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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违章56条

发布时间:2020-12-30 22:17:02

1、上海市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

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处以50-500元的罚款.

2、我对上海市交警处理我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有异议怎么去投诉。

你的左近是不是有禁止停车的标志?也许60米是他写错了,如果你有疑问可以打12316举报他,版但是你别骂他!交警权也是人不是狗?
103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法》第56条第1款、第93条第2款、第90条、《条例》第63条200
本人交警

3、违反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规定该怎么处理

物业管理违规如何处理。

《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

(3)上海违章56条扩展资料: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4、我对上海市交警处理我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有异议怎么去投诉?

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就不违法了?真是法盲!!!

5、上海规定早7点到8点路傍停位停车违反交规56条

关键看你自己有没有违停。你对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6、上海市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怎么罚款和扣分?

不会扣分的。只copy会罚款。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7、我对上海市交警处理我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有异议怎么去投诉。

没有用的,不管你停的地方离北京东路有多少米,只要路边没有允许停车的标志,内就不可以停,既然你容离开了车子,那哪怕只有1分钟,只要交警到了,你没在车内,就算违章停车,而且现在处罚违停都有现场牌照的,只能以后多注意啦,这次认倒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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