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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本违章学习

发布时间:2020-08-09 01:43:20

1、驾驶证A本B本大货车扣分后的网上学习流程

步骤如下:

1、在百度上搜索当地交通管理局,以北京的交通管理为例,【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搜索完毕之后点击进入;

3、找到大厅首页的【办事大厅】点击进入;

4、进入【 办事大厅】以后可以看到有一个【网上审验教育】框栏点击进入;

5、进入以后输入自己的【驾驶证号】和【档案编号】点击开始学习;

6、学习一个小时后通过小考核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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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留驾驶证:

一、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50%的。

四、驾驶拼装或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五、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六、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记记分达到12分的。

2、A照扣分怎么参加学习

请看懂以下记分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其机动车驾驶证将被车管所扣留并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加学习后,二十日内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新取得的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到车管所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关键问题:未满12分本记分周期内将所处罚款交清分值即可清零,否则分值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2.满12分考试科目一合格后分值清零,实习期记满12分(A、B类准驾车型实习期延期内再次记6分)的,实习的准驾车型被注销, 3.满24分考要试科目一和科目三合格, 4.A、B类驾驶证凡有记分、未满12分的,就要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学习,满12分最高准驾车型被降级。? !

3、请问驾驶证A本扣分在网上怎么学习

驾驶证A本扣分网上学习的方法为:进入当地的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在网上审验教育进入输入自己的驾驶证号和档案编号点击开始学习即可。

驾驶证扣分达到12分及以上时,驾驶人必须届时为期7日的满分教育。学习过程中,存在替学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取消教育资格,三年内禁止通过网络进行满分和审验教育。存在瞌睡、做与学习无关之事、离开等不认真学习情形的,学习记录将审核不通过,学习时间作废。

系统将累积当天的学习时间,若中途有事离开或者暂时结束学习,请点击“结束学习”按钮。否则若系统抓拍到未在电脑前学习,将导致当前学习记录审核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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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网上学习的介绍如下:

当天累积学满3小时后,由交管部门负责审核,审核后若已审核学习时间不满足3小时的,当天学习时间作废。推荐使用IE9+、谷歌、火狐浏览器进行网络学习。

申请驾驶证审验网上学习必须是网上车管所注册用户,且要求注册时已采集人像照片。学习结果两天后出来,可选择自行领取或邮寄。不过,校车、客运车、危险品运输车驾驶员,仍必须要到现场进行学习。

4、A本扣分扣分,A本扣分扣分用学习吗

A本记12分,或12分以上,需要15天以内到车管所学习考试,合格之后可以清除记分,
处理完毕,你的A本会被降级,
如果一个记分周期记分不到12分,不需要马上学习,
需要本记分周期结束30天以内,到车管所申请审核驾驶证,此时需要接收安全教育学习。

5、北京市A本驾照扣分后怎么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 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 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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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一节 记分

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第六十六条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第六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6、驾驶证A被扣分,什么时候要去学习啊?

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及参加学习。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二)身体条件情况;

(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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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驾照的准驾车型为牵引车,它可以牵引重型、中型全挂/半挂车。挂车分为两种:全挂车和半挂车;挂车总重量由其自身承受的称为全挂车;挂车总重量的一部分由牵引车承受的称为半挂车。这种牵引车只有持有A2驾照的司机可以驾驶,有A1驾照的司机都不能驾驶牵引车。

A2驾照可以驾驶的其他车型有:B1(中型客车)、B2(大型货车)、C1(小型汽车)、C2(小型自动挡汽车)、C3(低速载货汽车)、C4(三轮汽车)、M(轮式自行机械车)。 

7、A证驾驶证扣分要去学习吗?

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除审验交通违法、事故处理,违法记分和满分学习、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以外,还要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法律法规学习和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8、新交规驾驶证A本,扣分后要不要学习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需要学习科目一,然后进行考试。没有扣满12分的,交了罚款就可以清除记分,不用学习。持A照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扣分记录的,需要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天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 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 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第七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二)身体条件情况;

(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 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 例警示教育。

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8)a本违章学习扩展资料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八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9、驾驶证A本扣分学习

学习三小时,降到C本才会好一些(C本六年一换,不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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