抄未必会有补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违章建筑主要包括:(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2)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3)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4)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成为永久性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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