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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违章被撞案例

发布时间:2020-12-31 21:08:07

1、我开车正常行驶,撞上违章行人,怎么办啊?

人车事故,法规和交警是偏向于人方的(保护弱势一方)。车方疏于观察负主责,人方违章过马路负次责。划分责任的话保险公司也只按比例赔付。 如果你全责,保险公司能全赔。

车辆:至于车辆,可以一起到交警队去让交警出事故认定书,就可以把车提出来。交警会收你的停车费(保险公司不赔)。虽然驾驶证和行车证还被扣着,但凭事故责任认定书就可以继续开车。 

赔偿金额:一起到仲裁机构(处理事故的交警队大楼内一般都有)要求仲裁,仲裁会给你算出应该赔偿的金额, 你把伤者所有的单据(伤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出院小结、加盖医院公章的住院费详细清单、各种要赔偿的发票,缺一不可)都拿到手后,按照仲裁的金额,拿现金赔给对方。

拿着仲裁书和伤者签字的收据(证明你已经赔付过了,事故处理终结了)找交警拿回你自己的驾驶证和行车证。 然后拿着上述各种单据,连同仲裁书、交警事故认定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到保险公司去索赔。

(1)行人违章被撞案例扩展资料:

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九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参考资料:

网络-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2、行人闯红灯被车撞的实例,最好上过报纸,急用!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记者陈刚)3月8日西大街发生的一名女子被当场撞死的车祸,令许多成都市民深感遗憾。记者昨日在新华西路派出所采访时,看到了现场附近的一个监控器所拍下的惨剧发生全过程。
画面显示,在事发当时,该路口同时有多人在闯红灯,而走在最后的女子遭遇不幸。昨日,记者再次来到事发现场采访,发现几天前的那场惨剧似乎没有给行人留下记忆,闯红灯现象依旧。

○镜头记录
红灯亮时行人集体无意识
昨日上午,记者在新华西路派出所看到了3月8日下午发生的那名听MP3女子被奥迪车撞死的录像。录像显示,事发当时有几名行人集体闯红灯,而听MP3的女子走在这群闯红灯者的最后。
录像显示,事发前有两名女子在红灯状态下从路边向街中安全岛走了过去,而事后遇难的女子就跟在这两名女子后面几米远。当时画面上没有车出现,三人不紧不慢走到路中。走的过程中,出事的红衣女子几乎没有转头查看道路情况,只是跟在别人后面走着。而安全岛边上,有人已经走到岛外,身体进入机动车道。
就在前两名女子即将迈上安全岛的时候,一辆车出现在路中,在人行道边停了下来。靠近安全岛的位置,一辆奥迪车疾驶而来。大概在距离人行道十余米处时,前面两名女子看到来车迅速跳进安全岛。奥迪车突然加速,估计是想从红衣女子和安全岛中间的空档冲过去。红衣女子几乎在奥迪车加速的一瞬间突然跑了两步,被奥迪车撞飞起来,落地时头部着地。
○现场观察
出事路口行人依旧闯红灯
可以说,这起车祸与行人闯红灯有密切关系,而该路口多人闯红灯埋下的安全隐患,更令人担心。记者昨日再次来到该路口进行了观察。在这里,由于闯红灯的人太多,让以抓拍见长的摄影记者简直忙不过来。记者看到,闯红灯的人即便看到有车来后,居然与车“赛跑”,希望在车到来之前能够过街。相比较而言,机动车要规矩一些,遇到行人闯红灯,大都在减速。
附近歌舞剧院的杨师傅说,这些人不吸取教训,这样冲太危险了,这个地方已经发生过多起事故了。记者随后拦下多名闯红灯的行人,他们的理由很多,有的说看到前面的人都在走,有说没有车经过的,甚至有的人说“我是外地人”,也有人说等红灯的时间太长了。
○尴尬交警
行人称被撞死与交警无关
记者就此和一名在附近值勤的交警交流时,这名交警给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件事。一次她拦下一名闯红灯的行人,表示今天不处罚他,只是要交流一下到底为什么要闯红灯,得到的居然是一句气话:“撞死了关你啥事!”
○晚报提醒
遵守《道法》利己利人
不可否认,市民的安全意识淡薄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而加强交通安全意识教育,不仅是交警部门的事,各个单位都应该长期对员工、社区对居民开展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培养自觉遵守交通安全的意识,才能够将事故降下去,市民出行才会更安全。
虽然《道法》中有机动车通过人行道时,无论什么灯,都应该减速让行,在人行道上发生事故后,驾驶员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安全是自己的事。就拿本次车祸来说,奥迪车最终虽然会承担一定的责任,会作出赔偿,但是这能够换回一条鲜活的生命吗?能够弥补家庭的悲痛吗?

滨州日报沾化讯 近日,沾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经过5天的连续攻坚,成功破获了“11.28”交通肇事逃逸案。迫于警方压力,违法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分别于12月3日、12月4日投案自首。
11月29日17时30分,在富国路迎宾路口,谭某步行至该路口时,怀着侥幸心理闯红灯横穿路口,被快速驶来的两辆轿车先后撞伤,谭某伤势严重,撞伤谭某的两辆轿车没有减速,全部逃逸。接到群众报警后,事故科民警火速赶赴现场的同时,分别向领导做了汇报。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协助急救医务人员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在大队领导的指挥下,一组民警负责现场勘查,一组负责现场走访,一组负责调取各个监控卡口监控录像。现场勘查结束后,当晚,大队领导根据各组调查的证据,对查缉工作作了进一步的安排部署,对车号为鲁MGAXXX的第一辆肇事桑塔纳嫌疑轿车进行排查,通过工作确定了嫌疑车辆,迫于压力,违法嫌疑人王某于12月3日驾车投案自首。王某投案自首后,民警继续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对第二辆逃逸的灰色轿车加大了查缉力度,经过两天紧张的排查、比对工作,确定第二辆逃逸车辆车型为吉利美日7180,民警立即赶赴车管所调取了辖区内所有该类车辆逐一展开排查,当排查到第46辆车的时候,案件取得了重大进展,该车前部有明显的撞击痕迹,经勘验,认定为肇事车。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李某于12月4日来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对其驾车肇事逃逸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3、交通事故人违章了被撞了怎么办

首先,如果驾驶人员遵守交通规则正常行驶,行人违章。那么,从事故责任认定方面来看,根据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可知,一方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此,行人承担全部责任。从赔偿责任角度来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行人过错造成的交通事故,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其次,如果驾驶人员是无证驾驶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规定违章行驶,且行人违章。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一方和行人一方共同承担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可知,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因此,机动车和行人均要承担责任。

4、有行人闯红灯被车撞的实例吗?

行人闯红灯被车撞抄的实例:袭

1、3月8日西大街发生的一名女子被当场撞死的车祸,令许多成都市民深感遗憾。监控画面显示,事发前有两名女子在红灯状态下从路边向街中安全岛走了过去,而事后遇难的女子就跟在这两名女子后面几米远。一辆奥迪车疾驶而来,女子被奥迪车撞飞起来,落地时头部着地,那场惨剧似乎没有给行人留下记忆,闯红灯现象依旧。

2、沾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经过5天的连续攻坚,成功破获了“11.28”交通肇事逃逸案。迫于警方压力,违法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分别于12月3日、12月4日投案自首。在富国路迎宾路口,谭某步行至该路口时,怀着侥幸心理闯红灯横穿路口,被快速驶来的两辆轿车先后撞伤,谭某伤势严重,撞伤谭某的两辆轿车没有减速,全部逃逸。

5、我要行人违反交通法规事例,帮忙找找吧

近日,广州市交警部门透露出一个令所有车主担忧的消息:根据新《交通法》的有关规定,目前在广州,只要开车撞了人,无论行人有没有违反交通规则,车主都必须承担一半或以上的赔偿责任。因此,最近几个月来,因赔偿责任引发的纠纷案件骤增,不少人更闹上了法庭。横穿马路被撞成“植物人”
两个半月前,广州越秀区发生一起车主撞伤违规行人的交通事故,至今赔偿问题尚无定论。7月31日17时,越秀区环市中路。湖南籍人卜卫安横穿马路,为贪图方便爬上了马路中间的护栏。然而,就在他纵身往下一跳时,却被一辆红色小客车撞个正着,卜当场昏死过去。后经医院诊断,卜严重脑伤,变成了“植物人”。
据了解,交警在当日开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认定卜卫安在车行道横过马路,而司机驾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在遇到行人时也没有进行避让,因此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至于赔偿问题,还要双方依据事故责任认定进行协商。
新法维护了谁的生命权自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有媒体评价,这是中国第一次由一部法律引起这么多争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其实,对比以前的法规,我们不难看出,新法规更强调维护生命权。
如何证明行人违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还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一位车主大发牢骚:“找证据就好比大海捞针。打个最简单的比方,一行人想要自杀,在兜里放了张遗书,被车撞死了遗书就是证据,司机就可以免责。如果不是这样,司机拿不出证据,就要负责。”
减轻责任到底减多少?
针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中提到“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的模糊说法,很多司机也大为不满。
据悉,目前广州市交警事故处理部门的做法是,如能证明行人违法,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由“全责”减轻为“主要”,也就是要赔一半以上,多数司机认为这样“不公平”。
行人故意违法如何界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故意就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行人翻越护栏进入机动车道很明显就是故意的!”某律师事物所的律师这样说。
据记者了解,在有明显交通标志的情况下,行人违法交警是很容易判定的,但在实际情况中,很多案例却无法准确定性,“在郊区或市区偏僻处等无任何交通指示的地方,行人也有可能确实不知已经违法。如果司机无法正常避让又无法提供确凿证据,那么他只能依照法律承担赔偿责任。”交警部门某事故处理人员介绍说,这样的交通事故现在不在少数。
“撞车一族”骗钱新《交通法》大大保障了行人及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生命权”,但由此而催生的“撞车一族”,大概是制定法规的有关部门所始料未及的。
据群众反映,在新《交通法》实施后,有一些人专门扮被撞伤,然后敲诈司机的钱,因为他们知道现在司机撞人要比以前赔得更多。对此,广州市交警部门表示:“如果机动车一方怀疑被撞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有欺诈、自杀或其他的故意行为,应立即报警并提出证据或怀疑理由。”
四川:建议修改“第76条”
今年8月19日,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3个多月后,四川省高院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了一份特殊的传真,传真指出了新法第76条存在巨大漏洞:“有责不担”势必放纵行人违法,有悖“侵权归责”的法律原则。
据此,四川省向最高院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原条文中的“机动车方应承担责任”要有个限度;二是增加一个说明,就是“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时,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人列为共同被告”。(牟晓翼)据《新快报》

6、行人违章被撞,机动车负什么责任

描述不详实,无法给出确切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如机动车一方不能证明非机动车及行人有过错,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及行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的责任适用的是无过
错责任原则。按照法律规定,除机动车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才能减轻机动
车一方的责任。

7、因行人违章过路导致一车辆撞伤其他人,被撞的人对司机提起民事诉讼,行人为什么是无独第三人

1。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对原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的结果可能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相对应。
2。法律上不承认机动车的紧急避险行为是合法的,机动车由此造成事故(对第三人和物造成损害)将承担法律责任。
3。从事故来讲,事故是机动车紧急避险造成的对第三人的损害,与行人无关。因此追加行人为被告是难以成立的。但是,事故显然是由于行人违法行为造成的,客观上与事故的发生具有直接关系。因此,追加行人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由法院裁定责任那是恰当的。

8、行人违章横穿马路被撞谁的责任

行人和司机都有责任!路人主要责任,开车司机次要责任!

9、行人违章横穿马路,被车撞,责任怎样分?要详细,有法律依据。

1、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勘查,再予以责任划分。根据你所说,司机无超速,无违章,行人违章横穿,闯红灯,一般情况下,主要责任应由行人承担,司机无过错负次要责任(未认真观察路面情况)。

2、受伤者成年人和未成年只要不超过60岁,赔偿的金额是一样的,除了误工费和成年人不同之外,其余的赔偿项目和成年人是一样。

3、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9)行人违章被撞案例扩展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3、酒后驾车、超速驾驶、疲劳驾驶、未保持安全车距、拒绝安全带是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常见原因,此外,停车不守法、开车打电话和低估天气因素成为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重要诱因。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驾驶人员的一些"陋习"引发的。

4、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0、行人是违规过马路被车撞了,这样的情况如何处理的呀?

我说说我的意见:

一般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责任认定,在北京还有一份比较具体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解释各种交通事故处理情况。交警出警都有自己的经验,一般会根据经验来分责。所以交警处理时,一定要把当时的情况说清楚。

根据经验,行人道路违章的事故有以下几种:

1、人行道或无交通标识的路口抢红灯。如果司机不能证明行人违章,司机全责。

2、村落和社区道路,一般情况下,司机全责。(特殊情况如:行人处于醉酒状态。)

4、高速道路和封闭道路。行人全责,但司机无责任,赔偿限额为10%.

5、有间隔隔离带的混行道路(一般一段距离有路口)的中间一段,特别是双向四车道每侧的左侧快车道,行人主责,最多的情况是五五分责。

唯一有例外的情况也有,如果司机能证实行人是精神病患者、醉酒,或者存在有主观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如撞车党或自杀的),司机不仅不负责任,还可以向行人的监护人要求合适的赔偿。

要说明一点,如果遇到重大交通事故,交警的分责不一定完全正确。如果觉得有误,可以签字,但在签字时特别说明不同交警的分责,然后提交法庭程序处理。然后就是法庭的事了,找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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